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二
会议纪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该怎么记录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记录,欢迎阅读!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一20xx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记录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10: 30地点:二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各村队主管领导主持人:陈绍伟记录:杨迪主要内容:今天的议题是听取20xx 年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提出意见然后部署下一步的普法工作。
政法书记:今年上半年我们在1 -6月份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方面,、4月下旬到5月初,开展了领导干部,及村组以上骨干普法培训活动。
并进行了考核。
下一步工作打算1 、继续组织《农村普法光盘》进组入户进行播放,使光盘的播放率达100%,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2、进一步督促各宣讲组成员及时到所联系的村组开展普法宣讲,积极发挥各级普法骨干的法制宣传作用3、继续抓好会前学法制度,加大普法工作者和各级干部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力度,增强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
4、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发挥普法联络员的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5、加强普法信息化建设,规范各项软件资料。
6、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的新途径,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信息化、社会化。
甲:有的村法律宣传栏更新的不及时,很长时间没换过了,还有破损现象。
乙:发的法律宣传资料分的不是特别均匀,有的家拿了很多本,有的没有多少,以后应该改进分发法律宣传资料的方式。
丙:关于领导干部培训考核这一块,我觉得应该加大课程课时,对一年来说学的时间还是少。
丁:宣传样式单一还是老问题,应该在网上开辟一下宣传阵地。
书记:大家提的意见都比较中肯,希望普法办的同志记下来,制定出改正方案。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二为了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市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今年我局在市依法治市办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xx 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20xx 年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一【可编辑版】
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一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一第一环节分析案例案例1:魏春峰,男,15岁。
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
同年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
问题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是否要负脱逃罪?秀娟:魏春峰犯了八大罪之一的抢劫罪,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由于不满十六岁应当减轻处罚。
婉萍师姐:14~16岁之间只有八种罪才负刑事责任。
其他:是否属于累犯?------累犯的概念:数罪并罚的概念(?)分析:对魏春峰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死刑。
理由是: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本案中,魏春峰实施了抢劫和脱逃两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他对脱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
在量刑时,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2:杜长江,1983年生。
韩仲学,1983年生。
杜发家,1983年生。
1998年4月8日深夜11点半,杜长江、韩仲学、杜发家三人趁着酒劲儿翻墙进入某市职业中学校内,持刀闯入女生宿舍304室,先对陈某等5名高一女生进行亵渎,后又轮奸了女生蒲某。
女生张某在反抗时被杜发家用缝衣针猛刺75针。
此后,三名罪犯又闯入301室,对其中的4名女生施以暴行。
此外,三人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同时,还从被害女生处抢劫90余元钱。
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钟,因为学校教职工被女生宿舍传出的叫声惊醒,闻声赶来查看,三人才翻墙而去。
定什么罪?抢劫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问题对本案三名行为人能否适用死刑?为什么?分析:对本案三名行为人不能适用死刑。
理由是:三名行为人所犯的是强奸罪,且属于罪行极其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此情节的强奸犯罪,可以适用死刑。
普法工作会议纪要范文6篇
普法工作会议纪要范文6篇Model text of minutes of the meeting on popularizing la w编订:JinTai College普法工作会议纪要范文6篇前言: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基础上经过加工、整理出来的一种记叙性和介绍性的文件。
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主要精神及中心内容,便于向上级汇报或向有关人员传达及分发。
本文档根据会议纪要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普法工作会议纪要文档2、篇章2:普法工作会议纪要文档3、篇章3:普法工作会议纪要文档4、篇章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文档5、篇章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文档6、篇章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纪要文档普法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不应当忽视的组成部分。
下文是普法工作会议纪要,欢迎阅读!篇章1:普法工作会议纪要文档会议时间:地点:站会议室主持人:XX会议主题:“六五”普法知识学习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六五”普法知识问答1.“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答:“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
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2.“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答:20XX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六五普法学法会议记录
六五普法学法会议记录日期:年月日地点:XXX会议室主持人:XXX记录员:XXX会议开始时,主持人对会议的目的和议程进行了简要介绍,即就普法学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和交流,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首先,与会人员逐一进行了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单位以及个人参加本次会议的期望。
随后,主持人就普法学法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以及每个公民应该有的法律意识。
会议的第一部分是针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介绍和学习。
主持人重点介绍了我国的三权分立和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的作用和职责。
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包括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法律的灵活性等。
接下来,主持人针对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学习进行了详细解读。
他介绍了我国宪法的起草、修改和实施程序,并提醒与会人员要牢记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此外,他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我国刑法、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
与会人员积极提问,解答了一些实际问题,比如民法中的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等。
会议的第二部分是针对普法学法的方法和途径的探讨。
主持人提醒与会人员,普法学法不仅仅是记住相关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要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与会人员纷纷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和经验,包括书籍阅读、参加座谈会和参观法院等,大家互相学习和借鉴。
此外,主持人还提到了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进行普法学习的重要性,鼓励大家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学习。
最后,主持人对本次会议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表示今后会继续组织相关的普法学法活动,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对本次会议内容的满意,并表达了对今后活动的期待和支持。
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对本次会议的收获和感悟,并表示会将学到的知识用于实际生活中。
本次会议对提升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了贡献。
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会议记录
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会议记录一、会议背景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会议是今年国家法治工作的重要活动,会议旨在总结过去一年的法治工作成绩,深入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与问题,部署和安排未来一年的法治工作任务,推动国家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会议内容1.总结过去一年的法治工作成绩在过去一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在领域,我们成功推动修正案的通过,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的法治体系。
在行政领域,我们加强了行政机关的法治化建设,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
再次,在司法领域,我们不断加强了司法改革,提升了司法公正和效率。
在社会治理领域,我们深化了基层自治建设,强化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2.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与问题然而,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全球化的挑战,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法治宣传教育依然薄弱,广大民众对法律的了解和遵守程度有待提高。
其次是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领域的法律法规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求。
再次是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现象,执法司法公正性和廉洁性亟待加强。
最后是全国法治建设的协调性和统一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3.部署和安排未来一年的法治工作任务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任务。
首先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其次是完善法律体系,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再次是加强执法司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执法司法领域的行为,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
最后是加强各级政府的法治建设,强化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推动基层自治组织的建设。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
推动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共同努力。
只有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才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四、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次会议的深入讨论,我们对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对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有了深入的分析。
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会议记录
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会议记录一、会议背景为了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本次会议旨在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果和不足,探讨热点问题,分享典型案例,提出创新举措和优化方案,为今后的工作制定更加针对性的支持策略。
会议邀请了政府相关部门代表、法学专家、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二、会议议程1. 依法治理政策讨论:针对现有的普法依法治理政策进行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热点问题探讨: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解决方案。
3. 案例分析:分享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4. 创新举措和优化方案:提出创新性的普法教育方法和新型管理模式,提高普法效果和群众参与度。
5. 今后工作计划:根据本次研讨成果制定针对性支持策略以改进现有问题并布置相关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得以实行。
三、重点内容1.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成果近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如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明显提高。
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能力也不断提升,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不足尽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方面,部分地区和部门的普法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问题也不断涌现,需要加强研究和应对。
3.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普法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实际效果;二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三是加强法学研究和案例分析,为解决新的法律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四、典型案例分享在普法依法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有:一是某地一家企业因涉嫌虚假宣传被消费者投诉,经过行政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进行了处罚;二是某地一名居民因为房产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三是某地一家社会组织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被有关部门撤销登记。
普法会议记录范文
普法会议记录范文
2024年底,我们小组组织了一次关于法制宣传的普法会议,旨在增
强全体群众的法制认识,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团员和群众的法
制意识和法制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法制路线、方针、政策。
会议由组织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全体党员从成员组织参
加会议,会议开始前,组织部书记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多次强调要全面依法治国,
一贯将推进依法治国摆在开放的战略高度,强调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
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依法治国。
为回应中央的号召,组织
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目的就是营造全体党员、团员和全体群众认同和遵
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会议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介绍法律法规的历史、制定过程和性质,了解法律的重要地位;第二阶段是从理论讲述法律的精神,让全体党员、团员和群众更加认识法律,深入理解法律的根本意义。
会议中,组织部书记首先介绍了法制建设的概念,解释了国家的法律
体系构成及其作用;其次,介绍了法律是如何制法的,强调了法律的作用,并阐述了法治的国情。
医院普法的会议记
---------------------------------------------------------------范文最新推荐------------------------------------------------------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一时间:200年5月20日地点:实验楼c407考勤迟到:素萍、庆林、敏诗、婉萍第一环节分析案例案例1:魏春峰,男,15岁。
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
同年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
问题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是否要负脱逃罪?秀娟:魏春峰犯了八大罪之一的抢劫罪,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由于不满十六岁应当减轻处罚。
婉萍师姐:14~16岁之间只有八种罪才负刑事责任。
其他:是否属于累犯?------累犯的概念:数罪并罚的概念(?)分析:对魏春峰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死刑。
理由是: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本案中,魏春峰实施了抢劫和脱逃两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他对脱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
在量刑时,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2:杜长江,1983年生。
韩仲学,1983年生。
杜发家,1983年生。
1998年4月8日深夜11点半,杜长江、韩仲学、杜发家三人趁着酒劲儿翻墙进入某市职业中学校内,持刀闯入女生宿舍304室,先对陈某等5名高一女生进行亵渎,后又轮奸了女生蒲某。
lcAlhosT女生张某在1 / 9反抗时被杜发家用缝衣针猛刺75针。
此后,三名罪犯又闯入301室,对其中的4名女生施以暴行。
此外,三人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同时,还从被害女生处抢劫90余元钱。
八五普法工作会议记录2023
2023年八五普法工作会议记录一、会议背景1. 2023年八五普法工作会议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召开,会议旨在总结往年普法工作成绩,分析当前普法形势,部署未来普法工作任务。
二、会议议程2. 会议首先由某某领导主持开幕式,宣读会议议程,引导大家进入会议状态。
3. 某某部门负责人针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未来的工作计划。
就普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4. 各地区普法工作代表分别就本地区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共享经验,展示典型案例。
5. 会议还就如何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和措施。
6. 某某领导作了闭幕讲话,总结会议成果,强调了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号召全体与会代表将会议精神带回本单位贯彻落实。
三、会议成果7. 会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会议,各地区普法工作的思想得到了统一,行动得到了协调,形成了普法工作的整体合力。
8. 会议达成了共识,形成了普法工作规划和措施,为未来的普法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9. 会议激发了广大普法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普法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四、未来展望10. 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八五普法工作从未来将迈上新的台阶,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充满信心,坚定决心,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八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法治我国贡献普法力量。
11. 会议的召开是对八五普法工作的再一次动员和鼓舞,必将为八五普法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掀起新的高潮,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12. 会议的成功举办,必将为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作出积极贡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以上为2023年八五普法工作会议记录,希望各位同仁珍惜时间,切实加强普法工作建设,推动普法工作的蓬勃发展!13.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和宣传手段,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普法工作会议记录
普法工作会议记录
会议日期:2024年8月10日
会议主题:推进公民法律素养提升工作
会议地点:会议室
出席人员:全体工作人员
记录人:张
会议开始:
主持人:各位同志,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能准时参加今天的会议,
今天我们就推进公民法律素养提升工作进行研讨。
一、工作进展情况
首先由主任王作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我站在推进公民法律素养提升工作的立场,组织社会大众、学校学生、政府实行有方向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受到群众的积极响应。
重点推广的内容包括法律基本常识、知识产权法律常识、劳动合同、
合同纠纷等方面,针对这些内容,我们编制电台类节目,报刊杂志,开展
讲座,形式多种多样,影响范围广泛。
同时,市属学校也加入到这一行动当中,2月以来这批学校举行了80
多场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受到市民群众的响应。
二、指导性意见
接着,经过大家的讨论,研究了推进公民法律素养提升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1、注重宣传推广,加强宣传和报道,切实做好教育宣传活动,尤其是针对学生和大众宣传,让更多的市民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
2、加强司法宣传教育。
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二.doc
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二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二时间:XXXX年5月27日地点:实验楼cXXXX年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999年10月,童又起意强奸厂里的同龄女青年平某,并同其姘妇林某商量,由林以请平某帮助修理缝纫机为名,将平某诱至林家中。
晚饭时,童、林二人设法用酒将平某灌醉,林某故意离家去别处睡觉。
童某正欲行奸时,平某惊醒,大喊救命。
童某惟恐被邻居发觉,用手扣住平某的嘴,被平某狠咬一口。
童又生恶念,用手猛扼平某的颈部,致平某窒息死亡。
林某次日回家,发现平某已死,惊恐之余,答应为童某掩盖罪行。
当晚,童、林二人将平的尸体装入麻袋运送到郊外,投进了江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童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秦:强奸未遂罪、故意杀人罪(2)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秦:诱骗罪(?无此罪名)(3)对童某与林某依法应当如何处罚?秦:童某应判以死刑林某应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简要回答处罚的原则即可)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答案:(1)童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
(2)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包庇罪。
(3)童某与林某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其中童某应为主犯,林某为从犯(帮助犯),所以对于林某的强奸罪可以从轻、减轻工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童某,因其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发生在贪污罪缓刑的考验期内,故应撤销缓刑,把贪污罪3年有期徒刑与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三罪实行数罪并罚;对林某则应以强奸罪(未遂)、包庇罪两罪进行并罚。
2、裁判要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超出共同预谋犯罪范围的行为,亦即实行过限行为,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实施的行为,结合其主观故意,分别予以定罪。
案例2被告人谢吉瑞与本村村民谢祥瑞系亲兄弟,谢吉瑞排行老四,谢祥瑞排行老三,两家因在谢祥瑞家原宅基地上堆放杂物等琐事产生矛盾,关系长期不和。
6月XXXX年10月,二人购买了“六四”式手枪两支,于10月、11月进行两次登机试验。
2021七五普法工作会议记录
2021七五普法工作会议记录
二是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三是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抓好各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法律进机关。
二是做到普法进各站所。
三是做到普法进社会。
(三)注重三个结合,有的放矢,注重实效,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应。
一是普法与养殖工作相结合。
二是普法与简章立制相结合。
三是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方法、内容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XX局长作20xx年普法工作规划
(一)科学发展,加强法制宣传。
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要做利用法制宣传日做好宣传。
三要进入基层群众宣传养殖技术的同时也加强法制宣传。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项普法活动。
一要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二要大力加强不同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三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度、阵地和载体建设。
四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
(三)明确计划,狠抓落实,确保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
卫生院学习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学习记录
卫生院学习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学习记录
12月4日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意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在卫生院学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学习法制知识:
1. 参加卫生院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常识问答等。
2. 阅读与法律相关的信息,如相关书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3. 在线学习法律知识,可以通过各大法律网站进行学习和咨询。
4. 讨论和交流法律问题,可以与同学、老师、法律专业人士等进行讨论和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学习法制知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保护个人隐私,在交流和咨询时不要泄露个人身份等敏感信息。
2. 不传播违法信息,尤其是政治敏感、色情低俗、暴恐、非法宗教等方面的内容。
3. 不盲目相信一些无法验证的信息和言论,要通过正规途径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
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二
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二时间:20xx年5月27日地点:实验楼c206考勤:迟到:素萍请假均亮、婉娜、宛平第一环节案例分析案例1、童某,男,32岁,原系某厂采购员。
林某,女,28岁,同厂工人。
童某于1997年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999年10月,童又起意强奸厂里的同龄女青年平某,并同其姘妇林某商量,由林以请平某帮助修理缝纫机为名,将平某诱至林家中。
晚饭时,童、林二人设法用酒将平某灌醉,林某故意离家去别处睡觉。
童某正欲行奸时,平某惊醒,大喊救命。
童某惟恐被邻居发觉,用手扣住平某的嘴,被平某狠咬一口。
童又生恶念,用手猛扼平某的颈部,致平某窒息死亡。
林某次日回家,发现平某已死,惊恐之余,答应为童某掩盖罪行。
当晚,童、林二人将平的尸体装入麻袋运送到郊外,投进了江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童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秦:强奸未遂罪、故意杀人罪(2)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秦:诱骗罪(?无此罪名)(3)对童某与林某依法应当如何处罚?秦:童某应判以死刑林某应判以十X大代表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 (2)辛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则某罪名是什么?构成受贿罪(林某是否构成行贿罪?金额多少才构成受贿罪和行贿罪?)(3)如何处理辛某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4)海药公司及林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构成单位犯罪(答案是不构成单位犯罪,存在疑问)。
行贿罪成立的条件之一: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林某是否为海药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 答案:(1)逮捕辛某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因为根据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辛某应经过该省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后,方受逮捕与审判,未经此程序,则属违法。
(2)构成受贿罪。
辛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海药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
(3)辛某违法所得193192.04元及73股股票应当追缴,并一律上缴国库。
(4)不构成犯罪,因为海药公司行为虽有不当,但并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属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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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普法的会议记录二时刻:20xx年5月27日地方:实验楼c206考勤:迟到:素萍请假均亮、婉娜、宛平第一环节案例分析案例1、童某,男,32岁,原系某厂采购员。
林某,女,28岁,同厂工人。
童某于1997年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999年10月,童又起意强奸厂里的同龄女少年平某,并同其姘妇林某商议,由林以请平某帮助修理缝纫机为名,将平某诱至林家中。
晚饭时,童、林二人设法用酒将平某灌醉,林某有意离家去别处睡觉。
童某正欲行奸时,平某惊醒,大喊救命。
童某惟恐被邻居发现,用手扣住平某的嘴,被平某狠咬一口。
童又生恶念,用手猛扼平某的颈部,致平某窒息死亡。
林某次日回家,发觉平某已死,惊恐之余,承诺为童某掩盖罪行。
当晚,童、林二人将平的尸体装入麻袋运送到郊外,投进了江里。
依照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咨询题:(1)童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秦:强奸未遂罪、有意杀人罪(2)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秦:诱骗罪(?无此罪名)(3)对童某与林某依法应当怎么处罚?秦:童某应判以死刑林某应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简要回答处罚的原则即可) 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答案:(1)童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有意杀人罪。
(2)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包庇罪。
(3)童某与林某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其中童某应为主犯,林某为从犯(帮助犯),因此关于林某的强奸罪能够从轻、减轻工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童某,因其强奸罪与有意杀人罪发生在贪污罪缓刑的考验期内,故应撤销缓刑,把贪污罪3年有期徒刑与强奸罪(未遂),有意杀人罪三罪实行数罪并罚;对林某则应以强奸罪(未遂)、包庇罪两罪进行并罚。
2、裁判要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超出共同预谋犯罪范围的行为,亦即实行过限行为,应当依照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实施的行为,结合其主观有意,分别予以定罪。
案例2被告人谢吉瑞与本村村民谢祥瑞系亲兄弟,谢吉瑞排行老四,谢祥瑞排行老三,两家因在谢祥瑞家原宅基地上堆放杂物等琐事产生矛盾,关系长期别和。
6月20日13时许,谢祥瑞因为宅基地的情况在其门口别提名的谩骂,谢吉瑞认为是骂自己的。
随后,谢吉瑞将其大亲孩子谢乾、二亲孩子谢可可、女婿胡传争等人召集到家中,提出预备与谢祥瑞家打架,并安排谢乾与谢可可负责打谢祥瑞之子谢自立,其负责打谢祥瑞,并提出别要使用“家伙”。
后谢吉瑞到谢祥瑞家南侧的土路上谩骂,两家发生吵骂继而厮打。
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谢乾掏出事先藏在身上的匕首朝谢祥瑞的颈部、胸部、腹部、背部捅刺5刀,将其捅倒在地,又见谢吉瑞、谢可可与谢自立在谢祥瑞家东侧的河沟内厮打,遂持匕首过去朝谢自立胸部、背部捅刺3刀,后被村民拉开。
被害人谢祥瑞被捅刺后当场死亡,被害人谢自立送往医院救护后脱险。
被告人谢乾作案后潜逃,于6月24日在苏州市火车站打电话向沛县公安机关投案。
素:谢吉瑞、谢乾、谢可可、胡传争四人构成有意伤人罪共同犯罪,此外谢乾还构成有意杀人罪本案中,谢祥瑞因为宅基地的情况别提名谩骂,被告人谢吉瑞认为是骂自己的,而纠集其亲孩子预备打谢祥瑞,并提出别要使用“家伙”,其主观有意算是揍谢祥瑞一顿,以缓解其心中的怨恨,并非要致谢祥瑞于死地,不过损害的有意,并无杀人的有意。
而被告人谢乾作为实行犯,别计后果持刀延续捅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有意,应当承担有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谢乾的行为差不多超出了与谢吉瑞共同预谋的有意损害的范围,属于共同犯罪中实行犯的实行过限行为,被告人谢吉瑞尽管是本案的组织者,但关于谢乾的杀人行为,其事先并疑惑,故别应对谢乾的有意杀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仅应承担有意损害罪的刑事责任。
案例3、辛案例8黄某所在单位因经济别景气进行大幅裁员,黄某所以下岗。
黄某在单位与其副厂长刘某别和,因此,黄将下岗的原因归咎于刘从中作梗。
所以对刘怀恨在心,向来找机报复。
黄将此想法告知并且下岗的本单位工人李某,李某亦对刘某别满。
二人经商量后,决定先将刘某杀死而后劫机飞往美国。
1999年10月,二人购买了“xx”式手枪两支,于10月、11月进行两次登机试验。
12月11日二人再次预谋,决定于12日晚杀死刘某全家而后劫机飞往台湾。
11日中午,黄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购买机票两张。
11日晚,李某因惧怕而寻到刘某,告知其黄、李二人的杀人、劫机打算。
并同刘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12日凌晨将黄某抓获。
咨询题(1)黄、李的行为构成何罪?德民:认为黄某和李某是共同犯罪,他们的行为构成有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和劫持航空器罪(2)二人的犯罪是犯罪准备、未遂、既遂依然犯罪中止?(3)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怎么?正确答案(1)黄、李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有意杀人罪、劫持航空器罪。
非法买卖枪支罪中的“非法买卖”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钞票或者实物作价,私自购买或者销售枪支的行为,本罪在主观上要求必须是明知枪支而买卖。
本案的两名被告人为实施杀人行为而特意购买了枪支,在主观上二人是明知的,在客观上二人实施了购买枪支的行为,因而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黄、李二人因下岗事由而对刘某生恨,进而要将其杀死,同时预备了工具、进行了踩点,其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有意,客观上差不多为杀人作预备,所以其行为又触犯了《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有意杀人罪。
劫持航空器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峻的刑事犯罪。
它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办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本案中,二被告人差不多制定了劫机打算,进行了登机试验,预备了劫机工具,所以二人的行为依照《刑法》第121条的规定,构成劫持航空器罪。
(2)二人的购买枪支的行为差不多完成,属于犯罪既遂。
二人的有意杀人、劫持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准备。
所谓犯罪准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预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
被告人为了实施杀人行为,积极购买了枪支,制定了打算,但是并未着手实施杀人行为,因此,被告人的杀人行为不过处于犯罪的准备时期。
至于劫持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准备,其理由是:(1)客观上黄、李二人差不多实施劫持航空器的预备行为,如购买枪支、购买机票等;同时黄某在尚未着手实施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时停止下来,由于黄、二人尚未登机。
因此自然尚未实施暴力或者其他办法的劫机行为;(2)从主观察,黄实施准备行为是为了劫持航空器,且其在准备时期停顿下来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因此,黄、李二人的行为属于劫持航空器罪中的准备行为。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①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停止了犯罪活动。
这个地方的犯罪过程是指从开始劫持航空器到劫持航空器行为的完成。
②行为人停止了犯罪是自动的,即处于自己意志以内的原因。
所谓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自认为当时能够实施和完成犯罪,出于本人意志而停止犯罪。
③行为人停止犯罪具有完全性。
即行为人完全放弃了原来的犯罪意图、停止了犯罪行为。
李某在购买机票未来由于惧怕,主动向刘某及公安机关告知了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黄某,其在主观上是完全放弃了犯罪意图,在客观上是主动放弃的犯罪。
所以属于犯罪中止。
固然,由于黄、李是共同犯罪,因此作为李某来说,要成立犯罪中止,李别仅要自己中止犯罪,还要劝说同案犯中止犯罪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本案中,李某符合这一条件的要求。
(3)二人在本案的共同犯罪中,均为主犯。
理由是:尽管是黄某先提出犯意,但李某在共同犯罪中也作用积极。
共同出资购买枪支、共同出资购买机票、共同策划、共同进行犯罪试验。
因此二人的作用相当,均为主犯。
案例4某为原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涉嫌犯罪,于1998年12月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查明:1997年10月,省海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药公司)为了解决因包括名额在内的种种因素而迟迟未能解决的上市咨询题,托付其下属的房地产公司经理林某为该公司股票上市打通关系。
经过熟人介绍,林某将5万元以李五成名字登记的海药公司内部职工股股金收据,连同李五成的身份证在10月下旬的一天晚上送到辛某家中,辛当即收下,未付股金款。
11月27日辛某在省证券委送审的海药公司申报国家证监会的报告上,签署了接受的意见。
后经查明,海药公司本身是符合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的,1998年6月辛某指使某子辛某某托付海南进展银行证券部陆续卖出股金收据,得款193192.04元,尚有73股留在账户上。
依照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咨询题:(1)辛革被逮捕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别合法。
(人大代表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2)辛某是否构成犯罪?假如构成犯罪则某罪名是什么?构成受贿罪(林某是否构成行贿罪?金额多少才构成受贿罪和行贿罪?)(3)怎么处理辛某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4)海药公司及林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什么原因?构成单位犯罪(答案是别构成单位犯罪,存在疑咨询)。
行贿罪成立的条件之一:以谋取别正当利益。
林某是否为海药公司谋取别正当利益?答案:(1)逮捕辛某在程序上是别合法的。
因为依照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辛某应经过该省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后,方受逮捕与审判,未经此程序,则属违法。
(2)构成受贿罪。
辛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海药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
(3)辛某违法所得193192.04元及73股股票应当追缴,并一律上缴国库。
(4)别构成犯罪,因为海药公司行为虽有别当,但并非为谋取别正当利益,别属单位行贿罪。
并且,林某因属于代表其单位行为,也别构成犯罪。
(存在疑咨询)案例5、1997年夏,原济南海关副关长高某认识了港商李勇健,二人交住紧密。
1998年春,高、李二人合谋从香港空运575只瑞士高档手表至济南入境,受高某指使,海关调查处副科长刘某明知该批物资未办理任何报关手续,却予以放行,经查该批手表价值人民币1774746.24元,偷逃关税763494.8元。
1998年8月,高某、李勇健寻到浪潮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合谋进出口传呼机成套散件(税率25%),但伪报成集成电路(税率6%)以落低报关费用。
9月12日第一次进货时,高某亲自去机场接货,刘某受高的指使第二次去接货,使物资顺利通关,经查该的货价值人民币19867110.3元,偷逃关税3019800.9元。
后案发,高、刘二人被捕,李勇健在逃。
依照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咨询题:(注意答题技巧!!)(1)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什么原因?构成犯罪,走私。
(2)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什么原因?构成渎职罪。
(3)假如构成犯罪,应对高某定何罪?(4)高某称其并未直接参与各项活动,请求从轻处罚是否成立?走私一般物资罪。
高某在走私活动中起到要紧作用,从轻处罚别成立。
(5)对刘某处罚时应注意什么情节?从轻处罚(6)浪潮公司是否有犯罪行为?怎么处罚?构成单位犯罪、偷逃关税罪、双罚制答案;(1)高某构成犯罪,因其担任副关长期间,违反海关法规,伙同他人走私,走私物资价值和偷逃税额超地法定犯罪数额,已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