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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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图
(一)计划申请程序
A、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后,报财政局业务科室和财政局国库科;
B、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部门预算、当月财政收入情况和非税收入缴库情况,下达业务科室对口预算单位次月财政拨款控制数;
C、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根据国库科下达的财政拨款控制数、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进度和部门预算指标余额,将次月用款额度批复到一级预算单位,并通知国库科。
D、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相关业务科室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按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并加盖印鉴后,通知收付中心。
(二)支付、清算程序
1、用款时,基层预算单位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报送到收付中心;
2、收付中心审核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3、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4、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办理完支付手续后将《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的相关联次退回预算单位和收付中心,通知款已付;
5、营业日终了收付中心汇总当日直接支付金额,送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审核;
6、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核无误后向人民银行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通知当日直接支付清算额度;
7、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与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进行清算;
8、清算完毕后,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将清算结果反馈到市财政局国库科。
(8)
清算
财政授权支付流程图
(一)计划申请程序
A、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后,报财政局业务科室和财政局国库科;
B、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部门预算、当月财政收入情况和非税收入缴库情况,下达业务科室对口预算单位次月财政拨款控制数;
C、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根据国库科下达的财政拨款控制数、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进度和部门预算指标余额,将次月用款额度批复到一级预算单位,并通知国库科。
D、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相关业务科室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按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并加盖印鉴后,通知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和收付中心。
E、收付中心将用款额度下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
(二)支付、清算程序
1、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加盖印鉴后送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在审核《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各项内容和核对预算单位预留印鉴无误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转账或现金支付。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办理完支付手续后,将《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的相关联次退回预算单位和收付中心,通知款已付。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汇总当天的授权支付金额后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5、清算完毕后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将清算结果反馈到市财政局国库科。
(5)
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