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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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凤凰美域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中标单位】
签订日期: 2016 年月日
三角凤凰美域公共部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中标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三角凤凰美域公共部分装修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三角凤凰美域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
2.1三角凤凰美域花园1-12栋首层大堂电梯前室及标准层电梯前室精装修工程施工及保修(已施工首层
大堂、电梯前室不属于本合同范围)。
2.2按甲方提供的装修施工图、甲方确认的材料实物样板、合同约定的品牌或厂家要求、已施工样板层质
量和工艺标准及合同清单内容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地面:找平层、地面砖、大理石、门槛石等。
2.2.2墙面:基层清理、墙面砖、墙面石材、装饰线条、踢脚线、涂料、电梯大理石门套等。
2.2.3天花:原天花修补、轻钢龙骨9厘硅酸钙板+石膏板吊顶、石膏角线、乳胶漆涂料、灯槽、灯位开
孔等。
2.2.4电气照明:从电井间配电箱至各用电终端之间的埋管、穿线、灯具(筒灯、灯带等)、开关。首层
大堂壁灯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但乙方须预留电源线、吊装位及吊装链条并协助安装。
2.2.5乙方已充分了解现场土建总包单位毛坯交楼验收标及现场现状,对土建毛坯交楼后的质量缺陷、标
高差异、平整度及垂直度误差等修补、修复、整改由乙方完善,费用综合在乙方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此部分费用。
2.3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施工标准、规范和合同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减少乙方
的工程承包范围,另聘请其他单位施工,工程款项按实结算,因此而引致增加甲方额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和索偿任何因此而引致的费用。
2.4交付甲方之前的所有成品及甲方既有成品保护工作。
2.5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及政府环保验收要求的各材料抽样送
检,完工后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含甲醛、笨、氨、氡气、TVOC)须达到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6甲方分包工程的管理及配合工作等。
3.承包方式
按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包工、包料、包措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管理费、包利润、包
一切税费、包风险因素、包移交给大、小业主等大包干形式。签订合同后,乙方需按工程施工图纸、报价书内容及有关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
二、合同价款
2.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承包范围内及合同附件清单内容造价采用综合包干单价形式,综合包干单价详见附
件清单。
2.2.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整)。
2.3.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范围、施工现场、合同附件清单和施工图纸施工,包人工、包材
料、包机械、包措施、包管理费、包运输、包配合、包利润、包税金(含新税制度下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投标人注明计取的费率标准)、包风险、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包检测、包验收、包移交业主等大包干形式,综合包干单价不以市场变化导致材料价格变动和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而改变固定综合单价。
2.4.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本工程的全部图纸、技术说明、工程量清单、合同条
件、技术说明、本工程主体实际进度情况、本工程土建现场现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垂直运输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所有的经济报价已按合同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措施、赶工措施、场地清理、包装运输、分批加工、施工技术、配合设计、损耗、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成品保护、水电费用(含损耗)、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为保证交付进度及产品质量所采用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和工期的影响等因素。本合同所附的单价、总价,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2.5.综合包干单价包括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停电、二次搬运等各种可能给施工造成不利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2.6.综合包干单价包括在本合同工程未交付给甲方前的所有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费用及甲方既有成品(如
防火门、入户口门、铝合金门窗、栏杆)保护费用。
2.7.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施工及办公用水、电费用。
2.8.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临时设施费、脚手架、照明、赶工及垂直运输费。
2.9.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乙方提前使用甲方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2.10.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总包单位的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是因乙方正常使用土建总包单位外脚手架、
垂直运输等设备而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乙方施工不得影响总包单位外架的拆除时间,影响外架拆除或超期使用外架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总包单位拆除外架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2.11.合同签订后现场不可预见原因发生的变更、签证,原则上不予调整造价。确因甲方为调高或降低装
修标准而发生的变更,如果清单中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单价,套用清单单价;如果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单价,土建、装饰工程采用《2010广东省建筑装修工程综合定额》,材料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市场合理价及施工期间《中山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价中的中档材料价格。取费方法按二类地区,人工费参见中山市造价站发布的人工费规定,利润按人工费18%计取,措施费清单包干,不再计取,甲供材不参与取费。安装工程按《2010年广东省安装综合价格(定额)》、招标文件中甲方指定的材料价格及施工期间《中山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价中的中档材料价格、人工费参见中山市造价站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