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合集下载

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一、前言。

声环境是指人类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中所存在的声音环境。

声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噪声污染日益严重,如何改善声环境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和改善城市声环境,制定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

1. 目标,通过实施声环境功能区,有效管理城市声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

2. 原则,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全民参与。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特点和需求,科学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道等。

对不同功能区域的噪声标准和管控措施进行细化,确保声环境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 加强噪声监测和评估。

建立完善的噪声监测网络,对城市各个功能区域的噪声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利用先进的噪声监测技术和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为声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

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各功能区域的噪声排放标准和管理要求。

建立健全的噪声管理制度,加大对噪声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严肃的法治氛围。

4. 强化源头治理和技术支持。

加强对噪声源头的治理,推广低噪声技术和设备,提升城市环境设施的噪声控制能力。

鼓励企业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共同维护良好的声环境。

5. 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声环境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和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声环境管理,共同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建立健全声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声环境管理工作。

2. 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声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声环境治理,推动声环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3. 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一、适用区域本方案适用于县城市规划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加本规定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二、引用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0)三、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类声环境功能区: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适用区域范围:无。

1类声环境功能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适用区域范围:新一中、二中、五虎山、钟秀山、玛瑙山、北湖公园、县人民医院。

2类声环境功能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等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适用区域范围:城区除1类、3类外其它未划定区域为2类。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适用区域范围:晨光科技园区(釜江大道以南、二环路以西、邓隆路以北、釜溪河以东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适用区域范围:富州大道、釜江大道、宋渡路、二环路、银杏路、一环路、一环西路、北湖路、富达路、丁海路、晨光路。

四、标准值及监测方法本方案以《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0)规定为标准值,其监测方法依据附录B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及附录C《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执行。

五、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一)交通干线临街建筑以高于3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建筑为主的,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使用区域。

(二)交通干线建筑以低于三层建筑为主的,将交通干线红线外一定距离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

距离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米±5米;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米±5米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米±5米(三)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划分城市规划确定的铁路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为4b类标准适用区域。

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

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

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送审稿)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二○一三年九月目录一、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目的 (1)二、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 (1)三、声环境功能区含义 (1)四、环境噪声限值 (1)五、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2)六、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其他说明 (6)一、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目的随着杭州市高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现有的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1995年版和2000年补充版)已经不能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布局和环境保护管理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对杭州市主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重新划分和调整,为杭州市噪声管理工作起重要的指导作用,促进杭州市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所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0、1、2、3、4类类别相对应,并执行相应类别噪声标准值。

二、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GB/T15190-19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4、杭州市新扩区域《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5、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6、杭州市区用地现状图;7、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

三、声环境功能区含义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其中: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指将城市、乡镇、社区等区域根据其声音特征和功能需求划分为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并制定适当的管理措施,以达到合理利用和保护声环境资源的目的。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调整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从城市、乡镇和社区三个层面,分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首先,对于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调整。

城市是人们生活、工作、娱乐的重要场所,其声环境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

当前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主要以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和公共服务区为主,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商业区和工业区来说,由于其经济活动的特殊性,噪声污染比较严重,需要加强管理措施和限制条件。

其次,由于城市的蔓延扩张,一些原本属于农村的区域被划归到城市的范围之内,但声环境的功能区划分还没有相应调整,导致一些农村环境仍然受到了城市区域的影响。

因此,需要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议将商业区和工业区划分为特殊声环境功能区,加强管理和限制条件;同时,对于农村环境,可以划分为城市辐射区和农村居住区两个功能区,以更好地保护农村的声环境资源。

其次,对于乡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调整。

乡镇是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居民生活的主要场所。

由于乡镇的发展水平和人口密度不同,声环境的特点和需求也各不相同,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目前乡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主要以居住区和耕地为主,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一些乡镇的发展和城镇的延伸,居住区离工业区、商业区较近,容易受到噪声污染的影响。

其次,在乡镇中,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也会对声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需要进行合理的划分和管理。

因此,建议将乡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农田区和养殖区。

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保护乡镇居民的声环境权益。

最后,对于社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调整。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促进XX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XX年XX市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声环境功能区含义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三)GB/T15190-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四)XX县规划局《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五)XX县近期主城区土地使用现状(六)XX县地名委员会《关于道路标准命名的通告》(七)XX县主城区声环境现状三、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一)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有利于XX县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以《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为依据,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噪声适用区域。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14]5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14]5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正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杭政函〔2014〕51号)
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实施〈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杭环〔2014〕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编制的《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局要做好《方案》的下发和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职责开展监督管理。

二、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控制,应以《方案》为重要依据;主城区内进行的开发利用、生产经营等活动必须达到《方案》规定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主城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方案》规定的声环境质量控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噪声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

三、《方案》对声环境功能区作调整后,区域内固定声源的管理和控制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年后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四、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须对《方案》进行调整的,由你局组织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市政府审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结束——。

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解读

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解读

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解读一、声环境功能区定义声环境功能区是指根据社会生活、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要求等,按照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若干需要执行不同噪声限制标准的区域,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城市规划框架,与城市功能布局结构相协调;2. 结合城市交通发展与未来建设规划,考虑交通噪声影响;3. 保障市民生活空间质量,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4. 合理划分,确保各区域执行不同的噪声限制标准。

三、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类别根据声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同,声环境功能区主要分为以下五类:1. 0类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其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30分贝、夜间20分贝。

2. 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其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 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居住区、工业区、商业街、批发市场为核心功能,需要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其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 3类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纯货运的除外)经过的区域等,其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5. 4类区:指城市中与工业生产集中区相毗邻,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其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70分贝。

四、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根据声环境功能区的类别,各类区的噪声限值如下:1. 0类区:昼间最高限值为30分贝,夜间最高限值为20分贝。

2. 1类区:昼间最高限值为55分贝,夜间最高限值为45分贝。

3. 2类区:昼间最高限值为60分贝,夜间最高限值为50分贝。

4. 3类区:昼间最高限值为70分贝,夜间最高限值为55分贝。

5. 4类区:昼间最高限值为70分贝,夜间最高限值为70分贝。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最新)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最新)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为加强X区环境噪声管理,提高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X),结合《X城乡总体规划修编(X-X)》和用地开发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X);(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四)《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X办大气函〔X〕170X号);(五)《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X环大气函〔X〕6X号)。

二、划分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X区全域范围,包括X区下辖的3个街道和2个镇,区划面积135平方公里。

三、区划期限区划期限为X年。

四、划分类别及标准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X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X区没有占地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康复疗养区域,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

柳州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柳州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柳州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的声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并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产生了影响。

因此,对城市区域声环境进行划分调整,加强管理和保护,成为当务之急。

以下是柳州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背景分析柳州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要城市,也是工商业和交通枢纽城市。

然而,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声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主要问题包括:交通噪音、工业噪音和社区噪音超标等。

因此,对城市区域声环境进行合理划分和调整,是保障居民健康和提升生活质量的必要措施。

二、划分原则1.科学性原则:以科学依据和专业技术为基础,充分考虑声环境影响因素。

2.合理性原则: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人口分布等因素,合理划分功能区。

3.可操作性原则:划分方案应具有实施可行性,以便有效管理和控制声环境。

三、功能区划分2.工业区: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和工业用地。

应采取措施控制工业噪音排放,例如优化工艺流程、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控制噪音源产生等。

3.交通区:主要包括主干道和交通枢纽。

应采取措施减少交通噪音,例如采用降噪材料、限制机动车速度、优化交通信号控制等。

4.核心区:主要包括市中心和公共设施区。

应采取措施保护核心区声环境,例如加强建筑设计、推广绿化措施、控制建筑工地噪音等。

四、管理措施1.建立声环境监测网:通过设置声环境监测站点,实时监测城市区域声环境指标,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

2.加强噪音源管理:对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等噪音源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机制,严格控制噪音排放。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加强居民的噪音环境意识,引导居民参与噪音治理。

4.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将声环境保护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声环境保护要求得到落实。

5.制定声环境管理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声环境管理标准,制定具体的声环境管理细则,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淮南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淮南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淮南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淮南市一直秉承保护环境的理念,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合理规划城市布局,便于整个城市声环境得到优化和提升。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淮南市的声环境日益受到关注,为此,应按照不同特征区进行声环境功能划分,以实现城市声环境的最佳利用和优化。

一、商业区淮南市中心商业区集聚了大量市民和外来人口,在该区域内的商场、超市、酒店等有着很高的声景设计要求。

商业区的声环境以协调和和谐为主要目的,商场和超市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应保证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优良声环境的要求。

对于影视艺术的演出场所要求其声环境能显现艺术效果,使表演得到更好的呈现,同时不能对周边住宅区产生干扰。

二、住宅区住宅区的声环境是市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创造一个宁静、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为目标。

为了优化校园声环境,市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声环境管制政策,认可和推广低噪音装置的使用,发展绿化带,形成生态环境的保护区,来消除噪声污染对住宅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娱乐区淮南市中心的娱乐区是城市文化娱乐休闲的核心地带,包括各种音乐厅、休闲会所、夜店等,这些区域的声音特征应该是亮丽、喜庆、活跃。

为了确保娱乐区域内的声环境不对城市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应加强对车辆、人员、建筑的管理和控制。

四、教育区淮南市中心教育区囊括了大量的教育机构,这些机构应极力减少噪声污染,以为孩子提供良好的读书环境。

在该区域内规定若高噪声值需要优步实测测量进行控制和治理,对噪声扰动指数较高的教育建筑物应采用相关技术手段减少噪音,改善校园声环境。

五、历史文化区淮南市中心历史文化区已有着很高的声环境保护要求,在区域内要求不可以有噪声污染源,规范周边建筑业的总体规划、建筑布局、建筑格局,规定限制噪声等级的控制值,避免破坏文化财产对环境的影响。

六、公共区淮南市中心公共区以设施的服务为主导的区域,例公园、广场、大街等。

在该区域内实施声环境功能划分可以为城市公共品质提供更好的服务指导,不断提高市民生活的品质。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为了改善中心城区的声环境,我们制定了最新的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

该方案旨在减少噪音污染,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是该方案的具体内容:1.确定不同类型的声环境功能区:我们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和交通区四个声环境功能区。

每个区域将有不同的声环境标准和管理措施。

2.商业区:商业区主要集中了商店、餐馆、咖啡馆等商业场所。

为了提供一个安静的购物环境,我们将设置严格的噪音限制标准。

商业区内的商家需要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时遵守相关的噪音控制规定。

此外,我们还将推广使用静音设备和材料,减少商业区产生的噪音。

3.居住区:居住区是人们居住和休息的地方。

为了保证居民的安宁,我们将设置更加严格的噪音限制标准。

所有居住区内的建筑和居民需严格遵守这些标准。

政府将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在建造住宅时采用隔音材料和设备,以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4.工业区:工业区是工厂和制造业企业的聚集地。

为了保护工人的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对噪音进行严格的管理。

工业区内的企业需要按照噪音污染控制标准购买和使用噪音控制设备。

政府将加强对工业区的监管,确保企业按照规定操作,减少噪音污染。

5.交通区:交通区包括道路、高速公路、铁路和机场等交通干线。

为了减少交通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干扰,我们将进行交通流量的优化和道路的改造。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车辆的噪音排放管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少尾气排放和发动机噪音。

除了以上的功能区调整,我们还将采取以下措施提升中心城区的声环境: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提高居民和企业对噪音污染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共同参与保护声环境的行动。

2.增加绿化覆盖率:加大中心城区的绿化建设力度,增加植被覆盖率,吸收噪音,改善声环境。

3.建设静区和公共休闲区: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静区和公共休闲区,为居民提供安静休闲的场所,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

4.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噪音污染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规行为,确保声环境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咸政办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噪声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已经2023年12月28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2日咸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四号),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咸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对2019年印发的《咸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咸政办发〔2019〕50号)进行调整,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依据《咸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次划分方案适用范围以现状建成区为中心,东到朝阳四路,西至连霍高速,北达秦颂路,南至河堤路,包含主城区、北部城区和渭河南区共三个片区,总面积160.41平方公里。

二、区划原则及依据(一)划分原则1. 以《咸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建成区实际建设现状,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2023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2023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2023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噪声问题越来越突出。

噪声不仅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还会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通过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实现城市噪声的合理控制,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2.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借助现代城市噪声监测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进行测量和评估,确保划定结果科学可靠。

(2)可行性原则:划定方案必须考虑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结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保证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的合理布局。

(3)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的划定过程公开透明,保证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4)动态性原则: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是一个动态过程,需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划定方案。

三、划定内容与方法1.划定内容(1)按照不同噪声源的特点和对人体的不同影响,划分为不同的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道区、休闲区等。

(2)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不同功能区对噪声的容许值和管理要求,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2.划定方法(1)噪声测量与评估:利用现代城市噪声监测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对城市不同区域进行全面测量和分析,获取噪声源、强度、分布等相关数据,并进行相应的评估。

(2)专家论证与公众参与: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方案评审和论证,同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3)科学分析与综合考虑:在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的规划要求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考虑,进行划定方案的优化和调整。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节点1.方案设计与论证(2021年-2022年)(1)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划定目标、范围和方法;(2)组织第一次专家座谈会,就划定方案进行初步论证和校正;(3)利用噪声监测技术对城市进行全面测量,获取相关数据;(4)编制划定方案的初稿,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5)根据专家意见和公众意见进行划定方案的修改和完善;(6)组织第二次专家座谈会,就划定方案进行最终论证和确定。

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的声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嘈杂的交通声、工业设备的噪音、商业活动的喧嚣等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因此,建设良好的声环境功能区成为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声环境功能区是指在城市规划中,根据城市环境声学特征和城市发展需要,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以达到保护居民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的目的。

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区等不同类型的区域。

三、声环境功能区实施原则。

1. 合理布局,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种声环境功能区,使得不同功能区之间的声环境互不干扰。

2. 合理保护,对于居住区、学习区等人口密集区域,要加强声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3. 合理利用,在声环境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各种声源的分布和影响范围,合理利用各种声环境资源,提高城市的声环境品质。

四、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措施。

1. 建立噪音监测网络,在城市各个声环境功能区建立噪音监测网络,实时监测各种声源的噪音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噪音污染问题。

2. 合理规划建设,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合理规划声环境功能区的位置和范围,避免噪音源与敏感区域的冲突,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

3. 加强管理执法,加强对声环境功能区的管理和执法力度,对于违反噪音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处罚,形成良好的声环境管理氛围。

4. 宣传教育,加强对居民的噪音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声环境。

五、声环境功能区实施效果评估。

建设声环境功能区后,需要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噪音污染情况,对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噪音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比较实施前后的变化情况。

2. 居民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居民的满意度进行调查,了解居民对声环境功能区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20•【字号】郑政办〔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的通知郑政办〔2023〕9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20日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为进一步改善郑州市声环境质量,加强源头管控,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现状,在对原声环境功能区划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

一、区划范围本次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包括连霍高速、江山路、北四环、中州大道、连霍高速、京港澳高速、郑州绕城高速围绕的区域,涉及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个行政区,总面积为710.6km2。

二、适用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及适用区域见表1。

表1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及适用区域表注:“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三、区划方案(一)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了1类区5个、2类区8个、3类区3个,未划分0类区。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市声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城市噪音污染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合理划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有助于保障居民的舒适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构建宜居城市。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合理划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实现城市声环境和谐共生,保障居民的身心健康。

2.原则:(1)科学性原则:基于科学的研究和数据,制定划分方案;(2)整体性原则: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居民居住区域等因素,确保全局性的合理划分;(3)公平性原则:保障各区域居民享有相对平等的声环境;(4)可行性原则:划分方案应能够在实践中得以执行,并且可持续发展。

三、划分原则与方案1.划分原则:(1)紧邻交通干道的区域:将靠近交通干道的地区划分为噪音源密集区。

这些地区的居民在噪音干扰下,容易受到噪音对健康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噪音。

(2)居住区域:将居民区划分为低噪音区。

这些区域远离交通干道,并且在居住区域内需限制非居民生活噪声,以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3)公共场所:将公园、广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划分为安静区,以满足居民的休闲、学习等需求,维护社会环境的安宁和和谐。

2.划分方案:(1)噪音源密集区:划定紧邻交通干道的地区为噪音源密集区,制定相应的噪音防控措施,如设置隔音设施、限制噪音源的使用等。

(2)低噪音区:划定远离交通干道的居民区为低噪音区,推行环境改善工程,减少居民生活噪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安静区:划分公共场所为安静区,限制噪音源的使用,增加绿化和景观设施,提供舒适的休闲环境和学习场所。

四、实施措施1.加强噪音监测:通过设置噪音监测设备,全面了解城市各区域的噪音分布情况,为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噪音污染的认识,倡导文明用餐、文明交通等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声环境。

3.制定噪音防控措施:对于噪音源密集区,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如加强道路隔音设施的建设,控制工地施工噪音,减少机动车辆的噪音等。

吉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吉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吉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吉水县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9150-2014)要求,依据《江西省吉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2018修改版),结合用地现状,编制了《吉水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声环境区划》)。

本《声环境区划》适用范围为吉水县城市建成区和主要规划发展区,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噪声纠纷评判和环境管理的法规依据。

本《声环境区划》由吉安市吉水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吉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一、区划范围本《声环境区划》划分范围为吉水县中心城区。

范围西至昌吉赣城际铁路,北至北部过江通道,东至大东山,南至吉水县县界,区划面积为105km2。

本《声环境区划》共区划1~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29.808km2,4类声环境功能区内河航道和场站面积为10.579km2,另有规划区内约64.613km2山区、林区、农田、散落分布的乡村区域等根据技术导则,无需进行功能区划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区划的引用而形成的条文,当下列文件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019年4月23日施行;4、《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修正本),2009年1月1日施行。

(二)规范性文件1、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2010年12月15日;2、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2017年11月10日;3、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9号),2017年11月。

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

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

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声环境功能区是指根据声环境质量特征,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实现合理的声环境保护与管理。

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各功能区的特点和管理要求,以便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城市的声环境质量。

一、居住区功能区居住区是人们生活的主要场所,声环境质量对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在居住区功能区内,应注重控制噪声源的产生和传播,包括交通噪声、社区设施噪声等。

此外,还要合理规划建设绿化带、景观景点等,提供良好的景观和环境,以缓解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二、商业区功能区商业区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购物、休闲娱乐的场所。

商业区功能区的声环境管理要求相对较高,需要控制商场、餐饮等场所产生的噪声。

同时,应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确保商业区的声环境质量达标。

三、工业区功能区工业区是城市工业生产的集中地,噪声源较多且噪声水平较高。

在工业区功能区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噪声,包括优化工艺、增设隔音设施等。

此外,还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噪声排放符合规定标准。

四、交通运输区功能区交通运输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同时也是城市噪声的重要来源。

在交通运输区功能区内,应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包括控制车辆噪声、优化道路设计等。

此外,还要合理规划交通枢纽、停车场等设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五、文化教育区功能区文化教育区是城市文化活动和教育培训的集中地,需要保持相对安静的声环境。

在文化教育区功能区内,应控制场馆、演出场所等产生的噪声。

同时,还要加强对学校、图书馆等教育场所的管理,确保学生和读者的学习环境符合要求。

六、医疗卫生区功能区医疗卫生区是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需要保持相对安静的声环境。

在医疗卫生区功能区内,应采取措施降低医疗设施和设备产生的噪声。

同时,还要加强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良好的治疗环境。

七、公共设施区功能区公共设施区包括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促进XX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XX年XX市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声环境功能区含义
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
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三)GB/T15190-XX《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四)XX县规划局《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五)XX县近期主城区土地使用现状
(六)XX县地名委员会《关于道路标准命名的通告》
(七)XX县主城区声环境现状
三、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
(一)有效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有利于XX县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以《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为依据,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噪声适用区域。

(五)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

(六)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七)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四、XX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
(一)区划的划分次序
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0~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1)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