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茂河小学绩效考核方案2013
营上镇茂河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2012-2013)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云教人[2009]59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曲教人[2009]4号)、《富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三个倾斜”,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考核评价分配机制,激励校长、书记及广大教职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全体公办教师(含特岗)三、实施时间:2012.9.100-2013.8.31开始实施。
四、分配原则(一)坚持向班主任、向农村条件艰苦学校教师倾斜的原则;(二)先考核后分配的原则;(三)注重实绩、效益优先的原则;(四)公开公正、群众认可的原则;(五)结合校情、一校一方案的原则;(六)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五、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营上镇中心学校建立奖励金制度,奖励金数额原则上控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所扣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以内,主要用于“三个倾斜”和其他,其余部分返我校考核分配。
六、“三个倾斜”政策(一)、向条件艰苦学校教师倾斜对在条件艰苦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别是工作在村小、一师一校的教师,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采取设置农村学校工作补贴等办法,给予适当倾斜,以吸引和鼓励广大教师扎根农村,安心任教。
(二)、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不计入教师个人课时工作总量,班主任待遇根据学生人数发放班主任津贴。
(三)、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条件艰苦学校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梧州市龙平小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梧州市龙平小学关于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工作安排及城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校将从今年起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把此项顺利进行,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成员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粟军杰校长(第一责任人 138784211**)李日强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 138774122** )副组长:朱训强林琳黄远梅(直接责任人)组员:林琳黄远梅郭爵元梁炳辉黄钊李锦玲李万凤胡菁菁陈丽梁玫陈菲菲陈国宽李淑平罗韵婷各班班主任(工作责任人)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推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2.研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3.组织开展全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
主任:朱训强(131177421**)成员:林琳黄远梅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察检查,使全体师生提高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
(三)办公室下设资料收集组、氛围营造组、民族知识教育组,保障权益组、平安校园组等5个工作组。
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料收集组小组长:林琳组员:罗文思李万凤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的全部资料,形成台账,总结亮点和存在问题,反馈给领导小组。
(二)氛围营造组小组长:黄远梅组员:韦海生梁玫工作职责:利用公众号、QQ群、微信群宣传民族团结知识,在学校小花园进行营造民族团结氛围。
成立民族团结室等工作,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的民族团结教育窗口、走廊、园地、展板、黑板报等,将民族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承担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族知识教育组小组长:李锦玲组员:罗韵婷陈丽工作职责:负责民族知识进行课堂,落实民族知识教育与学科教学渗透,落实学校各类活动进行民族团结渗透等;承担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模板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模板一、背景介绍。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组织。
在我国民族地区,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局面需要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而民族团结领导小组的建立和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民族代表和专家学者等。
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三、主要职责。
1. 指导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推动各项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2. 研究解决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的重大问题,及时化解民族矛盾,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3. 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4.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族的团结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 加强对民族地区特殊困难群众的帮扶和救助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
四、工作机制。
1. 召开定期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民族矛盾;2. 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的开展;3. 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各民族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4. 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五、工作重点。
1. 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民生,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2. 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3. 加强民族地区的宗教工作,维护宗教和睦,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4. 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族的团结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工作要求。
1.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民族地区的热点难点问题;3.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
农村小学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探索
农村小学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探索作者:王强来源:《辽宁教育·管理版》2024年第04期摘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各级各类教育活动,真正植根师生心灵深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学校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农村小学可结合实际,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内容进校园、进课堂、进实践、进家庭,用心用情传播民族文化、展现民族特色、弘扬民族精神,构建民族和谐团结的“大家庭”。
关键词:农村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过程教育作为继往开来、培基铸魂的基础工程,发挥着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基础、筑牢根基的重要作用。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不仅是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民族工作战略性任务的必然要求。
东港市合隆乡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合隆小学”)作为一所农村小学,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用好实践教学环节,主动适应和满足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需要。
一、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教育合力(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合隆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总队辅导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副书记室,由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活动的日常事务。
同时,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营造全员落实民族团结教育制度氛围,每年召开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及教师民族工作案例交流会,让教师成为民族团结教育方向的专业辅导员。
(二)健全保障机制合隆小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有制度、有方案、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
健全检查考核、跟踪管理等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工作情况汇报、交流、总结。
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积极争取民间资金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的关心支持,加大对校园文化、活动场馆、活动器材、师资配备的投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30•【字号】阳府办函〔2022〕120号•【施行日期】202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我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江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研究审议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组长:柯燕副市长副组长:谢汝潘市政府副秘书长利社会市教育局局长成员:李彪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孙周华市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陈章宪市委网信办副主任陈丹市教育局副局长李伟民市公安局副局长黎仕养市民政局副局长陈书国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钟心刚市水务局副局长姚德仁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柯远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曾海静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杨海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赵阳阳江海事局政委何伟帼市总工会副主席李中华团市委副书记温瑞梅市妇联副主席陈立坚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村小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村小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
小组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旨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领导小组由联合党支部书记、校长、思政主任和全体师生组成,下设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由一名负责人负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明确分工。
联合党支部书记负责加强学校民族团结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村委会做好村校民族团结和谐共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开展。
校长负责制订本校工作长期规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内容、组织管理机构等,定期召开民族团结活动,并负责民族工作的信息报送。
全体教职工则要深入细致地工作,及时掌握民族团结先进事迹,不断宣传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教育好民族团结工作中的接班人,并按时发现及上报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的个人活动。
通过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分工,村小学将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开展,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创建教育强县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创建教育强县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0•【字号】伊州政办发[2013]138号•【施行日期】2013.10.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创建教育强县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3〕138号)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拉塔口岸管委会: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2〕2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县活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2〕55号)精神,统筹做好自治州创建教育强县各阶段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创建教育强县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马宁·再尼勒(自治州党委副书记、自治州州长)副组长:王建中(自治州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梅钰(自治州副州长)成员:巴合提·阿勒班拜(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孙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艾尼瓦尔·艾依达尔(自治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木汗哈力·达吾列提(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葛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赛尔江·阿依提木合买提(自治州党委编办副主任)奴尔太·叶捷别克(自治州教育局局长)丁爱华(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长)卡比努尔·吐尔干江(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孙梅(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税正辉(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兴慧(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娄俊杰(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顾帮朝(自治州卫生局副局长)江军(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周武臣(自治州农业局副局长)李厚恩(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建平(自治州科技局纪检组长)杨玉玲(自治州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沙合依达·沙那提拜(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塔依江·苏依米巴依(自治州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柯子文(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帕尔哈提·马合木提(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张训峰(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杨谨珲(自治州统计局总统计师)乔雪刚(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帕丽达·艾布力别克(自治州妇联副主席)邓辉(自治州残联副理事长)巴合提·索尔塔汗(自治州扶贫办副主任)阿不都沙拉木·沙德克(伊宁市市长)海依拉提·阿西克(奎屯市市长)阿不都克尤木·吐达洪(伊宁县县长)热夏提·木沙江(霍城县县长)王春光(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县长)努尔卡·卡那甫(尼勒克县县长)托里坤·阿孜尔拜(巩留县县长)多里坤·堆山拜(新源县县长)华西太·哈孜别克(昭苏县县长)江尔森·努尔阿西(特克斯县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丁爱华同志兼任。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模板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模板一、组织机构。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是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代表等组成的领导机构,是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核心。
二、职责。
1. 组织协调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推动民族团结事业的发展。
2. 指导、检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3. 加强全市各族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共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4. 组织协调全市民族宗教界的交流合作,促进各族宗教界人士团结互助,积极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建设。
5. 推动全市各族宗教界人士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工作机制。
1.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具体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日常工作。
2.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任务。
3.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各族群众交流交往,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4. 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和引导,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
5.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
2.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3. 加强督促检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定期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茂河小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及说明
富源县营上镇茂河小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字…2009‟38号)文件精神以及市人事局核准的•富源县营上镇茂河小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本单位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及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岗位类别设置(一)根据•曲靖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曲办字…2009‟38号)和•对富源县营上镇茂河小学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意见‣(曲市人…2009‟48号)精神,富源县营上镇茂河小学编制20个,现有人员20人。
(二)富源县营上镇茂河小学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20个,占岗位总量的100%。
五、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1.2,分别设置中级岗位9个、初级岗位11个。
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3:4,设置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4个。
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6,设置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3、对符合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按省文件规定另行申报。
关于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
关于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第一篇:关于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种蜂场九年制学校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及中心学校关于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领导,种蜂场九年制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营上种蜂场九年制学下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罗萌(学校校长)副组长:赛力江(学校副校长)成员:肖红(教务主任)、阿合力哈孜(副教务主任)、尹葛琳(德育主任)、全体教师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对全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研究解决学校民族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种蜂场九年制学校2014年9月1日第二篇:关于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及中心学校关于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领导,经茂河小学研究决定,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赵正明(学校校长)副组长:尹显权(学校副校长)成员:全体教师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对全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研究解决学校民族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尹显权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服务等工作。
营上镇茂河小学2013年9月16日第三篇:营上镇茂河小学开学情况汇报2013.9.5营上镇茂河小学2013-2014年上学期开学情况汇报营上镇中心学校:营上镇茂河小学按照县教育局文件和中心学校会议精神,于2013年8月31日全体教师收假并集中学习,学生2013年9月1日报到,并同时开餐。
各项工作已正常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假期情况:根据上级文件、会议对假期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茂河小学各校点均安排假期守校责任人,签有责任书,无重大不安全事故发生。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梧州市龙平小学关于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工作安排及城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校将从今年起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把此项顺利进行,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成员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粟军杰校长(第一责任人 138784211**)李日强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 138774122** )副组长:朱训强林琳黄远梅(直接责任人)组员:林琳黄远梅郭爵元梁炳辉黄钊李锦玲李万凤胡菁菁陈丽梁玫陈菲菲陈国宽李淑平罗韵婷各班班主任(工作责任人)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推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2.研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3.组织开展全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
主任:朱训强(131177421**)成员:林琳黄远梅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察检查,使全体师生提高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
(三)办公室下设资料收集组、氛围营造组、民族知识教育组,保障权益组、平安校园组等5个工作组。
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料收集组小组长:林琳组员:罗文思李万凤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的全部资料,形成台账,总结亮点和存在问题,反馈给领导小组。
(二)氛围营造组小组长:黄远梅组员:韦海生梁玫工作职责:利用公众号、QQ群、微信群宣传民族团结知识,在学校小花园进行营造民族团结氛围。
成立民族团结室等工作,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的民族团结教育窗口、走廊、园地、展板、黑板报等,将民族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承担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族知识教育组小组长:李锦玲组员:罗韵婷陈丽工作职责:负责民族知识进行课堂,落实民族知识教育与学科教学渗透,落实学校各类活动进行民族团结渗透等;承担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嘎小学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五嘎小学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第一篇:五嘎小学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五嘎小学成立行政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我校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做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我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平(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副组长:张健、范超(协助校长工作)成员:李怀荣、张平、张旭、邓兴文张彦成、周武、汪国荣、孙德权、李兴雄五嘎小学2012年3月2日第二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直属局、稽查局、中心税务所、征收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法便函〔2015〕53号)要求,为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适应新时期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决定成立枣庄地方税务局山亭分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龙超副组长:韩荣强成员:吕君领办公室主任张怀香征收和科技发展科科长景雷稽查局局长王静税政科科长张建昌计划财务科科长陈东人事教育科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税政科。
(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在推进依法治税中承担牵头、协调和服务等具体工作;2、拟定并督办落实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3、拟定依法治税相关制度并督办落实;4、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依法治税决策部署;5、负责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的具体工作;6、负责本单位推进“法治区”建设的具体工作。
第三篇:关于成立“六五”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剑阁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成立“六五”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城管警察大队、县爱卫办、县治理办、县环卫局、机关各股室:为切实加强“六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管系统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云伟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郭顺文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晓军党组成员副局长敬占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张万松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仲全执法监督股股长李勇疆法规宣教股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勇疆同志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州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州教材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文政办发〔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州教材委员会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6号)精神,统筹管理全州中小学教材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教材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0号),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文山州教材委员会(以下简称州教材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州教材委组成人员主任:玉荣副州长副主任:杨民强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蒋天云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袁加全州教育体育局局长委员:马朝洪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州侨办主任赵丽娜州委网信办副主任程娟州委党校副校长徐梅州委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赵利雁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云芬州科技局副局长谢金年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陆天梅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文仲武州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廖志福州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昌丽州财政局副局长王家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国仙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陈文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晓红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罗正旭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黄向荣州外办副主任安政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友燕州社科联副主席杨金花州科协副主席州教材委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体育局,由谢金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永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县(市)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审查地方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制定,审查、选用地方教材。
关于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位同事: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经研究决定,将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1.1 领导小组组长:×××(此处填写姓名),×××(此处填写职务)。
1.2 领导小组副组长:×××(此处填写姓名),×××(此处填写职务)。
1.3 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具体名单将另行通知。
二、工作职责2.1 制定并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发展规划。
2.2 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3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
2.4 组织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促进不同民族人民交流互动。
2.5 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6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考核与评估,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3.1 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小组的工作,积极支持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开展。
3.2 各单位要配合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3 各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切实解决涉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4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意识和认同感。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于××年××月××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谋处日期:××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调整自治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调整自治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公布日期】2022.05.29•【字号】桂林财发〔2022〕42号•【施行日期】202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调整自治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42号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各处室站,局直属各单位,广西森工集团、广西国控公司、广西八桂种苗公司、广西华沃特集团:为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发出“共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号召,经研究,决定对自治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治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组长:蔡中平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黄政康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凤云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志星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巧玉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邹庆浩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建华自治区林业局一级巡视员蒋桂雄自治区林业局二级巡视员黄周玲自治区林业局二级巡视员罗基同自治区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李贵玉自治区林业局二级巡视员冷光明自治区林业局产业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成员:施福军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罗红广自治区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蒋迎红自治区林业局生态处处长黄强自治区林业局资源处处长张庆志自治区林业局荒漠草原处处长张振球自治区林业局动植物处处长侯水升自治区林业局保护地和湿地处处长陈祖群自治区林业局林改处处长樊吉尤自治区林业局林场种苗处处长许华功自治区林业局规财处处长谭华昌自治区林业局科技处处长宋正海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处长韦达威自治区林业局防火和安全生产处处长伍贤旭自治区林业局林长处处长阳书群自治区林业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韦鼎英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永琢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主任何业锦自治区林业基金管理站站长刘杰恩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站长廖家怀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站(自治区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颜立强自治区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站长朱春林自治区速生丰产林基地管理站站长黄伯高自治区林业种苗站站长黄国红自治区森林消防装备服务中心主任廖宏俊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主任蒋军林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副主任罗伟强广西北部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全区林业部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全方位多层次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做好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和工作部署,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阿坝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阿坝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03•【字号】阿府办函〔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阿坝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阿府办函〔2021〕3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州政府决定成立阿坝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不再保留阿坝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成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市)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组长:罗振华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副组长:王树明州政府副州长徐贵强州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局长依当措州政府副州长余光亚州政府秘书长蔡东阳州政府副秘书长余松荣州政府副秘书长段建波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惠勇州民政局副局长成员:周全寿州法院副院长刘志武州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君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州委外宣办主任、州政府新闻办主任叶云州委统战部副部长旦木真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文琴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委网信办主任胡顺清州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潘建虹州发改委副主任郭雄州经信局局长卢晓军州教育局局长张险峰州科技局局长刘飞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罗尔基木州司法局局长泽久州财政局局长苏世升州人社局局长赫洛杰州住建局局长益英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严扎甲州农业农村局局长巴黎州文体旅游局局长张佩如州卫生健康委主任兰翔州应急管理局局长祁玲州国资委主任白惠蓉州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光辉州统计局局长阿郎州广电局局长李军州医疗保障局局长李维洪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王甲团州委书记向秋杰州妇联主席、州政府妇儿工委办主任杨海成州残联理事长罗先蓉州关工委办公室主任潘岭州通发办主任三、其他事项(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总结
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后全镇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教育系统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教育系统范围内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认真自查了全校区的安全,饮用水、防盗等设施、监控设施、消防设备、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以及食堂等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宣传栏的布置,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制定措施,严格管理,加强了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节,为迎接国庆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扎实有效有力开展,细化制定《木咱镇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组织传达全国、全省、全市“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详细解读工作方案内容、方法和标准, 进一步讲清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并对“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做出详细部署。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领导,木咱教育集团成立了以集团主任张文汉为组长、集团办公室人员和各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校也相应成立国庆节期间安全、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部分骨干教师为成员,充分利用了专题会议形式,向师生宣讲政策,提高法律意识。
要求全体师生能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有问题、有隐患向工作小组汇报,不越级,不上访。
进一步落实国庆期间安全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为国庆节期间校园风险防控、校园平安稳定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1、放假前夕,对全体老师进行了一次假期安全教育,各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教给学生怎样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溺水等事故,教给学生外出旅游的一些小常识,使学生懂得了在险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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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
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及中心学校关于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领导,经茂河小学研究决定,成立营上镇茂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赵正明(学校校长)
副组长:尹显权(学校副校长)
成员: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对全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研究解决学校民族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尹显权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服务等工作。
营上镇茂河小学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