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制造商投资决策和讨价还价模型的零售通道费形成机理研究》(编号:20160257)模板
基于讨价还价能力的双渠道供应链批发价谈判模式
品牌制造商都开设 了网上直销渠道 。与此同时,零售商 出现 价行为 。 盛天翔和刘春 林 通过 Ho t e l l i n g模型分析 了电子商
研 究 了 电子 商 苏宁等 国内大型零售商也迅速崛起 ,已完成对地级 市以上地 模 式 对 强 势 零 售 商 零 售 渠 道 的影 响 ,李 培 勤 ”
h i a n g等 基 于 消 费 的是让制 造商在一定程 度上摆脱了受制于零售 商的困境,并 消 费者 效用 来 分 析渠 道 决策 定 价 问题 ,C
重新掌握渠道话语权。2 0 1 2年发生的苏宁、国美、京东间的 者效用 理论对 直销渠道 和传 统零售 渠道 并存的双 渠道模 式
价格大战凸显了零售商在定价权上的强势地位,强势零售商 是催生 了制造商 自建渠道 的动机 “ 。在现 实中, 已有相当多 的品牌制造商在保留原有零售渠道的基础上 ,建立 了自有 的 网络直销渠道销 售产 品,比如 I B M、C i s c o 、联想 、海尔等 了整合 的趋势 ,除了跨 国零 售巨头沃尔玛 、家乐福外,国美、 进行了分析。O f e k等 构建了考虑 退货因素的消费者效用函 也有学者结合前置期,广告等其他 因素研究双渠道供应链 中 的最优定价 问题 ” ” 。在 国内,双渠道供应链的定价 问题也 引起 了众多学者的关注 ,陈云等 研究 了双渠道零售商的定 务成熟度对双渠道定价 的影响 。浦徐进等“ 研究 了网络直销 分析 了退货 问题对多渠道零售商定价策略的影响 。 此外 , 利用渠道优势发动的价格战最终损害的是制造商的利润 ,更 数,
判基 准,零售商则偏好 于 以制造商的直销价 为谈判 基准。以制造商的直销价 为谈判基准有可能成为双方均可接 受 的最优 均衡谈判模 式。而在零售价可观测的情形下 ,当渠道价格替 代 系数较 大时,利润对 比分析的 变化趋势与零
通道费对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影响及衍生推论——基于“本-量-利”模型的分析
问题 的提 出
同时 由于零售商 掌握 了大量 的消费者信息 , 其可 以根据 消费者 的分析有效地进行商 品“ 进、 销、 存” 的管理 , 零售商利用 规模经 济和范 围经 济降低消费者 的购物 成本 , 这些优势使得 它们 对生 产 商的议价能力不断增强 , 并逐渐形成 了买方势力 。 时至今 日, 零 售 商 的买 方 势力 对 供应 商 的约 束主 要 是通 过 收取 通 道 费 ( S l o t t i n g A l b w a n c e s ) 的方式实现 的。 零售商收取通道费 , 对 供应 商究竟 产生 了哪些影响 ?是否侵害 了供应商 的利益 ?对零 售商 本 身又产生 了什么影响都是值得关注 的问题 。
3 . 通道 费是零 售商向供 应商一次性或 多次综合收取的, 可能 是 事先一 次性 支付 的 ,也 可能使后 续从供 应商 的货款 中扣除 的, 还有可能是单 独、 特 别收取 的。如吴小 丁( 2 0 0 4 ) 认为, 进 场 费是大型零售商 在商品定价外 , 向供货商直接 收取或从应付货 款 中扣除 , 或 以其他方式要 求供货商额外 负担 的各种费用 。董 春艳 、 张 闯( 2 0 0 7 ) 认为, 进场 费是 大型零 售商 向使用其 分销渠 道 的制造商收取的各种费用。张赞 、 王小芳 ( 2 0 0 7 ) 指出 , 通道 费 是 生产商 为使 自己 的产 品进入 连锁超市 而事先 一次性 支付给 连 锁超市 , 或 由连锁超 市在销 售货款 中扣 除的费用 , 是 拥有垄 断势力 的零 售商对生产商实施的一种常见的纵 向控制手段 。 林 娜( 2 0 0 9 ) 总结 了超市对进入 的商品收取 的各种 名 目的通道 费 , 包括 “ 驻架费 ” 、 上 架费 、 特殊的好货架费 、 排面 费、 堆头 费 、 端架 费 和其他促 销费用 、 新 品费 , 甚至还有新品失败费 。 综合来 看 , 在 国内零售商 向供应 商收取的通道 费可归纳为 三类 : 一 是与进场有 关 的费用 , 如开 户费 、 新 品上架 费、 条码费 等; 二是 与促销有关 的费用 , 如广告 费 、 堆头 费和端头 费等 ; 三 是摊 派费用 , 如新 店开张 费 、 店庆 费、 节 庆费 和物流 费等 ( 李骏 阳, 2 0 1 0 ) 。正 因为通道费种类繁 多 , 且其对供 应商和零 售商作 用不 同 , 现在许 多学者也倾 向于将通 道费划分为狭义通 道费和 广义通道费 ( 董春艳 、 张闯 , 2 0 0 7 ; 赵 峻镭 , 2 0 1 1 ) 。鉴于本文利用 “ 本 一量 一利 ” 模型对通道 费进行分析 , 在此作者将 通道 费分为 两类 , 一类是 零售 商 向供应 商一次 性收取 的 , 称之 为通道接 入
双边市场框架下零售通道费的生成机理与定价机制研究
双边市场框架下零售通道费的生成机理与定价机制研究所谓“通道费”一般是指供应商为使其产品能够在零售商的货架上首次获得展示权或者能够在零售商的备货中首次占有一席之地而一次性付给零售商的一笔作为交换条件的费用。
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因通道费问题产生的纠纷由来已久。
在零售商看来,由于零售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零售店铺要吸引顾客、维护市场地位,就必须在维持低毛利的条件下加大促销和服务的力度,这就大大增加了零售商的成本负担,为了获取正常的利润,有必要以通道费的形式向供应商索取经济补偿;但是,在供应商看来,通道费的存在不尽合理。
他们认为,零售商收取通道费不仅仅是抵补先期付出的促销、服务成本,而更多地是已经将通道费作为直接的利润来源,是零售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压榨供应商利润的手段。
据调查,大卖场所收取的通道费己占到供应商总销售额的8%-25%,最高可达35%。
我国零售上市公司的年报显示,部分大型零售商若扣除通道费收入,其经营将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
有的大零售商通道费占主营业务收人的比例高达200%以上。
2003年,家乐福超市公司与上海炒货行业协会在通道费谈判中爆发激烈对峙,上海炒货行业协会宣布10家会员企业集体“暂停”向家乐福的34家大卖场供货。
该事件虽然最后通过双方的庭外和解而平息,但却使全社会第一次将目光聚焦在零售业的巨额通道费上。
那么通道费是合理的吗?通道费真的是零售商无理剥夺供应商利润的手段吗?通道费对消费者的利益又有何影响呢?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对通道费现象进行理论上的研究。
实际上通道费在世界范围内的出现可上溯至20世纪80年代。
现有研究大多认为通道费是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市场上新产品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出现的。
面对每年数以千计要求进店上架的新产品,超市因货架空间有限而只能选择其中的10%甚至更少进入他们的货架。
为有效利用货架资源,超市就要求制造商必须事先缴纳高额的通道费才能获得新产品上架的权利。
很快,收取通道费的做法在零售业被广泛效仿,直至成为世界范围内的准行业惯例。
基于讨价还价能力的竞争供应链渠道结构绩效研究
111 Ⅱ 型渠道结构模型
当两个制造商都选择一体化渠道结构时 ,相应的渠道收 益模型为 :
) ,男 ,四川华蓥人 ,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 博士 ,2004 年赴加拿大约克大学 Schulich 商学院 、 作者简介 : 艾兴政 (1969 — 西安大略大学 Ivey 商学院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 : 供应链渠道管理 。
Iyery (2003)
[1 ]
拓展分析 ; 上述文献忽略了渠道间讨价还价能力对渠道选择 决策的实际影响 。综上 ,我们将注意力集中于零售价格不可 观测的竞争渠道环境下分销商与制造商的讨价还价能力差 异和产品差异对渠道结构的影响 , 进一步拓展关于 Iyery 得 到的结论和弥补渠道结构分析文献在讨价还价方面研究的 不足 ,为竞争环境下渠道结构选择和渠道协调机制的构建提 供完整的理论依据 。
区域 Ⅱ 为 II 型结构与 DD 型结构中第一个制造商收益 相等的边界线和 II 型结构与 DD 型结构中第二个制造商收 益相等 的 边 界 线 围 成 下 方 区 域 。演 化 过 程 为 : 将 从 DDDI
( ID) II 。在区域 II 中 ,数值计算表明制造商收益 II1 < DD1 ,II2 < DD2 ,即该区域 II 型渠道结构为最终稳定渠道结构 。按收
形成均衡解得 :
p1 = a + b+1 a + b+1 , p2 = , 2 2 2 - a + 2b 2 - a + 2b w2 =
各制造商的均衡收益为 :
m DD1 = mDD2 =
2 + a - ab - 2 b 2 2 - a + 2b
113 DI 型渠道结构模型
基于谈判能力与网络效应的零售业通道费研究
1 生产成 本 为 0 下游 有 一 家 超市 R, 市 的 销售 , 。 超 具有 规模 经 济 , 因此 假 设 其销 售 成本 为 0 消 费者 ,
很 多学者 认 为 , 道 费 有 损 于 市 场 竞 争 和 消 通
费者 福利 。理 由是 : 造 商之 间是 完 全 竞争 的 , 制 并 按边 际成本 原 则 制 定 批 发 价 , 了 向零 售 商 缴 纳 为
(90 ) 男 , 16 . , 浙江 慈溪人 ,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士生导师。 博
① 本文所讨论
费等 ) 和返 利 , 不 是 由进销 差 价 所 产 生 的 毛 利 。 而 另外 , 本文 假定 制 造 商 和 零 售 商 都 处 于 有 一 定 竞 争 ( 断 竞 争 ) 并 不 是 完 全 竞 争 的 市 场 环 境 垄 但
一收稿 日 :00 0 —0 期 2 1—9 2
●基金项目: 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 目《 07 0 0 : 7 6 2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 目(6 A 30 8 0J603 ) 一作者简介 : 李玉峰(9 0 ) 男 , 18 . , 河南鹤壁人 ,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博士 ; 郑栋伟 (9 2 ) 男, 18 一 , 浙江金华人 , 中国建设银行上 海分行 , 博士 ; 陈宏民
零售商占优下的两部定价合同与通道费
零售商占优下的两部定价合同与通道费作者:刘树人唐沛刘新静来源:《经济数学》2014年第03期摘要本文考虑由单个占优的零售商和单个供应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模型.在价格相依的随机需求下,研究分散系统下的批发价格合同与两部定价合同.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两种合同中供应链成员的最优决策和利润以及供应链系统的利润.分析表明,当零售商占优时两部定价合同比批发价格合同更有效.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前零售业中收取通道费的合理性.关键词供应链管理;零售商占优;两部定价合同;通道费中图分类号 F224.3 F724.2 文献标识码 ATwo Part Tariffs Contract and SlottingAllowances under A Dominant RetailerLIU Shuren,TANG Pei, LIU Xinjing( 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Computational Science,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Hunan 411105,China)Abstract We investigated a twoechelon supply chain with a dominant retailer and a supplier. Under stochastic pricedependent demand, we studied the wholesale price and two part tariffs contracts in the decentralized systems model. Under some relatively mild conditions, we respectively obtained the optimal decisions and profits on the supply chain members, and the supply chain system’s profits. We show that two part tariffs contract performs better than the wholesale price contract when the retailer is dominant. We give a reasonable explanation for the use of slotting allowance in the retail industry.Key word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dominant retailer; two part tariffs contract; slotting allowances1 引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零售业发生了巨大变革,一批大型零售超市如家乐福、沃尔玛以及家电连锁超市如苏宁、国美等迅速发展,不仅导致了零售业竞争格局的重构,而且导致了生产商与零售商在产业链纵向关系中主导地位的置换.与此同时,其中最重要的争端之一在于连锁超市收取通道费的合理性问题.特别是2003年6月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与家乐福有关通道费问题的谈判宣告破裂导致包括正林等在内的11家知名炒货企业决定暂停向家乐福超市供货被公开以后,由于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通道费所引发的零供关系紧张的情况也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近期,频频进入公众视野的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与零售巨头家乐福的断货与下架的矛盾至今仍给人扑朔迷离之感,尤为引人关注.另一方面,中央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也持续关注了通道费问题.2010年12月23和24日连续报道了“进场费调查”.2011年5月12日指出进场费是一个中国式的“商业怪胎”.2012年3月24日报道了“降不下来的进场费”.2013年2月23日再报道了“进场费为何禁不住”.相应地,国内外许多学者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著名的经济学家科斯指出,企业的决策权分为企业内部决策权(如: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股权分配决策权、资产处置权)和企业外部决策权(如: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市场交易行为控制权)[1].Munson等进一步明确指出定价控制权、库存控制权、渠道结构控制权和信息控制权等决策权力运用不当将对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的利润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2].尽管传统的供应链中供应商占有绝对的优势,然而在当买方市场逐渐深入发展的情况下,供应链成员优势正在逐步转移.在营销渠道中零售力量正在逐步从制造商转移给零售商,零售商在某些情况下比制造商拥有更强的力量,世界各地出现了很多“有权力的连锁店”,譬如,沃尔玛和家乐福.韩耀等从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联盟的形成原因、效率、信息共享及利益协调等方面,对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研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综述[3].覃燕红等则从公平偏好的角度研究了基于批发价契约的供应链协调问题[4].经济数学第 31卷第3期刘树人等:零售商占优下的两部定价合同与通道费企业运营决策权的转移严重影响了供应链中各企业的绩效水平,也给供应链管理带来了新的历史性问题.对于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Bloom等通过对沃尔玛公司案例研究指出:零售商是否比供应商有更大的决策权依赖于供应商是否将沃尔玛作为最主要的客户,而此时供应商的盈利水平会受到零售商(沃尔玛)的严重挤压[5].Hua等研究了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合作决策,定义了零售商优势并分析需求不确定性对零售商优势和供应链绩效的影响[6].Lau等和Wang等基于数值分析对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下不同合同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7,8].另一方面,占优的零售商也利用逆向拍卖机制进行采购.马俊等从供应链协调的角度对四种不同的拍卖机制进行了比较研究[9].刘树人等研究了占优零售商下的最优逆向拍卖采购策略[10,11].尽管拍卖提供了简单而又稳健的需求分配机制.然而,实际中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大多是通过谈判签订合同来实现合作,合同管理是采购管理的灵魂.本文将在价格相依的随机需求下研究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批发价格合同与两部定价合同,并分析其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分析表明,当零售商占优时两部定价合同要优于批发价格合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零售商收取通道费的合理性.2 零售商占优的批发价合同[uR]考虑一个由单个占优零售商和单个供应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模型,其中供应商的边际生产成本是c.假设需求函数是乘式的,即D4 通道费分析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定义,通道费是供应商为了使用零售商(主要是超市)的有限的货架资源而支付的费用,其中包括新产品的上架费,也包括成熟产品的维持费用.对通道费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对于通道费的收取究竟是否合理,收取通道费对于供销双方、消费者以及社会福利将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至今尚无明确定论.虽然学术界目前对通道费的作用仍存在很多争议,但有两派观点具有较大影响.其一是效率学派,他们是通道费的拥护者,认为通道费的收取有利于竞争从而提高市场效率.另一派观点是市场势力学派,他们认为通道费的收取会增强零售商的市场势力并减少竞争.前者认为通道费有助于零售商将新产品引入的风险转移给供应商,从而使供应商有动机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和支持;而且,如果供应商对新产品的成功具有足够的自信,她将愿意缴纳通道费,零售商通过观察供应商愿意支付数量的多少可以评估供应商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并筛选出潜在不成功的产品,从而提升了新产品引入的效率[12,13]. 后者认为通道费的收取是建立在零售商势力增强的基础之上的,并且零售商势力会导致价格制定在非竞争水平上[14].相应地,国内许多学者对通道费进行了大量的的研究.其中,汪浩运用一个双重寡头垄断市场模型来研究大型零售商的通道费问题[15]. 张赞和郁义鸿基于SCP分析框架,对零售商垄断势力下的通道费及其福利效应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政府规制提出建议[16].石奇和岳中刚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分析在零售商主导的市场环境下顾客、零售商和制造商三者的利益关系,对零售商主导的纵向约束进行绩效评价并寻求相应的规制含义[17].刘培松结合实际对武汉市零售企业收取通道费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制措施[18].认识到优质货架资源的稀缺性及其对销售的重要作用,供应商和零售商都会非常关注这类资源的分配.一方面,对供应商而言,优质货架能帮助其增加市场销量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因而她们需要一种机制来公平分配优质货架.另一方面,对零售商而言,为了实现销售利润的最大化,他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机制来合理分配优质货架.在不完全信息下,利用逆向拍卖机制来分配优质货架资源是一种可行而有效的方式.在我们的供应链两部定价合同中,占优零售商除每单位产品获得边际利润uR外,还对优质货架资源向供应商收取额外的通道费L(经营权费),此时整个供应链的绩效能得到显著的提高.因此,与前面论述的对新产品收取通道费的风险转移和成本分享、信号发送和筛选作用不同,本文考虑成熟产品并从供应链合同管理的角度论证了收取通道费的合理性.而且,也可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来论述这一点.交易成本经济学为了描述交易的目的而倚重的主要维度是资产的专用性.资产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其生产价值的前提下某项资产能够被重新配置于其他用途或是被替代使用者重新调配使用的程度.进一步地,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利用抵押品来支持交易可以而且常常是一种有效的系统解决方法.因此,将货架空间看作是一种稀缺商品,为了最有效地利用这种资源,通道费将成为使用这种稀缺货架的抵押品.规范零售企业通道费的收取.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性,供应商——零售商之间的纵向限制总是存在的,适当的纵向限制可以淘汰一些劣质企业,规范市场行为,增加社会福利,如收取一定的通道费就是一种国际惯例,但是,过度的纵向限制就会适得其反.为此,应认真落实中央五部委《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及商业协会一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范收费类别及项目,规范合同示范文本,以公开、公平的原则,引导和规范零售企业通道费的收取行为.5 结束语本文在价格相依的随机需求下,研究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批发价格合同与两部定价合同,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两种情形下的最优决策和供应链成员利润.分析表明,当零售商占优时两部定价合同比批发价格合同更有效.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前零售业中收取通道费的合理性.参考文献[1] 科斯. 企业的性质——企业、市场、法律[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2] C L MUNSON, M J ROSENBLATT, Z ROSENBL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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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外围理论
济活动、社会文化结构的转换,从而促进整个空间系统的发展. • 中心和外围之间还存在着决策的传播、移民的迁徙和投资转移三种基
本的空间作用过程.
中心--外围理论的基本内容
• 弗里德曼的中心—外围理论的基本内容
• 3区域经济空间结构演化具有阶段性. • 区域经济空间结构的变化历经前工业化阶段、农业社会阶段、工业化
• 洛阳主要以重要装备制造为主,而郑州却以汽车制造为主.郑州的汽车制造完 全可以与洛阳的汽车配件实现互补,共同发展.
感谢您的关注
中心---外围理论的相关理解和案例
目录
• 中心--外围理论的演进 • 中心--外围理论的基本内容 • 中国城市体系的 中心--外围模式 • 相关案例
中心--外围理论的演进
• 普雷维什1949 年用以描述当时国际贸易体系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 发展中国家的对峙情形.弗里德曼1966 年将这一理论模式引入到了区 域经济学领域.
• 新经济地理学最重要的基石和假定是任何制造业产品都具有运输成本. 这一运输成本是广义的,它包括看得见的运输网络形成的有形运输成本, 也包括地方保护引起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即经济一体化的反义.
中心--外围理论的基本内容
• 新经济地理学学派的中心—外围理论
• 下图总结了克鲁格曼关于产业集群的过程制.中心--外围理论的外延
相关案例
• 郑州与洛阳
• 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柳身说:郑州是中原崛起的龙头城市,洛阳是中原 城市群的重要城市,都有着极强的辐射和带动功能.两个城市,一个是郑洛城市 工业走廊的东支点,一个是西支点,这种‘强强组合’阵容,在国内业已出现的 工业走廊中,是很少见的.
零售商主导下的供应链利润分配研究——基于Rubinstein—Stahl讨价还价模型
V o 1 . 2 6N O 1 , J a n 2 01 3
宁 波 大 学 学 报 (理 工 版 )
J OURNAL OF NI NGBO U NI VERS I TY f NS E E 1
l { | 国 高校优 秀科 技期 刊奖
力, 损害生产商 、 供应商 、同行零售商以及消费者 的利益. 赵玻 坝0 认为, 零售商处于不 同的市场结
构( 买 主 垄断 市场 结 构和 双边 垄 断市 场结 构 ) ,其 福 道 ,合 理 的价 值 分 配 才 有 利于 产业 价
值链的价值创造. 制造商 、 零售商作为产业价值链 的利 益 主 体 ,任 何 一 方 的分 配 不 均 都 会 影 响这 条
浙江 省优 秀科 技期 刊一 等奖
零售商主导下的供应链利润分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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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 R u b i n s t e i n — S t a h l 讨价 还价 模 型
周 琴 ,石 静
( 宁波大学 商学院,浙江 宁波 3 1 5 2 1 1 )
摘 要:采 用 R u b i n s t e i n — S t a h l讨价 还价模 型 ,讨论 了在零 售 商 占主导地 位 的情 形下 制造 商 同零售 商 的 关 系以及 供应 链 上制 造 商 同零 售 商的 利 润分 配 问题,同 时利 用公 平熵 对供 应链 的利 益分 配
第 一作 者:剧 琴 ( 1 9 7 2 ), 女, 浙 江宁 波 人,副教 授 , } | 要研 究方 产业 经 济. E - m a i l : z h o t  ̄ q i n @n b u e d u _ c n
第1 期
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之间的讨价还价博弈
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之间的讨价还价博弈杨倩茜【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企业很难凭单打独斗的方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于是企业之间便出现了所谓的\"抱团\"模式.推及供应链,其竞争的激烈程度不仅表现在供应链的内部,更有供应链和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因此存在于同一供应链的企业应加强合作,而合作关系的维系则依赖于合作企业对利益分配的满意情况,只有内部关系理顺才能共同对抗外部竞争.综上供应链中的得益分配问题将间接影响该供应链的竞争情况,文章将用博弈论的方法对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商品批发价格问题进行探讨,一定程度上为供应商或者零售商提供了决策选择依据.【期刊名称】《物流科技》【年(卷),期】2018(041)011【总页数】3页(P16-18)【关键词】供应商;零售商;批发价格;讨价还价博弈【作者】杨倩茜【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四川成都 6105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41 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之间的讨价还价模型构建通常在一个供应链中,供应商和零售商都占有重要地位,两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该供应链得以长期稳定存续的基础。
零售商直接面向消费者,掌握着许多市场信息,又加上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商品种类繁多,现代商品市场大多是买方市场格局,相对于供应商来说,大多零售商在价格谈判或者合作签约上占据主导地位。
因此模型设计如下。
1.1 模型的设计假设供应链中只存在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供应商与零售商对商品批发价格进行三轮谈判。
首先供应商参考商品成本给出批发价,零售商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若零售商拒绝,则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给出新的批发价格,此时供应商也可以接受或者拒绝;若供应商此时拒绝,则给出最终批发价格,此时零售商选择必须接受。
最后有关批发价格的三回合谈判结束。
详见图1。
1.2 模型的假设条件基于以上背景,模型假设条件如下:(1)供应商和零售商不仅对各方博弈得益都了解,且对自己选择前的博弈过程完全了解;(2)若第二回合零售商拒绝供应商给出的定价模式,则谈判进行到第三回合,此时零售商必须接受供应商给定的最终批发价格;(3)由于谈判需耗费时间和费用,因此设每一回合谈判将存在谈判消耗系数θ( 0<θ<1);(4)假设任意一方上一回合的得益只要不小于下一回合的得益,则愿意接受当前的批发价格;(5)商品在市场的销售价格为p(>p)0;(6)商品的市场需求为q(>q)0;(7)一单位商品的制作成本为c (p>c>)0;(8)第一回合谈判供应商给出批发价为p(1p1>)0;图1 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三回合讨价还价博弈(9)第二回合零售商给出批发价为p2(p2>0);(10)第三回合供应商给出批发价为p3(p3>0)。
基于合作理论的供应商——制造商讨价还价博弈
因此供应链这一动态联盟组织在很多情况下是基于竞争
— —
对抗的合作的产物。具体到供应商和制造商来说 。
他们之间主要是一种合作伙伴的关系。但在合作当中。
彼此双方为 了各 自的利 益 ,又不 可避免 的存在 着 冲突和 竞争。供应商同制造商 之间的利 益冲 突 。主要表 现 为对 产品价格的讨 价还价 、产品交 货期 限、运输 费用 、产 品
盟的基础之上。
( 特别是在更多轮次的谈判中,没有这种折扣更是无法尽
33 博弈模型分 析 .
的合作协调机制的实现必须建立在供应链中企业合作联 快达成协议) 。
本文将建立一种 较为简单 的讨 价还价 博弈模 型 . 运
用合作对策理论对 供应商和制造 商的利益 冲突和竞 争关
()假定供应商第一个轮次的报价为 P,第二个轮 1 l
争实现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 , 这种优势是一种合作优势 与此同时, 根据演化论的观点,合作与竞争共存的事实
也说 明 , 竞争 与合作 本身无 优劣之 分 ,只是 在不 同的环 境下 , 人们会有不 同的选择 ,但 选择 的 目的不过是 为 了
追求更多的利益。在竞争性合作中,竞争与合作双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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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3 5 期
26 月 O 年3 0
工 业 技 术 经 济
V.,o o 5 N3 1 2 .
总第 1 期 4 9
基于合作理论 的供应商—— 制造商讨价还价博弈
晏再庚 (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广州 502 ) 1 0 4
[ 摘 要] 本文应用合作 理论研 究供应链 管理 中的最优决幕 问题 ,重 点探 讨 了供 应商 与制造 商之
收稿 日期 :2昕 ) 钾 0 1 一
考虑讨价还价能力的两阶段博弈DEA模型及其应用
两阶段博弈DEA模型的提
两阶段博弈DEA模型是DEA模型的一种 扩展形式,旨在考虑讨价还价能力对效 率评估的影响。
在两阶段博弈DEA模型中,将整个过程分为 两个阶段:首先是讨价还价阶段,其次是生 产阶段。
在讨价还价阶段,各个DMU之间进 行谈判,以确定各自在生产阶段的 投入和产出;在生产阶段,各个 DMU根据讨价还价结果进行生产。
两阶段博弈DEA模型的特性
01
考虑了讨价还价能力
两阶段博弈DEA模型将讨价还价能力纳入效率评估中,更符合实际生产
情况。
02
适用于多输入和多输出情况
与传统的DEA模型相比,两阶段博弈DEA模型可以处理多输入和多输出
的情况,提高了模型的适用性。
03
考虑了DMU之间的相互作用
在两阶段博弈DEA模型中,DMU之间的相互作用被纳入效率评估中,
05
实证分析
数据来源与处理
数据来源
收集到的数据来源于多个公开数据库和权威机构,包括 国家统计局、世界银行等。
数据处理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整理和标准化处理,以确保 数据质量和一致性。
实证结果分析
01
分析方法
采用两阶段博弈DEA模型,对考 虑讨价还价能力的效率进行评价 和分析。
效率评价
02
03
对比分析
与现有方法相比,该模型在处理具有内生性、非线性、不确定性以 及多目标优化问题时更具优势。
研究不足与展望
01
数据限制
目前的研究主要依赖于虚构数据集,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探索该模型在 实际问题中的应用,并考虑如何处理 实际数据集的限制。
02
算法优化
虽然该模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未来仍可以进一步优化算法,提高 模型的计算效率和精度。
企业并购价格的讨价还价模型
企业并购价格的讨价还价模型作者:左江涛来源:《商场现代化》2016年第17期摘要:企业并购已成为企业快速扩张和整合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并购推进产业升级和资本结构优化配置是企业并购的主要目的。
并购价格的确定仍是业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并直接决定着并购成功与否,但是在中国,关于企业并购的实证分析较为缺失,尤其是在博弈模型分析方面,鲜有较为理想的研究成果。
因此,概览总结国内外学者企业并购的理论成果,着重从并购价格的讨价还价模型着手进行分析,采用完全信息下的三回合讨价还价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并拓展到无限回合讨价还价模型,得出不同的纳什均衡状态,且综合分析并得出价格决定的影响因素还包括人为因素等结论。
关键词:企业并购;完全信息;不完全信息;讨价还价模型一、引言并购是兼并与收购(MA)的简称,两者具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但是在近几年,随着业界创新活动的加剧,两者之间的界限也日渐模糊。
并购主要起源于美国且其活动是神秘而复杂的,其并购价格的确定也是关系到并购双方的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对于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时间、地区所发生并购活动的价格确定都会因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有所不同,对于同一企业,不同时间发生的并购价格的决定也有不同的原因。
究竟是出于何种考虑进行最终价格的确定导致并购活动的发生?这一直以来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特别关注的问题。
二、完全信息下的三回合讨价还价模型完全信息状态的博弈营造了一个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在该状态下,我们假设:1.博弈的主体只有并购企业A和被并购企业(即目标企业)B,并不涉及到第三方参与(如政府干涉);2.A、B企业有各自可以接受的并购价格预期,并购企业A[a1,a2];被并购企业B[b1,b2](其中,a1代表的是A企业愿意承受的最低并购价格,a2代表的是A企业愿意承受的最高并购价格,b1代表的是B企业能够接受的最低被并购价格,b2代表的是B企业能够接受的最高被并购价格,且令b1>a1,b2>a2,b13.令P代表最终的并购价格,则必有P■[b1,a2],其中,并购企业A的得益为a2-P,被并购企业B的得益为P-b1;4.在谈判的过程中,讨价还价每多进行一个回合,就要造成利息和费用的损失,双方的利益都要打一个折扣δ(0≤δ≤1),即贴现率。
零售商价格领导权结构下考虑专利保护的闭环供应链定价策略
零售商价格领导权结构下考虑专利保护的闭环供应链定价策略闻卉;曹晓刚;陶建平;黎继子【摘要】Many retailers are usually in the leading position of the supply chain.We study the closed-loop supply chain with patent protection in which the retailer has the price leadership,and obtain the optimal strategies of the retailer,the original manufacturer and the re-manufacturer using game theory,and the changing law of the optimal strategies with respect to the remanufacturing cost savings.The study indicates that as the remanufacturing cost savings increases,the optimal unit patent licensing fee and collection price of used products increase gradually,and the optimal wholesale and sale price decrease gradually.Furthermore,we find the profit of the retailer,the re-manufacturer and the supply chain system all increase gradually,and the profit of the originally decreases gradually from the numerical example.%很多零售商常处于其所在供应链的主导地位,针对零售商具有价格领导权并且考虑专利保护的闭环供应链进行分析,运用博弈理论得到了零售商、原制造商和再制造商的最优策略,以及最优策略关于再制造成本节约的变化规律.研究表明:随着再制造成本节约的增加,最优单位专利许可费和废旧产品回收价格逐步增加,最优产品批发价格和销售价格逐步降低,并通过数值算例表明:零售商、再制造商和供应链系统的利润逐步增加,原制造商的利润逐步减少.【期刊名称】《运筹与管理》【年(卷),期】2017(026)008【总页数】6页(P109-114)【关键词】闭环供应链;零售商价格领导权;专利许可;定价策略【作者】闻卉;曹晓刚;陶建平;黎继子【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0;湖北工业大学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8;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0;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39Abstract:Many retailers are usually in the leading position of the supply chain. We study the closed-loop supply chain with patent protection in which the retailer has the price leadership, and obtain the optimal strategies of the retailer, the original manufacturer and the re-manufacturer using game theory, and the changing law of the optimal strategies with respect to the remanufacturing cost savings. The study indicates that as the remanufacturing cost savings increases, the optimal unit patent licensing fee and collection price of used products increase gradually, and the optimal wholesale and sale price decrease gradually. Furthermore, we find the profit of the retailer, the re-manufacturer and the supply chain system all increase gradually, and the profit of the originally decreases gradually from the numerical example.Key words:closed-loop supply chain; retailer price leadership; patent licensing; pricing strategy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环境问题的突出,闭环供应链越来越受到企业界和学术界的关注,很多企业都已经实施了回收再制造战略,例如施乐公司通过回收再制造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节约了约两亿美元的原材料成本,又如惠普生产的可重复利用的打印机墨盒已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需求和生产不确定下基于纳什讨价还价 分析的供应链回购契约
需求和生产不确定下基于纳什讨价还价分析的供应链回购契约施建华【摘要】研究具有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的协调问题,主要分析需求不确定情况下和生产不确定情况下,零售商和制造商如何决策使得供应链整体达到最优.首先对由制造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建立集中决策模型,为分散决策模型建立一个基准,然后通过斯坦伯格博弈建立分散决策模型,采用回购契约,结合纳什讨价还价分析,使得供应链各节点企业达到一个共赢局面.%This paper studies coordination problem on the secondary supply chain which consists of one manufacturer and one retailer, analyzing, under the uncertain demand and production, how retailers and manufacturers make decision to achieve the optimal for the whole supply chain-establishing the integrated supply chain model, framing a decentralized model based on Stackelberg Game theory, achieving a win-win situation in the supply chain by using the buyback contract and Nash bargaining.【期刊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24)002【总页数】7页(P44-50)【关键词】供应链协调;纳什;斯坦伯格博弈;契约【作者】施建华【作者单位】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江苏盐城 22400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4著名供应链管理专家马丁·克里斯多弗曾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演变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1]。
讨价还价模型的理论分析
讨价还价模型的理论分析1.综述 1.1讨价还价模型1982年,马克·鲁宾斯坦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方法,对基本的、无期限的完全信息讨价还价过程进行了模拟,并据此建立了完全信息轮流出价讨价还价模型,也称为鲁宾斯坦模型。
鲁宾斯坦把讨价还价过程视为合作博弈的过程,他以两个参与人分割一块蛋糕为例,使这一过程模型化。
在这个模型里,两个参与人分割一块蛋糕,参与人1先出价,参与人2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如果参与人2接受,则博奕结束,蛋糕按参与人的方案分配;如果参与人2拒绝,他将还价,参与人1可以接受或拒绝;如果参与人1接受,博奕结束,蛋糕按参与人2的方案分配;如果参与人1拒绝,他再出价;如此一直下去,直到一个参与人的出价被另一个参与人接受为止。
因此,这属于一个无限期完美信息博奕,参与人1在时期1,3,5,··· 出价,参与人2在时期2,4,6,···出价。
我们用X 表示参与人1所得的份额,(1一X)为参与人2所得的份额,Xi 和(1 − Xi)分别是时期i 时参与人1和参与人2各自所得的份额。
假定两个参与人的贴现因子分别是δ1和δ2 。
这样,如果博奕在时期t 结束,参与人1的支付的贴现会值是,参与人2的支付的贴现值是。
双方在经过无限期博奕后,可能得到的纳什均衡解为:)11'(,11'21212εδδδδδδ+===--=X X ,如果1.2理解与启示(1)贴现因子贴现因子在数值上可以理解为贴现率,就是1个份额经过一段时间后所等同的现在份额。
这个贴现因子不同于金融学或者财务学的贴现率之处在于,它是由参与人的“耐心”程度所决定的。
“耐心”实质上是讲参与人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不同的参与人在谈判中的心理承受能力可能各不相同,心理承受能力强的可能最终会获得更多的便宜;同样,如果有比其他参与人更强的经济承受能力,也会占得更多的便宜。
(2)“先动优势”与“后动优势”在讨价还价的谈判中,先出价的一方和后出价的一方有着各自的优势,即所谓的“先动优势”和“后动优势”[41,这两种优势的发挥取决于前面提到的耐心优势。
基于讨价还价能力的双渠道供应链批发价谈判模式
基于讨价还价能力的双渠道供应链批发价谈判模式李海;崔南方;徐贤浩【期刊名称】《管理工程学报》【年(卷),期】2015(029)004【摘要】针对由网络直销渠道和零售渠道组成的双渠道供应链进行研究.首次在双渠道供应链的背景下研究了批发价谈判模式问题.基于批发价协商过程中谈判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得出了供应链成员的价格均衡决策.综合考虑零售商和制造商之间的谈判能力对比和顾客对渠道的偏好度,对比分析了不同批发价谈判模式下的制造商利润、零售商利润和供应链利润.研究表明,在零售价不可观测情形下,批发价谈判模式的选择对制造商的利润影响并不显著,但对零售商利润和供应链利润的影响较大.在多数情况下,制造商弱偏好于以零售商的零售价为谈判基准,零售商则偏好于以制造商的直销价为谈判基准.以制造商的直销价为谈判基准有可能成为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优均衡谈判模式.而在零售价可观测的情形下,当渠道价格替代系数较大时,利润对比分析的变化趋势与零售价不可观测情形基本一致.而当渠道价格替代系数较小时,批发价谈判模式选择相对复杂.【总页数】9页(P124-132)【作者】李海;崔南方;徐贤浩【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13【相关文献】1.基于讨价还价模型的PPP项目收益分配再谈判研究 [J], 任志涛;雷瑞波2.不同批发价格谈判模式与渠道权力结构下的双渠道供应链博弈研究——基于营销努力视角 [J], 吴正祥;郭婷婷3.基于讨价还价能力的双渠道供应链定价模式选择 [J], 李海;崔南方4.基于营销努力的双渠道供应链批发价格制定模式选择 [J], 吴正祥;李宝库5.基于Rubinstein讨价还价的双渠道供应链利润分配研究 [J], 陈燕;陈胜利;杨雅仙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基于合作理论的供应商--制造商讨价还价博弈
基于合作理论的供应商--制造商讨价还价博弈
晏再庚
【期刊名称】《工业技术经济》
【年(卷),期】2006(025)003
【摘要】本文应用合作理论研究供应链管理中的最优决策问题,重点探讨了供应商与制造商之间的讨价还价博弈.在做出一系列模型假设的前提下,构造了双方的最优策略模型,并进行了求解.从得出的结论我们可以看出,为使双方能够顺利达成交易,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在充分了解制造商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满足一定的限制条件,否则只会导致谈判破裂.
【总页数】3页(P106-108)
【作者】晏再庚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广州,5104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24.32
【相关文献】
1.基于碳税的制造商——供应商减排研发合作研究 [J], 甘秋明;赵道致
2.基于VMI的二级供应链合作初期研究--以某机电设备制造商和供应商合作为例[J], 蔡松林
3.基于合作博弈的制造商——供应商合作机制研究 [J], 付俊霞
4.基于讨价还价博弈理论的分布式能源合作收益分配模型 [J],
5.基于最优成本分担的主制造商-供应商合作激励模型 [J], 赵焕焕;刘勇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契约设计讨价还价博弈机制研究
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契约设计讨价还价博弈机制研究
吴立平;李文;陈彪;张同建
【期刊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8(037)004
【摘要】讨价还价博弈常应用于供应链优化与决策中,可以用于解决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中的契约设计.三回合讨价还价过程的分析可以为制造商与供应商的谈判决策提供有益的借鉴,从而促进双方最优合作机制的形成.研究表明,制造商在谈判初期就应迅速拟定准确的利益分配机制,尽快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契约,避免谈判拖延所带来的利益损失;同时,供应商在合理的利益分成下应迅速签约,避免机会流失.【总页数】5页(P42-46)
【作者】吴立平;李文;陈彪;张同建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江苏镇江 212013;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江苏苏州215009;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江苏镇江 212013;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3
【相关文献】
1.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的激励机制研究 [J], 李随成;孟书魁;朱中华
2.基于讨价还价博弈的PPP项目运营商的激励契约设计 [J], 张瑞;王卓甫;丁继勇
3.基于讨价还价博弈的PPP项目运营商的激励契约设计 [J], 张瑞;王卓甫;丁继勇
4.委托-代理框架下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动态博弈机制研究 [J], 陈彪;李文;丁江涛;张同建
5.供应商参与新产品开发中供应商甄别机制研究 [J], 熊艳;任文举;张同建;李文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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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制造商投资和讨价还价模型的零售通道费形成机理研究应珊珊; 朱蓓; 高洁*[提要]通道费的形成机理以及对其的规制政策一直是个未解的难题。
本文在上游制造商之间的努力存在外部性的条件下考虑上游的投资决策,基于Nash不对称讨价还价模型考察了努力外部性、努力成本、相对谈判势力等因素对通道费的影响以及通道费收取对生产投资的影响和福利效应。
研究表明,通道费的形成不仅取决于制造商的相对谈判势力而且取决于制造商投资努力的成本以及外部性的大小。
即便制造商完全没有谈判势力时,零售商也会选择向制造商支付特许经营费的方式激励制造商提供努力。
此外,通道费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福利,因而把通道费纳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范围,对其根据合理推断原则进行判别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关键词]通道费,Nash谈判,投资努力,外部性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一、前言通道费(Slotting allowance),指的是制造商为进入零售商场并维持进入状态而向零售商支付的一系列固定费用。
按照传统零售商的角色,零售商的利润来源主要为零售加价。
然而,不难观察到,目前大部分中大型零售商的利润由零售加价和向供应商收入通道费两部分组成。
此外,当零售商为小型零售商,制造商为大型时,存在制造商向零售商收取固定费(特许经营费)的情况。
通道费的收取在超市大卖场最为常见,在家电、图书、音像店、百货商场通道费支付也时常发生。
随着通道费在各大卖场的实施,零供矛盾得到了激化,甚至还出现了“家乐福炒货风波”之类的案例。
学术界对于通道费的研究也不断丰富。
目前关于通道费的理论研究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以柯林(Kelly),莱铝夫和帕德马那班(Larivier & Padmanabhan),苏迪尔(Sudhir)为代表的“效率促进理论”,即认为收取通道费有利于提升产业链的效率。
[1] [2] [3]因为通道费是众多新产品竞争稀缺超市货架空间的结果,通过收取通道费零售商与制造商之间实现了新产品营销的成本分担和风险转移,不仅可以促使制造商提高新产品的研发水平,而且可以有效地促进零售价格的降低,从而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效率。
另一种观点是以麦卡沃伊(MacAvoy),马克思和夏福(Marx & Shaffer),库叟夫和帕轧(Kuksov & Pazgal)为代表的“市场势力理论”,即认为通道费是零售商运用市场势力的结果。
[4] [5] [6]通道*应珊珊,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邮政编码:200433,邮箱:yss37@;朱蓓,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高洁,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
本文得到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0-0560)以及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2014110574)的支持。
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笔者以及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费不仅可以削弱零售商之间或制造商之间的竞争,而且可以与固定费用一起获得纵向一体化的行业利润甚至排斥竞争对手出市场[5] [7-8]。
这两种观点主要关注了通道费在反竞争和效率两个方面所起的作用,与“效率促进论”和“市场势力论”的研究不同,还有一些论文从通道费的形成和作用机制方面对其进行了研究。
陶金国和胡文佳从品牌价值的视角研究了通道费的生产,解释了通道费存在的基础是零售商市场势力,并研究了零售商品牌价值对零售数量和生产商利润的影响,他们认为通道费并没有降低生产商的利润。
[9]董烨然在一个生产商,一个大零售商以及n个小零售商的市场结构下研究了大零售商对生产商有讨价还价能力,而生产商对小零售商有讨价还价能力情形下的市场均衡。
[10]结论认为大零售商的利润来自于消除上下游市场外部性,通道费可以看作是大零售商挖掘市场效率而获利的一种机制设计。
因此,通过禁止通道费来提高市场效率的政策无法实现。
林娜的研究表明,零售业态、销售规模、供应商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性质等因素都会影响通道费,而费率的决定则是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
[11]曲创等,曲创和臧旭恒,从双边市场的角度研究了交叉网络外部性对零售商的利润以及定价策略的影响。
[12] [13]岳中刚和赵玻则认为大型零售商演变为双边市场中的交易平台,通道费是大型零售商为平衡制造商与消费者利益,将外部性内部化的一种机制。
[14]邱毅和郑甬军从通道费的角度研究了商贸平台的垄断势力与垄断行为,他们认为平台之间通过通道费盘剥商户同时补贴消费者强化平台的垄断势力,使得平台出现“一家独大”、“越大越强”的局面。
[15]虽然他们没有从双边市场的角度研究通道费的问题,但这个结论与双边市场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
以上研究的共同点是通道费是作为市场势力的一种体现,而这种市场势力又受到产品性质、市场与供应链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表现出不同的作用。
对通道费常见的一种共识是,上下游之间的相对讨价还价能力决定了制造商是支付通道费还是特许经营费。
制造商的讨价还价能力越大支付的通道费越小。
李陈华分析了零售商的议价势力对最优采购量、零售商、生产商利润的影响。
[16]但是,现有的文献没有考察通道费对于上游厂商的投资激励的影响,而投资激励直接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效用。
具体地,在两个生产可替代的竞争产品的供应商和垄断零售商的供应链模型中,本文研究了影响通道费收取的因素、通道费的收取对供应商产品销售努力的影响,即对上游供应商促销努力的影响。
制造商为了促进品牌的销售经常向零售商提供服务和投资,由于制造商提供的服务和投资能够使零售商获益,因此也有可能促进同一零售商经销的对手品牌的销售业绩,即存在努力的外部性效应。
努力的外部性效应会使得制造商之间产生“搭便车”问题,从而使得上游制造商提供的服务和促销投资不足。
通过考虑制造商对努力投资的选择,本文研究发现,制造商对通道费的支付并不完全是随着讨价还价能力的减少而增大的。
即便制造商完全没有讨价还价能力,当制造商投资努力成本较大而这一努力会对最终需求产生较大影响时,为了鼓励制造商的投资零售商仍会支付制造商特许经营费。
这一结论补充了之前的文献,在考虑通道费形成机理的同时解释了有些行业采用特许经营费而有些行业确是向上游收取通道费的现在,我们认为,这不仅仅是双方讨价还价势力作用的结果。
因此,本文试图在现有关于通道费的研究的基础上,引入对上游投资外部性的考虑,考察了通道费效应、收取通道费的原因和影响因素,并且通过这一模型的分析解释现实中通道费在不同产品,同一产品不同品牌之间的差异的形成机理,以进一步理解通道费对市场及社会福利的影响。
二、问题描述及符号说明在两个上游供应商和垄断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的结构中,本文在制造商的努力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研究了供应链中通道费的确定以及影响通道费大小的因素。
考虑两个对称的制造商1M 和2M ,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垄断下游零售商R 。
本文所涉及的主要变量有:i p :制造商i M 的产品的单位销售价格,且i j ≠,,1,2i j =; i q :制造商i M 的产品的需求; i e :供应商i M 选择投入的努力水平;i w :零售商从制造商i M 处获得产品的单位批发价格; i S :固定费用支付,当0>i S 则为制造商向零售商收取特许经营费,0<i S 则为制造商向零售商支付通道费;i M π:制造商i M 的总利润;R π:零售商获得的总利润;i γ:制造商i M 相对零售商的讨价还价能力。
本文模型的主要假设有:(1)制造商选择不可缔约的努力水平,如增加广告宣传,寻找代言等,会增加产品的最终需求,并且努力水平对另一制造商的产品销售存在外部性,即假设j i j i i e e p p q βα+++-=1,这里[0,1)α∈表示制造商产品之间的替代性,α越大,产品间的替代性越强,[0,1)β∈衡量了制造商努力的外部性;((2)制造商生产产品的规模报酬不变,不失一般性可设制造商生产的边际成本为0;(3)努力成本函数为()C e ,而且'()0,"()0C e C e >>;(4)制造商之间进行非合作的竞争博弈,即不考虑两个制造商合谋的情况。
为了使得本文分析的重点讨价还价过程和均衡解更加清晰,本文参考了莫塔(Motta)的做法,假设了这一线性的包含努力对需求的促进效应和努力外部性的需求函数形式,即制造商的投资努力会直接增加产品的需求。
[17]这里的投资努力,既包括制造商对产品的宣传投资,也包括制造商对零售商的服务的投资,比如技术支持、促销、培训、设备和融资等。
由于这样的投资不仅有利于其自己品牌的销售,而且能够使得零售商普遍收益,从而促进零售商销售的其他品牌的销售,假设这一投资努力具有努力外部性是符合现实情况的。
作为下文的基准,考虑纵向一体化的结果。
纵向一体化时企业的利润函数为22,max (,)(,)i jVI i i j j i j p p p q p e p q p e e e πφφ=+-- (1) 最优化的条件可得0i j i p p e βφ+-= (2)1220i j i j p p e e αβ-+++= (3) 根据制造商之间的对称性,可以得到零售价格2(1)(1)]VI i j pp p φφαβ===--+,努力水平为2(1)[2(1)(1)]VI i j ee e βφαβ===+--+。
三、 基本模型本文模型的博弈顺序为:首先,上游两位制造商分别与零售商讨价还价以确定i w 和i S 。
如果0i S <制造商支付零售商通道费,如果0i S >制造商获取特许经营费;其次,制造商i M 选择努力程度,同时零售商决定两种产品的最终零售价格。
在上述模型的主要市场假设下,制造商获得的利润可以表示为i M i i i wq S π=+,类似地,零售商的利润为1,2[()]R i i i i i p w q S π==--∑,当固定费用iS 为负时,即为多数探讨通道费文献的共同框架,零售商的利润由零售加价和通道费两部分共同组成。
当固定费用i S 为正时,这一费用理解为零售商向制造商支付的特许经营费。
单位批发价格和通道费用的大小由上下游分别进行讨价还价决定,这里采用Nash 讨价还价模型分析,即{}1,argmax()()i i i i i i i i M M R R w s d d γγππ-=--s.t. ,i i i i M M R R d d ππ≥≥其中i R d 表示当零售商与制造商i M 谈判破裂而只与制造商j M 进行交易时可获得的利润,即为零售商与制造商i M 谈判时的无协议点(disagreement point ),而制造商的无协议点为i M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