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填写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二、海关编号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1“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境内收发货人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编码。
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收发货人填报该货物的实际经营单位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营企业。
(五)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填报免税品经营单位名称。
四、进出境关别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2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海关报关单填写指南(含报关单格式,填写指南和转关货物申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海关快件通关系统报关单字段填写说明
VARCHAR(1)
否
A
B
C
D---普通货物
必填
70
MainGName
主要货物名称
VARCHAR2(255)
否
可以数字和字母或者中文
必填,必须为表体中成交总价(trade_total)最大的商品名称,若多条表体成交总价一致,取g_no最小的表体对应商品名称
71
MAIN_GNAME_EN
主要货物英文名称
必填
0:否;1:是
45
LOW_TEMP_TRANS
是否为低温运输
VARCHAR(1)
否
必填
0:否;1:是;
46
NOTE_S
备注
VARCHAR(2000)
可以数字和字母或者中文
选填
47
DECL_PORT
申报口岸代码
VARCHAR(4)
否
新增
对应参数表
必填
48
CO_OWNER
经营单位性质
VARCHAR(1)
13
TRADE_SCC
收发货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VARCHAR(18)
可以包含数字和字母
A、B类必为空,C、D类选填
14
TRADE_NAME
收发货人名称
VARCHAR(255)
30改为255位,根据经营单位代码反填,中文
同TRADE_CO
15
DISTRICT_CODE
货主单位地区代码
VARCHAR(5)
保险费标记
VARCHAR(1)
1代表率
2代表单价
3代表总价
A、C和D进口时,TRANS_MODE为下列值时:
FOB运保费必填;
进口货物报关单样本 (3)
进口货物报关单样本一、引言进口货物报关单是一种用于进口货物入境清关的重要文件。
报关单包含了各种信息,包括进口货物的详细描述、数量、价值、产地、运输方式等。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准确填写和合规性对于货物顺利通关和遵守相关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进口货物报关单样本为例,介绍报关单的基本要素和常见填写要求。
二、报关单样本结构进口货物报关单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报关基本信息:包括报关单号、报关日期、报关口岸、申请单位、进出口企业代码等。
2.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货物编码(HS编码)、数量、单价、总价值、产地等。
3.运输信息: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起运国(地区)、贸易国(地区)等。
4.报关人员信息:包括报关员姓名、报关员代码等。
三、报关单样本详解报关基本信息报关基本信息是报关单的首要部分,下面是一个报关基本信息的样本:报关单号:20220101报关日期:2022-01-01报关口岸:港口名字申请单位:进口公司名字进出口企业代码:1234567890在填写报关基本信息时,需要确保报关单号、报关日期、报关口岸、申请单位和企业代码等信息的准确性。
货物信息货物信息是报关单中最重要的部分,下面是一个货物信息的样本:货物名称:电子产品货物编码:8517120010数量:100个单价:100美元总价值:10000美元产地:中国在填写货物信息时,需要注意货物名称的准确性和货物编码(HS编码)的正确选择。
数量、单价和总价值应该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并且需要用正确的货币单位标注。
运输信息运输信息是报关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下面是一个运输信息的样本:运输方式:海运运输工具:货船起运国:中国贸易国:美国在填写运输信息时,需要明确指明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起运国和贸易国等信息。
报关人员信息报关人员信息是报关单上的必填部分,下面是一个报关人员信息的样本:报关员姓名:张三报关员代码:ABCDEFG在填写报关人员信息时,需要填写报关员的真实姓名和相应的报关员代码。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标准1.预录入编号2.海关编号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4.备案号5.进口日期/出口日期6.申报日期7.经营单位8.运输方式9.运输工具名称10.提运单号11.收货单位/发货单位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13.征免性质14.征免比例/结汇方式15.许可证号16.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17.装货港/指运港18.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19.批准文号20.成交方式21.运费22.保费23.杂费24.合同协议号25.件数26.包装种类27.毛重〔公斤〕28.净重〔公斤〕29.集装箱号30.随附单据31.用途/生产厂家32.标记唛码及备注33.项号34.商品编号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36.数量及单位3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38.单价39.总价40.币值41.征免42.税费征收情况43.录入员44.录入单位45.申报单位46.填制日期47.海关审单批注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标准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那么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标准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何填写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何填写导读:初次接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朋友可能不太了解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如何填写,下面小编为您一一介绍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每个选项应如何填写,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栏如何填写?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代码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应选择填报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货物的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
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按《加工贸易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外商投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残次品、半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因换料退运出口及复运进口的,填报与《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相应的退换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加工贸易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加工贸易手册》的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加工贸易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8、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和副产品内销,进口报关单应填报“(来料或进料)边角料内销”。
转关运输报关单的填制
非实际进出 免填 境 注 集中申报 集中申报(4个汉字)
免填
/
提运单号 直转中专:提单 号
提前:免填
免填 提单号 直转中转:铁路 运单号 提前免填
免填
广东省内填号+“—”+分 运单号 提前报关:免填
免填
免填
免填 集中申报清单进 出口起止日期 (起止日期的年 月日共16位)
6位起运日(年, 月,日各2位)
进口 航空运输 (5)
直转提前:@+16位转关申报单预 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中转:@(多张报关单通过一张 免填 报关单转关填@)
出口
车名(主管海关4位类别代码 +TRUCK)--中转
6位起运日期(年, 月,日各2位)
其他运输 (9)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 免填 货清单号
转关运输报关单填制
运输方 式 运输工具名称 航次号 直转提前:@+16位转关申报单预 免于填报 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进口 水路运输 (2) 中转:填进境英名船名 "@+进境干线船舶航 次
出口
非中转:@+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 免于填报 入号 中转:驳船船名 驳船航次号
进口 铁路运输 (3) 出口 实际进出 境
直转、提前:@+16位转关申报单 预录入号 “@+10进出境日期 中转:车厢编号
直转提前:@+16位转关申报单预 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多张报关单通过一张报关单转关 免填 填@
进口 公路运输 (4) 出口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或13位载货清单号
免填
车名(主管海关4位类别代码 +TRAIN)---中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_规范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码:海关编码:进口口岸备案号出口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发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方式许可证号起抵国(地区)装货港境内目的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千克)净重(千克)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用途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最终目的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税费征收情况录入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报关员单位地址申报单位(签章)邮编电话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放行日期(签章)审单审价征税统计查验放行《报关单填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 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
2. 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单位录入、打印,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 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一、预录入编号二、海关编号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四、备案号五、合同协议号六、进口日期/出口日期七、申报日期八、经营单位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十、申报单位十一、运输方式十二、运输工具名称十三、航次号十四、提运单号十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十六、征免性质十七、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十八、许可证号十九、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二十、装货港/指运港二十一、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二十二、批准文号二十三、成交方式二十四、运费二十五、保费二十六、杂费二十七、件数二十八、包装种类二十九、毛重(公斤)三十、净重(公斤)三十一、集装箱号三十二、随附单据三十三、用途/生产厂家三十四、标记唛码及备注三十五、项号三十六、商品编号三十七、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三十八、数量及单位三十九、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四十、单价四十一、总价四十二、币制四十三、征免四十四、税费征收情况四十五、录入员四十六、录入单位四十七、填制日期四十八、海关审单批注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修订案
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修订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1.12.14•【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9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4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失效](发布日期:2004年9月21日,实施日期:2004年10月1日)修订海关总署公告(2001第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作修订,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1年14号公告,为统一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的填制标准,保证跨关区快速通关作业系统在全国的顺利实施,对《规范》作以下修改:(一)《规范》第九条“运输工具名称”增加如下内容,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1.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1)江海运输进境货物:直转货物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货物填报进境英文船名(必须与提单、转关单填写完全一致)+“/”+“@”+进境船舶航次。
(2)航空运输进境货物:直转货物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国际空运联程货物填报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为空。
(3)铁路运输进境货物:直转货物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货物填报车厢编号+“/”+“@”+8位进境日期(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4)公路及其它运输方式进境货物: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5)以上各种运输方式进境货物,在使用载货清单(广东地区)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报“@”+13位载货清单号;其它提前报关货物为空。
2.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1)江海运输出境货物:出口非中转货物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货物:境内江海运输填报“驳船船名”+“/”+“驳船航次”;境内铁路运输填报车名(4位关别代码+TRAIN)+“/”+日期(6位启运日期);境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4位关别代码+TRUCK)+”/”+日期(6位启运日期)。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样本填写方法
13﹐运杂费及保险费/率﹐
填具本报单货物所需支付的运﹐杂费及保险费的金额。如果不能取得实际
运杂费及保险费数字时﹐可按规
定的定额率计算。
14﹐标记唛码﹐
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填写。
15﹐包装种类及件数﹐
填具货物的包装方式及总件数。
包装种类指袋﹐箱﹐包﹐捆﹐桶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具件
数。
16﹐重量﹐
“毛重”指货物全部重量﹐“净重”指货物扣除内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货物不只一项时﹐应逐项填具重量。
17﹐海关统计商品编号﹐
应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号别对应填报货物编号﹐并将编号与货
名填写在同一水平线上。
18﹐货名﹐规相及货号﹐
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
属于不同商品目录编码的货物﹐应份行填具。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样本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栏目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
进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进料加工专用)
进口货物报关单(浅蓝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进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1﹐进口口岸﹐
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第一口岸)。如文锦渡﹐广州等。可从提
单上查悉。
般以货物的产地证明书确定。同
一批货物﹐品种繁多﹐数量零星的﹐可以金额最大的货物的产地确定填
报。
一份报关单上申报的几种货物如属于不同的原产国(地区)﹐应在品名下分
明填明。
要填写具体国名或地区名﹐不能笼统地填报某个地域或经济联合体的名
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0﹐外汇来源﹐
填具购买本报单货物所使用的外汇来源。以白色《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样本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栏目填写方法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进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进料加工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浅蓝外商投资企业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1﹑进口口岸﹕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第一口岸)。
如文锦渡﹑广州等。
可从提单上查悉。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要填写全称。
中外双方仅执行技术合作项目﹐未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填报参加该项目的境内单位。
捐赠进口物资﹐应填报直接受赠单位。
委托报关企业****报关手续的﹐应填委托单位名称。
3﹑收货单位﹕填明进口货物最终收货使用单位名称及所在地。
一般有三种情况﹕- 直接接受外贸公司调拨的收货单位。
- 委托有进口权的公司进日货物的单位。
- 自行从国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同一批货物有两个以上收货单位的﹐应填报收货量最大的单位。
4﹑合同(协议)号﹕填明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字轨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根据进口合同查填。
5﹑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批货物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进口或领有进口许可证的﹐应填明批准文号或许可证号码。
如果批准文号﹑许可证号码不止一个﹐应逐一填写。
6﹑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明载运货物进口的船只名称﹑汽车/火车号码/车次。
空运或邮寄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应填报实际进入中国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进境人员随身携带货物进境﹐应以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确定填报。
7﹑贸易性质(方式)﹕填明本报单货物的贸易性质。
目前﹐使用白色《进口货物报关》申报进口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
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寄售﹑代销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免税外汇商品﹔其他贸易。
8﹑起运国别(地区)﹕填明本报单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往或在运输中转国中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往我国的国家(地区)。
海关快件通关系统报关单字段填写说
VARCHAR(1)
1代表率
3代表总价
选填,
A、C、D类报关单选填,
B类必不填
34
OTHER_CURR
杂费币制
VARCHAR(3)
参照币制代码表(CURR)
选填,但OTHER_MARK=3时必填
35
OTHER_RATE
杂费/率
DECIMAL(19, 5)
只能有数字
选填,当OTHER_MARK有值时必填
30改为255位,根据经营单位代码反填,中文
同上
14
DISTRICT_CODE
货主单位地区代码
VARCHAR(5)
对应参数表
选填
15
OWNER_CODE
货主单位代码
VARCHAR(10)
可以包含数字和字母
选填
16
OWNER_NAME
货主单位名称
VARCHAR(255)
否
30改为255位,中文
必填
17
否
参照商品综合分类表(COMPLEX)
C类叫商品编码,B类叫行邮税号
B、C和D类必填(CD类进出口都必填,B类进口必填,出口选填),A类必不填
4
G_NAME
商品名称(B类叫:物品名称)
VARCHAR(255)
否
30改为50,参照商品综合分类表(COMPLEX),可以有数字和字母或者中文
必填,根据CODE_TS反填,但允许用户进行修改。
否
内外网分别计算,只有数字
必填
57
CURR_CODE
币制
VARCHAR(3)
否
对应参数表
必填
58
ENTRY_TYPE
海关工作人员的进出口报关单填写要点
海关工作人员的进出口报关单填写要点在进行进出口贸易时,海关工作人员需要填写报关单来记录和申报货物的相关信息。
正确填写报关单对于顺利完成报关手续至关重要。
下面是海关工作人员在填写进出口报关单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一、报关单基本信息填写要点1. 报关地点:填写离货物最近的海关关区名称。
2. 报关单号:由海关分配的编号,确保唯一性。
3. 进出口日期:填写货物实际进出口的日期。
4. 运输工具及航次(班次):填写运输工具的名称和航次(班次)信息。
5. 船名、航次、提运单号:适用于海运货物,需填写相应信息。
6. 签约货运代理人或承运人:填写货物的承运人或者货运代理人。
7. 目的地、起运地:填写货物的目的地和起运地。
二、货物信息填写要点1. 海关编码:根据货物的特征和性质,正确填写商品海关编码。
2. 商品名称:准确填写商品的名称,以便海关对货物进行识别。
3. 型号、品牌等:填写与商品相关的型号、品牌等信息,以进一步确认货物身份。
4. 数量及单位:填写货物的具体数量和相应的计量单位。
5. 申报单价:填写货物的申报单价,即货物的价值。
6. 总价:根据申报单价和数量计算货物的总价值。
7. 原产地: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即货物的启运地。
8. 贸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
9. 征免方式:根据海关规定,填写适用的征免方式。
三、签署人信息填写要点1. 报关单位名称:填写负责报关的单位名称。
2. 经手人:填写实际经手报关手续的个人姓名。
3. 填表人:填写填写报关单的人员姓名。
4. 备查关员:填写备案查验手续的关员姓名。
四、其他相关要点1. 签章:报关单需由相关负责人签章确认。
2. 收费项目:根据海关规定,填写适用的收费项目。
3. 附加说明:如有特殊情况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报关单上附加说明。
以上是海关工作人员在填写进出口报关单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正确填写报关单对于进出口贸易手续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也能够提高海关查验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6-2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一、进(出)口口岸(一)含义进(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口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一般从所给出的单据或中文资料中能找到相应的内容(二)填报要求1、一般要求(1)本栏填写:隶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3)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货物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4)对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进出的货物,应填报本特殊区域的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二、备案号(重点)(一)含义备案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I S P T C 一般从所给出的中文资料中查找,掌握教材第334页表格备案号是B、C、E、Y、Z 开头的备案号的情况。
(二)填报要求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2、备案号的标记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及“项号”等栏目相协调。
(参见教材404-408页的表格)例(03年考题)在给出的补充资料中,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向海关申报。
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项号根据教材404页的表格来做。
3、加工贸易货物,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4、进出口征减免税审批货物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5、对进入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在“备案号”栏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的备案号。
6、进口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CEPA、澳门CEPA 项下进口货物,本栏填报“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如:“Y3M03A000001”。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一)含义1、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注意出口日期栏不用填)(二)填报要求1、日期均为8为数字:按顺序年(4位)、月(2位)、日(2位)。
如“20080808”。
I SP T C 2、对集中申报的报关单,进口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为规范进出口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总署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4年第34号公告)再次进行了修订。
现将本次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修订补充了2004年以来散落在相关文件中的关于报关单填制的内容。
主要根据环保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第47号公告,环保总局、海关总署2005年第46号公告,海关总署2005年第69号公告,海关总署2006年第16、37、43、64号公告,海关总署2007年第24号公告,海关总署2008年第4号公告,海关总署令第156号等相关文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备案号”、“运输方式”、“随附单据”和“标记唛码及备注”等相关栏目的填制要求作了相应调整。
二、鉴于海关H883系统逐步退出运行,本次修订撤销了涉及H883系统报关单的填制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海关编号”、“进口日期/出口日期”、“申报日期”、“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集装箱号”、“运费”、“保费”、“杂费”、“随附单据”、“标记唛码及备注”和“填制日期”的填制分别作出了规范。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04年第34号公告、2005年第69号公告、2008年第4号公告同时废止。
原已印制的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仍可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二○○八年八月四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备考:转关运输申报单填制规范
⼀、进⼝转关申报单 (⼀)、转关运输申报单表头 1、报关单号: 指转关运输申报单对应的报关单统⼀编号。
该项为只读项 2、申报单号: 指转关运输申报单统⼀编号。
该项为只读项。
3、境内运输⽅式: 输⼊转关货物的境内运输⽅式代码:1-监管、2-海运、3-铁路、4-汽车、 5-空运 6-邮运 9-其它(如:⾃带) 4、境内运输⼯具编号: 境内运输⽅式为海运、汽车的,必须输⼊运输⼯具海关10位编号,其它运输⽅式为空。
5、境内运输⼯具名称: 境内运输⽅式为海运、公路的,输⼊运输⼯具海关备案名称;境内运输⽅式为铁路的输车厢编号;如果没有运输⼯具海关10位编号的,输⼊境内运输⼯具实际名称。
6、境内运输⼯具航次: 境内运输⽅式为海运的,必须输⼊船舶的实际航次。
其它境内运输⽅式为空。
7、承运单位编号: 境内运输⽅式为海运、汽车的,必须输⼊承运企业海关9位编号,其它运输⽅式为空。
8、承运单位名称: 境内运输⽅式为海运、公路的,输⼊承运企业海关备案名称。
其它运输⽅式可输⼊实际承运企业的名称。
9、申报单位编号: 指申报单位海关注册的10位数编码。
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出⼝报关单表头中⾃动提取。
10、申报单位名称: 指申报单位海关备案名称。
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出⼝报关单表头中⾃动提取。
11、转关⽅式: 1-提前报关。
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动填写。
12、集装箱总数: 指⾃然箱总数,⽆集装箱的为“0”。
13、标箱数: ⽆集装箱的为“0”。
该项为只读项。
14、空箱数: 该项输⼊空箱个数。
⽆集装箱的为“0”。
15、总件数: 指商品实际外包装总件数。
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表体⾃动累加回填。
16、总重量(kg) 指商品总重量。
有⼩数的,⼩数部分按1计算。
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表体⾃动累加回填。
17、预计运抵指运地⽇期: 可输⼊预计运低指运地海关监管场所的⽇期。
注:进⼝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在指运地海关预录⼊表头时,⽆法确定的数据(件数、重量除外),可以为空,但在进境地海关转关审核前,申请⼈须按以上填制要求补录⼊电⼦数据。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方法一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发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
式五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需填写一式六份报关单。
另外,以转关、转口方式需海关监管的货物还需增加一份报关单。
《进口货物报关单》上栏目众多,而且对填写的要求比较严格,下面逐项介绍一下填写方法:1.进口口岸:填写货物入境的口岸名称;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进口贸易合同或协议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名称;3.收货单位:填写进口货物的实际使用单位名称及其所在地区。
进口货物如果预知收货后的运往地区,其收货单位所在地以预知运往收货地区为准。
5.批准机关及文号:指需经有关机关批准才能进口货物的批准机关名称及批准文号;6.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江海运输填船舶名称;陆运填车号;空邮运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即可。
7.贸易方式:可根据情况分别填写以下贸易方式(1)一般贸易;(2)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送物资;(3)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物资;(4)补偿贸易;(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除外);(6)进料加工贸易;(7)寄售代销贸易;(8)各作各价对口合同贸易;(9)边境地方贸易和小额贸易(不包括边民互市贸易);(10)对外承包工程货物;(11)租赁贸易;(1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1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14)出料加工贸易;(15)其他免费提供的货物;本栏填报应符合以上要求,尽可能详尽,不能简单地填报为“加工装配”或“赠品”等。
8.原产国别(地区):填写进口货物生产、开采或制造的国家(地区)。
如果该货物经过其他国家加工复制,以最后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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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填写
一、适用范围:
由进境地入境后,向海关申请转关运输,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货物,均适用此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申报人:办理进口货物转关申报手续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全称。
2、电话:申报人的联络电话号码。
3、许可证号:如属于应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应逐一填明许可证号码。
4、收货人: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全称。
5、地址及邮政编码:收货人的固定的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
6、联系人:专门负责办理本批货物的海关手续的经办人姓名。
7、电话:收货人的联络电话。
8、进境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航班):载运货物入境的运输工具名称。
江海运输应填船名、陆路运输应填车牌号码(汽车)或车次(铁路运输)。
9、境外启运港: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起运地点名称。
10、进境日期: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11、集装箱号:逐一填明装载货物的集装箱号码。
12、规格:集装箱的外形尺寸,在此栏填明。
如有不同规格,应分别列明。
13、数量:运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总数。
14、提单号(分/总):货物的进口提单号码。
15、货物存放地点及编号:货物进境后的存放地点。
按入境后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