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指南一、账户转移1、异地转入流程总部调入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1.1单位经办人员为调入职工在本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一般在职工设立个人账户后就可办理转入手续。
1.2 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行南网支行或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当场受理。
1.3 职工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交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并告知办理人员在转移汇款单中务必注明转移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等相关信息。
1.4 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行南网支行或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查询转移资金到账情况,确认已到账的可要求受理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表》。
1.5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转移表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合并申请表中“保留账户”为现缴存公积金账户,其他信息可以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表”填写。
1.6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到办公厅保密文档处申请加盖公司公章。
1.7职工持盖公司公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建行南网支行或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2、异地转出流程总部调出职工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异地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2.1调出职工停薪当月停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2职工前往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中要注明异地中心和转出职工的联系电话。
2.3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2.4职工持盖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异地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建行南网支行或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2.5如职工个人办理确有困难的,请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中心统一办理。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为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操纵业务风险,明确责任、标准治理,依照《公积金治理条例》和《西宁市公积金贷款治理方法》,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一章贷款申请受理[人员]受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员。
(以下简称贷款经办员)[职责]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受理贷款申请,搜集贷款申请资料。
审核贷款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有效。
[操作大体要求]一、同意咨询贷款经办员同意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说明申请贷款应具有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二、贷款申请受理贷款经办员依照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规定,要求借款申请人按贷款治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要紧包括:1.西宁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贷款审批表;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3.户籍证明(户口簿);4.婚姻状况证明(成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5.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六、首付款收据;7.商品房生意合同或单位集资建房协议书和集资建房的证明;八、一方为个体法人的提供本公司或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及近期的税票;9.有第三方担保的提供担保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及担保人担保许诺声明;10、出具在其它中心交纳的公积金和银行交缴证明及明细清单;1一、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衡宇生意契约、契税发票、衡宇评估报告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三个月内有效)。
贷款经办员依照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判定贷款申请是不是符合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判定要点包括:一、借款申请人公积金交纳是不是正常;2.借款申请人年龄是不是符合所申请贷款年限的要求;3.借款申请人可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4.贷款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有效。
第二章贷款调查[人员]贷款经办员、中心信贷员。
[职责]对借款申请人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参与客户谈话,签署调查意见。
异地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流程
异地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流程一、了解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先,想要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就需要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对异地贷款有特殊的限制,因此在办理之前一定要先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清楚相关政策。
二、确认贷款资格。
在了解政策后,接下来就是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办理贷款,比如要求在异地工作一定年限、有稳定的收入等。
确认自己的资格后,可以开始准备办理贷款。
三、准备材料。
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果有)、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屋购买意向书、房屋购买合同、房产证等。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核对清楚,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申请贷款。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可能还需要填写一些表格或者进行面试等程序,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完成。
五、等待审批。
递交申请后,就需要耐心等待贷款审批。
审批的时间一般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流程来定,可能会有一定的等待周期。
在等待期间,可以随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进展情况。
六、签订贷款合同。
一旦贷款申请通过,就需要和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和相关责任有清晰的了解。
七、放款及购房。
最后,贷款通过后,就可以进行放款和购房的程序了。
在这个阶段,需要注意与购房相关的手续和流程,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总结。
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虽然有些繁琐,但只要按照规定流程一步步来,就能顺利办理贷款并购置心仪的房屋。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顺利办理贷款,早日实现购房梦想!。
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
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贷款还款来源的贷款方式,可以帮助个人解决购房、装修、教育等资金需求。
下面就是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的详细说明。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文件。
同时,还需要提供最近六个月的个人银行流水、工资流水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第二步,申请人需要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单位会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递交给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步审核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中心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完善。
第四步,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材料将进入详细审核阶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核实申请人的收入、社保缴费等经济状况,并根据申请人还贷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第五步,详细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会综合考虑个人财力、贷款用途、房屋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第六步,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放批准贷款通知书给申请人。
通知书中会包含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具体信息。
第七步,申请人收到批准贷款通知书后,需要签署贷款合同,并提供所需的抵押物和担保人等相关文件。
第八步,贷款合同签署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贷款金额直接打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贷款金额。
最后一步,申请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还款。
还款期限一般为5年至30年不等,可根据贷款金额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而定。
以上就是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顺利申请到公积金贷款,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
同时,申请人也需要认真履行还款义务,以确保贷款的正常进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操作流程1、借款人到直属局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直属局提交资料。
3、直属局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贷款条件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及二手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4、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5、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受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到直属局服务窗口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品房或单位集资建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银行凭条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50%的资金证明复印件2份。
北京公积金贷款手续流程
北京公积金贷款手续流程
一、办理贷款前准备
1.查询贷款资格
(1)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官网查询贷款资格(2)确认自身公积金贷款资格
2.准备贷款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身份证明
(2)房屋购房合同及产权证明
(3)其他贷款所需文件
二、贷款申请流程
1.咨询贷款条件
(1)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条件
(2)确认可贷款额度及条件
2.填写贷款申请表
(1)领取贷款申请表
(2)填写个人申请信息
3.递交贷款申请
(1)递交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等待贷款审批结果
三、贷款审批流程
1.审核贷款申请
(1)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表及材料(2)如有需要,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2.审批结果通知
(1)接收贷款审批结果通知
(2)确认贷款审批结果
四、签订贷款合同
1.确认贷款金额及利率
(1)确认贷款金额及利率
(2)签订贷款合同
2.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1)提供相关贷款发放所需的材料
(2)签署贷款发放手续文件
五、贷款发放
1.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
(1)签署相关放款文件
(2)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公积金办理贷款流程
公积金办理贷款流程公积金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职工提供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福利。
同时,公积金也可以作为贷款的担保,帮助职工轻松地获得住房贷款。
本文将介绍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流程,帮助大家了解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概念公积金贷款是指以职工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且还款方式灵活,非常适合购买住房等大额支出。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1. 具有公积金账户。
2. 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 住房产权归自己所有或与配偶共同所有。
5. 按照当地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范围内。
三、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包括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
(2)户口本或居住证明。
(3)工作证明(包括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等)。
(4)住房证明(包括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5)公积金账户信息。
2. 填写申请表格在收集好所需材料后,需要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贷款用途。
(2)贷款金额。
(3)还款期限。
(4)还款方式。
(5)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
3. 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完申请表格后,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发放贷款。
4. 签订贷款合同审核通过后,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贷款金额和利率。
(2)还款期限和方式。
(3)逾期还款的罚款和利息。
(4)贷款担保方式。
5. 放款签订合同后,银行将向贷款人放款。
贷款人可以使用这笔款项购买住房或其他用途。
四、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1. 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是按照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当地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范围来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2. 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
等额本息还款是指每月还款额固定,包括本金和利息。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称国管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 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1)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满足《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或经国管中心审批同意缓缴的。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2)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且符合以下条件:(1)购买套型建筑面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的,最高贷款成数为实际购房价值(二手房以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价值或契税完税价值的最低者为准,下同)的70%;(2)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最高贷款成数为实际购房价值的90%,商品房和二手房最高贷款成数为实际购房价值的80%。
3)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超过30年。
4) 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的问题: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按照其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并参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及其信用状况综合确定。
(1)借款申请人最低月还款额为申请贷款时其住房公积金月汇缴额。
最高月还款额应满足借款申请人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家庭月收入比不得超过50%和月债务支出与家庭月收入比不得超过55%的条件。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步骤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步骤第一步: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2.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3.购房合同:如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4.户口本: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5.工资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流水;6.公积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公积金缴纳证明;7.住房评估报告: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住房评估报告等。
第三步:填写申请表格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并按要求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可以通过在线提交、邮寄或亲自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第五步:审核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用途等。
审核时间通常在1个工作日内。
第六步:签署贷款合同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在签署合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和保证金。
第七步:发放贷款在签署贷款合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贷款金额划入贷款人的指定账户中。
同时也会提供还款账号的信息。
第八步:按期还款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需要按期还款。
通常有两种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每个月还款金额相同;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个月相同时间还相同数额的本金,利息逐渐减少。
贷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
总结:以上就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步骤。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前,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准备好必要的材料。
递交申请后,需要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成功后签署贷款合同并还款即可。
在整个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保持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沟通,确保贷款办理顺利进行。
2024年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办理流程有哪些
2024年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办理流程有哪些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需携带的资料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业务预约提示要求的所有共同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须到场签字;如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面签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公证证明。
(一)申请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1、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帐号;2、身世分量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3份)注: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证明;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整本全部1份);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民政局单身(未婚)证明等)或其他关系证明原件(民政局、派出所等开具);5、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私章;6、提供房屋及开发商相关贷款材料7、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存折(建设银行或上海农商银行)(二)办理贷前提取需提供如下材料:若申请人需办理贷前提取的,应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提取手续:1、提取申请人的身世分量证明;2、《上海市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房价20%以上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4、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5、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共同提取人的身世分量证明和共同提取人出具的同意提取确认书;(注: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适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住房公积⾦贷款办理须知相关推荐住房公积⾦贷款办理须知 (⼀)贷款条件 1.申请⼈须为连续⾜额缴存住房公积⾦6个⽉以上的在职职⼯。
住房公积⾦账户暂时封存或单位集中封存的职⼯,不能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账户解封并重新缴存后,其住房公积⾦封存期可视同连续缴存期累计。
盟外调⼊的在职职⼯,其异地缴存期可连续计算。
2.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普通⾃住住房(不包括商住两⽤房)16层及以下的申请贷款期限,⾃购房⾏为发⽣之⽇起不得超过2年:16层以上的住房申请贷款期限,⾃购房⾏为发⽣之⽇起不得超过3年。
⼆⼿房申请贷款期限⾃产权过户1年内。
购房⾏为时间: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期或预告登记证登记⽇期为准:现房的以房产证登记⽇期或税票⽇期为准。
3.采⽤抵押担保⽅式的,所购住房须为盟内住房:采⽤保证担保⽅式的,所购住房可为⾃治区内住房。
4.申请⼈未为他⼈住房公积⾦贷款提供担保,申请⼈及配偶申请时⽆住房公积⾦贷款。
5.⽗母可⽤16-35周岁的未婚⼦⼥购房⾏为申请公积⾦贷款:35周岁以下的未婚⼦⼥可⽤⽗母的购房⾏为申请公积⾦贷款。
6.上⼀笔住房公积⾦贷款全部清偿后,不能⽤同⼀购房⾏为再次申请公积⾦贷款。
(⼆)贷款额度 申请住房公积⾦贷款最⾼限额50万元,同时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值的80%(房屋建筑⾯积90平⽅⽶以上的为70%):借款⼈⽉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的50%,综合债务不超过家庭收⼊的55%。
(三)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贷款期限最短2年,最长30年。
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50周岁或55周岁(以组织⼈社部门证明为准)。
对于信誉良好、收⼊稳定、⾝体健康且有偿还贷款本息能⼒的借款⼈,可视具体情况延长1-5年。
(四)征信报告 申请⼈申请贷款时,要授权管理部通过⼈民银⾏征信系统查询本⼈及配偶信⽤状况。
同时查询本⼈及配偶公积⾦贷款还款信⽤状况,如有单笔贷款连续逾期4期以上不良记录,则不予办理公积⾦贷款。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指南
1.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输入正确的网址,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的登录界面。
根据提示,输入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办理个人信息管理
在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中,可以办理个人信息的管理。
点击个人信息管理菜单,查看和修改个人信息。
注意保持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缴存明细查询
选择缴存明细查询菜单,可以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记录。
可以按照时间范围、单位名称等条件进行查询,并可以导出相关记录。
4.贷款办理
选择贷款办理菜单,可以在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的资料。
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审核,并通知结果。
5.还款管理
在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中,可以进行还款管理。
点击还款管理菜单,查看贷款的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
可以选择在线还款或者设置自动还款。
6.公积金提取
选择公积金提取菜单,可以在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根据提取的原因选择相应的类型,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的证明文件。
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审核,并通知结果。
7.个人账户查询
登录网上业务系统后,在主界面可以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和明细。
可以查询个人账户的缴存记录、贷款信息等。
购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购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篇一:2022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2022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想买房?不知道公积金贷款详细流程是怎样?下面由我来带你了解一下公积金贷款详细流程。
一、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照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二、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三、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置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假如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四、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托付贷款调查通知单》。
五、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托付贷款调查通知单》,根据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假如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证的方式,就应当由保证人出具书面担保证书;假如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险或者第三方人保证的方式,就应当到担保公司办理托付担保手续或者到保险公司投保。
六、签订借款合同当前面的几项都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
并不是全部人都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只有当你满意了它的申请条件也就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需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才有资格提出申请。
盼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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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1.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发放贷款。
2.购买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应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规定的首付款比例后,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 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3.申请贷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还款能力,选择适当的受托银行、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确定后一般不 得更改。
4.贷款期间,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逐月还贷、提前部分转账还贷和一次性转账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
2.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 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 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材料
1.件(原件1份) 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原件1份)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均需提供。 3.收入证明(原件1份) (1)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且个人年收入低于12万元的,无须提供收入证明。 (2)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且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均须提供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购房合同(原件1份) 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装订整齐、若有补充协议应一并提供。 5.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1份)
2.贷款额度不超过数。
(1)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以申请贷款时为准)。住房公积金存储余 额包括正常汇缴、补缴、提前预缴、外市转入资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
(2)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借款人 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的20倍不足36万元的可放宽至36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 条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不足18万元的可放宽至18万元。
云南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云南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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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温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温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携带上述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2、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时,对借款人供应的资料进行贷前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确定;
3、准予受理的,管理机构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内予以办理,并与借款人、保证人及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等有关手续。
4、签订借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管理机构通知借款人到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抵押登记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管理机构通知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拓展:
一、贷款条件
〔一〕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座落的详细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置、建筑、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购置、建筑、翻建、大修所需的自有资金即自付款项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力量。
二、贷款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或证明。
〔四〕房屋全部权证〔或房屋预售、买卖、销售合同〕。
〔五〕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证〔或自付款的收款收据〕。
〔六〕土地使用权证明。
2024版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版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贷款政策概述1.1 贷款政策背景1.2 贷款政策目的1.3 贷款政策适用范围第二章:申请条件2.1 基本申请条件2.2 申请人资格2.3 申请所需材料第三章:贷款额度与期限3.1 贷款额度计算3.2 贷款期限规定3.3 贷款额度与期限调整第四章:利率与还款方式4.1 贷款利率政策4.2 还款方式选择4.3 利率调整机制第五章:贷款申请流程5.1 申请流程概述5.2 申请材料提交5.3 申请审核与批准第六章:贷款发放与使用6.1 贷款发放流程6.2 贷款资金使用规定6.3 贷款资金监管第七章:还款管理7.1 还款计划制定7.2 还款方式与时间7.3 逾期还款处理第八章:提前还款与贷款展期8.1 提前还款规定8.2 贷款展期条件8.3 展期申请流程第九章:贷款违约与处理9.1 违约行为界定9.2 违约处理规定9.3 违约责任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变更条件10.2 合同终止条件10.3 合同变更与终止程序第十一章: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途径11.2 争议解决程序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申请人签字12.2 贷款机构签字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贷款政策概述1.1 贷款政策背景本贷款政策旨在规范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发放及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贷款政策目的通过明确贷款申请条件、额度、利率及还款方式等,确保贷款过程的公平、透明,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3 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发放、使用、还款及管理等所有相关事宜。
第二章:申请条件2.1 基本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
2.2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3 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凉山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凉⼭申请公积⾦贷款办事指南在凉⼭地区申请住房公积⾦的⼈员可以准备好对应的材料,向公积⾦管理中⼼申请办理贷款业务,要申请公积⾦贷款,必须账户余额充⾜。
那么凉⼭申请公积⾦贷款有什么规定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凉⼭申请公积⾦贷款材料1、⾝份证或其他有效⾝份证明2、婚姻证明3、房屋查询证明4、收⼊证明5、公积⾦异地贷款缴存使⽤证明6、商品房买卖合同7、⾸付款发票8、还款账户9、户⼝薄10、个⼈信⽤报告⼆、凉⼭申请公积⾦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为能⼒;2.未负有住房公积⾦贷款债务;3.具有城镇常住户⼝或其他有效居留⾝份;4.正常、⾜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6个⽉(含)以上;5.有稳定的经济收⼊,信⽤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三、凉⼭申请公积⾦贷款流程1.受理:⼀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承办:对缴存职⼯提交的住房公积⾦贷款、提取申请材料进⾏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住房公积⾦贷款、提取的决定;相关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不予贷款、提取的,说明理由。
4.办结:⼀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四、凉⼭申请公积⾦贷款法律规定《住房公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的职⼯,在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管理中⼼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住房公积⾦管理中⼼应当⾃受理申请之⽇起15⽇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办理贷款⼿续。
住房公积⾦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管理中⼼承担。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住房公积⾦贷款在申请的时候是需要经过住房公积⾦管理中⼼的审批的,在办理过程中要准备好本⼈的⾝份证明⽂件和婚姻状况以及征信记录等相关⽂件。
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店铺做⼀对⼀的法律咨询。
三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三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三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一、操作流程文章尾部附流程图↓↓二、贷款条件 1.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在申请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4.借款人或其配偶在婚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贷款的,婚后任意一方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担保;6.借款人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7.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担保。
8.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得用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三、贷款受理(一)基础性资料(以下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单身的现场签署声明函原件2份;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20%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凡所购普通自住住房为二手房,提供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的40%首期付款银行凭条复印件2份;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50%的自筹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5.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书2份;6.还款银行卡复印件2份;7.借款人及配偶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证明。
8.借款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担保人需具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资格),除需提供以上1-6项资料外,还需提供第三方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9.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实际工资收入差距较大的,可提供工资流水或其他收入证明材料(二)借款人除了提供基础性资料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相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1.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上海市的公积金贷款是指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缴存职工提供的一项贷款服务,旨在帮助购房者解决购房资金问题。
下面就是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首先,购房者需要提前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购房者需要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然后购房者需要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这份表格包括个人信息、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等内容。
接下来,购房者需要进行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对购房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购房者的信用记录、收入情况、购房计划等。
同时,购房者还需要进行面谈,住房公积金中心会与购房者进行沟通,了解购房者的具体情况。
通过审核后,购房者将收到贷款审批的通知。
然后,购房者需要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购房者需携带贷款审批通知、申请表、身份证等文件到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银行会核实购房者的身份信息,并要求购房者签署相关的贷款合同。
同时,购房者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比如评估费、抵押费等。
贷款办理完成后,购房者需要办理房屋抵押。
购房者将房屋贷款合同和相关文件交给银行,银行会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将贷款金额放入购房者的银行账户中。
购房者需按时按量还款,直到还清贷款为止。
最后,购房者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购房者需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放款证明等文件,住房公积金中心会核实购房者的购房信息,然后将购房款直接打入购房者的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申请条件,比如购房者需要在上海缴纳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此外,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总的来说,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但仍然需要购房者提供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希望本篇文章可以为购房者提供一些指导,使他们更好地了解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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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1. 申请贷款条件:
(1)在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6个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住房的,需签订有效的购房合同,已付清首期付款;建造住房的,需提供所建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5)借款人及其配偶(共有人)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自愿用所购建住房作抵押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综合保险;
(7)所购住房在未办妥房产证及抵押登记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保证能力需经管理中心审核认可。
2. 贷款申请时间:
(1)购买商品房、经济房的,借款人应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不低于购房总额30%(单身公寓商品房为40%)首付款,并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购买再次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借款人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房屋契税证所列日期为准)后的一年(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借款人应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并于拆迁安置房交付使用前提出贷款申请;
(4)自建或联建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应在所建造房屋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块使用权证后的一年(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3. 可贷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1)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户最高可贷额度为35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25万元;
(2)最高可贷额度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购买商品房最高可贷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实际房价(不含车库及其它附加费)的70%;
b. 购买单身公寓最高可贷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实际房价(不含车库及其它附加费)的60%;
c.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不得高于安置协议(清单)上安置房价值的70%,同时不得高于实际支付金额。
d. 购买二手房的
①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评估价与成交价中较小值的70%;
②房龄在10年以上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评估价与成交价中较小值的60%;
③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评估价与成交价中较小值的60%;
【注:】二手房的房龄计算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所标明的房屋竣工年代为准。
e. 自建或联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评估价的60%。
(3)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以夫妻双方迟退休者为最后期限;属于二手房贷款的,其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5年。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
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合同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调整利率的下一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5)借款人可在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还款。
4. 办理贷款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
(1)购房证明:根据所购住房种类不同分别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a. 购买商品房、经济房:
①经备案的购房合同(正本);
②房价总额30%(单身公寓40%)以上首付款收据(不含车库及其它附加费)(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 购买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协议(正本);
②安置清单及已付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 购买二手房的:
①二手房交易协议(正本);
②首付款收据;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契税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房屋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二份);
⑦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所购买二手房原产权为单位时,需同时提供产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d. 自建或联建住房:
①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房屋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二份)。
(2)借款人身份证和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3)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4)夫妻双方(及共有人)私章;
(5)夫妻双方(及共有人)需同时到场。
5. 贷款办理程序:
(1)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随带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与借款人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进行面谈,并形成面谈记录;
(3)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还贷方式;
(4)借贷双方签订借款(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5)到相关银行办理储蓄卡,用于偿还贷款;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综合保险,明确管理中心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7)发放贷款,并自贷款发放的下个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
6. 组合贷款申请: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时,可用同一抵押物,同时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
(2)申请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必须同时符合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银行的有关规定。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行两种利率,即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贷款银行确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4)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要求一致。
7.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
(1)在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海宁、海盐、平湖、嘉善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申请时需提供缴存所在地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情况证明,在计算可贷额度时可合并计算。
8. 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在优先满足每户家庭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对已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连续3期(含)以上恶意逾期还贷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额的40%(不含车库及其它附加费)。
(3)可贷额度按申请时可享受的贷款额度与原已享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计算。
9. 提前还贷:
(1)经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在正常还贷的基础上,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2)提前部分偿还贷款需在贷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才能提出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每次额度不少于两万元整,为万元的整数倍。
(3)经贷款人同意部分提前还款的,借贷各方应在原贷款合同范围内,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确定每月还款金额,已还贷款的利率不再调整。
10. 借款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于每月还贷日之前在还贷储蓄卡上存足相应金额,借款人还款账户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的贷款,将作逾期贷款处理。
(2)贷款逾期部分按合同约定计收逾期罚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