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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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临床实习医生的管理,同时培养实习医生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完成实习大纲的任务,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照医院所规定的劳动纪律和医德行为规范中文明服务的规定,确保圆满完成临床实习教学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实习医生是实习医院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由科室直接管理。
2、尊敬老师,爱护病人,团结同学。举止得体,礼貌用语。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与患者与陪员发生冲突、争吵,出现纠纷应立即向带教老师或护士长如实汇报。
3、挂牌上岗,衣帽整洁,临床操作自备工作服。
4、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实习学生必须服从带教老师的管理并在其指导、监督下完成规定数量的医疗工作。
5、上班时间不得串岗,不得干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私事或宣传、兜售各类商品。
6、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常规,认真仔细地按要求书写各类医疗文,并由带教老师签字后生效。各种操作需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得违反规定操作,违反规定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当事者将受到相应的严厉处罚。
7、服从医院的节假日安排,随带教老师值班。
8、强化安全意识,因个人原因造成集体或个人财产损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9、禁止参加非本实习科室及院方举办的任何活动,若违反规定而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本人承担,学院概不负责。
10、实习组长应按职责对队员进行管理,组织并定期学习交流实习经验、体会,发现队员出现异常思想及行动的情况,应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进行批评教育,对瞒报或包庇的给予批评、告诫,酿成严重事端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纪律要求
1、遵守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旷岗、换岗。
2、提前10分钟到达椅位,做好接诊病人的准备,并统一着装、仪表端庄、女生不许着浓妆,穿短裙、高跟鞋、凉拖,男生不许穿短裤、凉拖。
3、每位实习生实习轮转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表规定次序进行轮转,
不得随意调换;违者视为旷岗。
4、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热情接待病人,仔细询问病情,耐心向病人解释,检查、治疗、用药、注意事项及预后要向患者交代清楚。
5、院内学术讲座和各科室安排的小讲课少于70%者视为不合格。
6、实习生因病休假必须持医院病情诊断书,经所在实习科室指导教师、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报医务部、学工办备案,期满须到医务部、学工办办理销假手续并及时到岗上班。
7、实习生因特殊情况请假:
半天以内(含半天),本人书面申请,经实习科室指导教师批准。
半天-2天(含2天),本人书面申请,经实习科室指导教师同意,由科主任批准签字并报医务部、学工办备案。
2天以上,本人书面申请,经实习科室指导教师同意,由科主任批准签字,报经医务部、学工办批准并备案。
实习期间实习生在市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医院均不承担责任。请假期满返院,须到医务部、学工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并及时到岗上班。
8、实习队组长、班级干部必须担负起管理职责,队员若违反以上条例任何一项,将同时追究各级学生干部责任。
9、实习医生实习期间,累计假期超过所在科室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的,均应重新进行实习,待补足实习时间并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毕业。重新实习及考核的一切费用自理,按医院相关实习收费标准执行。考勤记录在临床实习手册中。
10、需要考研究生的实习学生,考研前只允许批准一周假给其复习准备时间,其他时间按要求实习。
三、实习考核要求
1、各临床科室带教老师负有教育、引导学生之责任。实习学生必须尊重医护人员和病人,虚心向带教老师学习。
2、各科室主管实习生的带教老师严格监督实习生的出勤,对于迟到早退、无故旷岗、私自换岗、不尊重医护人员和病人的实习生及时反馈到医务部。
3、实习生到科室实习须主动找分管实习的老师,要求安排带教老师。各实习带教老师在学生出科当天应客观如实填写临床实习鉴定表,填写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纪律、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等;并对实习效果进行评定,要求从严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
4、实习生的毕业考核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理论考核时间安排在实习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实习生的出科考核成绩既为毕业技能考核成绩,实习生的出勤及实习表现与技能考试成绩挂钩。
6、凡实习考核鉴定为不及格或技能考核不及格者,均应重新进行实习,待重新考核及格方能毕业。重新实习及考核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奖励与处罚
实习结束前,学院对实习阶段的教与学作出评价,评选优秀科室、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实习生。
1 、对带教认真评价好的科室和老师可推荐优秀科室和优秀教师。
2、评选优秀实习生,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3、凡假借考研名义、找工作或无故脱岗、擅自离校达到下列时限者,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⑴达3天者,给予通报批评;
⑵达3-6天者,给予警告处分;
⑶达7-9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⑷达10-14天,给予记过处分;
⑸达15天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将级重修。
4、除疾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或请人代假。未经请假、续假或请假、续假未准擅自离岗的,或未按轮转表按时报到上班的,均以旷实习论,医务部将如实记载学时数。
5、累计受到院、系三次通报批评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再有违纪现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违反实习医院有关规定,收受病人红包或弄虚作假(如修改处方、药方、开假证明,仿照带教老师签字搭车开药,伪造实习鉴定等)除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外,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考勤的方式主要有:①医院组织的统一查岗;②辅导员每月不定期抽查;③实习组长督查;④所在实习科室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