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监测体系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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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监测体系考核要点
新修订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共考核5大类、15个一级项目、32个二级项目。
其中: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关注:
1、五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分)
五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报告;下发文件情况(名称、文号等)。未制定计划并下发文件的不得分。仅仅环保部门制定的规划不得分
•2、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1分)
未制定计划并下发文件的不得分。
3、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2分)
实际培训人数以签到表人数计,计划人数以“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中的计划培训人数计。提供培训师资人员名单,有效性审核培训的师资人员需具备环保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以下情况酌情扣分:(1)培训内容不全面:应包括环保部门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自动监控企业人员有效性审核培训两个方面,只开展一项的扣1分;(2)无培训计划的;(3)师资不具备授课条件
6、现场端安装率(3分)
为今年国控企业中往年已经安装的设备数量+今年的计划安装数量,如果今年没有下达安装计划,以今年钢铁、火电、造纸、印染行业的国控企业需要安装的数量计。在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中抽查不低于3家,检查安装情况,1家未安装(如废气未安装含氧量、烟温等烟气参数和流速等的自动监测设备,废水未安装流量计,也视为未安装),扣1分,扣完为止;
7、现场端安装情况检查(6分)
抽查不低于10家企业,检查:(1)排放口设置及采样点位置是否规范;(2)流量计或流速仪是否安装并符合规范;(3)自动监测设备是否通过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4)CEMS取样点位处是否有手工比对取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是否符合规范;
(5)采样平台、平台爬梯是否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
在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中抽查不低于10家,检查安装规范性情况,1家安装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9、现场端验收情况检查(6分)
抽查不低于10家企业,检查验收材料中的现场核查表、比对监测报告、试运行调试报告和记录等材料。1家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调试监测报告:是否有校准方程、速度场系数
–比对监测报告:内容齐全、评价合理
–现场核查报告:内容全面、合理
10、运行管理制度(1分)
抽查不低于5家企业,检查该企业是否有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和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1家企业不完善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2、自检报告(2分)
抽查不低于10家企业,检查自检报告是否包括:(1)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分析;(2)数据缺失和异常情况说明;(3)企业生产情况等。1家企业未及时编制自检报告或内容不完整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6、现场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4分)(与17项共同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规范》,国家未颁布实行)。
核查内容:(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1家未做到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或检查表填写真实、完整的,扣0.4分,扣完为止;
17、现场监督检查报告编写及上报情况(1分)
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按季度编写)及上报文件。抽查责任环保部门,检查是否及时编制和上报报告;报告中
是否列出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名单,1家未编制并上报报告,或者报告不完善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8、比对监测工作完成率(7分)
抽查不低于10家开展监测的企业,检查是否对废水监测设备的浓度及流量开展比对。
19、比对监测季报编写及上报情况(2分)
(1)检查比对监测季报是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2)报告中是否列出比对监测不合格企业名单。比对监测季报编制少于3期的不得分;1期报告内容不完整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0、比对监测质控抽测及报告编制情况(1分)
(1)检查比对监测质控报告是否对下级监测部门提出问题及建议;(2)是否对下级监测部门通报抽测情况
22、合格标志发放情况(1分)
检查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是否粘贴(全年至少4个季度,4张),
•23、不合格的整改落实情况(5分)
在监督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中抽查不低于10家企业,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期间是否采取手工监测方式报送数据、整改验收意见等
27、监督性监测结果发布(5分)
检查实际监督性监测结果是否向公众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
28、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发布(5分)
(1)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发布平台、资料;(2)企业自行监测记录.检查实际信息公布情况,1家未公布或公布内容不完全,扣0.5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