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学》课程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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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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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我们 … 认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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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重点在于不昧, 拾金不昧的重点在于不昧,昧的意思是指把物品 藏起来,从法律角度上据为己有,所以“拾金” 藏起来,从法律角度上据为己有,所以“拾金”与拾 到物品后是否归还, 到物品后是否归还,而归还是否索要报酬并没有什么 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个人认为当一个人把捡到的物品, 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个人认为当一个人把捡到的物品, 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失主,并且完璧归赵, 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失主,并且完璧归赵,他完全应 该有制度上的保障得到应有的报酬。 该有制度上的保障得到应有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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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什么?怎样建? 建什么?怎样建?
精品课程的建设思路
★ 明确课程定位与教学目标 ★ 构建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 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 创新考核方法与评价机制 ★ 注重团队建设与水平提高 ★ 形成课程特色并取得良好效果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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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法 学 课 程 的 地 位
民 法 学 》 核 心 课
民 法
民法学4( 民法学 (

法) 学分 学分( 法)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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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2学分( 法 学分(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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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法3学分( 权法 学分(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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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课程建设思路
民法学课程特点:体系庞杂、内容抽象、与生活联系密切
课程建设思路: 通过整合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手段, 强化基础理论、注重专业技力、提高综合素质 课程建设目的: 使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扎实的民法学基本概念和 基本原理,并能够处理一般民事纠纷; 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与探究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民法实训报告动员

民法实训报告动员

尊敬的各位同学:大家好!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应用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我们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对民法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学校特此组织本次民法实训活动。

在此,我代表全体指导教师,对即将开展的民法实训进行动员,希望大家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一、实训背景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往往存在脱节现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决定开展本次民法实训,通过实际操作,让同学们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案例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二、实训目的1. 培养同学们运用民法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实践水平;2. 深化对民法基本原理和制度的理解,增强法律意识;3. 增强团队合作意识,提高沟通协调能力;4. 培养同学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实训内容本次民法实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案例分析: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让同学们了解民法的具体应用;2. 法律文书撰写:指导同学们撰写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3. 模拟法庭:组织同学们进行模拟法庭辩论,提高法庭辩论技巧;4. 法律咨询:模拟律师接待客户,解答法律问题;5. 民事调解:学习民事调解的基本流程和方法,提高调解能力。

四、实训安排1. 实训时间:为期一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 实训地点:法学实验室、模拟法庭等;3. 实训分组:按照班级或专业分组,每组由一名指导教师负责;4. 实训成果:每位同学需提交一份实训报告,总结实训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

五、实训要求1. 认真学习民法理论知识,为实训做好准备;2. 积极参与实训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3. 严格遵守实训纪律,尊重指导教师和同学;4. 认真撰写实训报告,总结实训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

六、总结本次民法实训活动旨在帮助同学们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民法学》

《民法学》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一、课程介绍1.课程描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学活动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使学生能够初步掌握和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现行民事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分析并解决现实中的一些民事问题,同时使学生了解最新的理论观点和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为将来推动我国民事法律的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从事司法实践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2.设计思路: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程,隶属于民商法学课程群,是该课程群主干基础课程。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现行民事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培养学生一定的分析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并了解最新的理论观点和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为其他专业课程群的学习打好一定的基础,并使学生具备法学专业基本素质,培养初步的探究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

3. 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法理学。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为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商法的课程学习奠定知识基础。

二、课程目标民法学课作为法学专业低年级学生的一门学科基础选修课程,其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初步掌握和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并运用该理论解决现实中的一些民事问题的能力。

到课程结束时,学生应能:(1)全面系统地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

(2)掌握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3)了解最新的理论观点和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

(4)能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现行民事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分析并解决现实中的一些民事问题。

三、学习要求要完成所有的课程任务,学生必须:(1)按时上课,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测试。

(2)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一定量的阅读文献。

(3)按时完成资料查阅、报告的撰写。

(注明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及版次)1、选用教材(告知学生需要购买的教材)胡家强,苑敏《民法学》,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二版)。

民法总论授课教案 课程概要 1.课程性质与任务 民法学是以民事法律规范

民法总论授课教案 课程概要 1.课程性质与任务 民法学是以民事法律规范

民法总论授课教案课程概要1.课程性质与任务民法学是以民事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被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列为高等学校本科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必修课程。

作为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民法是市民社会最基本的法律规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

本课程通过系统、全面地介绍民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基本知识、基本概念,让学生领会民法的精神,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2.教学特点本课程的教学以课堂系统讲授为主。

在讲授过程中,注意理论性与应用性的结合,通过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等方法激发学生对民法学习的兴趣与热情。

3.课时分配:学时数:504.课程要点第一章民法的概念和适用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民法的性质;了解民法与商法、经济法的关系及民法的适用范围;掌握民法的渊源理论,尤其是习惯法和判例对于补救成文法局限性的意义;熟悉并会运用民法的解释方法。

民法基本原则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特征和功能,掌握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理论基础的法律局限性理论及各项民法基本原则,尤其是意思自治原则与诚信原则,把握各基本原则间内在的逻辑关系。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通过本章的学习,获得对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的全面认识,重点掌握权利的分类和物的分类。

能够结合实际把握民事法律事实,区分事件和行为。

第三章自然人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般理论,掌握监护制度、住所制度,掌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把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

第四章法人通过本章的学习,对法人制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掌握法人的概念、分类、成立条件和程序、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人的机关与责任及法人的变更、消灭和清算制度。

法人的能力与自然人的能力的区别、法人的有限责任及“撩开法人的面纱”制度需要重点把握。

《民法学》课程建设报告

《民法学》课程建设报告

《民法学》课程建设报告《民法学》课程组《民法学》是法学学科核心基础课程之一,既注重理论研习又强化实践教学,旨在培养国家需要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课程组秉持探索与创新,锐意推行教学改革,高度重视教学评估,充分利用清华大学优越的资源环境,致力于《民法学》系列课程的建设,以期建设成为国内高校民法课程的品牌。

一、课程建设的背景自清华大学1995年复建法律学系/法学院以来,法学院确立了重点建设和优先发展民商法学科的学科建设思路,先后引进了崔建远教授、马俊驹教授、韩世远教授等一批国内一流的民法学家和卓越学者为本科生开设民法课程,着力建设民法学课程。

建设伊始,民法课程分设民法1和民法2,由崔建远教授和马俊驹教授主讲。

通过先后引进韩世远教授、申卫星教授、程啸副教授、王洪亮副教授、耿林副教授,民法学课程实行改革,逐渐过渡到包括民法总论、合同法、债法、物权法、外国民法、侵权行为法、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侵权行为法案例分析在内的民法学系列课程。

民法学系列课程构筑了关于民法学的知识体系,融和了民法学基础原理、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

《民法学》课程拥有一支一流的专职教学师资队伍,教师年富力强,学贯中西,教学能力突出,学术研究造诣深厚。

课程组成员均具备海外研修经历,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合理,具有深厚学术底蕴和国际视野。

崔建远教授特别重视兼职队伍建设,邀请法学界名师江平教授、梁慧星教授、王家福教授授课,并聘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成、宋鱼水、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剑钊、袁恩泽等讲授实践课程。

形成了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教学团队。

民法学系列课程已经形成了颇具特色和初现规模的课程模式,为民法学课程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二、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清华大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创办世界一流大学,其人才培养目标是“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

清华大学有国内最优秀的学生,并招收一定比例的留学生,学校本科教育的定位是“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

《民法学》教学大纲(教材版)

《民法学》教学大纲(教材版)

《民法学》教学大纲—————————————————前言1、任务和地位民法学是高等政法院校学生的必修课程,为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民法学课程体例可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

总论部分为民法中的共性问题,主要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和诉讼时效。

分论部分为民法具体制度,主要包括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和侵权民事责任。

其中,债权制度又可分为债法总论与债法分论。

由于《合同法》为独立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因此,债法分论部分只讲授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此外,由于继承部分的内容与婚姻法合并讲授,所以本课程不含该部分内容。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具有广泛性,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

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民法不仅为基本法律,而且是学习其他相关实体法如经济法、行政法、婚姻法、劳动法等,以及相关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等的基础。

2、能力要求民法的性质为私法和权利法。

通过《民法学》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掌握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对公法制度的影响;对社会关系中的民事法律纠纷,能够运用民事法律及民法原理,准确定性和适用法律;全面了解民事权利的体系;准确把握各种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及其后果,以充分救济民事权利。

3、先修课程: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法律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等。

4、教学安排:本课程总课时72课时,4学分。

5、选用教材:郭明瑞主编:《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6、教学手段:讲课与案例分析及讨论相结合、板书与多媒体相结合。

7、考核方法:考试8、教学进程安排表: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民法的地位、发展历史及我国民法的发展历史、民法的内容。

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方法。

了解民法的性质和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掌握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了解民法的解释和适用。

课程内容第一节民法的含义一、民法的概念二、民法的词源三、民法的性质四、民法的分类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民法的调整对象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第三节民法的沿革一、民法的产生和发展二、我国民法历史及发展第四节民法学体系一、民法的地位和作用二、民法的内容三、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第五节民法的渊源一、概说二、我国的民法渊源第六节民法的适用范围一、民法适用范围的概念二、民法在时间上适用范围三、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四、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重点、难点提示和教学手段一、重点1、民法的性质。

09090_民法学详细教案

09090_民法学详细教案
所有权的取得
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 劳动生产、先占、孳息等;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卖、赠 与等。
用益物权制度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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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的定义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 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 收益的权利。
公序良俗原则
• 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称公序良俗。所谓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 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 政治公序:维护国家政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的政治公序,如不得背叛国家、煽动叛乱等。 • 经济公序:指导国家经济有序稳健发展的经济公序,如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获取不正当利益等。 • 道德公序:人与人之间关系(私法域)的道德公序,如不得进行婚外性行为。
担保物权的种类
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
担保物权的设立和实现
担保物权可以通过合同等方式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 人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04 债权法律制度
债的概述
债的定义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 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
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 任,在通常情况下适用过 错责任原则,责任与过错 的程度相适应。
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的含义
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 信,严守承诺,在不损害他人 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不欺诈
不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 瞒真实情况。
恪守承诺
一旦作出承诺,就要尽力实现 。

论《民法学》课程教学中案例运用

论《民法学》课程教学中案例运用

论《民法学》课程教学中案例的运用【摘要】:法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作为法学一分支的《民法学》亦是如此,随着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的深入,人们对法学隶例教学的认识不断拓展,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教学方法呈现出方兴未艾之势。

如何使“案例教学”得以健康发展成为了法学教学方法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

本文旨在对于法学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方法的优越性以及在《民法学》教学过程中利用不同的时机运用不同的案例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从而对于教与学的两方面主体的能力都会有很大的提高。

【关键词】:民法学民法案例教学《民法学》是法学专业十五门核心课程之一,十五门核心课程中的商法与知识产权法是民法中独立性较强的特别法。

《民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至关重要的一门基础课程,也是一门核心课程。

正如史尚宽先生说的一样,民法是万法之母。

一个国家的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两大部分,而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

在法学本科所开的专业课中,很多的课程都属于民法的内容,所以说学好了民法,再学习其他法律会有事半功倍之效。

民法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行为基本上都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对于维护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秩序,增强人们的平等观念、民主观念、权利观念、法治意识、竞争意识、自由意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以及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这也就决定了民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门基本学科,决定了民法学在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是复杂的,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

作为私法的民法也就是以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为调整对象,也就意味着民法的内容与其它的部门法比较来说要复杂的多,在具体的内容中,很多的制度设计上作为初人大学从事法学专业学习的大学生来说就很难理解,也很难把握其中的要点。

也就需要在教学在运用多种授课方式,以提高学生理解与掌握法学知识的兴趣。

在本人从事多年的《民法学》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案例教学方式是比较好的教学方法,因为这种教学方法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可在一定程度上启发学生多思考。

打造精品课程 提高教学质量——“民法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改革与实践

打造精品课程 提高教学质量——“民法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改革与实践
教学 内容 是精 品课程 建设 的关键
定 :高等 教育 的任 务是 培 养 具有 创 新 精神 和 实践 实践 中 , “ 我们 重点 打造 了 以下 几点 。
能力 的 高级专 门人 才 。 培 养 学 生各 种 能力 的一个 ”
重要 途径 , 重 要 的 是 要 不 断 加 强 教 学 环 节 强 化 最

精 品课 程 建 设 要 适 应 学 校 培 养 目标 的要 求 。
教 学改 革 。 为提 升 教 学 质量 , 应 现代 科 学 的 发 湖南 人 文科技 学 院确 定 了学 生 培养 的 目标 是培 养 适
展 和人 才 培 养 的新 形 势 , 须 打造 一 批 能 够 体 现 为地方 经济 服务 的应 用 型人 才 , 是 要 求 课 程 要 必 就
队伍 和教 材 的建 设 , 动 教学 内容 、 学 方 法 和教 程不仅 是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的必 修 课 , 且 是 理 论 基 推 教 而
[ 稿 日期 ] 02—0 0 . 收 21 3— 5 [ 基金项 目] 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 题( J 0 B D 2 ) 湖 XK 8 G 06 . [ 作者简介 ] 袁锦绣( 9 3 ) 女 , 南郴 州人 , 15 一 , 湖 湖南人文科技 学院政治与法律 系教授 , 究方向: 研 民商法学。
现 代教 育 思 想 , 有 鲜 明 特 色 , 合 科 学 性 、 进 引导学 生 掌握 并 应 用 基 本 知 识 、 础 理 论 和 基 本 具 符 先 基
性 , 能够 充分 运用 现 代 教育 技 术 、 法 与 手段 的 技能去 研究 实际 问题 和解 决 实 际 问题 。课 程 建设 并 方
精 品课 程是 针对 我 国高 等教 育 由“ 精英 教 育 ” 学 管理 的 改革 ; 分 利 用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与 信 息 手 充

法律硕士民法教学大纲doc-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民法教学大纲doc-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民法学英文名称: Civil Law学时: 72教学方式:课堂讲授+讨论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内容简介与课程教学目标: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特点,入学前通过具体工作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对法学基本理论的自学已掌握了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但其专业知识不系统、不全面,基础不扎实。

因此,法律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的课程教学应当包含本课程的基本知识点、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除了应当讲授基本知识外,还应该有适合于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内容。

强调课程教学的实践性,通过强化案例教学等方式,着力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民法学》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民法学属于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十分强的一门课程。

该课程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制度。

本课程是在学习和掌握一般民法原理的基础之上,对民法核心理论的进一步深入。

一方面,本课程不涉及民法的全部领域,只是以专题的形式探讨民法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本课程对相关专题的探讨比较深入,对学习的要求更高,带有一定的研讨性质。

针对本门课程内容丰富,授课课时少的特点,我们拟采用专题讲授的方式设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

在教学方式上更多地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

由于民法学是在具体的经济交往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学科,实践性很强,与司法实践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在全面、系统和准确地阐述民法学原理的同时,要配合以实际中民法的案例特别是我国的案例,做到通俗易懂。

教学形式采用以教师讲授为基础,学生课后阅读为辅,并结合多媒体等多种教学方式。

本课程的教学指导思想是:通过有关教学活动的进行,使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民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熟悉民法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制度,确立民法的法律意识,理解民法制度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民法学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民法学精品课程建设调查分析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民法学精品课程建设调查分析

有 的示范作用 ?为全面 了解 精品课程建 设与实施 的 现在 选用 的教 材是 否 合 适 ?本课 程 的 网络 和 多媒
情况 ,0 1年 6月 , 们 对 湖 南人 文 科 技 学 院 20 体教学 资源利 用情 况 如 何 ?你 对本 课 程 的评 价机 21 我 07 级、0 2 8级 和 2 0 0 0 9级法 学专业 已经完 成 民法 学精品 制有 怎样 的看 法 ?本 课 程 的教 学 方 法 如何 ?你 学 课程 学习 的学生 以班为单位 进行 了问卷 调查 。 习 民法学 遇到 的 困难 是 什 么 ( 多选 ) ?学 习 民法学 本研 究 旨在 了解 学生 对 精 品课 程 的 看 法及 现 课 程 遇 到困难 时 的解 决 途径 是 什么 ( 多选 ) ?你 喜
湖 南 人 文 科 技 学 院 民法 学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调 查 分 析
谢 常红 , 锦 秀 袁
( 湖南 人 文科技 学 院 政 治 与法律 系 , 湖南 娄 底 4 7 0 ) 1 0 0
[ 摘 要] 精品课 程 建设 是提 升教 学质 量 的一 项重 大举 措 。2 0 0 8年 , 南人 文科 技 学 院政 治 与 法律 湖 系民法 学课 程 立 项为省 级精 品课 程 。对该 院政 治 与法律 系 已开 设 民 法学课 程 的三 个 不 同年级 学生进 行
道题 。其 中第 l 5题 为 选 择 题 , 2 — 3 —2 第 6 0题 为 这样 做 ” 方 面 。精 品课程 能 否满足 学 习需 求方 5个 开放 式 问答题 。第 1题 至 2 5题 的 问 题 分别 为 : 你 面分 为 4个 方 面 : . A 能够 ; . 本 能 够 ; . 少能 B基 C极 的课 程成 绩是 ?你是 否 参 加 了补考 ?你 认 为本 课 够 ; 不 能够 。 D. 程是 否 有 教 学 特 色 ?你 认 为 本 课 程 的 教 学 内容 、

学习《民法学》的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学》的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学》的心得体会。

在学习《民法学》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法律的基本性质。

民法是指规范个人、家庭和财产等诸多民间关系的法律,它涵盖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同时,民法是法律的基石和基础,它规范了我们的社会关系和经济活动,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在学习《民法学》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法律的权威性,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对我们社会和人民的意义和价值。

在学习《民法学》的过程中,我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在这门课程中,我们不仅学习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准则,更重要的是学习了如何应用民法规则和原则,理解并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通过学习案例分析和实例讲解,我逐渐掌握了法律实务的基本技巧和方法,同时也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相信这些学习成果将为我处理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在学习《民法学》的过程中,我也收获了许多关于法律学习和思考的重要经验和启示。

我认识到,学习法律不是简单地熟悉法条和规则,更要注重理论的学习和思维的培养。

我们需要了解法律的相关理论和哲学背景,深入思考法律规则的本质和意义,通过思辨、分析和讨论来拓宽我们的法律视野和思维深度。

同时,法律学习也需要注重实践和应用,通过实际问题的解决来检验和提升我们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

《民法学》是一门十分重要的课程,它对于我们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法律实务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在学习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普适性和基本性质,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收获了宝贵的法律学习和思考经验。

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学习《民法学》的精神和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优秀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方案展示民法学

2024年优秀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方案展示民法学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民法学课程思政教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和专业技能,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创新能力 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教学目标与任务
01
02
03
知识目标
掌握民法学的基本概念、 原理和制度,了解民法学 的发展历程和前沿动态。
2024/2/29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民法学知识分析 解决实际问题,具备从事 民事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 。
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等。
2024/2/29
03
公平正义的实践意义
探讨公平正义在保护受害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
的实践意义。
14
04
思政元素在民法学教学中的实践应用
2024/2/29
15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024/2/29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民法学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平 等、公正、法治等,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公民意识。
20
教学反思与改进方向
教学内容优化
根据学生的反馈和评估 结果,对教学内容进行 针对性的优化,确保教 学内容更加贴近学生需 求和实际。
2024/2/29
教学方法改进
尝试采用更多元化的教 学方法,如案例分析、 角色扮演、辩论等,以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 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 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加 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 应用。
在介绍民事主体制度时,强调法治精 神的重要性,如通过讲解法人制度, 引导学生理解企业等社会组织在法治 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
2024/2/29
9
创新思政元素呈现方式
案例分析法
通过引入具有时代性和典型性的 民法案例,让学生在分析案例的 过程中理解思政元素与民法学知

法学课题课程设置方案

法学课题课程设置方案

法学课题课程设置方案引言法学课程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思维、法律能力以及法律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职业在不断发展,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本文提出了一份法学课题课程设置方案,旨在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学专业以及社会实践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法律实践能力。

课程设置基础课程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核心思想和构建民法学体系的理念,教授民法基本理论、民法典章、民事道德等方面的知识,重点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人格权、财产权。

刑法从刑法的历史渊源、刑法基本原理、刑法基本规范等角度,介绍刑法基本概念、构成要件、犯罪防范、刑罚具体运用、死刑等方面,教授刑法学知识,重点体现刑法原则、刑法政策和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

介绍公法的基本思想,教授公法学的基本知识,包括国家机构和行政组织法、人权保障法、民主法治制度、行政强制、行政协商、行政监察、司法救济等方面。

选修课程人权法介绍人权法的概念、内容、制度和影响,包括国际人权法、国家人权法、企业社会责任和人权、个人数据保护与人权等方面的内容。

知识产权法主要介绍知识产权的概念、产生背景、基本理论、权利种类、权利保护等方面。

重点说服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如何把握和适应新的技术革命和企业发展趋势的影响。

环境法介绍环境法的基本认识、原理和基本法律制度,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监督、环保手段、环境刑事责任、土地保护等方面。

重点阐述环境规划编制和环保检查、评价等环境保护问题。

实践课程论文写作培养学生科学论文写作能力,包括从选题到论文结构、逻辑、方法、论点、表述、撰写等方面,通过阅读和写作论文的方式,提高学生的学术写作能力。

通过学生参与社会活动,如律师实践、司法实践、人权实践、反腐实践等,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并提高学生的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力。

结论通过上述课程设置方案,既保证了法学专业学生的核心基础知识体系的建设,又充分考虑了社会实践、自主选择以及个性化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提高了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社会责任感以及创新能力。

马工程《民法学》教材在教学中的适用问题

马工程《民法学》教材在教学中的适用问题

马工程《民法学》教材在教学中的适用问题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马工程《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其教材在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适用问题。

本文将探讨马工程《民法学》教材在教学中的适用问题,旨在对教学实践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需要对教材进行深入的研读和理解,把握教材的精髓和要点,才能够将知识系统化地传授给学生。

马工程《民法学》教材内容繁杂,知识点众多,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来准备课堂教学。

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教师需要针对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学生能够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在教学中,学生也会面临一些适用问题。

马工程《民法学》教材内容涵盖了民法的基本理论、法规规范和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学生需要通过大量的阅读、思考和讨论,来理解复杂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

学生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才能够在学习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成绩。

在实际教学中,由于法律领域的法规和案例不断更新和变化,教材内容也需不断更新和完善。

教师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进行教材的更新和调整,保证教学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教师还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反馈意见,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效果的最大化。

马工程《民法学》教材在教学中的适用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教师需要充分准备和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学生则需要提高学习能力和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通过双方的努力和合作,相信马工程《民法学》教学效果将会更加显著,为培养具有高水平法律能力和素养的法学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字数达不到要求,无法继续】。

第二篇示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民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在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法律教研部《民法学》课程教研室实施方案【模板】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法律教研部《民法学》课程教研室实施方案【模板】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学院
法律教研部《民法学》课程教研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以教师为主体,以课题为载体,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中心”的教研工作思路,围绕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并强化以管理为抓手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课程改革研究、专题研究、常规教研以及适应开放教育学生特长发展等活动。

使专业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教学能力不断提升,全面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教研室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本教研室日常教学研究活动,组织课程教师认真研究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进度表、集体备课、开展听课、评课和经验交流活动。

2、不断完善课程建设,共同探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能力与教学质量。

3、积极开展科学学术研究活动,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指导教学过程。

4、研究教学资源建设,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有效学习资源。

5、开展课程评价活动,研究课程考试方案,组织试卷分析,及时总结课程教学经验,改进课程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三、《民法学》课程教研室组成:方明月(专职教师)
顾尧(专职教师)
陈龙发(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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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课程建设报告《民法学》课程组《民法学》是法学学科核心基础课程之一,既注重理论研习又强化实践教学,旨在培养国家需要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课程组秉持探索与创新,锐意推行教学改革,高度重视教学评估,充分利用清华大学优越的资源环境,致力于《民法学》系列课程的建设,以期建设成为国内高校民法课程的品牌。

一、课程建设的背景自清华大学1995年复建法律学系/法学院以来,法学院确立了重点建设和优先发展民商法学科的学科建设思路,先后引进了崔建远教授、马俊驹教授、韩世远教授等一批国内一流的民法学家和卓越学者为本科生开设民法课程,着力建设民法学课程。

建设伊始,民法课程分设民法1和民法2,由崔建远教授和马俊驹教授主讲。

通过先后引进韩世远教授、申卫星教授、程啸副教授、王洪亮副教授、耿林副教授,民法学课程实行改革,逐渐过渡到包括民法总论、合同法、债法、物权法、外国民法、侵权行为法、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侵权行为法案例分析在内的民法学系列课程。

民法学系列课程构筑了关于民法学的知识体系,融和了民法学基础原理、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

《民法学》课程拥有一支一流的专职教学师资队伍,教师年富力强,学贯中西,教学能力突出,学术研究造诣深厚。

课程组成员均具备海外研修经历,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合理,具有深厚学术底蕴和国际视野。

崔建远教授特别重视兼职队伍建设,邀请法学界名师江平教授、梁慧星教授、王家福教授授课,并聘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成、宋鱼水、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剑钊、袁恩泽等讲授实践课程。

形成了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教学团队。

民法学系列课程已经形成了颇具特色和初现规模的课程模式,为民法学课程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清华大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创办世界一流大学,其人才培养目标是“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

清华大学有国内最优秀的学生,并招收一定比例的留学生,学校本科教育的定位是“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

基于上述学校的定位、目标以及生源情况,民法学课程之目标在于对学生进行广博的基础知识教育,培养其法学思维,扎实其理论功底。

同时,引导学生参与实践学习,了解司法实践的现状,使其在学校里能够和社会工作接轨。

在全球化背景下,扩展学生国际化视野,不仅能解决中国问题,而且能解决涉外以及国际问题。

三、课程改革课程组在推进教学队伍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条件,积极探索课程教学改革,坚持创新教学形式,立足于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的培养。

首先,在课程设置上进行改革。

细化本科生专业课程设置,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式的专业课程设置,既细化必修课,又设置相应的专业选修课供学生有选择性地学习,使得民法1和民法2的课程设置过渡到包括民法总论、合同法、债法、物权法、外国民法、侵权行为法、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侵权行为法案例分析在内的民法学系列课程。

其次,强化理论课教学。

一方面加强理论课程的强度,通过不断修正教材,加深理论难度的讲授;另一方面改革理论课讲授方式,对于书本上能看懂的内容在课堂上少讲或者不讲,而是通过展开课堂讨论或者辩论来提高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专门开设案例研讨课程,使学生更有效率地理解理论知识;适时邀请实务界知名法官、律师教授基础理论,开设专题讲座。

再次,加强实践教学。

课程设置上,为本科生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先后开拓了河北固安县人民法院、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河北省邯郸市实践基地、霸州人民法院、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实践基地,安排学生赴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接触现实案例,在实例中运用课堂学习的法律知识,深化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此外,定期开展模拟民事审判、模拟仲裁,邀请司法界的专业人士到场指导,与学生展开良好交流。

课程组一直注重国际化的教学,提升学生国际化视野,增加课程比较法内容,每年邀请国外优秀学者如哈佛大学法学院Matthew C.Stephenson教授、多伦多大学法学院Edward Michael lacobucci教授、瑞士苏黎世大学Hans-Ueli Vogt教授等外国教授、专家为学生授课、讲座,并建立学生交换机制,为学生创造海外交流与留学机会。

课程组为本科生开设“国际班”,选拔优秀学生开展国际班教学,用英语授课,由团队教师专门授课。

此外,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教学。

团队教师均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担任本科生导师,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与指导。

并且辅之以本科生课程助教制度,由优秀的博士生、硕士生担任课程助教,根据课程进度进行专门辅导。

四、教学条件与教学环境1•教材及相关资料民法学系列课程选用的是全国统编教材,包括魏振瀛教授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教材《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崔建远教授主编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合同法》(法律出版社),崔建远教授著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崔建远教授、申卫星教授、王洪亮副教授、程啸副教授合著的《物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韩世远教授著的《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申卫星教授著的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物权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程啸副教授著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马俊驹教授主编的《民法案例教程》(上、下)(清华大学出版社),梁慧星教授著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张广兴教授著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债法总论》。

此外,每门课均由主讲教师列出辅助的参考书目并制作辅助的多媒体课件。

本教学梯队重视教材建设,编写出版了系列民法学课程教材。

崔建远教授于2007年修订了全国统编教材《合同法》(第4版),并已经于2010年2月出版了最新修订的第5版,这种使教材与理论研究现状、立法状况、司法状况紧密结合的做法,在全国法学类教材建设中也是凤毛麟角;崔建远教授还于200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物权法》;程啸副教授于200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侵权行为法总论》;崔建远教授、申卫星教授、王洪亮副教授、程啸副教授合作编写了《物权法》;韩世远教授独著《合同法总论》现已修订至第二版;申卫星教授独著的《物权法原理》于200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目前崔建远教授作为主编,正承担《债法》、《合同法》、《民法总论》三部规划教材的写作任务。

这些高水平的教材和参考文献,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提供了前提。

2•实践性教学环境清华大学法学院设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法律诊所,开设了《民法案例研讨与分析》、《侵权行为法案例分析》等课程,还编写了《民法案例教程》,在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重视案例教学方法,将有教学价值的现实案例经过整理发给学生。

这些基本上满足了实践教学要求,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效果明显。

此外,还开拓了河北固安县人民法院、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河北省邯郸市实践基地简介、霸州人民法院、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分赴法院、律师事务所接触实际案例,了解司法实务运作。

3•网络教学环境(1)清华大学设有“网络学堂”,开设远程辅助教学。

教师可以把课件、新编案例、批改的作业等教学资源通过“网络学堂”供学生阅读学习、点击下载,远程站点可以实现师生直接网上在线对话。

(2)法学院还有电子图书馆,订阅了中国法律检索系统(中英文版),北大法宝,北大法意,律典通中国法律应用系统,LexisNexi§Westlaw,CCHHein online,Index to Foreign Legal Periodical等国内外著名专业数据库。

学生通过电子图书馆可以直接查询国内外的判例、论文、评论等,获取大量的资源和信息,为学生完成课业、撰写论文、充实知识、拓展视野、进入前沿等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

(3)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多媒体设备,开展多媒体式教学。

主讲教师除了板书外,还发挥多媒体设备在教学中的作用,增强课程的整体效果。

(4)清华法学院图书馆占地面积2000平米,配备了可容纳25万册馆藏的架位,设有阅览座位近300席,开通了图书馆流通系统,完全实现了计算机管理。

从2001年到2006年,法学院累计投入购买图书的资金为400余万,目前,法律图书馆拥有中外文法律书刊文献100,000册,同时订阅200余种国内外法律报刊、电子出版物等。

除馆藏的现实文献外,还购买、使用法律专业数据库,读者可以利用先进的网络查询方式获取国内外的法律信息资源。

另外还设有“国际法资料中心”、“基本法图书馆”等特藏。

此外,清华大学校图书馆藏法律图书资料总计27469册(其中,中文图书26188册,西文图书1281册),中外文法律期刊共80余种。

其中,民商法学科中外文献约为50000册。

五、教学方法创新在教学方法上,民法学系列课程坚持师生互动的方法,在系统讲授理论的前提下,采取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回答;学生提出问题,教师解答;或者交叉进行。

两方面的积极性都得到了发挥。

还采取把典型案例课前发给学生,使其有较充裕的时间研究和讨论,课上发表意见,同学予以评论,促进学生思考,也锻炼了他们的辩论水平。

在专题课程中,训练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确立专题后,由学生主动搜集资料,独立研究后,与老师以及同学讨论,然后在老师指导下,形成专题报告。

在案例分析课程中,从解释论出发,按照请求权基础方法,系统训练法律适用能力。

民法课程被细分为三类课程,即理论课程、专题课程以及案例分析课程,理论课程又被细化为民法总论、债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等,每学期每位老师担当1-2门课程,每班人数在70人左右。

利用多媒体课件、“网络学堂”、电子图书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手段和途径,精简授课学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积极性。

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提供网上课件、教学录像、资料交流、观点论争等。

课题组对传统的命题答卷式的考试方法进行了改革,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以及开卷、闭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生理论与实践知识的培养,不死记硬背,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

为了及时反馈教学效果,建立师生互动,让学生参与教学改革,课程组还建立了长期的专家评价与学生评价机制。

由于民法学体系与内容的复杂性,为学好本门课程,需要学生在课前积极的预习,在课后完成布置的任务。

教师会专门安排答疑时间,同时安排助教答疑时间,及时解决学生困惑,不使学生的问题累积,失去对本学科的兴趣。

六、课程特色通过多方位的改革与建设,《民法学》系列课程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自身特色。

具体表现如下:在设置上,体现了区分细化、逐层递进的基本思路,循序渐进,为学生构建博深的专业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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