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与合格村创建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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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与合格
村创建工作汇报
XX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处,辖11个乡镇、167个行政村、17个社区,总人口47.48万人,流动人口近10万人,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打工大县”。
根据《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积极推行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争创与合格村创建工作,逐步构建“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工作机制,丰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建立健全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和计生协会网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争创与合格村创建”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订了实施方案,为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新计生打下坚实基础。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争创与合格村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乡镇、村成立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规范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
按照依法办事、群众参与、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村民自治工作原则,全县将从XX年至XX年,利用3年时间,开展计
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争创与合格村创建工作。
XX年,我县要重点抓好三个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争创与合格村创建工作示范试点村,并指导每个乡镇抓好一个示范试点村,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宣传教育
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实施意见,一是利用电视媒体,加大舆论导向;二是利用宣传栏,图文并茂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印发宣传单,使宣传品进村入户;四是编排节目,寓教而乐;五是制作宣传牌,刷新宣传栏和宣传标语;六是制作录音光碟,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七是利用人口学校、会员之家等阵地宣传;八是以会代训开展宣传。
三、合同管理
近年来,我县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管理,并大胆引入司法公证程序,规范了育龄群众的生育行为和干部的工作行为,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自XX年推行“合同+公证”管理模式以来,全县共签订计划生育合同3.8万份并全部实行了司法公证,五年无1例因计生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基本杜绝了计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切实增强了干部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水平。
为了适应当前工作要求,XX年将原来的四个合同整合成一个新合同,用手册文本既有
合同又有宣传资料内容,让育龄群众更加乐意接受,进一步加强了群众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自我约束能力,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管理的新路子。
四、拓展服务
以“关爱女孩”为工作重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
一是由“生育关怀”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部门联合,周密组织各项活动。
首先确定帮扶对象:属于农村生活比较困难生育一个女孩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家庭及符合法律规定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家庭,通过摸底,评选、公示筛选出的15户独生女孩和150户二女户家庭,按照“一对一”结对帮扶。
明确帮扶任务,一是物资性帮扶;地理服务性帮扶;三是发展性帮扶。
“关爱女孩”行动具体要求落实“八个一”,即:一个帮扶单位帮一户贫困计划生育“女儿户”,筹集一笔资金,发展一个当家项目,推广一项应用技术,力争通过2——3年时间,使被帮扶对象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20%以上,使计划生育“女儿户”最终成为“少生快富”的典型,从而为农村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少生快富奔小康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县政府下文明确中考女生加10分的奖励政策;三是计生部门从“关爱女孩”基金和“5.29”募捐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扶助高三在校贫困女生,元月份已扶助200余名;四
是利用“会员之家”开展各种服务活动,组织协会骨干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通过亲情牵手,扶贫济困,紧急救助等活动,关怀帮助困难家庭和人群;四是落实了奖励政策,1、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每年发放保健费120元。
2、对符合奖扶政策的对象每年发放600元。
3、对符合特别扶助的对象每年发放800——1000元。
4、对破产倒闭企业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一次性发放3500元的奖励。
隽水镇宝塔村除对政策性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外,还自行规定“凡主动选择绝育手术者,给予每人200元的补贴;凡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上环的给予每人100元的补贴,凡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放弃指标的对象,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同时,对其子女在就业、提干、入党等方面优先录用;凡自觉参与协会培训活动的妇女,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补助。
同时利用本村的优势,在全村六家企业中,安排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在本村企业就业,至目前为止,已安排就业人数700余人,年人均工资在1000元以上;同时正确引导那些能力较强的群众发展私营企业,现在有私营企业138户,其中有50多户走上了文明致富之路,过上了小康生活;对全村所有的妇女免费普查妇科病,每年查1——2次,参检率85%,年耗费近万元;对零岁至14岁的孩子实行免费防疫,每年开销达1.2万元;对产后、术后、在孕妇女,由镇、村服务室的医生和协会成员,
每月上门随访一次,给她们送技术、送温暖、送安慰;对计划生育的困难户实行结对帮扶,提供致富信息、科技扶持,实行政策优惠等措施。
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争创与合格村创建工作是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大部分,是对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和深化,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计划生育生育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协会副会长为副组长、协会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争创与合格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宣传教育、随访服务、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等事务;对村级计划生育自治机构、群众组织和依法由村级自治的人口计生重大公共事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村民计划生育方面的民主权利和其它权益,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自觉改造计划生育义务,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供稿人:李柳瓶
XX县计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