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职务犯罪侦查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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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走出职务犯罪侦查的困境

职务犯罪侦查的困境,是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陷于停顿,无法向前推进,无法深入开展下去的状态。主要特点是:正在侦查的案件,已经取得一定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有重大嫌疑,但下一步侦查遇到困难,难以顺利地侦查下去。在实践中,可尝试通过以下方法寻求走出职务犯罪侦查的困境:

一、重新认真分析判断案情

一是重新了解案件情况。可通过阅卷、听案情汇报、找承办人或者参与案件的人分别了解案件情况。实践证明,重新了解案件情况,最好的办法是仔细地重新阅卷,这是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最好办法。承办人或者原决策人员往往形成思维定势,已经很难客观地汇报或者把握案件。在找参与案件侦查的人了解情况时,要单独进行,这样有助于了解到真实情况,了解到办案人员对案件的真实看法。二是分析案件本身的情况。着重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的嫌疑,是否有侦查的必要,目前的证据材料到了何种程度,定性上有无问题等等。三是分析案件中还存在什么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案件本身的因素,还是侦查失误造成的。四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关键点是什么。重新分析判断案件要注意全面细致地研究案件材料,把分析的依据建立在客观的材料基础上,此外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听取参与干警的意见,集思广益。

二、做足做透外围调查工作

外围工作可以说是案件侦查的基石。案件能在多大程度上推进,

最主要的是看外围信息材料的收集情况。侦查困境的出现往往是侦查信息缺乏造成的,因此,回到原点,全面细致地重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信息就至关重要。特别是渎职犯罪类案件,有很多客观证据的存在,要予以细心全面地收集完善,这对于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外围工作收集的不仅仅是证据,证据有助于认定案件事实,但在侦查中有的侦查信心不一定表现为证据。比如,对发现嫌疑人性格方面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婚姻家庭方面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的表现等这些都不一定表现为证据,但可能是案件得以突破的重要信息。在案件侦查遇到困境时,下功夫甚至下笨功夫进行外围的调查工作,往往是案件侦查走出困境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若干案件侦查实践已经证实,在进行外围调查工作时,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在外围工作中寻找新的突破口无疑是侦查疑难案件的有效选择。

三、准确选择突破口,重新认真拟定侦查计划

在充分分析案件情况和充分做足做透外围工作,尽可能收集侦查信息的基础上,选择案件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重新拟定侦查计划。新的侦查计划实际上是突破侦查僵局的计划,是原侦查计划的调整和补充。新的侦查计划,不要求全面,要求分析准确,有明确的针对性。侦查计划只是列在形式,关键在于突破口的选择,在突破侦查僵局的过程中,必须在突破口的选择上下足功夫,选好,选准。

四、全面采取侦查措施

用足用活现有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的侦查手段,是突破案件僵局的重要条件。检察机关究竟有些什么侦查手段?能否全面灵活地运用这些侦查手段?侦查之所以为侦查,就在于侦查的特殊性,与调查工作有很大区别。由于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多数是未受过正规的侦查教育,而在侦查中有时靠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学习成才的,相当一部分侦查人员不一定全面掌握检察机关所拥有的侦查手段。因此在现实中常常出现靠调查破案的情况。侦查的智谋性、灵活性、秘密性、强制性体现不突出。经验证明,案件侦查成功率高,案件侦查水平高的地方往往就是侦查手段运用灵活、到位的地方。很多地方的侦查人员还停留在靠调查破案的老路子上,或者单纯利用侦查的强制性,用强制力来硬碰硬,企图用强制力来征服对方,未必能起到好的效果。

五、细心查证,风险决策

风险决策,主要是指在查办反贪犯罪案件中,决策者对于与案件有关的具有不确定性的犯罪事实在进行认真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其概率大小,在多个案件侦破方案中作出的大胆选择。这种决策主要体现在决定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上。通俗地讲,就是大胆立案,大胆采取强制措施。这种做法便于及时采取侦查措施和手段,是犯罪分子措施不及,更容易突破案件。刑事侦查的不确定性的特殊规律,决定了风险决策的必要性。特别是在一些案件出现僵局的时候,是否敢于风险决策是案件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没有一定的勇气和胆量,缺乏魄力有时候就无法推

进案件的侦查工作。由于风险决策需要承担撤案、不起诉等方面的风险,一旦失误,决策者甚至要承担纪律处分、国家赔偿等风险。因此在决策时,不能鲁莽行事,风险决策应该建立在前期的细心查证的基础上,建立在对案件性质,对犯罪嫌疑人心理,对成案把握有充分分析判断和充足信心的基础上。

参考文献:

[1]王德光,《反贪侦查僵局的破解》,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江苏东台 2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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