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999-2015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行业标准制定研究
总431期2017年第17期(6月中)收稿日期:2017-02-09作者简介:王逢宝(1981—),男,山东齐河人,高级经济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公共交通政策、标准、管理。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行业标准制定研究王逢宝1,巩丽媛1,张好智2(1.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014;2.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29)摘要: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标准制定是实现和保障社会民生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管理的需要。
通过分析新加坡、美国等国际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管理经验,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标准研究范围、研究特点、主要技术内容等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
从标准涉及安全责任问题、标准实操作性两个方面提出了标准实施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操作规程;标准制定中图分类号:U491文献标识码:A0引言作为服务于大众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管理问题被视为重中之重。
公共汽电车具有相对封闭、人群聚集量大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人员伤亡、设施设备和财产损失往往相当严重。
与轨道交通方式相比较,城市公共汽电车作为一种地面公共交通方式,受地面道路条件、交通事故、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至关重要。
因此,开展标准制定研究,对于实施有效操作、及时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和救援,最大限度挽救乘客生命,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标准制定背景(1)实现和保障社会民生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格局的进一步变革,各种利益冲突增多,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各种安全因素仍然大量存在。
近年来,全国发生在公交车上的报复社会、伤害群众的事件也呈现出增多的趋势,这些恶性事件不仅牵扯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较大精力,而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扰乱社会治安。
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处置运营中的突发事件是充分实现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课题。
(2)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的需要由于城市问题的复杂性,再加上公共交通危机事故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公共交通安全问题变得尤为复杂,从而成为最棘手的热点问题之一。
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知识竞赛检测训练题
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知识竞赛检测训练题姓名:日期:用时:分钟得分: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0.5分,总计15分)答案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职责,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1.答案:AA、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C、定期组织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D、及时采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落实和整改2.根据《城市公共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37293—2019),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动情况、安全条件和变化情况以及应急预案演练和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2.答案:D 及时()应急预案。
A、制订B、修改C、完善D、修订完善3.关于城市客运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城市客运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B、城市客运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上报,由主管机关下达整改要求,组织整改治理C、城市客运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生产安全3.答案:B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事故隐患形成原因、特点及规律,对多发普发的事故隐患应当深入分析,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D、城市客运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检查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令其立即驶离。
4.答案:BA、处罚B、口头警告C、拘留D、吊销驾驶证5.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JT/T1240—2019),易燃挥发物监测报警装置探测器安装位置为乘客门、座椅下或侧壁,探测器底部距地板平面高度不宜小于200mm。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其中公共汽电车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之一,承担着越来越多的人员运输任务。
然而在日常运营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这时需要进行应急处理。
本文将介绍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
一、车辆故障应急处置1. 车辆故障检查一旦车辆出现故障,驾驶员应该及时检查车辆,判断是否可以继续行驶。
如果是小问题,如轮胎漏气、车灯损坏等,可以在车上进行简单修理。
如果是大问题,如发动机故障、制动系统失灵等,应该立即报告调度室,停车等待救援。
2. 紧急刹车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需要进行紧急刹车。
驾驶员应该按下紧急制动按钮,使车辆停止行驶,保证乘客的安全。
3. 疏散乘客在车辆故障时,如果需要疏散乘客,驾驶员应该及时通知乘客,协助乘客有序疏散车辆。
在疏散过程中,应该确保乘客的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跌倒等情况。
二、交通事故应急处置1. 保护现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应该立即判断事故的情况,并保护现场。
如果车辆可以行驶,应该开到路边待命,避免影响交通。
如果车辆无法行驶,应该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其他车辆绕行。
2. 报警求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该及时报警求助。
同时,应该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调度室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
3. 疏散乘客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需要疏散乘客,驾驶员应该及时通知乘客,协助乘客有序疏散车辆。
在疏散过程中,应该确保乘客的安全,避免发生拥挤、跌倒等情况。
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1. 防御措施在自然灾害来临前,驾驶员应该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如关闭车窗、减速行驶等。
在自然灾害期间,应该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并根据调度室的指示采取措施。
2. 疏散乘客在自然灾害时,如果需要疏散乘客,驾驶员应该及时通知乘客,协助乘客有序疏散车辆。
在疏散过程中,应该确保乘客的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跌倒等情况。
纯电动公交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纯电动公交车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等突发事件,保障乘客、车辆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玉林市所有纯电动公交车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等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1. 应急指挥部:由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汽车公司、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 现场指挥部:由公交车司机、随车安全员、现场救援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救援小组:由公交车司机、随车安全员、消防人员、医护人员等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和伤员救护。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火灾初发阶段:- 司机发现火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切断电源,并提示乘客保持冷静。
- 随车安全员协助司机组织乘客有序撤离,确保所有乘客安全下车。
- 司机使用灭火器对初期火势进行扑救。
2. 火灾蔓延阶段:- 现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小组赶赴现场。
- 救援小组根据火情特点,采取泡沫灭火、水墙隔离等措施进行灭火。
- 医护人员对受伤乘客进行紧急救护。
3. 火灾扑灭阶段:- 火势得到控制后,现场指挥部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复燃风险。
- 公交车司机与安全员配合,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五、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剂、消防服、医疗救护设备等应急物资。
2. 人员保障:对公交车司机、随车安全员、消防人员、医护人员等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六、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邀请相关部门参与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七、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玉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旨在提高纯电动公交车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乘客、车辆和公共安全,为构建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等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等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标准修改单、废止《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4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等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19年第1批,见附件1)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 999-2015)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2)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
发布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
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告。
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经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复审,决定废止《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4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见附件3),废止的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附件:1.发布的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 999-2015)第1号修改单3.废止的4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等一览表交通运输部2019年1月2日附件1:发布的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附件2:《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 999-2015)第1号修改单增加以下条款:5.3.4 遇乘客威胁、袭击或抢夺方向盘等事件5.3.4.1 应立即靠边停车,拨打“110”电话报警,向运营单位报告。
5.3.4.2 当事人强行逃逸时,驾驶员应注意观察其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向公安机关提供侦破线索。
5.3.4.3 现场处置过程中,应听从公安机关指挥。
附件3:废止的4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等一览表来源: /fg/detail2096262.html。
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等4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2016年发布)
2016-0410
12
JT/T 1027-2016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用阻燃橡胶地板 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客车用阻燃 存。 橡胶地板 本标准适用于以橡胶为主要原材料 生产的客车用阻燃橡胶地板卷材。 其他机动车辆用阻燃橡胶地板可参 照使用。
2016-0410
13
JT/T 1028-2016
3
12328交通 JT/T 1019的本部分规定了12328交 运输服务监 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的功能、 JT/T 督电话系 业务处理系统、数据交换与信息共 1019.2-2016 统 第2部 享接口、性能及安全要求。 分:总体技 本部分适用于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 术要求 督电话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JT/T 1019的本部分规定了12328交 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数据交换 与信息共享接口的技术要求,包括 通信方式、安全策略、协议消息格 12328交通 式、数据实体格式等内容。 运输服务监 督电话系 本部分适用于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 JT/T 统 第3部 督电话系统的建设和应用。12328电 1019.3-2016 分:数据交 话系统与其他热线电话系统和行业 换与信息共 相关应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与信息 享接口技术 共享可参照使用。12328电话系统内 部各业务系统、网站、app等子系统 要求 间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的数据内 容可参考本部分要求,但通信方式 不限于互联网服务 (WebService)。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信息系统数 交通运输信 据字典的内容、域含义及填写要 息系统 数 求,以及数据字典文档编制要求。 据字典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以共享交换为目的的 规范 交通运输信息系统数据字典文档的 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基 于XML的数据交换通用规则,包括数 据交换包数据类型、数据交换包分 交通运输信 类与组成、数字签名与验证、数字 息系统 基 加密与解密、数字压缩与解压。 于XML的数 据交换通用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信息系统之 规则 间数据交换格式的制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数据交换过程中的 数据链路的建立、维护和撤销。
应急处置流程手册最终版
应急有备处置高效应急处置流程手册德令哈工务段前言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共同参与"的原则。
1。
统一指挥。
必须坚持统一指挥,严格纪律,高度协调,争分夺秒,开通线路,恢复通车的原则.2.快速反应。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科室和车间应迅速响应,按照本处置流程和《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救援行动。
3。
以人为本。
救援工作要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遇险人员抢救及伤员救治工作。
同时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救援工作安全有序.4.坚持预防为主。
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对生产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预测,并根据预测的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把事故(事件)消灭在发生之前。
5.坚持共同参与。
突发公共事件时,全力以赴的做好应急救援、信息快报和行车恢复组织等工作。
目录第一部分信息汇报、上报流程1。
德令哈工务段信息汇报流程 (4)2。
德令哈工务段信息上报流程 (5)第二部分工务线路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流程3.胀股跑道应急处置流程 (6)4.断轨应急处置流程 (8)5.重伤钢轨处置流程 (10)6.红光带应急处置流程 (12)7。
严重晃车应急处置流程 (14)8.除冰雪应急处置流程 (17)第三部分工务桥路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置流程9。
防洪应急处置流程 (19)10。
洪水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 (19)11.公铁并行、公跨铁立交桥设施被撞事故流程 (31)12。
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桥涵被撞事故流程 (33)13。
地震应急处置流程 (35)14。
铁路沿线遇强降雨应急处置流程 (39)15。
长大隧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46)16。
铁路大桥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流程 (51)17。
险货物运输事故(罐车泄漏)应急流程 (54)第四部分工务道口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置流程17.道口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流程 (57)第五部分事故及应急信息处置流程18.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62)19。
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及时保障、恢复城市公共汽电车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是指由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事故、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紧急事件。
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Ⅰ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1)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发生严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运营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2)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3)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
1.3.2 Ⅱ 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1)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发生严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2)城市公交场站内或公共汽电车车辆上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突发应急预案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突发应急预案一、背景近年来,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规模逐渐扩大,客流量逐渐增加,面对突发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应急情况的需求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与顺利,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和组织救援。
二、应急预案内容1.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根据不同的应急情况,将应急响应划分为Ⅰ、Ⅱ、Ⅲ级别,分别对应不同的紧急程度和处理措施。
2. 应急预案启动流程相关部门通知一旦发生应急情况,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到各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响应并展开行动。
应急指挥中心成立在发生应急情况后,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单位的救援和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根据紧急情况的不同,对公共汽电车客运站点附近的人员进行合理疏散,确保市民安全。
交通疏导对交通拥堵的路段及时疏导,保障救援车辆通行顺畅,同时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资源调配根据具体情况,调动附近相关资源,提供必要的救援、医疗等支持服务。
三、应急预案预防与演练1.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相关部门、单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2. 预防措施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设施的维护管理,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1. 应急预案评估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并及时修正。
2. 预案修订对收集的数据和实际应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五、应急预案执行效果评估1. 绩效评估对每次应急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判应急预案执行效果,为日后的应急处置提供改进方向。
2. 效果反馈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以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突发应急处置的能力。
通过本应急预案的实施,将有效应对突发情况,保障市民的安全与顺利出行。
特殊应用场合一:自然灾害对于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情况,需要在原有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增加以下条款:1.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在应急响应等级划分的基础上,针对自然灾害,设置特殊管理等级,提高对自然灾害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理效率。
城市公共汽电车的应急预案
城市公共汽电车的应急预案一、引言城市公共汽电车作为城市交通系统中一种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承担着大量乘客的运输任务。
然而,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如突发天气、车辆故障、乘客紧急情况等。
为了保障乘客安全、确保交通运输正常进行,每一辆城市公共汽电车都应备有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内容2.1 突发天气情况2.1.1 暴雨天气 - 当天气预报提示可能遭遇暴雨时,城市公共汽电车公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 车辆运营中,驾驶员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 如遭遇暴雨,驾驶员应减速慢行,确保乘客安全。
2.1.2 大雾天气 - 当天气预报提示可能遭遇大雾时,城市公共汽电车公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 车辆运营中,驾驶员应注意减速、保持适当的车距,确保行车安全。
- 如遭遇大雾,驾驶员应开启车辆前后灯光,确保乘客安全上下车。
2.2 车辆故障情况2.2.1 突发故障 - 当车辆在运营过程中突发故障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靠边停放,并使用警告标志设置警戒区域。
- 驾驶员应及时通知车辆维修部门,并安排其他车辆接替运营任务。
- 如无法及时维修,驾驶员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方案协助乘客转乘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2.2.2 事故故障 -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将车辆靠边停放,并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 驾驶员应及时拨打紧急救援电话,同时向车辆维修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 如有伤员,驾驶员应立即联系医疗救援部门,提供相关急救措施。
2.3 乘客紧急情况2.3.1 突发疾病 - 当乘客在车辆上发生突发疾病时,驾驶员应及时通知车辆维修部门,并准备急救箱进行急救。
- 同时,驾驶员应通知周围乘客提供帮助和照顾,确保乘客安全。
2.3.2 紧急情况 - 当乘客在车辆上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威胁等,驾驶员应迅速通知乘客疏散,并报警求助。
- 驾驶员应根据情况寻找适当的逃生出口,并协助乘客有序疏散。
三、应急预案演练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城市公共汽电车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完备性和应变能力。
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背景说明公共汽电车是城市生活中常用的交通工具,但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天气恶劣等,这些事件对乘客和车辆的安全造成较大威胁,需要尽快应对。
应急响应级别本预案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了三个应急响应级别。
一级响应1.普通故障,如电瓶故障、手刹松动、轮胎漏气等,车辆仍能正常行驶,无影响乘客安全和行程的。
2.小型交通事故,如刮擦、碰撞等,无人员受伤和重要部件损坏,车辆仍能正常行驶,无影响乘客安全和行程的。
二级响应1.重大故障,如电瓶漏电、制动系统故障、变速器损坏等,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或影响乘客安全和行程的。
2.较大型交通事故,如碰撞、起火、自燃等,造成轻微人身伤害、车辆损坏,车辆需要停驶修理。
三级响应1.重大型交通事故,如多车碰撞、爆炸等,造成多人重伤甚至死亡,车辆损坏严重或无法修复。
2.恶劣的天气条件,如暴风雨、大雾等,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或受阻严重。
应急处理流程一级响应1.停靠车辆,驾驶员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故障排查和修理。
2.如无法马上修理,驾驶员应当及时上报运营公司,并进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3.运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备用车辆进行替换,或对车辆进行临时维修。
4.若无法及时上报运营公司,驾驶员应当将车辆移动至规定位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现场安全防护。
二级响应1.驾驶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安全保护,并上报运营公司和交通执法部门。
2.运营公司应当及时调配备用车辆,或派出专业维修人员现场处理。
3.交通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并对现场进行安全疏散和交通指挥。
4.乘客应当及时疏散,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三级响应1.驾驶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切断车内电源和燃料等,确保现场安全。
2.驾驶员应当及时上报运营公司、交通执法部门和应急救援部门,并进行现场安全保护。
3.运营公司应当立即调配备用车辆,或派出专业维修人员现场处理。
车辆应急操作规程范本
车辆应急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应急操作行为,提高车辆应急处置水平,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机动车辆的驾驶员、维修人员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车辆应急操作应遵循“确保人员安全、第一时间报警、妥善处理事故”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了解道路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知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车辆应急操作培训和维修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配备车辆应急工具和救生用品,制定并落实车辆应急操作预案。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七条机动车辆应设置车辆应急操作预案,包括车辆事故处理预案、火灾处理预案、自然灾害处理预案等,按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第八条车辆应急操作预案应包括事前准备、事故处置、事后处理等内容,明确各类事故对应的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组织车辆驾驶员和维修人员进行车辆应急操作预案的讲解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车辆事故和申请应急处置。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十一条车辆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及时启动警示灯报警。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应尽量确保自身安全,并妥善转移乘车人员,迅速寻找安全区域,避免继续发生危险。
第十三条车辆驾驶员应及时拨打交通警察电话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四条车辆驾驶员在报警后,应使用危险警示牌或三角警示牌警示其他车辆,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驾驶员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车辆及事故相关证据。
第十六条车辆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在事故现场发生争执时,应保持冷静,避免发生冲突,等待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七条车辆遇到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等,驾驶员应尽量寻找安全的区域停车,并避免停车在易发生灾害的地方。
第十八条车辆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拉紧手刹,关闭车辆燃油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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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电车应急预案
公共汽电车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3. 《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5. 本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 交通事故2. 火灾事故3. 爆炸事故4. 化学品泄漏事故5. 乘客伤亡事件6. 网络安全事件7. 其他可能对公共汽电车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四、事件分级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级:1. 特别重大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秩序的事件。
2. 重大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程度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秩序的事件。
3. 较大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一定程度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秩序的事件。
4. 一般事件: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秩序影响较小的事件。
五、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指挥和协调。
3. 应急处置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设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具体事件的处理。
六、预防与预警1. 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
2. 预警信息:1. 收集、分析、评估突发事件风险信息。
JTT 999-2015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
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999—2015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目次前言Ⅱ…………………………………………………………………………………………………………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企业基本操作规程1………………………………………………………………………………………5 驾乘人员基本操作规程2…………………………………………………………………………………ⅠJT/T999—20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德荣、姜良、刘彤、张好智、江玉林、杨青山、王逢宝、张耀镇、陈徐梅、李博、扈娟、倪亚洲、吴玉荣。
ⅡJT/T999—2015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驾乘人员应急处置的基本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驾乘人员的应急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3 术语和定义GB/T29639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公交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交公司版)
公交集团公司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1.2.1《安全生产法》1.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2.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2.5《突发事件应对法》1.2.6《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范(试行)》1.2.7《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1.2.8《消防法》1.2.9《职业病防治法》1.2.10《突发事件应对法》1.2.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2.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2.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2.1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2.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对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我公司应急响应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构成。
1.5 应急工作原则1、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责任”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按职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三违”行动,各负其责。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
在不断提高安全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逃生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速处置。
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
2、尊重科学,符合实际。
新能源车专项应急预案
新能源车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本预案旨在明确新能源车在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响应流程,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使用、充电、维修等环节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漏电、电池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
1. 成立新能源汽车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应急管理工作。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
3. 明确各参与部门职责,包括消防、公安、卫生、环保等。
四、预警与信息报告
1. 建立新能源车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响应
1. 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迅速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控制事故扩散。
3. 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4. 对事故现场进行科学评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六、后期处置
1. 事故处理结束后,组织专业团队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
2.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包括赔偿、安抚等。
七、培训与演练
1. 定期对应急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八、附则
1. 本预案由新能源汽车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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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999—2015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目次前言Ⅱ…………………………………………………………………………………………………………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企业基本操作规程1………………………………………………………………………………………5 驾乘人员基本操作规程2…………………………………………………………………………………ⅠJT/T999—20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德荣、姜良、刘彤、张好智、江玉林、杨青山、王逢宝、张耀镇、陈徐梅、李博、扈娟、倪亚洲、吴玉荣。
ⅡJT/T999—2015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驾乘人员应急处置的基本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驾乘人员的应急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3 术语和定义GB/T29639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3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4应急演练emergencyexercise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 企业基本操作规程4.1 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并保障资金、人员、物资等投入到位。
4.2 应定期组织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应符合AQ/T9007的规定。
4.3 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定期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4 接到驾乘人员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途经运行线路的现场调度工作,同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4.5 应充分利用车辆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手段,辅助对事态的判断。
1JT/T999—20154.6 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 驾乘人员基本操作规程5.1 遇突发事件5.1.1 遇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5.1.1.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120”、“122”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1.1.2 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5.1.1.3 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必要时留下两名以上目击证人或其联系方式。
5.1.1.4 遇特殊情况需要移动现场时,应做好标记,采取拍照、摄像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
5.1.1.5 协助医护人员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并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1.2 遇乘客突发重病或死亡5.1.2.1 应立即靠边停车,向“120”、“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1.2.2 保护现场,不得自行移动重病或死者身体。
5.1.2.3 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必要时留下两名以上目击证人或其联系方式。
5.1.2.4 协助公安机关、医护人员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5.1.3 遇车辆自燃5.1.3.1 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5.1.3.2 当车门开关失效时,应使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或打开逃生窗,使用安全锤等工具击碎车窗玻璃,迅速疏散乘客。
紧急情况下,应积极组织动员乘客、社会公众等参与应急救援。
5.1.3.3 向“110”、“119”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当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向“120”报警。
5.1.3.4 使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就近寻求抢险援助。
5.1.3.5 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5.1.3.6 协助公安机关、医护人员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5.1.4 发现易燃、易爆物品5.1.4.1 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5.1.4.2 车内发现易燃、易爆物品时,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5.1.4.3 告知乘客不要吸烟,并迅速疏散乘客。
5.1.4.4 禁止触动可疑爆炸物品,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1.4.5 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5.1.4.6 使用车载灭火器,做好初起火情扑救准备。
5.1.4.7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5.1.5 遇危险化学品泄漏5.1.5.1 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5.1.5.2 向“110”、“119”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1.5.3 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2JT/T999—20155.1.5.4 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5.1.6 遇车载气瓶燃气泄漏5.1.6.1 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5.1.6.2 告知乘客不要吸烟或使用手机。
5.1.6.3 应关闭车载气瓶手动阀开关。
5.1.6.4 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1.6.5 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5.1.6.6 使用车载灭火器,做好初起火情扑救准备。
5.2 遇治安事件5.2.1 遇乘客打架等治安事件5.2.1.1 应立即靠边停车,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5.2.1.2 对打架当事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时,立即向“110”报警,向单位报告,听从公安机关指挥。
5.2.1.3 当打人者强行逃逸时,应注意观察其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向公安机关提供侦破线索。
5.2.2 遇运行线路发生人为堵塞、封路等事件5.2.2.1 立即向单位报告现场情况,按照临时绕行预案进行临时性绕行。
5.2.2.2 听从现场交警部门指挥。
5.2.2.3 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
5.3 遇公共安全事件5.3.1 遇车辆遭劫持或恐怖威胁5.3.1.1 应保持冷静,坚守岗位,确保行车安全。
5.3.1.2 与作案人员周旋,设法疏散乘客,保护自身安全。
5.3.1.3 设法向“110”报警,向单位报告。
5.3.1.4 尽量记清作案人员的体貌特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5.3.1.5 在危急情况下,应果断停车熄火、拔下钥匙,防止作案人员利用公交车辆制造恶性事端。
5.3.2 遇车辆发生人为纵火5.3.2.1 未起火时,应设法稳住作案人员情绪,与其周旋,组织乘客防止其纵火行为的发生。
5.3.2.2 起火时,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5.3.2.3 当车门开关失效时,应使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或打开逃生窗,使用安全锤等工具击碎车窗玻璃,迅速疏散乘客。
紧急情况下,应积极组织动员乘客、社会公众等参与应急救援。
5.3.2.4 应立即向“110”、“119”、“12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3.2.5 使用车载灭火器扑救初起火情,就近寻求抢险援助。
5.3.2.6 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必要时留下两名以上目击证人或其联系方式。
5.3.2.7 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协助医护人员抢救伤员。
5.3.3 遇车辆发生爆炸5.3.3.1 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打开车门,迅速疏散乘客,关闭电源、燃油、燃气总开关。
3JT/T999—20155.3.3.2 当车门开关失效时,应使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或打开逃生窗,使用安全锤等工具击碎车窗玻璃,迅速疏散乘客。
紧急情况下,应积极组织动员乘客、社会公众等参与应急救援。
5.3.3.3 应立即向“110”、“119”、“12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5.3.3.4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
5.3.3.5 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帮助乘客换乘其他运营车辆,必要时留下两名以上目击证人或其联系方式。
5.3.3.6 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协助医护人员抢救伤员。
5.4 遇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5.4.1 遇大雨、暴雨天气5.4.1.1 当造成视线模糊、行驶困难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
5.4.1.2 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将车辆停在地势较高,且远离树木、牌匾、高大建筑物、高压线、变压器等的安全区域,保障乘客安全。
5.4.1.3 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请求救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5.4.1.4 在遇积水、路况不明的情况下,不应强行涉水通过,应将险情告知调度人员和后续车辆,绕行其他线路。
5.4.2 遇大雪、暴雪天气5.4.2.1 遇冰雪天气时,应提前准备防滑链、防滑沙等防滑物资,视雪情、路情应急使用。
5.4.2.2 当道路不能达到安全通行条件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
5.4.2.3 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视情将乘客疏散至安全区域。
5.4.2.4 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请求救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5.4.3 遇大风、强风天气5.4.3.1 遇道路不能达到安全通行条件时,应将车辆停在安全地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距车辆20m处放置安全警告标志。
5.4.3.2 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视情将乘客疏散至安全区域。
5.4.3.3 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请求救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5.4.4 遇雾霾、沙尘天气5.4.4.1 能见度小于200m且大于或等于50m时,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车速控制在2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