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员工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是企业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涉及到公司员工与公司的长期关系,关乎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的常见要点。
一、辞职规定1、员工须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
公司受理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果员工未获得公司回复,则视为公司已经接受了员工的辞职申请。
2、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
在员工未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公司规定的惩罚措施对员工进行处罚。
3、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成公司交代的工作,如工作转移,交接资料等。
4、员工辞职应当清理个人物品,归还企业设施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辞退规定1、如果公司需要辞退员工,应当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在此基础上,在公司规定的程序范围内进行处理。
2、公司应当与员工面谈,并填写相关辞退处理的文件,如辞退报告、辞退通知等。
3、如果员工对公司决定提出异议,公司应当进行再考虑,如果公司决定维持原有决定,应当向员工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员工申诉的途径。
4、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事先通知,不能随意解雇员工。
通知时要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不能因为员工身体不好、怀孕等个人原因而辞退员工。
如必须解雇,应当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6、公司辞退员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包括经济赔偿、劳动补偿等。
7、公司应当在员工辞退处理完毕后,告知社会公众和公司工作人员处理结果。
以上是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的常见要点,企业在制定公司管理规定时,也应当在此基础上细化、完善。
同时,企业也要对员工进行管理和培训,使员工了解公司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公司规定。
公司辞退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公司辞退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员工的管理,保障员工与公司的和谐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辞退管理,包括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等情况。
一、正常辞退1.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辞职报告提前期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1.2公司因业务调整、组织架构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员工进行调整,经与员工沟通无果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
1.3员工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医疗期治疗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公司无法为其安排其他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
二、违纪辞退2.1员工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2员工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情况支付经济补偿:(1)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岗或培训的;(2)累计旷工达到规定次数的;(3)违反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4)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合同到期不续签3.1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如公司决定不续签,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
3.2员工合同到期,公司需要续签但员工不同意续签的,视为员工辞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3.3员工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签,但未能就新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四、辞退程序4.1公司辞退员工,应先进行调查核实,确需辞退的,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1. 引言员工离职是企业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之一。
为了规范和管理员工离职和辞退流程,有效维护企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本文对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说明。
2. 离职申请流程2.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离职申请书。
离职申请书中应包含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相关信息。
2.2 离职申请审批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意见应在离职申请书中进行记录。
2.3 离职通知经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向员工发出正式的离职通知,通知离职日期、工资结算等相关事宜。
3. 辞退申请流程3.1 辞退申请提出如果企业发现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业绩表现不佳等问题,可提出辞退申请。
辞退申请由直接主管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3.2 辞退申请审批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辞退申请。
在审核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员工的违纪程度、复发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等。
3.3 辞退通知一旦辞退申请获得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将向员工发出正式的辞退通知,并告知相关辞退事宜。
4. 离职补偿及结算4.1 离职补偿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对于合法离职的员工,企业应支付相应的离职补偿金。
离职补偿金的计算原则和标准应在企业的离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
4.2 工资结算员工离职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工资结算应按照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
5. 员工档案管理在员工离职后,企业应妥善管理其档案。
员工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奖惩记录等。
企业应确保员工离职后的档案安全和保密。
6. 离职调查和反馈离职员工作为企业宝贵的资源,他们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因此,企业应定期进行离职调查,并向离职员工收集其对企业及工作环境的反馈意见。
离职调查结果应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对问题进行改进和解决。
7. 离职手续办理员工离职后,企业应帮助员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包括撤销员工的企业邮箱、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等。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导言企业员工辞职、辞退是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合理地制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对于企业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员工辞职、辞退的定义、流程及相关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
员工辞职与辞退的定义员工辞职员工辞职是指员工自行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经过企业同意后离开岗位和企业,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员工辞退员工辞退是指企业主动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员工辞退主要原因包括员工因工作业绩、岗位能力等因素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等因素等。
员工辞职与辞退的流程员工辞职的流程员工辞职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员工向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上级领导审核离职申请及相关手续是否完备;3.通知员工与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离职手续、工资结算等;4.向员工进行交接工作,并收回员工职务和企业财产;5.注销员工的企业邮箱、 internal wiki 等相关系统帐号,收回相关物品和借出的装备;6.企业注销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账户。
员工辞退的流程员工辞退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确认需要辞退员工;2.进行调查,确认员工是否存在辞退的理由;3.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告知和协商,以明确辞退原因、解除合同时间、通知福利和工资的处理方式等重要事项。
同时需要将辞退原因及过程制定并发布;4.向员工正式发出辞退通知,书面记录辞退原因以及解除合同时间;5.辞退过程中,企业应提供必要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帮助;6.注销员工的企业邮箱、 internal wiki 等相关系统帐号,收回相关物品和借出的装备;7.企业注销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账户。
相关制度为确保企业员工辞职、辞退流程的实施规范和合法性,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员工离职过程,如:员工辞职制度1.员工应提前向企业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2.企业应在处理离职申请时,确认员工的离职原因、工作责任、离职日期及相关离职手续的办理。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员退出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进行人员退出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规章和本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操作规范合理,确保人员退出合法合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人员退出管理活动。
第二章人员退出类型第四条人员退出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自离。
(二)离职。
(三)辞退。
(四)开除。
(五)劳动合同到期或者解除。
(六)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三章人员退出程序第五条企业应当在人员离职前,向离职员工告知相关规定并签署离职协议。
第六条员工申请离职时,企业应当与其进行详细沟通,并核实相关因素,作出决策。
第七条对涉及纪律、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的人员退出,应当在确保证据清楚的情况下,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出决策。
第八条对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企业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与其进行协商并作出决策。
第九条企业应当在员工退休前,与其进行详细沟通,并核实相关因素,尽早作出决策。
第四章离职补偿和福利待遇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退职类型、服务年限等情况,给予相应合理的离职补偿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劳动关系转移第十一条企业发生重大变故或者正常经营需要发生工商变更、股权变更等情况导致劳动关系转移,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处罚与申诉第十二条对违反人员退出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行业规范性文件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实行处罚和惩戒措施,并依法公开其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企业对主管部门处罚和惩办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复议或者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简要注释如下:1. 人员退出管理活动:指企业对员工离职、退休、合同到期等相关管理活动。
2. 离职协议:指企业和员工签署的关于员工离职的书面协议。
3. 劳动关系转移:指企业发生工商变更、股权变更等情况导致劳动者劳动关系发生改变的情况。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完善员工离职程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劳动合同终止、擅自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二章辞职第四条辞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五条辞职申请:已转正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
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人事部门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做好记录与反馈。
第七条辞职审批公司一般员工辞职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审核、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中层及以上干部辞职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部门汇总实施。
第八条辞职审批完成后,辞职员工须将《离职申请表》交至人事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辞退第九条辞退: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协议,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
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包括员工在试用期满前转正考试不合格或领导评审不合格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2、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情形,包括因工作原因一年内连续两次被书面批评处分或一次书面警告处分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不胜任工作的情形。
3、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形。
4、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例如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从业经历、证件、证书等应聘资料等),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指令的情形。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7、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十条辞退审批一般员工的辞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经理审核、审批后实施,并报总经理审阅;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辞退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部门汇总后实施。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的相对稳定,维护正常的人员流动秩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条与公司签有劳动(劳务)合同的员工辞职,应至少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第四条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在收到员工的辞职申请书后,应与该员工积极沟通,以决定批准辞职与否。
第五条员工辞职获准,则可办理辞职手续。
1、公司主管与辞职员工谈话,明确以下内容:①审查其劳动合同;②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③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并按《企业员工保密合同》履行法律责任;④审查其担任工作的深度,明确工作移交事项。
2、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①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②公司的项目资料、技术资料、客户资料等管理资料;③公司办公用品、用具;④公司配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它专用设备;⑤公司办公机关及宿舍等处使用的钥匙及工作证、名片等;⑥其它属于公司的财物。
3、辞职员工凭办公室的通知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财务部在工资结算时应扣除:①员工拖欠应付公司的借款、罚金;②员工应付赔偿责任的赔偿金;③员工应付的其它费用,如房租、水、电费等;④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保、失业保险等费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措施:1、辞职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可扣发一个月工资;2、员工虽有辞职申请,由于技术、职位、工作等特殊原因而暂未同意辞职,擅自离职的,可扣发一个月工资;3、员工无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又不尊重公司的劝留,而自动离职的,可扣发工资。
第七条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停发工资。
严重者还可应用法律手段,追究经济赔偿。
1、对同事或上级进行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3、有赌博行为者;4、侵占公司或同事财物者;5、无故损坏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6、未经许可,在外单位兼职者;7、违反其它法令或法规规定,情节严重者;8、利用公司名誉在社会上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9、泄露公司技术、经济秘密,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害者;10、在公司任职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员工辞退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着对员工负责、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体现公司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对辞退员工的工作做出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有驻外机构正式员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定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1.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4. 对公司的严重的欺骗行为的;5.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6.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7. 工人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又找不到适当工作的;8. 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劳动力市场找不到适合工作的;9.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10. 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后,上岗工作表现仍然较差的;11.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12. 其他情形第五条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辞退员工须按如下流程操作:1. 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些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简称“报告单”);2. 二级部门经理接到“报告单”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如果符合辞退条件,签署意见后报一级部门管理部;3. 一级部门管理部接到“报告单”后,必须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拟辞退员工的思想反应和意见,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
如确认需辞退的,管理部负责人签署辞退意见。
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主管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4. 如果拟辞退员工为钟点工,应将一级部门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报告单”提请一级部门站长办公会议讨论,给出处理意见;5. 如果拟辞退员工为试用期员工,应将“报告单”送交人力资源部荣誉部。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
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
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
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
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1、总部员工2、营业部员工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
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
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
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最新-企业规章制度大全之员工辞职、辞退、开除管理 精
企业规章制度大全之员工辞职、辞退、开除管理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三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第五条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
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八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九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十一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介绍在任何一个公司里,员工辞退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保证辞退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公司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辞退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包括辞退程序、辞退原则、辞退通知、辞退赔偿等方面,以确保公司在员工辞职方面运作得更加合理和顺畅。
辞退程序公司员工辞退程序是指公司内部进行员工辞退的一系列步骤和流程。
在执行员工辞退程序时,公司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一般公司员工辞退程序的示例:1.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对员工辞退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了解,并制定相应的辞退流程和文件。
2.正式通知:在员工辞退之前,公司需要先向员工发出正式通知,明确说明辞退的原因和时间。
通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谈交流:在正式通知之后,公司可以安排面谈,与员工进行交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理解。
4.辞退确认:确认辞退后,公司需要与员工签署正式的辞退确认文件,明确双方对辞退的认可。
5.工资与福利结算:在辞退确认后,公司需要结算员工的工资与福利,并处理员工的相关手续。
辞退原则公司员工辞退原则是指在辞退员工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原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辞退原则:1.合法性:公司辞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辞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正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利用个人关系或偏见进行辞退。
3.程序正当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辞退流程的公正和规范。
4.保密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并确保不泄露辞退的原因和过程。
5.劳动关系维护:在辞退员工后,公司要继续维护与辞退员工的良好劳动关系,并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辞退通知公司员工辞退通知是指公司向员工发出的正式通知,声明对员工进行辞退的决定。
以下是一般辞退通知的示例格式:[公司名称][日期]各位员工:经过公司认真审核和综合考虑,对于准则行为学一書辞退的准则学员,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经核实,您所属的部门发生了以下违反公司准则的情况:- [列出具体违反准则的事实和证据]鉴于以上违反行为,公司决定终止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一、辞职规定1. 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请求,注明辞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辞职原因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辞职请求。
3. 如员工提前一个月内辞职,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二、辞退(开除)规定1. 辞退(开除)是严肃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1.1.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员工职责。
1.2. 严重失职或无故缺勤。
1.3. 偷盗公司财产或泄露公司机密。
1.4.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信誉损害。
1.5.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6. 其他严重不当行为。
2. 辞退(开除)程序:2.1. 公司将成立调查小组,对被指控的员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2. 调查小组将与员工进行调查对话,并询问相关证据。
2.3. 调查小组将就调查结果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2.4. 公司管理层将综合调查报告和员工工作表现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辞退(开除)员工。
2.5. 如决定辞退(开除)员工,公司将向员工发出正式的辞退(开除)函,并注明具体原因和生效日期。
3. 辞退(开除)后的权益处理:3.1. 辞退(开除)员工无权要求再回岗位工作。
3.2. 辞退(开除)员工应当马上交还公司的物品、财产和文件等。
3.3. 辞退(开除)员工的工资、奖金将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予以支付。
3.4. 辞退(开除)员工的法律责任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 公平公正的原则:4.1. 公司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2. 在辞退(开除)过程中,公司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员工,充分听取员工的陈述和解释。
5. 撤销辞退(开除)的情况:5.1. 如员工对辞退(开除)决定存在异议,可以向公司申请进行复核。
5.2. 公司将成立复核小组,重新调查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后做出终态决定。
5.3. 如复核决定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原辞退(开除)决定,或作出更轻的处罚。
关于员工解雇、辞职管理规定
关于员工解雇、辞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辞职、解雇管理,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保障公司各项经营秩序顺畅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辞职、解雇员工均按此规定执行。
3.解雇、辞退管理
3.1 因公司业务情况或方针有变而产生冗员及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又无法另行安排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雇;
3.2解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或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代替此项通知;
3.3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或警告无效,公司可以马上辞退,无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
4.辞职管理
4.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所在单位负责人递交辞职报告,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4.2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员工领取《员工离职交接通知书》,准备办理移交、离职等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3公司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
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必须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一个月内交清本职工作。
如不按本规定执行,主管领导有权申请冻结其工资,并扣除当月工资;
5.其它
5.1 公司所有离职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交接清楚工作,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有权冻结其名下工资,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公司损失;
5.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员工辞退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的完善,不仅可以保护企业的利益,还可以确保处理员工辞退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下面是一份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的范例,供参考。
一、引言员工辞退是企业日常运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为了保持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性,制定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是必要的。
本规定在确保员工权益的基础上,旨在规范员工辞退的流程,并保证员工辞退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辞退行为,不论其原因和层级。
三、辞退的种类1.员工辞职: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获得企业同意。
2.经济性辞退:由于企业业务不景气、裁员等原因,企业对员工进行辞退。
3.行为性辞退:员工因不符合企业规定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原因被辞退。
四、辞退的程序1.辞退申请1.1员工辞职:员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辞职原因、辞职日期等信息。
1.2经济性辞退:企业根据业务需要,确定需裁员员工名单,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申请。
1.3行为性辞退:企业对员工行为性辞退应当先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相关部门提出辞退申请。
2.辞退审批2.1员工辞职:上级领导对员工辞职申请进行审批,并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批准文件。
2.2经济性辞退:人力资源部根据裁员计划召开会议,由相关领导对辞退申请进行审批,并形成审批文件。
2.3行为性辞退:人力资源部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并召开听证会邀请员工及相关人员参加,听取双方陈述,由相关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3.辞退通知3.1员工辞职:企业应及时向员工发出辞退通知,确认员工辞职日期、领取离职材料等事项。
3.2经济性辞退:企业应书面通知被辞退员工,明确辞退原因、时间、离职金、福利安排等内容。
3.3行为性辞退:企业应书面通知被辞退员工,明确辞退原因、时间、福利安排及法律后果等内容。
4.离职手续4.1员工辞职: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结清工资、福利等事宜。
员工离职(异动)暂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异动)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异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离职(异动)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员工离职: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履行劳动关系的行为。
2.员工异动:指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整岗位、职级等情形。
第四条离职(异动)程序1.员工提出离职(异动)申请:员工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异动)申请,并注明离职(异动)原因及日期。
2.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接受员工离职(异动)申请后,将申请报告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审批员工离职(异动)申请,出具离职(异动)通知书并告知员工相关手续办理事宜。
4.手续办理:员工按照人力资源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如交接工作、清理个人物品等。
5.合同解除:经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完成员工离职(异动)流程。
第五条离职后事宜1.交接工作:离职员工应配合所在部门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2.薪资结算:公司应于离职员工最后工作日结清应付薪资及补偿。
3.评估考核:离职员工的工作表现、态度等将作为公司员工离职(异动)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离职(异动)风险提示1.离职员工应确保在离职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2.离职员工应注意保护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公司资料。
3.公司保留根据情况追究离职员工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附则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疑义,以公司解释为准。
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员工离职(异动)暂行管理办法,敬请遵守。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人员调动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人员调动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布日期】1996.06.25•【文号】保发[1996]150号•【施行日期】1996.06.2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人员调动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保发(1996)150号1996年6月25日)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为规范用工管理,保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人员调动辞职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人员调动辞职暂行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保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称调动辞职,包括职工调入调出公司、职工内部调动、职工借调和职工辞去公司现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正式职工。
第四条本规定不适用临时职工。
二、调动(一)调入第五条本章所称调入包括:1.商调人员;2.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职高生);3.接收复转军人;4.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第六条公司在定岗定编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人员增长,由各部门年初预报增人计划,人事部(处)按年度核定增人指标报公司总经理室审批。
第七条各部门要严格控制本单位人员数量,精干队伍,减少沉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呈报商调人选。
第八条商调人员必须为业务急需人员或本公司短缺人才,要具备岗位所需相应学历(一般为大专以上)和专业知识,年龄一般应控制在40岁以下。
第九条商调人员由部门提出用人意向,人事部(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用人考试,由人事部门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辞职辞退管理制度辞职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的辞职的权力。
第二章辞退管理第四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2.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至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9. 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18. 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1. 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2.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3. 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三十日前告之。
第六条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保险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权益,维护离职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险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离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离职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四条保险人员因故提出离职,应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五条离职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姓名、部门、职位、入职日期;2. 离职原因;3. 离职日期;4. 离职后联系方式。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离职申请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离职交接第七条保险人员离职前,应完成以下交接工作:1. 工作交接:将手头工作、客户资料、业务档案等移交给接替人员或上级领导;2. 财务交接:结清所有工资、奖金、提成等款项,确保财务清晰;3. 文件资料交接:将工作相关的文件、合同、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安排接替人员或上级领导对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指导,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离职人员完成交接工作后,双方应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
第四章离职手续第十条离职人员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离职申请,确认无误后,办理离职手续;2. 离职人员结清所有工资、奖金、提成等款项;3. 离职人员签署《离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 人力资源部门为离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手续;5. 离职人员领取离职证明、离职证书等。
第五章离职后续第十一条离职人员在离职后,应保持与公司的良好沟通,配合公司处理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离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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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员工能进能出的正常渠道,维护员工的正常流动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辞职和辞退
第二条员工辞职指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员工辞职应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义务的员工,辞职经公司初审同意后,应当在办理辞职手续前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已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再次审查,对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协商变更。
按规定需进行离任审计、离职稽核的员工,辞职经公司初审同意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开展离任审计、离职稽核工作;在离任审计、离职稽核工作不能在员工离开公司之前完成的,公司应当采取措施预防相关风险。
公司不同意但员工坚持辞职,而且员工又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辞退指公司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新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员工在入司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重大事项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根据公司奖惩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开除处分的;
(四)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机密,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
(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
(七)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另有约定外,公司可以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辞退员工: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在正式辞退前,公司与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擅自离司的员工,公司可给予开除处分并记入员工档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辞职程序
第七条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第八条在办理辞职审批手续前,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应与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九条员工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办理:
(一)由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辞职审批表;
(二)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并上报部门分管领导,同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三)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员工辞职申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辞职员工所在部门意见、员工主管领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部门意见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将意见和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或上级公司审批。
(五)人力资源部应在员工提出辞职申请的一个月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办妥审批手续。
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十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四章辞退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辞退员工时,应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辞退建议并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辞退员工的,辞退建议应转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认为辞退不当的,应当与员工所在部门沟通协调;人力资源部门认为应当辞退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辞退审批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辞退审批表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向被辞退员工签发“辞退通知书”,并由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与辞退员工谈话。
第十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被辞退员工的离职移交手续,同时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办妥全部离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办理退工手续,并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五章离职谈话
第十六条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对其进行谈话,如由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了解其掌握公司秘密的程度、所负责的工作及进度等。
对员工掌握的重要单据、资料、委托授权书等应当及时收回。
离职谈话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
第十七条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应对其进行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有:审查其劳动合同、收回员工工作证、名片等、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回答员工提出的问题、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和建议。
离职谈话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
第十八条辞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做好电话记录。
第六章离职移交
第十九条员工应在离职前应移交下列物品:
(一)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
(二)公司的业务资料;
(三)公司的办公用品;
(四)公司的工作证、名片、钥匙等;
(五)公司分(调)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六)其他属于公司的财产、物品、资料及书籍等。
第二十条离司员工应当与财务部门的结清暂借款和其他款项。
第二十一条辞职员工领取工资奖金、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其辞职的日期。
辞职员工在离任审计、离职稽核期内不再享受原岗位的绩效工资,其绩效工资按照脱密期或离任审计、离职稽核期所任岗位的绩效工资确定。
第二十二条被辞退的员工领取工资奖金、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签发“辞退通知书”的日期。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付给员工的款项包括:应付未付的工资、应付未付的绩效工资、经济补偿金、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其他款项。
如结算的款项涉及外币的,按离司时的外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付给公司的款项包括:拖欠公司的借款、罚金、按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如结算的款项涉及外币的,按离司时的外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如员工应付给公司的款项大于公司应付给员工的款项,则员工应与公司约定支付时限与方式。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转移人事关系、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手续。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辞职、辞退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或被辞退的员工
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七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办理离司手续按辞退人员离职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各分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