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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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务种类

第三章账户的开立与销户

第四章存款与取款

第五章计息及利息税

第六章特殊业务

第七章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

第八章储蓄存款的继承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目录)

第一条为加强储蓄业务管理,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XX银行的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拥有的人民币(外汇)存入经营储蓄业务的营业机构,营业机构为其开具存款凭证(存单折、借记卡、准

贷记卡等),个人凭存款凭证和预留支控方式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

营业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第三条营业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

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储蓄业务的营业机构和从事储蓄业务的人员须遵

守本办法规定开展业务。

第二章业务种类(目录)

第五条储蓄业务的种类

(一)人民币(外汇)活期储蓄存款;

(二)人民币(外汇)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三)人民币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含教育储蓄);

(四)人民币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五)人民币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六)人民币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七)人民币(外汇)个人通知存款(含“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

(八)经有权部门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第六条人民币(外汇)活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不限定存期,可

随时存取的业务。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1元,外汇活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2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

第七条人民币(外汇)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全部或部分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人民币整存

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50元,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

二年、三年、五年。外汇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

5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存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

二年。

第八条人民币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按月定额存储,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业务。起存金额为5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额由客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视为违约,违约前存入的部分,到期

支取时根据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按照零存整取利率计算利息;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第九条人民币教育储蓄是针对接受非义务教育而存入的储蓄

资金实行的利率优惠、利息免税的一种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业务。

起存金额为50元,每份本金合计不得超过2万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

(一)教育储蓄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以上学生。享受免

征利息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时,三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优惠。

(二)教育储蓄存入次数不少于2次,每月固定存入金额要小于或等于1万元,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照零存整

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教育储蓄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到期或提前支取时,必须

凭存折、有效身份证件和学校出具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

份证明”一次支取本息。代理人代为支取时,还必须同时出具代理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四)不能提供学校出具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的,不享受利率优惠和利息免税。

第十条人民币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和取

息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后一次支取本金的定期

储蓄存款业务。起存金额为5000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

客户按照开户时约定的取息日,可以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

取息日未到,不得提前支取利息;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

提前支取本金需按照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利息,并扣回多支付的利息。

第十一条人民币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和

支取期限,本金一次性存入、分次支取,利息于期满结清的定期储蓄

存款业务。起存金额为1000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

第十二条人民币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随时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起存金额为50元。

第十三条人民币(外汇)个人通知存款是存款时不约定存期,

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业务。人民币个人通知存款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含)人民币,外汇个人通知存款起存金额和

最低支取金额约为等值1000美元(含)外汇。

人民币个人通知存款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外汇个人通知存款只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通知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起算,一天通知存款可于第二日支取,七天通知存款可于第八日支取。一次通知,只能办理一次支取。

个人通知存款部分支取后,留存金额必须高于起存金额,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

第十四条“双利丰”个人通知存款是将满足约定条件的本外币

活期存款自动转为个人通知存款,并自动建立通知、自动转存的一种个人通知存款业务。

第三章账户的开立与销户(目录)

第十五条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

账户。个人外汇账户的分类和管理按照个人外汇业务的相关规定执

行。

第十六条个人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我行营业机构开立的用于办理

支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十七条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

然人名称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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