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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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一、入队条件
1. 志愿者必须为大学生或在校学生,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
2. 志愿者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愿意为他人服务;
3. 志愿者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帮助。

二、服从指挥
1. 志愿者必须服从队长和领队的指挥,听从组织安排;
2. 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其他队员的工作;
3. 志愿者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保护隐私
1. 志愿者在服务对象的家庭和个人信息全程保密,不得外传;
2. 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利用其信息谋取私利;
3. 志愿者不得擅自将服务对象的照片、资料等信息用于商业用途。

四、服务守则
1. 志愿者应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有侮辱他人、损坏公共财产或参与不良行为;
2.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服务对象,不得有歧视、虐待或侵犯服务对象的行为;
3. 志愿者应当尽力提供帮助,不得推卸责任或拒绝服务对象合理的请求。

五、处罚与奖励
1. 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被取消志愿者资格;
2. 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获得组织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其继续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以上是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志愿者能够认真遵守,共同提升服务质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通用20篇)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通用20篇)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通用20篇)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1总则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

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

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引导和管理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是志愿者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志愿服务规章制度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

志愿者服务条例

志愿者服务条例

志愿者服务条例第一条总则本志愿者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而制定,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激发社会活力。

第二条定义1. 志愿者:指自愿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公民,不以牟利为目的,自愿付出时间、智力、劳动和资金的个人。

2. 志愿者服务活动:指志愿者自愿参与的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益义务劳动、社区服务、灾害救援、科普宣传等。

3. 志愿者组织:指依法成立并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以组织、引导和管理志愿者服务活动为主要职责。

第三条志愿者权利1. 志愿者有平等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权利,不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残疾等原因受到歧视。

2. 志愿者有自由选择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权利,可根据自身兴趣和专长选择适合的服务项目。

3. 志愿者有享受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的权利,志愿者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装备和保险等。

4. 志愿者有获得服务成就感和社会认可的权利,志愿者组织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5. 志愿者有随时终止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权利,但应提前通知志愿者组织,并完成交接工作。

第四条志愿者义务1. 志愿者应按时参与、认真完成志愿者服务活动,遵守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志愿者应尊重被服务对象的权益和隐私,保护被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 志愿者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4. 志愿者应积极宣传志愿者精神,传播公益理念,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5. 志愿者应加强研究和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责任1. 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志愿者组织应及时与志愿者沟通,了解志愿者的需求和意见,解决问题和困难。

3. 志愿者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供服务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服务的管理,规范志愿服务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志愿服务是指公民自愿参与、无偿为社会、为他人提供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第四条志愿服务的主要目标是为社会公益事业、文化事业、教育事业、健康事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五条志愿服务的组织者应当根据需求和资源情况,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内容、场所和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保护受援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注册登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志愿服务时,应当注重协调与合作,强化志愿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推动志愿服务与其他社会服务相衔接。

第九条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志愿者提供便利的条件和场所,引导广大公民参与志愿服务。

第十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树立志愿者的表率作用,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采取措施鼓励和奖励对志愿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激励更多的公民参与志愿服务。

第十二条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志愿者自行承担,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提供必要的补贴和补偿。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5篇】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5篇】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5篇】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5篇】规章制度反映了组织和社会的文化和价值观。

它们规定了行为的期望和目标,传达了特定的信念和理念。

通过遵守规章制度,组织成员可以融入组织文化,塑造和传承组织的核心价值观。

以下是带来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欢迎大家一起来收看!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篇1】一、目的宗旨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二、主要原则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三、主要职责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辅导”工作.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四、招募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五、权利与义务(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篇2】第一条、任何志愿者不得借本团队名义发起、组织、参与非团队批准的活动。

志愿者规章制度

志愿者规章制度

志愿者规章制度志愿者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入队守则1. 志愿者应爱岗敬业,以服务他人为己任,遵守志愿者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 志愿者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质,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不得从事有损社会形象的行为。

3. 志愿者应遵守组织的纪律,保守志愿者的秘密,不得泄漏志愿者服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4. 志愿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二、服务准则1. 志愿者应在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志愿服务任务。

2. 志愿者应友好待人,对待服务对象要尊重和关心,做到平等对待,不歧视任何人。

3. 志愿者要耐心细致地倾听服务对象的需求,不得擅自做出决策,要向组织报告和征求意见。

4.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隐私。

5. 志愿者要自觉保护环境,降低对环境的损害,不得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6. 志愿者要积极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高服务的质量。

三、责任和奖惩1. 组织将根据志愿者的表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评比,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志愿服务证书上进行记录。

2. 志愿者在服务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志愿服务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保障1.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将由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2. 组织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供相应的志愿服务装备和器材。

3. 志愿者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以随时向组织进行反映和求助。

五、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告知。

2. 对于特殊项目的志愿者,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进行额外的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保护志愿者的权益和安全,实现志愿服务的目标而制定的。

希望志愿者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医院自愿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志愿者培训和指导,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五条医院应当公开招募志愿者,明确志愿者报名条件、报名方式、选拔程序等。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选拔,选拔标准包括:(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二)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三)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知识;(四)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影响志愿者服务的疾病。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医院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和志愿者服务规范;(二)医疗知识、急救技能和患者沟通技巧;(三)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知识;(四)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和问题解决能力。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内容与时间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一)导医导诊,为患者提供就医指导和帮助;(二)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护理、病情观察等工作;(三)参与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如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四)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支持等关爱服务;(五)协助医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慈善捐赠、公益活动等;(六)其他符合志愿者服务宗旨的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时间安排应当充分考虑志愿者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与激励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载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表彰和奖励的依据。

志愿者服务制度

志愿者服务制度

志愿者服务制度一、目的和背景本志愿者服务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能够积极参与、安全有序地开展工作,为社区和组织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个人。

二、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社区活动支援:志愿者可以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类活动,提供支援和帮助;2. 教育支持:志愿者可以协助教育机构进行辅导、课外活动等;3. 社会福利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项目,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4. 环保行动:志愿者可以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的各类活动,推动环保意识;5. 其他志愿工作:志愿者还可以参与其他与组织和社区发展相关的志愿工作。

三、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 志愿者享有平等、自愿的参与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参与的项目和时间;2.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3. 志愿者应当保护组织和社区的利益,不泄露相关机密信息;4. 志愿者应当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观点,不进行歧视和侵犯他人的行为;5. 志愿者应当积极参与培训和研究,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6. 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者工作纪律,按照任务要求完成工作。

四、志愿者服务的管理机制1. 组织设立志愿者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分配和管理工作;2. 对志愿者进行适当的背景调查,确保其具备参与相应项目的条件;3. 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培训和研究机会,提升其服务能力;4. 根据志愿者的技能和兴趣,合理分配志愿者的任务;5. 定期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6. 处理志愿者之间的纠纷和投诉,保证志愿者服务的正常开展。

五、制度的执行本制度由志愿者和组织共同遵守和执行,志愿者在参与服务前应当阅读并理解本制度的内容。

组织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制度,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组织所有,如有争议,应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解决。

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制度

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制度

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日常工作,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权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应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三条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志愿服务日常工作应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招募志愿者,明确志愿者资格条件、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长、培训情况等。

三、志愿服务内容与形式第八条志愿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关爱弱势群体、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文化传播、慈善公益等。

第九条志愿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服务、在线服务、咨询指导、宣传推广等。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根据志愿服务内容和要求,合理配置志愿者资源,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志愿服务调度与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调度制度,确保志愿者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志愿服务需求。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制定志愿服务计划,明确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并提前通知志愿者。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对志愿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志愿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定期对志愿服务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优化志愿服务方案。

五、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尊重志愿者的意愿和选择,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包括安全培训、保险、物资等。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对志愿者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志愿者隐私。

六、志愿服务资金管理第十九条志愿服务资金包括志愿服务经费、捐赠款物等。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受益者的权益,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入站要求:
1. 志愿者应具备热爱公益、乐于助人的精神,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 志愿者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并签署志愿者承诺书。

二、服务时间:
1. 志愿者应按照服务站的安排,准时参加服务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2. 志愿者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不得擅自缺席。

三、服务行为:
1. 志愿者应尊重受益者和其他志愿者,遵守服务站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2. 志愿者应保护受益者的隐私,不得泄露受益者的个人信息。

3. 志愿者应积极参与服务活动,认真对待每一位受益者,不得
对受益者进行歧视或侮辱。

四、安全保障:
1. 志愿者应遵守服务站的安全规定,注意自身安全,不得进行
危险行为。

2.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并配合处理。

五、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服务站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服务站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
应的处罚,严重者将取消志愿者资格。

六、其他规定:
1. 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志愿者应保护服务站的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服务站的物品。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志愿者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同时,服务站将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修订,以确保志愿者服务站的正常运行和志愿者服务质量的提高。

学校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学校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学校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组织学校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服务质量,促进学校和社会的良性互动,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三条志愿者应本着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团结互助的精神,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规定。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志愿者的实际需求择优录取志愿者,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条学校将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保障措施。

第六条学校将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进行纪律处分。

第七条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是学校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主任。

第八条学校志愿者服务工作职责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督导和评估等。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九条学校将通过校园宣传、网络招募等形式进行志愿者招募。

招募对象为全体学生和教职工。

第十条志愿者须填写《志愿者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方可成为学校志愿者。

第十一条学校将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组,并安排具体的服务任务。

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的时间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进行安排,志愿者应按时参加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应注意保护学校的财产和设施,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服从服务安排。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活动,培养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第十五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者精神、服务礼仪、沟通技巧等方面。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志愿者的培训情况,对其进行评估和指导,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将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和服务情况。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继续服务或退出志愿者队伍。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严格管理志愿者的出勤情况,对缺勤较多的志愿者进行提醒和督促。

社区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提升文明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志愿者,对志愿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是一项志愿服务活动,旨在帮助社区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发展。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应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应当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应当服从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的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能力,为社区发展做出贡献。

第八条社区志愿者应当保守社区居民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得利用志愿服务谋取私利。

第九条社区志愿者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洁,言行得体,避免言语和行为上的不当行为,不得损害社区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社区志愿者应当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社区秩序,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章志愿招募第十一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由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志愿者招募计划。

第十二条社区应当通过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

第十三条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进行登记、考核和培训,确保志愿者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四条志愿者招募应当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设定不同的服务项目和岗位,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当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的价值和意义,鼓励更多的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第三章志愿服务第十六条社区志愿者应当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责任担当,关爱他人"的原则,关心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校园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校园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校园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学校中得到了广泛的开展。

为了统一校园志愿者服务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本文制定了校园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校园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各学校内的志愿者服务团队,包括学生志愿者、教职员工志愿者等。

三、志愿者招募与选拔1. 招募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和社交平台等方式对志愿者招募进行宣传;2. 报名与甄选:有意参与志愿者服务的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并参加面试或答题环节,以选拔合适的人员参与志愿者服务。

四、志愿者培训1. 培训内容:学校将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者服务守则、沟通技巧、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识;2. 培训形式:培训可采用讲座、研讨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力求为志愿者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五、志愿者任务分配与管理1. 任务分配:志愿者管理部门将根据志愿者的专长和兴趣,合理安排志愿者的任务;2. 任务管理:志愿者需按照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六、志愿者服务记录与奖惩机制1. 服务记录:学校将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档案,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服务内容等信息;2. 奖励机制:学校将制定志愿者服务奖励制度,对服务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3. 惩罚机制:对于违反志愿者服务规则、失职怠工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七、服务评估与改进1. 评估方法:学校将定期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评估,可以采取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收集反馈意见;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将及时调整和改进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八、附则1. 本校园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经与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并生效执行;2.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规定并报备相关部门。

校园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和提升校园志愿者的服务品质和水平。

希望全体志愿者认真遵守本制度,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为学校和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志愿者服务制度

志愿者服务制度

志愿者服务制度
为使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制定志愿者服务制度如下:
1、志愿者服务在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指导下开展活动,负责组织和实施以志愿者服务为主体的各项活动。

2、根据志愿者的专长、特长,将志愿者分为若干支服务队。

如咨询队、服务队、卫生保护队、巡逻队、维修队、保健队等等,各支队活动由志愿者队伍负责人具体指导与协调。

3、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

开展为老人服务活动。

平时服务活动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由需要服务的老人向福利院提出服务申请,根据老人生活特点和志愿者的特长及实际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着装统一,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良好形象。

5、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员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6、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7、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所在单
位及相关部门反馈,予以鉴定,进行必要的宣传、鼓励。

8、志愿者队伍原则上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总结上月服务活动情况,讨论安排下月服务活动。

9、。

街道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街道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街道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街道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街道志愿者,是指在街道社区范围内,自愿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居民。

第三条街道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法治的原则,尊重志愿者和被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街道志愿者服务活动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和管理。

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志愿者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包括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考核、激励等,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六条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募志愿者,优先考虑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经验和良好信誉的居民。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法律法规、安全防护、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志愿服务内容第八条街道志愿者服务活动主要包括社区照料、扶贫帮困、环保卫生、文化教育、权益维护、安全稳定等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时间,选择参与相应的志愿服务项目,并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服务。

第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区内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邻里感情,提高社区凝聚力。

第五章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应当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包括志愿者培训、服务记录、意外伤害保险等。

第十二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受伤或者遭受其他损害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和赔偿,并为其依法维权提供支持。

第十三条志愿者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服务要求,有权退出志愿服务项目。

志愿者退出志愿服务项目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予以解除,并尊重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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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制度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

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本院职工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团委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
1、院团委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院团委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
1、院团委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4、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

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7、评比奖惩活动每年举行1次。

第七条:例会制度
1、志愿者服务站每2月召开1次例会,例会期间实行电话(或书面)汇报制度。

2、服务站例会内容为总结交流上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3、在每次例会前,要对各自下一步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思考,把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提到会上讨论。

4、每月例会不得缺席,有事须提前请假。

第八条:注册证制度
1、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志愿者胸章,携带志愿者注册证;
2、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3、志愿者注册证记满后,交由服务站留存,重新领取新的注册证;
4、志愿者退出服务站,应缴回注册证,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册证系证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册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院团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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