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方案及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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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了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

体系,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邹城市小学课程改革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

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

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

系要求,更好体现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衔接,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

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

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

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

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从而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

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

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

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建立自信;有利于教师转变教

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

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

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

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

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全面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同时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评价内容与标准

新课程中的学生评价强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评价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依据,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等6个维度。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按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分别制定评价内容(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一)。

(二)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经过学科学习应达成的基本目标。每学科学习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进行具体评价。

各学科课程标准已经列出本学科学习的总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具体目标,并对评价方式提出了建议。教师应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标准,将学科评价目标具体化。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基础性发展目标蕴含在学科学习目标中,和学习目标同步发展,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应尽量做到两者的有机融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要求,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学科分阶段提出具体评价指标。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可列出若干项行为表现作为评价指标。对具体评价指标的表述应简明并具可操作性。

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促进各类学生的成长。

三、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要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以及团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要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要按学生年龄、心理及行为特点制定一些可观察的指标,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要创设情境、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验与内化。要通过表现性任务、观

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目标的评价

⒈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纸笔测验、考试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评语”的形式呈现。小学低年级(1—2年级)实行模糊评价或描述性等级。

⑴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要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正确率,创造性解决问题情况;完成作业的速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来进行综合评价。教师可以组织作业展示活动,进行优秀作业及成果评比,作为作业评价的依据。

除了传统的纸笔作业之外,更应注重口语交际作业、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等促进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实际表现能力的表现性作业。表现性作业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参加社会工艺活动记录、学科实验研究报告、交流合作学习记录、课外阅读的数目和反思笔记等。

⑵单元测试:单元测试(测验)是在一个教学阶段或单元结束后,根据教科书中对于本单元教学目标的要求做出的学业水平评价,衡量、检测学生在预期学习成果和表现标准上所达到的程度。

设计单元测验题目和实施评价需要依据单元教学目标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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