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自管会工作章程科技管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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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增强学生自治能力,促进良好宿舍文化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由学生宿舍内选举的代表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管理和协调宿舍内的事务。

第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维护宿舍秩序,促进和谐共处。

第二章组成与选举第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成员由住宿在该宿舍的学生自愿报名,并通过选举产生。

第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委员人数不应少于宿舍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主席由宿舍内的所有学生通过公平的选举产生,主席任期为一年。

第三章主要职责第七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一)负责宿舍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宿舍内的安全。

(二)协调解决宿舍内的管理问题,消除矛盾,维护宿舍秩序。

(三)组织并开展各类宿舍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四)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同学们向学校反映宿舍内的问题。

(五)宣传和推动宿舍内的文明行为,培养同学们的自律意识和良好习惯。

(六)定期召开宿舍会议,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七)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开展宿舍评比工作,提高宿舍生活质量。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和建议宿舍内的事务管理。

(二)组织和参与宿舍内的各项活动。

(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同学们向学校反映问题。

(四)组织宿舍内的巡查,保障宿舍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九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恪尽职守,尊重学生宿舍中的每一位成员。

(二)组织和参与各项宿舍活动,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维护宿舍秩序,协助解决宿舍内的问题,消除矛盾。

(四)认真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

(五)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宿舍形象。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第十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和决定宿舍的重大事务。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模版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模版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传递自治文化,提高大家的共识和认同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学生宿舍内的民主组织,旨在为学生宿舍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定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宿舍的每一位学生,共同维护良好的宿舍环境,提供优质的宿舍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自治、民主、法治、协商、公开、透明。

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和开展学生宿舍的自治活动,促进宿舍文明和谐发展;(二)制定并执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的秩序和安全;(三)组织宿舍内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宿舍生活;(四)协助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进行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五)收集宿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

第七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在重大问题上,采取集体决策原则。

第八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机构为学生宿舍委员会和学生宿舍居民代表大会。

第九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为全体宿舍学生提供优质的宿舍生活,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十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管理方式是:上下级关系均属于学生自治,宿舍委员会对宿舍居民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主管部门是学校相关部门和指导老师。

第二章学生宿舍委员会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委员会是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宿舍内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委员会的成员由宿舍居民通过选举产生,学生宿舍委员会的组成应保证民主代表和多样性。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在学生宿舍内展开自治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二)协助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进行宿舍巡查、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收集宿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反馈;(四)制定并执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的秩序和安全。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第一条总则为更好地管理学生宿舍,维护学生宿舍生活秩序,发挥学生自治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本自治会正式名称为: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自治会。

第三条组成自治委员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委员若干,各宿舍楼长和副楼长各一名,总共约十人左右。

第四条主席和副主席自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委员投票选出,主席负责召开会议、主持会议、决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主持自治委员会对内对外的交流和联系。

副主席协助主席处理自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委员自治委员会委员由各宿舍楼代表选出,每栋楼选出一名代表。

委员的职责为维护宿舍楼内秩序、制定宿舍楼内游戏规则、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监督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的管理等。

第六条宿舍楼长和副楼长各宿舍楼长和副楼长由全体住宿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宿舍楼长和副楼长的职责为协助委员维护宿舍楼内秩序,组织宿舍楼内的安全检查和消防检查,负责宿舍楼内故障报修和日常事务。

第七条周常会议自治委员会主席负责每周组织自治委员会成员开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各宿舍楼情况汇报,以及下一周的工作安排。

所有委员需要提前一天把工作报告提交到主席处。

第八条大型活动自治委员会成员协商决定大型活动的方式和方法,比如重大节庆、晚会、比赛等。

自治委员会成员会议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主题、活动形式、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人员分配、预算安排等。

第九条经费自治委员会成员共同商议并决定自治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经费主要由学校财务部门拨给,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自行联系资助。

第十条纪律和处分自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宿舍生活中的纪律和规定,并对违反纪律的住宿学生进行处罚。

处理纪律违规事件时,需公平公正,仔细考虑,秉持民主原则,不得猜测、片面。

第十一条生效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自治委员会成员商议可以对本章程进行修改,修改需由全体委员投票通过,并经过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批准后生效。

结束语本章程是学生自治的重要一环,它能有效地促进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实践‘学生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校园宿舍理念,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居住环境,加强学生的自治本领,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由宿舍内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构成的自律性组织。

本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重要任务是维护宿舍内的安全、卫生,处理和协调宿舍内的管理问题,促进学生宿舍自治的发展。

第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二章组建与选举第五条每个学生宿舍自行组织成立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

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组建应遵从自己乐意原则,任何学生都可以自己乐意加入或退出。

第七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定期进行,选举方式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商讨确定。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主席由全体宿舍成员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九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常务委员由全体宿舍成员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条在学生自治委员会成立之初,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权责与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权对宿舍内的学习、生活、卫生等问题进行管理和调整。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责任维护宿舍内的安全和秩序,订立并执行宿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种管理职责,确保高效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在处理问题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全体宿舍成员的看法,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或老师反映问题。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成员的管理本领和综合素养。

并定期组织宿舍成员的集体活动,增长宿舍内的凝集力和友情。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宿舍内的紧急情况,如火灾、意外损害等,确保学生的安全。

第四章违规与惩罚第十八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对违反宿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宿舍自管会章程8月14

宿舍自管会章程8月14

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图常委会(主席团)秘书处菊园检查部梅兰园检查部竹园检查部南区检查部办公室纪律检查部纪律检查部纪律检查部纪律检查部宣传部卫生检查部卫生检查部卫生检查部卫生检查部组织部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安全检查部监察部外联部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宿舍以及园区精神文明建设,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形成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组织。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宿舍自管会的全称是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校党委学工部领导下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学生为主的管理机构。

2、宿舍自管会在认真配合学生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适合广大学生的有益的活动,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成员的构成一、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兼任分区主任)四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组织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宣传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监察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外联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纪检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卫生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安全部:部长一名、委员若干名二、宿舍自管会工作职责:主任:1、负责宿舍自管会全面工作;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主动向学生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5、制定、实施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6、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7、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8、负责做好宿舍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9、对宿舍自管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10、负责宿舍自管会内部财务管理;11、负责宿舍自管会的外联工作,做好与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提高学生宿舍环境质量,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建立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学生宿舍内的住户自行选举产生,每个宿舍楼设立一名主任委员和若干委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主任委员负责协调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决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委员负责协助主任委员执行工作,参与委员会的议事决策。

第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2.组织并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3.开展学生宿舍的文化活动;4.协调解决学生宿舍内的纠纷;5.监督学生宿舍的环境卫生;6.提出改善学生宿舍设施的建议;7.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理。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学生宿舍内的住户自行选举产生。

第七条:每个学年末进行一次选举,选举产生下一学年的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

第八条: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任期届满后可连续当选职务。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九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第十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决策项由全体委员讨论、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会议的议程由主任委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与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权根据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住户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限制入住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住户,经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讨论后,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收入和支出明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需记录并备查。

第八章:章程修改第十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章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需经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科技学校寝室规章制度范本

科技学校寝室规章制度范本

科技学校寝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学校寝室的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寝室管理1. 学生为住宿在学校寝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寝室管理规定,服从寝室管理员及学生干部的管理。

2. 寝室管理员由学校指定,负责管理寝室的日常事务,包括安排寝室卫生,检查学生作息时间等。

3. 寝室内不得私自变动床位,不得私自擅离寝室管理区域。

4. 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学校寝室设施设备。

第三章:寝室卫生1. 学生应当保持寝室卫生整洁,不得乱扔杂物,不得在寝室内吸烟。

2. 学生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打扫寝室,定期清洁床铺、地面、窗户等。

3. 学生应当做好个人卫生,保持自己干净整洁,不得携带宠物或植物入寝。

第四章:寝室作息1. 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寝室作息时间行动,不得在规定时间外大声喧哗。

2. 学生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寝室内影响他人休息。

3. 学生应当按时进入寝室休息,不得在晚间熬夜。

第五章:寝室安全1. 学生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私放贵重物品或现金。

2. 学生应当保持寝室门窗关闭,确保室内安全。

3. 学生应当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违章电器。

第六章: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分、通报批评、直接责令搬离寝室等。

2.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照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包括暂停学籍、劝退等。

第七章:附则1. 本规定由学校学生处负责执行,学生处对规章制度的解释具有最终权威。

2. 学生应当认真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学校秩序和学习环境。

以上为科技学校寝室规章制度范本,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广大学生能够自觉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宿舍的管理和发展,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和自律意识,加强学生对宿舍环境的参与和改进,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委员会)是由学生自行组织,独立行使管理宿舍事务的机构,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机构相对独立。

第三条自治委员会的目标是建设和谐、文明、安全、舒适的学生宿舍,为全体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依法、公正、公平、公开行使职权,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参与和介入学生的个人私事。

第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成立和改组事项,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须经校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设主席团、部门委员会和楼栋代表,下设综合助理、文化宣传、安全卫生、后勤服务、外联合作等委员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由自治委员会主席亲自负责领导,下设秘书处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推动自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部门委员会是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各部门的主任负责领导,下设若干小组和志愿者队伍,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第九条楼栋代表是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和联系纽带,由每座楼栋的代表组成,负责收集、反映和协调楼栋内的问题和需求。

第十条综合助理承担宿舍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文化宣传负责组织宿舍文化活动、文化传媒工作;安全卫生负责宿舍安全、卫生状况的监督和督促;后勤服务负责宿舍的清洁、维修等后勤服务工作;外联合作负责与校外单位进行合作交流。

第三章选举与任免第十一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按照学生居住楼栋划分,每座楼栋选举两名楼栋代表参与自治委员会工作。

楼栋代表的选举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竞争。

第十二条楼栋代表的选举由全体宿舍成员组成的宿舍民主评议会进行,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监督选举程序。

选举结果经宿舍民主评议会公示三天后生效。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三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三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一、总则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促进宿舍卫生、提升宿舍文化建设而设立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自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运作机制等相关事务。

二、组织机构自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主任由全体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成员通过申请并经主任审核后加入。

三、主要职责1. 组织并推行宿舍内部规章制度,如宿舍安全规定、卫生管理细则等,确保宿舍秩序良好。

2. 处理宿舍内部纠纷,协助解决与宿舍生活相关的问题,维护学生权益。

3. 监督宿舍卫生情况,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并督促整改不合格行为。

4. 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如举办宿舍晚会、座谈会等活动,增进宿舍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友谊。

5. 定期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指导。

四、职责分工1. 主任负责召开自治委员会会议,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成员履行职责。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代理主任职务时,具备主任的权力与职责。

负责联络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与校内其他组织。

3. 成员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如宣传工作、纠纷处理、卫生检查等,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主任和副主任的工作安排。

五、会议制度自治委员会月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会议前需提前五天通知成员,并确定议题。

会议形式灵活,采取集体讨论、决策或进行部署工作等方式。

会议记录需详尽,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议题及讨论结论等。

六、选举制度主任任期为一学年,每年12月举行一次选举,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

参选人需提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体成员提交书面申请。

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成员由申请人向主任递交书面申请,经主任审核后决定是否加入。

七、纪律要求1. 全体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不得私自放弃职责或擅离职守。

2. 在会议中,成员应保持纪律,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或扰乱会议秩序。

3. 成员应尊重他人的意见,不得采取人身攻击或言行不当。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的生活环境和权益,提高学生的自治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委员会”)是由学生宿舍内的学生自愿组成的组织。

其任务是负责协助学生宿舍楼管委会进行宿舍管理,组织和开展学生宿舍内的各项活动,维护学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成员和产生第三条每栋学生宿舍楼的学生宿舍内,设立一名自治委员会主席。

主席由该楼内的学生自行组织选举产生,并报学生宿舍楼管委会备案。

第四条产生自治委员会主席的办法由学生宿舍内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首先进行候选人提名,然后进行投票选举产生,获得最高票者当选为主席。

第四章职权和责任第五条主席是自治委员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代表自治委员会向学生宿舍楼管委会反映学生宿舍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主席有权召集自治委员会会议,制定宿舍内的规章制度,安排活动事项,并组织宿舍内的学生自愿参加志愿活动。

第七条主席有权对违反宿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警告、劝导和纠正,并及时向学生宿舍楼管委会报告情况。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所有的学生宿舍内的学生有权参加自治委员会的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来促进学生宿舍的发展和管理。

第九条所有的学生宿舍内的学生有义务遵守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自治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并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学生宿舍内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并决定学生宿舍的规章制度和活动事项。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工作,由主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分工。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应编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向学生宿舍楼管委会报送备案。

自治宿舍管理制度

自治宿舍管理制度

自治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学校自治宿舍,维护学校的文明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自治宿舍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学生宿舍,包括公寓式、集体式、套间式等宿舍。

第三条学校自治宿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注重学生自治,强调学生参与。

第四条学校自治宿舍管理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共同管理,营造安全、和谐的宿舍生活氛围。

第二章宿舍管理委员会第五条学校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宿舍管理制度、管理规定,并监督和协调宿舍管理工作。

第六条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占到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七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和规划。

第八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具有决定宿舍管理事项的权力,对宿舍管理工作不力的宿舍进行警告、停宿等处理。

第九条学生可以通过提议、投诉等方式参与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条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巡查组,对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三章宿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学生宿舍严禁酗酒、吸烟、赌博和滋扰他人。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内不得私自安装电器或用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要保持干净整洁,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床上用品要定期更换并及时晾晒。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内禁止违反道德规范和伦理风尚的行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欺凌、恶作剧等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内要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严禁将垃圾乱扔、乱丢。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在宿舍值班人员的安排下,全天开放宿舍门禁卡管理,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内禁止擅自搬动、损坏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内各项设施、设备的使用,要爱护和节约用电用水,维护宿舍的公共财产。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内禁止非法聚集,禁止在宿舍内从事违法、失信等行为。

第四章宿舍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学校对学生宿舍实行闭门管理,设立宿舍监控摄像,对进出宿舍的人员进行登记。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维护宿舍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在学校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民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四条自管会的宗旨是:维护学生宿舍的秩序和卫生,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自管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部长四人,副部长八人,委员若干人。

第六条自管会设秘书处、纪律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自管会的组织结构图如下:自管会主席|+------+------+| | |+------+------+| | |纪律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自管会主席的职责:(一)全面负责自管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二)代表自管会与学校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传达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三)定期召开自管会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自管会工作;(四)代表自管会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自管会副主席的职责:(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主席交办的具体事项;(二)分管各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三)受主席委托主持召开自管会工作会议;(四)协助主席制定自管会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条自管会各部门的职责:(一)秘书处:负责自管会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纪律部:负责宿舍的纪律管理,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宿舍秩序。

(三)生活部: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组织宿舍大扫除,宣传健康生活知识。

(四)学习部:负责组织宿舍的学习活动,提高宿舍的学习氛围。

(五)文艺部:负责组织宿舍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宿舍的精神文化生活。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2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2篇)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高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休息的活动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积极鼓励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构建“温馨和谐、安全有序、健康向上”的主流宿舍文化。

使宿舍成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平台,结合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的实际状况,特成立贵州师范大学大学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宿治会”)。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在学院党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律组织。

第二章机构设置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指导老师、会长(及楼长)、副会长、生活部、安全部、宿检部组成。

会长、副会长各设一名,安全部、生活部、纪检部等设部长一名。

宿舍实行楼长负责制,下设层长和寝室长。

宿舍楼设楼长一名,各楼层设层长一名、各宿舍设寝室长一名。

第三章工作职责“宿治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学院提出的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管理目标,组织学生开展以育人为中心,以宿舍为阵地,多种形式的宿舍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作贡献;同时协助宿舍管理中心妥善管理宿舍楼院内的设施、物品,创建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和丰富的课余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安全治保,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成员具体工作职责:一、会长职责1.负责学院宿治会全面工作;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3.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5.指导宿治会工作开展;____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7.负责做好宿舍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8.与副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二.副会长职责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2.做好分管工作任务;3.协调、监督各项工作开展;4.负责分管男女生寝室详细统筹工作的开展;5.协调、处理宿管会工作中的突发问题;6.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进展;7.与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8.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

学校宿舍管理科规章制度

学校宿舍管理科规章制度

学校宿舍管理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宿舍,凡是入住学校宿舍的学生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宿舍管理科是负责学校宿舍管理的部门,对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宿舍管理科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五条全校学生宿舍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第六条学生宿舍入住前必须经过学校宿舍管理科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到登记。

第七条学生入住宿舍后,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八条学生宿舍入住年级分区,同一年级的学生集中入住一个楼层或一个区域,不得随意更换宿舍房间。

第九条学生宿舍每间房间限住2人,严禁私自调整床位,不得擅自寄存他人物品。

第十条学生宿舍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卫生检查,对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进行警告或处罚。

第三章宿舍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暴力或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严禁酗酒、吸烟、聚众闹事,一经发现将按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要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丢失,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宿舍管理科定期巡查学生宿舍,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违章电器,安全第一,预防火灾事故。

第四章第十六条学生宿舍每日进行一次卫生清扫,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共同维护室内卫生。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内严禁乱扔垃圾,应按时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卫生问题由班主任负责,遇到卫生不合格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协调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宿舍管理科每学期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于不合格的宿舍给予警告或处罚。

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学生公寓管理的需要,制定本章程。

该章程是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基本法律,具有法定效力。

第二条委员会是工程学院学生公寓的行政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内务管理,维护学生公寓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和秩序,促进学生公寓居住条件的改进。

委员会的工作必须围绕服务学生和改善居住环境这一中心任务。

第三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公正。

委员会的成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行事,始终坚持为学生群体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学生公寓的发展、改善居住环境和维护学生权益进行工作。

第四条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包括: 1. 制定学生公寓内部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 2. 维护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和秩序; 3. 定期组织学生公寓的例行检查和维修; 4. 组织公寓内部活动,增进学生公寓居民间的友谊和沟通; 5. 受理学生公寓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6. 向学院和学校汇报学生公寓的管理情况和居民的需求。

第二章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委员会由学生公寓自愿报名的学生组成,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学生公寓的居民,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学风。

第六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 组织开展学生公寓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公寓的正常运营; 2. 制定学生公寓内部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推动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 3. 监督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和秩序,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组织居民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 5. 定期组织学生公寓的例行检查和维修,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6. 组织学生公寓的文体活动和社交活动,促进学生公寓居民的交流和融入; 7. 受理学生公寓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维护居民的权益; 8. 向学院和学校汇报学生公寓的管理情况和居民的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委员会的选举和任期第七条委员会的选举原则是公开、平等、竞选制。

学生寝室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寝室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利用和发挥住宿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寓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大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和营造文明、高雅、优美、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学院实际和工作需要,现成立“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

制定章程如下:第一条“自管会”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自管会”在院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在校住宿学生在学生公寓区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院学生工作组织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条“自管会”的学生干部,是学院学生干部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院公寓区各项工作在学生中落实的协助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沟通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者和被教育管理服务者间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公寓区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雷达与报警器。

“自管会”的学生干部享有学生干部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自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全体成员必须纪律严明、待人和气、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勤于观察、思考,善于总结、汇报;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情况,维护全院学生的利益,加强品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为学院的学生公寓建设和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五条围绕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积极创造和建设文明、高雅、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积极引导和优化生活方式,带领广大住宿同学提高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目录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机构设臵.............................................2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职责...................................................3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4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办公室职责.................................4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宣传、策划部职责........................5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生活部职责 (5)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文体部职责……………………………6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公寓负责人工作职责………………………6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奖惩情况(未确认,暂时试行) (71)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处领导下,宿舍管理科指导下辅助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开展公寓文化建设的学生组织。

采取分级管理,设立校总会和各公寓分支机构。

校级总会成员为各楼负责人组成,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

校总会同时设立办公室、生活部、宣传策划部、文体部。

主任主抓全面工作,副主任兼管各部。

二、每个学生公寓楼设立一个公寓自管会,名称为:黑龙江大学XX楼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由各楼公寓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具体指导公寓自管会的有关工作。

三、各楼公寓自管会设负责人一名,在公寓辅导员老师带领下主持本楼公寓自管会的全面工作。

四、公寓自管会成员一般由学院推荐和自荐相结合产生,一般按全日制在校生150:1的比例确定人选,报学生处和各院系审批和备案。

2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项岗位责任制;二、负责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经验,总结各项工作;三、负责协助宿舍管理科及公寓辅导员维护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按时完成公寓楼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四、负责了解所在公寓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需求,收集学生对公寓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五、负责督促学生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对公寓内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六、负责及时报告公寓突发事件,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七、负责协助公寓辅导员检查督导、记录学生在公寓表现和思想品行;八、负责协助公寓管理部门搞好公寓安全防范。

宿舍管理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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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护宿舍秩序,保障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环境,提高宿舍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宿舍,包括男生宿舍、女生宿舍以及教职工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3. 教育引导,服务至上;4. 严格制度,规范行为。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六条宿舍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和实施宿舍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宿舍卫生检查、安全巡查;3. 处理宿舍违纪事件;4. 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馈;5. 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第三章入住与退宿第七条学生入住宿舍,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宿舍入住协议。

第八条学生入住宿舍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宿舍;2. 保持宿舍整洁,爱护宿舍设施;3. 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不得私自安装、拆卸电器设备;4.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九条学生因故需要退宿,应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宿舍卫生标准:1. 宿舍地面、墙壁、天花板无污渍;2. 床铺整洁,床上用品干净;3. 厕所、洗手间保持干净,无异味;4. 宿舍公共区域保持整洁,无杂物。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三条宿舍安全管理包括:1. 防火安全: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 用电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违规电器;3. 人身安全: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4. 防盗安全: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随意透露宿舍信息。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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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自管会工作章程
学生宿舍是住宿学生休息的地方,也是住宿学生自己的家,为了使我们这个生活空间更加舒适、温馨、安宁,也为了加强宿舍管理,培养和发挥同学们自理、自管能力;特成立宿舍自管会,工作的宗旨:“自我完善、自我管理、尽心尽力,服务大家” 。

(一)自管会组织机构的产生及活动形式:
1、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委员若干名。

2、自管会大会每年3 月份召开一次。

3、改选或增补委员每学期举行一次。

3、每学期或学年组织一次宿管会全体委员参观考察活动。

4、自管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产生:(1)、由本人提出书面竞聘申请。

(2)、交宿管组审核提请代表大会选举或由宿管组任命。

(3)、经自管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寝室长为当选代表或由寝室推荐一名。

(二)竞聘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2、能牺牲业余时间,为同学提供热情地帮助和服务。

3、曾担任过学生会、团委、自管会委员和班干部以上的优先考虑。

4、每学期或学年组织一次自管会全体委员参观考察活
动。

5、自管会所有委员毕业时优先推荐工作,评选各类先进、操行评定给予加分。

(三)自管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1、主任——全面负责自管会工作,配合宿管老师布置落
实各项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督促副主任及委员完成职责,做好工作总结和台账。

并分管纪律及委员巡查和值勤安排等。

2、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分管文化、体育,负责学习、娱乐场所的计划安排,每学期组织一次大型的文体和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参与率应达60%以上。

做好工作小结和台账。

3、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分管宣传、文礼,负责广播台、黑板报以及文明礼仪的工作,每天二次不少于40 分钟的广播,每月二次黑板报内容的更新,以及宣传、文明礼仪的检查等工作。

做好工作小结和台账。

4、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分管生活、劳卫监督。

负责提供必需的生活劳动用具和国定节假日的车船票登记上报工作。

负责创建“文明寝室”竞赛评比活动的考核检查和整改。

每周一次的劳卫抽查和每月一次大扫除检查工作,劳动值日周的计划安排。

做好工作小结和台账。

(四)自管会成员要求:
1、作风正派,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履行中专生行为规范
要求。

2、是非观念强,对违纪行为能及时批评指出,并及时向宿管员汇报。

3、组织纪律性强,有责任感,能坚守责职,不擅自离开岗位。

4、肯牺牲自己个人利益,乐于为同学服务。

5、虚心诚恳,好学上进,能广泛听取同学意见。

6、事业心强,能认真做好工作日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工作时间及工作范围:
1、周一至周五早上6:45——8:00;中午12:00 ——13:00;
下午15:00——18:30;晚上20:30——21:45。

2、接听电话并传叫同学电话;
3、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为来访客人进行登记;
4、协助值班宿管员早查、晚查、晚点名;同时协助处理宿舍内违纪行为和突发事件等;
5、倾听同学意见和建议,反馈同学提出的要求和各种特殊情况;
6、周一至周四,利用宿舍广播进行讲评,内容(寝室纪
律,卫生检查结果、好人好事、有关通知等);
7、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8、提供日常生活维修用具和备份钥匙开启;
9、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体育竞技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宿舍文化建设。

(六)自管会组织机构图:
(七)竞聘书面申请格式:
1、内容:班级、姓名、职务、特长爱好、组织工作经历等。

2、文字:A4、宋体、4号字、200字以上。

3、标题: 竞聘xxxxxx职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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