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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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篇1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热公司):____________ 乙方(居民):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按照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确保居民在冬季有温暖的居住环境。

1.2 供热范围:乙方所在的居民区域。

1.3 供热时间:供热季自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1.4 供热温度:供热温度不低于20℃。

二、费用结算2.1 供热费用:供热费用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按月结算。

2.2 结算方式:乙方应每月按时足额交纳供热费用,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2.3 费用调整:如政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供热费用可能会做相应调整,双方应积极配合。

三、水暖设施3.1 乙方负责自行维护水暖设施的清洁和安全,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如乙方发现供暖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联系甲方进行维修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安全责任4.1 甲方负责供热设备和管道的安全运行,确保供热服务的正常供应。

4.2 乙方应遵守供热公司的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供暖设施,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使用。

五、违约责任5.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或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提供供热服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的履行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6.2 如果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仍无法解决,可以向有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7.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即时生效,至供热季结束后自动终止。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2020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2010版)政府示范文本要点供热人(乙方)向用热人(甲方)提供供热服务,并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约定采暖地点、面积、采暖期、供热温度标准等。

BF——2010——0504合同编号: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用热人:供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使用说明1.本合同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支付的基本采暖费用。

(5)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支付的采暖费用。

(6)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7)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篇1甲方(采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涉及甲方使用的位于北京市的采暖设备,由乙方提供热源及技术支持,保障甲方在采暖季的室内温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采暖期限本合同采暖期限为一年,自当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的____月____日止。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采暖费用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及甲方的采暖面积计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2.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向乙方支付采暖费用。

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3. 如甲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供热质量与温度标准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保证甲方的室内温度在采暖期内符合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设备检修与维护1.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采暖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1. 甲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双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北京供暖合同模板

北京供暖合同模板

北京供暖合同模板甲方(供暖公司):_____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暖气供应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供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按照相关政府规定,对乙方所在的房屋提供暖气供应服务。

1.2 甲方将保证供暖服务的稳定性和及时性,保证室内温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1.3 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暖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确保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缴纳供暖服务费用。

2.2 供暖费用按照使用面积和实际用气量进行计算,具体标准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第三条缴费方式3.1 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供暖费用,逾期未缴费者,甲方有权停止供暖服务。

3.2 乙方需保证提供准确的缴费信息,如有错误导致其它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务维护4.1 甲方将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供暖设备损坏,需承担维修费用,费用标准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服务质量5.1 甲方将尽力保证供暖服务的质量和稳定性,如有发生故障或停止供暖的情况,甲方将立即处理并予以补偿。

5.2 乙方如对供暖服务质量有异议,可向甲方提出投诉,甲方将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

第六条服务期限6.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一年。

6.2 服务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未续签,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7.1 在服务期限内,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7.2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文字为双方协商一致之内容,特拟立此合同,合同生效,供双方遵守。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6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6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6篇篇1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服务,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居民供热合同签订和居民供热服务管理。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合同内容包括居民供热服务内容、费用标准、履行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居民应仔细阅读并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中使用的相关术语定义详见附表一。

第二章居民供热服务内容第六条居民供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提供采暖服务,确保居民室内温度符合供热标准;(二)提供供热设备保养维护、技术支持服务;(三)提供供热费用清单及收费方式;(四)提供温度调节服务,根据居民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七条居民应按照供热公司制定的规定使用供热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供热公司进行维修。

第八条供热公司应当保证供热设备运行正常,确保居民供热需求。

第九条居民无法正常使用供热设备时,应及时联系供热公司报修,供热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

第十条居民应按照供热公司的规定进行费用支付,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第三章费用标准第十一条居民供热费用包括供热基本费用、供热能耗费用、供暖设备维护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居民供热费用以每月支付方式进行,具体费用标准由供热公司根据当地情况和政府规定确定。

第十三条居民应按时足额支付供热费用,如有欠费,需按规定进行补缴,逾期不支付的,供热公司有权中止供热服务。

第四章履行和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居民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供热服务内容和支付费用。

第十五条居民违反本合同规定不履行供热服务内容或拖欠供热费用的,供热公司有权中止供热服务,并要求居民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供热公司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或设备出现故障影响供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北京市物业管理局所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北京市物业管理局申请协调处理。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甲方(供热方):乙方(用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热采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热采暖服务内容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024年供暖季的供热采暖服务。

1.2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供热采暖服务。

第二条供热采暖期限2.1本合同供暖季的供热采暖期限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

2.2特殊情况导致供暖期限调整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

第三条供热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3.1乙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供热采暖费用。

3.2本合同供热采暖费用计算方式:(1)按热计量计费的,乙方应按照实际用热量支付供热采暖费用。

(2)具体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执行。

3.3乙方支付供热采暖费用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

3.4乙方支付供热采暖费用的方式如下:(1)银行转账;(2)、支付;(3)其他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四条供热采暖质量及维修责任4.1甲方应保证供热采暖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乙方室内温度达到北京市供热采暖标准规定的温度。

4.2甲方应在供暖期间,对供热采暖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供热采暖设备的正常运行。

4.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的,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4.4乙方应合理使用供热采暖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损坏供热采暖设备。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书面签署,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5.2在供暖季节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书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书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书合同书编号:BJ-2024-XXXX甲方(供热公司):北京市供热公司乙方(居民):一、合同背景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制定的,为保障乙方住房的供热需求,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供热采暖协议。

二、供热服务内容1. 供热方式:集中供热。

2. 供热周期:自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共计120天。

3. 供热面积:乙方住宅实际使用面积为XXX平方米。

4. 供热温度:室内供热温度在18-22摄氏度之间。

5. 供热费用:根据实际使用面积和供热指标进行计费。

三、供热费用及缴费方式1. 供热费用计算方法:根据乙方住宅实际使用面积和供热指标,按照每平方米XXX元的标准计费。

2. 供热费用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需在次季度首月的1号至7号之间缴纳上一季度的供热费用。

3. 缴费方式:乙方可选择线上或线下缴纳供热费用。

线上缴费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线下缴费可选择银行网点或供热公司指定的营业厅进行缴费。

四、履行义务和责任1. 甲方责任:(1) 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热服务,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行。

(2) 及时修缮和维护供热设备,确保供热质量。

(3) 定期检查供热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供热故障。

(4)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保证供热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5) 妥善处理乙方在供热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2. 乙方责任:(1) 维护供热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不得私接私拉、乱接乱拉供热设备和管线。

(2) 将供热设备的使用权妥善保管,不得将供热设备借给他人使用。

(3) 遵守供热管理规定,按时缴纳供热费用。

(4) 及时向甲方报告供热设备的故障情况。

(5) 如发现供热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双方合作:(1)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努力优化供热服务。

(2)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情况,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确保供热设备和管线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北京市居民(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作为北京市居民,有需求获得供热服务,乙方作为供热公司,有能力提供该项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乙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居住的房屋提供供热服务。

供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温暖室内空气、热水等。

2. 供热服务的开始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供热季结束之日止。

第二条供热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供热费用标准,及时支付相应费用。

费用由乙方根据供热季实际使用情况收取。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提供的缴费方式和期限支付供热费用。

3. 乙方有权根据供热季实际运营情况和政府相关规定进行费用调整,但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条供热质量与安全1. 乙方应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规定。

2. 乙方应加强供热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供热安全。

3. 甲方对供热设备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检查要求,乙方应积极响应并及时处理。

第四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及时支付供热费用的,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供热服务,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按照实际影响程度退还相应部分费用。

第五条合同终止1.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新合同。

2. 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a)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b)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义务;c)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供暖合同范本篇一: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BF——XX——0501合同编号: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用热人:供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发生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XX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XX年版)(5)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6)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XX年版)。

(7)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XX年版)。

(8)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2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2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2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年度的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具备合法的供热资质,乙方为享受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双方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确保供热采暖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采暖期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采暖期为当年XX月XX日至次年XX月XX日。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暖期,双方应提前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三条供热方式及质量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安全、稳定、连续的供热服务。

具体的供热方式、温度标准等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采暖费用:乙方应按照房屋实际使用面积支付采暖费用,计费面积为[计费面积]平方米。

2. 采暖费用单价:[单价],总计费用为:[总费用]。

3.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年采暖期开始前XX个月内一次性支付采暖费用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2. 对乙方的采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3. 对乙方的用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用。

2. 保证采暖设施的安全运行,不擅自改动供热系统。

3. 配合甲方进行供热系统的检查、维修和应急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赔偿一、甲方违约责任:1.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因甲方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达标且未及时解决的,应当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退还相应采暖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1.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热,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2. 擅自改动供热系统或违规使用采暖设施,导致安全事故或损失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一、供热采暖地点及设施甲方为乙方位于北京市[具体地址]的住宅提供供热采暖服务。

采暖设施包括锅炉房、管道井、散热器等设施设备。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采暖设施。

二、供热采暖期限及质量供热采暖期限为每年度的冬季供暖期,具体按照北京市政府规定的供暖期执行。

甲方应保证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确保乙方室内温度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采暖费用。

计费面积以房产证明或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采暖费用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执行。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采暖费用,逾期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供热服务保障甲方应确保供热设施的完好和安全运行,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确保供暖质量稳定。

因故障导致的供暖中断,甲方应及时修复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甲方还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及时响应乙方的投诉和报修,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暂停供热服务,直至乙方结清全部费用及违约金。

3.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采暖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

4.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遵守。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篇1甲方(采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位于北京市的住宅需要采暖服务,乙方具备供热能力并且愿意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采暖服务,因此双方共同订立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内容一、采暖服务范围及内容乙方负责为甲方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详细地址)的住宅提供采暖服务。

采暖方式为__________(如集中供暖、壁挂炉等)。

采暖时间为每年____________至次年____________。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室内温度达到北京市规定的标准等。

二、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采暖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圆整)。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采暖费用。

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现金、转账等)。

乙方在收到采暖费用后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三、设备维护与修理乙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暖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修理,确保甲方的正常采暖。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合同期限及终止方式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2023年度: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供热公司):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乙方(业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一、供热方式1.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供热方式为___(以下称“供热方式”)。

1.2 如果甲方在供热期内需要更改供热方式,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更改供热方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甲方有权更改供热方式。

二、供热范围2.1 本合同约定的供热范围为___。

三、计费方式3.1 供热费用按热计量计费,以供热公司实际提供的热量计算。

3.2 热价为___ 元/GJ(或Kcal,两者需二选一)。

热价按国家物价部门价格核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生效。

四、缴费方式4.1 乙方应在每个计费周期前将应缴纳的供热费用预缴到甲方指定账户。

4.2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不得因乙方未及时缴纳供热费用而拒绝或中断供热。

五、供热质量5.1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供热服务,保证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要求。

5.2 供热期内,如出现管道破损、漏水、渗漏、压力不足等问题,甲方应当立即进行修缮、更换等必要的维修。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期限和终止6.1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 年。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6.2 合同期满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双方商定并签订书面协议。

6.3 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热费用或违约未履行其他义务的;(2)乙方超过___ 天未使用供热服务或提出书面申请终止合同的。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不同意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合同背景与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之间关于供热采暖服务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供热范围1. 甲方所在区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供热服务,并保证供热范围覆盖甲方所居住的建筑物。

2. 供热服务包括采暖用热水、热管道及附属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等。

三、供热期限供热期限从每年xx月xx日开始,至每年xx月xx日结束。

具体供热期间可根据气温等实际情况由乙方提前或延后,但不影响供热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供热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所规定的供热费用标准支付供热费用。

2. 供热费用以每月为结算周期,乙方会提供明确的账单。

甲方应在收到账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热费用。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供热费用,乙方有权停止供热服务,直至甲方清偿所有欠费为止。

4. 如乙方调整供热费用标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并须有合理的解释。

五、供热质量与维护1. 乙方应确保供热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对供热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运行效果。

2. 如发生供热设备故障或停工维护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服务的持续性。

3. 乙方要建立健全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受理甲方的投诉,并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

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积极解决。

六、甲方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理的温度要求合理使用供热设备,不得恶意浪费供热资源。

甲方应对供热设备、管道及热表等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

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确保双方沟通畅通。

3. 如发现供热设备故障、管道泄漏等紧急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助乙方进行抢修。

七、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供热服务中断或不能正常进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2. 对于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立即中止供热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

2023年度: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业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具有合法的房产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本着诚实、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就供热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章总则1.1 协议目的本协议是为了规范供热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证供热质量和供热价格的稳定性。

1.2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 合同内容变更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

1.4 合同解除1.4.1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被解除:(1)供热公司未能按时按量供热,致使业主生活受到严重影响;(2)业主未能按时按量付款,拖欠款项超过合同金额的30%以上;(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1.4.2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2章供热服务内容及价格2.1 供热服务内容2.1.1 供热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业主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供热服务。

2.1.2 供热公司应按照业主的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供热设备。

2.2 价格条款2.2.1 供热公司向业主收取基本热费,不包括供暖和热水的流量费等其他费用。

2.2.2 基本热费的计价方式为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

第3章供热服务质量保证3.1 设备质量保证3.1.1 供热公司应确保供热设备的安全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一、合同背景北京市作为中国国家首都,冬季气温较低,供热采暖是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

为了保障居民的供暖权益,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供热政策和规定。

本合同是居民供热采暖业务的法律依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暖业务的有序进行。

二、合同信息1.合同签订日期:[填写合同签订日期]2.合同双方:–甲方:[填写甲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乙方:[填写乙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三、供热范围与条件1.供热范围:甲方按照市政供热的区域划分,提供供热服务的范围为[填写供热范围]。

2.供热条件:–供热期间:从每年的[填写供热开始日期]开始,到[填写供热结束日期]结束。

–供热温度:根据市政供热标准,供热温度应保持在[填写供热温度范围]。

–供热时间:供热期间,供热时间为每天[填写供热时间]。

四、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1.供热费用:供热费用按照[填写费用计算方式]计算,并按照每季度支付。

具体费用为:–第一季度:[填写第一季度费用]–第二季度:[填写第二季度费用]–第三季度:[填写第三季度费用]–第四季度:[填写第四季度费用]2.付款方式:供热费用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

–现金支付:甲方可以选择以现金的形式进行支付,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五、服务维护与投诉处理1.服务维护:乙方应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对故障进行维修。

甲方在发现供热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维修。

2.投诉处理:如果甲方对供热服务有任何不满意或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处理:–电话投诉:拨打乙方提供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网络投诉:通过乙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投诉。

–书面投诉:将投诉内容书面反馈给乙方,并保留投诉的证据材料。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1.合同变更: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和确认,并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解除: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书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书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书甲方(供热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居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一、供热范围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采暖供热服务,供热范围为乙方所居住的房屋。

1.2 甲方提供的供热方式为集中供热,包括热力站、暖气管道、散热器等设备。

二、供热时间2.1 供热开始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

2.2 供热结束时间为每年次年3月15日。

2.3 如遇特殊情况(如天气状况等),甲方有权调整供热时间,并提前或延迟供热。

三、供热费用3.1 供热费用由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计费规则缴纳。

3.2 供热费用计算方式为根据乙方所住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供暖季实际使用情况核定。

3.3 乙方应按照规定时间及金额缴纳供热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有权停止供热服务。

3.4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供热费用的调整,并提前通知乙方。

四、供热服务4.1 甲方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热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供热设备正常运行。

4.2 乙方在供热期间如有相关问题或建议,可随时联系甲方客服进行沟通和解决。

4.3 乙方禁止私自拆卸、改装供热设备,如有损坏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该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受损,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5.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如无异议,自动延长。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合同编号: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拟订,合用于本市行政地区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署本合同前,用热人应该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全部权证或公有住宅租借凭据复印件;供热单位应该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存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两方依据实质状况磋商商定详细内容。

关于未实质发生或两方未作商定的,应该在横线处划X,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该以划丿方式选定。

4.两方能够依据实质状况商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署时认真查对,保证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说:(1)用热人:房子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存案登记,并获得存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转单位。

(3)正常天气:依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理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制的室外日均匀气温在-9°C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均匀气温在-9C以上。

室外日均匀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4)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该支付的基本采暖花费。

(5)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质用热量应该支付的采暖费用。

(6)室内自用采暖设备: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隶属设备。

(7)寝室:供居住者睡眠、歇息的空间(《住所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8)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聚会等活动的空间(《住所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9)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准时间延误供热或提早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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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F——2010——0501合同编号: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发生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5)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6)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7)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8)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

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9)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10)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

(《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11)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但用热人不能及时到场或按用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前提下,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2.采暖计费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1.缴费标准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______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____________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采暖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采暖季。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

2.缴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

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直接向乙方支付;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

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

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

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

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30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

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

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08)、《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6.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承诺;(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5)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露、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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