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
避险场所 管理制度
避险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利用避难场所,提高避难场所的防灾防险能力和救灾救援效能,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避难场所,是指国家、地方依法划定的用于抗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集中避风避险场所。
第三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科学管理、安全预防、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民政、公安、消防、建设、卫生、通讯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下,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注重防范、预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在遇到可能出现危险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
第六条避难场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灾害,进行分类管理,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
第七条避难场所管理应当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利用避难场所的空间和设施资源。
第八条政府有权利、义务对避难场所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避难场所的管理措施,保障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避难场所的选址和规划第九条避难场所的选址应当考虑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基础设施、群众分布等各项因素,经过科学论证、评估和规划,确定合适的区域和场所。
第十条避难场所的规划应当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使得避难场所在发生灾害时能够有效避难,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安全设备。
第十一条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充分利用周边资源,保障避难场所的应急联系、物资调配、救援出入通道等畅通无阻。
第十二条避难场所的规划要注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应急救援准备,设置合适的生活设施和救援设备。
第十三条避难场所规划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草带政府领导的批准。
第三章避难场所的设施和管理第十四条避难场所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饮用水、食品、医疗卫生、照明和通讯设备等。
第十五条避难场所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经常维护、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应急避难场所规章制度汇编
应急避难场所规章制度汇编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等方面。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2.依法管理3.综合施策4.分级管理根据场所的重要性、容纳人数、设施设备等条件,将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建设要求1.场所选址2.设施设备3.平面布局4.安全标识5.应急通讯四、管理措施1.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明确责任人员。
2.安全检查定期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人员培训4.疏散预案制定疏散预案,明确人员疏散的方式和路径,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灾害预警建立与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对接机制,及时获取灾害预警信息。
6.安全巡查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使用要求1.遵守规则在应急避难场所中的人员要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维护设施个人和群众要爱惜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做到维护完好。
3.排队等候在需要排队等候的情况下,要遵守秩序,不得争抢和推挤。
4.合理调配合理利用应急避难场所的资源,做到有序、公平分配。
六、附则1.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2.特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管理措施。
3.应急避难场所的规章制度有重大调整或者修改时,应经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认可后执行。
以上是对应急避难场所规章制度的一个简要汇编,希望能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等方面提供一定的参考。
避难场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三)安全可靠,功能完善,设备齐全;(四)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确保应急响应;(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避难场所的应急能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力资源。
第二章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第五条避难场所的规划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本地区人口分布、地形地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因素,科学确定避难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分布;(二)充分考虑交通便利、安全可靠、易于疏散等条件,合理规划避难场所的选址;(三)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四)与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实现避难场所与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筑结构安全可靠,抗震等级符合国家标准;(二)场地平整,排水设施完善,防潮、防霉、防虫;(三)室内通风、采光、保暖、隔音等设施齐全;(四)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厕所、淋浴、休息区等;(五)设置应急广播、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等;(六)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
第七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编制避难场所建设规划;(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进行施工图设计;(四)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五)组织实施建设;(六)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三章避难场所的管理第八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三)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核心理念,积极热情为避灾群众服务.2、按照属地和归属原则,应急避难场所业主单位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接受所在地民政、地震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3、地震或其它灾情发生后,应急避难场所由场所所在地政府宣布启动.4、根据宁德市地震应急预案或其它应急预案,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做好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处置、治安和秩序维护,以及交通运输、供电、供水、通讯应急保障(祥见附件1)。
5、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根据灾害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接收安置避灾群众,并提供食宿和其他基本生活保障.6、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周围进行改扩建时,必须经规划、市政等部门审批。
7、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时的服务管理工作.附件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发生地震灾情,市政府宣布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后,根据宁德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应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组组成单位:市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组长单位: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灾民的基本生活。
2、救灾物资保障组组成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粮食局、供销社、物资集团公司、宁德石油分公司.组长单位:市发改委组织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应急避难场所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组成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十字会。
组长单位: 市卫生局迅速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和安置伤员;帮助应急避难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组织检查、监测避难场所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
迅速组织协调有关药品经营储备单位向避难场所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4、次生灾害处理工作组组成单位:武警消防支队、市环保局、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技术质量监督局、电业局、住建局、教育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无线电管理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性:
1、防灾避难场所应满足安全要求,其设计应考虑可能发生的
灾害类型、灾害程度、灾害范围等,以确保避难场所的安全性。
2、防灾避难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确保避难场所的结
构牢固,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
3、防灾避难场所应采取防火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灾害。
二、设备设施:
1、防灾避难场所应配备适当的设备和设施,如应急照明、照明、通讯、应急救援和医疗等,以保证避难人员的安全。
2、防灾避难场所应有足够的应急储备,如食物、水、衣物和
药品等,以保证避难人员的生活质量。
3、防灾避难场所应有完善的应急管理系统,以确保避难人员
的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三、管理制度:
1、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2、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消防管理制度,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3、防灾避难场所应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4、防灾避难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灾害应对中的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
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与支持
建立国际紧急避难场所联盟或组织 定期举办国际紧急避难场所研讨会或论坛 分享各国在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灾害挑战
紧急避难场所规 划与管理的相关 法律法规
紧急避难场所规 划与管理的政策 支持
紧急避难场所规 划与管理的法律 责任与义务
紧急避难场所规 划与管理的法律 保障与监督
政策法规: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的政策要求
财政投入:政府财政预算对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资金支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 入
引导系统:设置明 显的引导标志,如 箭头、指示牌等
语音提示:在关键 位置设置语音提示 ,方便避难人员了 解情况
多语言支持:考虑 不同语言背景的避 难人员,提供多语 言标识和语音提示
紧急避难场所管理 委员会:负责制定 政策、规划和管理 方案
应急管理部门:负 责协调、组织和监 督紧急避难场所的 运营
信息报告:一旦发现 灾害风险,及时向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并 启动应急响应
预警发布:通过各 种渠道发布预警信 息,提醒公众采取 避难措施
信息报告流程:明 确信息报告流程, 确保信息传递及时 、准确
疏散路线规划: 明确疏散路线, 确保人员安全
撤离
安置场所选择: 选择安全、舒 适的安置场所, 提供基本生活
资金来源: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业投资等,确保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顺利进行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的合理使用,提高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与管理的效率和 质量
政府主导与社区参与相结合
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添加标题
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避难场所,是指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疏散和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本市应急避难场所按照避难时间长短分为三类:中长期应急避难场所、短期应急避难场所、暂时应急避难场所。
中长期应急避难场所,是指设置较完备的生活保障设施,具备中长期、短期和暂时避难功能,可安置避难人员30天以上的应急避难场所。
短期应急避难场所,是指设置一定的生活保障设施,具备短期、暂时避难功能,可安置避难人员3―30天的应急避难场所。
暂时应急避难场所,是指设置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设施,具备暂时避难功能,可临时安置避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单位,是指应急避难场所的产权单位或实际经营、管理的单位。
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最新国标
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所涉及的平时管护、急时使用、检查评估等各环节的管护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运维相关方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管理运维相关方包括应急避难场所管理部门、管理单位、运维单位、产权单位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4012应急避难场所术语GB/T44013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GB/T44014应急避难场所标志3术语和定义GB/T4401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体要求4.1管护使用内容包括平时管护、急时使用、检查评估等。
4.2平时管护要求4.2.1应急避难场所平时管护中,应按照GBT44013的分级要求分级管护,各级管护目标与安置要求如下:a)省级、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省级、市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所有类型突发事件的受灾居民安置为管护目标,兼顾周边省域、市域转移安置需求,不要求兼顾紧急避险;b)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区县域管辖范围内主要类型突发事件受灾居民紧急避险和应急安置为管护目标,兼顾周边区县转移安置需求;c)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应以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主要类型突发事件受灾居民紧急避险和短期应急安置为管护目标,不要求兼顾周边乡镇村社区转移安置需求。
4.3急时使用要求4.3.1应急避难场所急时使用时,应按照GB/T44013的分类要求分为紧急、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分类运行管理。
5平时管护5.1制度建设5.1.1应急避难场所应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内容:a)平时管护的责任主体及职责;b)平时运维工作计划;c)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及使用情况登记与备案;d)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和更新情况登记与备案;e)设施设备物资保障机制、周边社区联系机制、应急志愿者队伍联系机制;f)宣传与演练方案;g)就近疏散社区范围划定和疏散预案制定修订;h)急时管理机构组成和职责分工;i)急时启动、运行和关闭恢复预案;j)平急转换流程与方案,应急运行时设施设备使用手册。
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
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地址:(单位地址/个人住址)电话:(联系电话)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地址:(单位地址/个人住址)电话:(联系电话)邮箱:(电子邮箱)鉴于甲方为负责管理和运营下述场所,并为保障场所内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下称“本规定”),供甲方全体职工和场所内其他人员遵守:第一条紧急疏散和避难规定的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场所内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疏散和避难行为,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紧急情况的定义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爆炸、气体泄漏、自然灾害等场所内或附近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紧急疏散和避难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负责制定和公布本规定,并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场所内人员了解和掌握紧急疏散和避难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2.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并诚信履行其作为场所内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如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按照事先制定好的疏散计划,通知其他人员、引导疏散和协助避难。
3. 甲方应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并保持其畅通和安全。
第四条紧急情况的疏散和避难程序1. 在发生紧急情况后,甲方应立即激活紧急疏散预警系统,并通知场所内职工和其他人员按照预定疏散路线有序撤离。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指示和安全人员的引导,有序疏散至安全地点,并迅速进入预定的避难场所。
3.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疏散人员的信息,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并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及时通知人员复工或离开避难场所。
第五条紧急情况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准备1. 甲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场所内的紧急应急物资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急救箱等,并保持其正常运作。
2. 乙方应定期检查和测试紧急应急物资和设备的有效性,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六条紧急情况的后续处理和评估1. 紧急情况结束后,甲方应及时对事件进行评估和反馈,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受到突发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规范、推动上海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使其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美观,确保上海市防灾避难场所的功能与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区县新建、改建、扩建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
1.0.3 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为地震、战争等破坏性灾害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城市绿地、开放型体育场、学校操场、广场等室外场地空间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同时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外场地。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并配置了应急配套设施,同时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室内场所。
应急避难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出入口通道。
应急避难通道 emergency evacuation passage指消防、救护等车辆通行的道路。
场地(所)有效避难面积 ground(venue)effective area of evacuation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源的场地(场所)面积中可供人员避难的、配套保障设施设置的以及应急通道和出入口区域等可用于避难场所建设的场地(所)面积。
2.0.10 人均有效避难面积per capita effective area在应急避难场所中,避难人员人均所占有的场地有效避难面积。
次生灾害 secondary disaster由于灾害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等其他灾害。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守护生命的安全堡垒》嘿,你知道吗?在生活这个大舞台上,灾难就像是随时可能蹦出来的“捣蛋鬼”,给我们带来各种麻烦!而应急避难场所呢,就像是超级英雄的秘密基地,关键时刻能拯救我们的小命呀!要是不了解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那可就像是在灾难面前赤手空拳,太危险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标准的神秘面纱吧!一、场地选址:寻找安全的“避风港”“场地选址要谨慎,安全第一不能忘!”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哦!就像你找房子不能找在地震带上一样,避难场所也得找个安稳的地儿。
它得避开那些容易发生灾害的地方,比如地质灾害隐患点、洪水淹没区等等,这就像是避开游戏里的陷阱一样重要。
而且呀,还得交通便利,不然大家怎么能快速到达呢?比如说要靠近主要道路,这样才能让人们在紧急时刻快速找到这个“避风港”。
二、功能分区:打造有序的“避难小世界”“功能分区分得清,避难生活也安宁!”应急避难场所可不能乱糟糟的,得有清晰的功能分区。
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世界,有不同的区域负责不同的任务。
要有居住区域,让人们有地方休息;要有物资储备区域,保证大家有吃有喝;还要有医疗救助区域,万一有人受伤了能及时得到治疗。
这就好比一个团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这样才能高效运转嘛!想象一下,如果没有这些分区,那不是乱成一锅粥啦?三、设施配备:装备齐全的“生存百宝箱”“设施配备要齐全,生存保障不能缺!”应急避难场所里的设施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的“生存百宝箱”。
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那是必须的,不然怎么生活呀?还有卫生设施,总不能让大家随地大小便吧,那可太不卫生啦!照明设施也很重要,晚上可不能摸黑呀。
这些设施就像是游戏里的道具,有了它们,我们才能在灾难中更好地生存下去。
比如说,有了充足的饮用水,就像有了“回血药水”,能让我们保持活力呀!四、标识系统:指明方向的“救命灯塔”“标识系统要显眼,逃生指引不迷路!”在应急避难场所里,标识系统就像是一盏盏“救命灯塔”。
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
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范整理一、场地选择与设计规范1、选择安全稳定的地势高、土壤良好的场地,尽量远离易发生灾害的地段,如河流附近、山脚下等。
2、场地周边应通畅,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并且具备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
3、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防灾减灾的技术标准,如疏散通道的设置、消防器材的配置等。
4、根据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和灾害类型,应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抗灾能力。
二、建筑与设备要求1、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配置灭火器材。
2、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广播设备、应急通信设备等,以便及时向群众发布信息和指示。
3、提供应急避难场所的饮用水应符合卫生标准,并配置高效净水设备。
4、应配备简易的卫生设施,如移动式厕所、简易洗手设备等,并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5、应设有合适的生活设施,如床铺、蚊帐、毛巾等,以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管理与维护规范1、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4、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提前规划好人员疏散、物资调配等工作。
5、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四、宣传与指导规范1、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2、制作宣传海报、标识牌等,标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和相关信息。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4、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规范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
通过以上规范整理,可以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1)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尴震应急魂难场所分为口下三类*—— I类繼■应急遊醴场Bh具备粽合设就配■可安置曼拋人员30d IU上乍——n类地n应急洪难场所’具苦一般is範配at■町安錢助人员u)d〜3a<n ——HI 贮地n应急避炬场所’具备基本按范配is•町安量受助人员10dW内*(2) 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3JJ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分为三个级别匕中心避难场所.同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3J2中心避难场所为具有物资集散、重型医疗救治、救援指挥中心*安置场所、救援部队驻扎、伤员转运、对外疏散基地、救灾设备存储场所、救灾备用地等多项疏散功能的长期避难场所〃允许相邻或相近的专项救助及安置场所统筹整合狀一个综合型中心避难场所’3J.3固定避难场所为提供应急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供水的中长期避难场所,避难时间为3天以上。
允许和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场所统筹整合成一个固定避难场所- 314紧急避难场所用于紧急疏散居民,避难时间一般在3日以内,可选择性配置基本设施。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2.0.4略吐遁%鸟所发至奧此公:n骼(4吋*莅姬时卿内-供關用査砸属h縞畤越丼曲「克莊期铠勺漩w實-I扎矗山「桶斯-2,0.5检鄭谢曲场所岌牛啜览佥从事件时■主畫用于塹律居住歐社区)爲it 办事处和区日辍臥咄噺昔理龍馆内的居民悵时冋連卓生活的场亂(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3J地*应急避垂场所需求为聊3 11善类场馳难人口测算直酬| (1}購怎屋雜垢斯;卜于社区軽無最养建坦英求去去三勺豹估天*內)凭辰枭當.罠遽、就赶啊的坏亟H超兴展奩期逼華於要=凭整幻期卷*对棗害忑拆生矢酣1特I不秦瘗'窈备缱力不足.全邺将*耍里入硼犒虑厅建靈・®>:.當总殳超所硼人员测律为全齡市住人口,工齐人口毎篆誇持眛直城还应琴虚H作人口浚产业人匚蒔的淙烹避雀卡責,[门)逞足jg萃驗甘寸厲于坦虐圾避难甥阱T是堆整我書岌主丰盾期口天以J8)炙愛迪难SHb箫.芳足灾民申恋期逮簸梔耍・殳时,其凍生冗■彭响己溥到担电I,隹虜秦帳破以虻吿骨夸W衾富辺朿中,只有住瘠袋皴隊等更灾严三凶龙匱巒妾輦鍍在誉阵屿;遼軽・阂王,固罡1S4所的琶苯人丘机算壬匹兰坦戾星抗樓竝R学医蠶畏定=楼霑•:士京帀墟去建设扛芟瞪灾H性仁時氐告分析,北京市四茁住后粉比建箕堕且荃半義电$雯请更董农,H 韦旧城平鲁层豆心刃竄应機式穩號力不疋、蒔合讹京市客方直情w・扭逊戡呂侖用at叱13悯的庭虚曆迓至损暑工・商如%的営嗟埒華姜35难埔前世行迴建来醐圍足建笨场新這罩人氏■总人匚E帝住人匚尹)X3O%;| C3)中心超確珀洞厲于帀做诫確场肝.悝足固定谴弟场所的补充・主張負頁味歆蒔移人長彩菽集工咋人员的尖牛芟豐.具進雀人匚不忏具伍由算。
应急避难场所制度大全
应急避难场所制度大全
应急避难场所制度大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应尽量远离危险区域,且交通便利。
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场所的抗灾能力。
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平面布局应合理,设置足够数量和规格的避难设备和生活物资,以满足应急需求。
2. 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场所的设置标准和建设要求。
同时,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3. 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明确启用条件、程序和方法。
在紧急事件发生时,按照预案快速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4. 应急避难场所的撤离:一旦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应按照预案组织应急避难场所内的人员有序撤离。
撤离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5. 应急避难场所的善后工作:灾害结束后,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清理和修缮,恢复其原有功能。
同时,对受灾人员进行安抚和救助,确保其生活恢复正常。
应急避难场所运维规范
DB41/T 2109—2021应急避难场所运维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运维、应急启用、安置运行及安置结束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的运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41/T 1754—2019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转换应急启用时,非应急避难场所专用的设施、设备转换为供应急避难场所使用并配置到位的过程。
3.2临时避难人员自行到应急避难场所的零散避难人员。
4 日常运维4.1运维机构4.1.1 应急避难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应设立场所疏散安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场所指挥部),并明确场所日常运维管理单位。
4.1.2 场所指挥部负责平时的应急演练和灾时指挥、管理受灾群众疏散安置工作。
下设协调联络组、疏散安置组、医疗防疫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等工作组,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4.1.3 场所日常运维管理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4.2制度建设场所的日常运维管理单位应对以下事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a)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包括日常运维管理标准、维护检查频次、紧急情况下的使用方式及使用情况登记与备案;b)场所运行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联动制度;DB41/T 2109—2021c)定期情况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或及时报告场所自查情况,协作联动保障情况,场所设施、设备、物资缺损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情况;d)按照附录A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备案。
4.3设施、设备保障4.3.1 依据场所所属类别,按照DB41/T 1754—2019中第6章的规定配备设施、设备。
4.3.2 针对场所管理进行应急转换设计,制定应急转换方案。
4.3.3 明确应急转换设施、设备的提供单位(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定期向应急转换设施、设备保管单位咨询设施、设备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临时安全避难、生活救助和医疗救治的场所。
建立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对于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和规划应符合国家标准。
选址应远离可能引发灾害的区域,如河流、山体滑坡易发区等,同时要考虑交通便利、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
规划应科学合理,包括场所面积、建筑结构、逃生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地提供避难和救助。
其次,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应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要求,同时要配备应急照明、通风设备等基础设施,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另外,应急避难场所还应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等,以应对灾害发生后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治需求。
再次,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运营应符合国家标准。
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和救助工作。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避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生活保障,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整体应急响应能力。
总之,建立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对于提高我国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断提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广大市民也应增强应急意识,了解周围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和设施,做好自我防护和避险准备,共同为应急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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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
(2)江苏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山西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北京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5)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2、选址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
(2)江苏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山西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北京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2)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室内避难场所
3、服务半径、有效用地面积与人均有效用地面积
(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
(2)江苏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3)山西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
(4)北京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2)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