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单位与劳动者在履⾏劳动权利和义务时⼀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1、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单位与劳动者在履⾏劳动权利和义务时⼀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第七条⽤⼈单位⾃⽤⼯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
⽤⼈单位应当建⽴职⼯名册备查。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单位招⽤劳动者未订⽴书⾯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
(⼀)⽤⼈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资⽀付凭证或记录(职⼯⼯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单位负举证责任。
⽤⼈单位招⽤劳动者符合第⼀条规定的情形的,⽤⼈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协商确定。
协商不⼀致的,任何⼀⽅均可提出终⽌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订⽴。
⽤⼈单位提出终⽌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作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经济补偿⾦。
三、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1、⽤⼯双⽅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
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
It will be more beneficial to treat your competitors as rivals rather than enemi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1、工资转账凭据;2、考勤记录;3、工作证件;4、人证;5、业务相关证据等;6、加班的证据;7、入职通知书;8、录音证据。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在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诸如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之类的证据资料。
具体来讲,都有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就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奖罚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发放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通过银行支付工资的工资卡或者转账记录、其他职工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
在事实劳动关系之下,劳动者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将很难成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大量得不到解决,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不利影响。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收集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时要注意: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未签订书面合同怎么证明合同关系
未签订书⾯合同怎么证明合同关系在现实⽣活中签订合同是⾮常重要的,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当事⼈的利益,合同依法成⽴后就具有约束⼒,合同的当事⼈要遵守合同的约定,那么未签订书⾯合同如何证明合同关系?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未签订书⾯合同怎么证明合同关系未签订书⾯合同,但确实存在合同关系的,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合同关系。
⽐如:1、书证。
当事⼈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
2、物证。
当事⼈移交的货物、产品等。
3、证⼈证⾔。
4、视听资料。
如录⾳录像等。
5、电⼦数据。
如聊天记录、邮件等。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书⾯合同或⽆有效书⾯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头协议⼤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也就是说,⽤⼈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双⽅实际履⾏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此类劳动争议发⽣后,⽤⼈单位往往以双⽅没签订书⾯合同为由,否认双⽅之间在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其义务。
但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般来说都会根据证据进⾏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上⽂中所描述的这⼏种辅助证据,会在这个确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
有助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辅助证据: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单位下发的各种⽂件。
如:通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以上⽂件应有⽤⼈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签订的合同。
“签约代表”或“代表⼈”⼀栏有劳动者作为⽤⼈单位代表的签字,且合同上⼜有⽤⼈单位所盖公章。
3、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如某⽤⼈单位的代表,在代表⽤⼈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后,到第三⽅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单位的签名。
4、录⾳、录像、照⽚如劳动者可拍摄其在⼯作时间在⽤⼈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他有关⼯作⽅⾯的录像也可作为给⽤⼈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1、工资转账凭据;2、考勤记录;3、工作证件;4、人证;5、业务相关证据等;6、加班的证据;7、入职通知书;8、录音证据。
在实际生活中,导致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无效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用哪些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呢?下面,随小编来了解下吧。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延伸补充: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有以下规定: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了“‘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第二条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可以成为劳动法上的用工主体资格。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做为事实劳动者应为:A、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才能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
它晚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早于公民的行为能力。
B、由本人依法行使。
C、某些工种如井下工作、繁重体力劳动等对未成年劳动者和妇女有所限制。
厦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厦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摘要:一、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1.劳动关系的确认2.劳动合同的履行3.劳动报酬的支付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二、劳动关系确认疑难问题的解答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劳动关系?2.劳动者以其他名义在用人单位工作,如何确认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名为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等,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三、劳动合同履行疑难问题的解答1.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明确的劳动合同内容,如何履行?3.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何处理?四、劳动报酬支付疑难问题的解答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如何维权?2.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劳动报酬如何支付?3.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劳动者如何维权?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疑难问题的解答1.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如何支付加班费?2.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如何保障?3.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规定,劳动者如何维权?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疑难问题的解答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如何维权?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享有社会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拖欠福利待遇,劳动者如何维权?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疑难问题的解答1.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关系如何?2.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3.劳动者如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正文:厦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为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裁判经验,对审理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一、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报酬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在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诸如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之类的证据资料。
具体来讲,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呢?而对于劳动者来说,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才有效?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在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诸如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之类的证据资料。
具体来讲,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呢?而对于劳动者来说,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才有效?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就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奖罚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发放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通过银行支付工资的工资卡或者转账记录、其他职工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
在事实劳动关系之下,劳动者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将很难成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大量得不到解决,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不利影响。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收集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时要注意:第一,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年限
劳动年限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在我国,劳动年限是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经济补偿等权益的重要依据。
那么,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年限呢?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方法。
一、留存工资支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
包括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支付记录、工资条等。
劳动者应当留存一定时期的工资支付凭证,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证明自己的劳动年限。
二、收集证人证言劳动者可以尝试收集同事、领导、同事的证言,以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证人证言应当尽可能详细,包括工作期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信息。
三、利用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劳动年限的重要依据。
劳动者可以查询自己在中国大陆地区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这些记录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相应时间段内的工作年限。
四、保留工作期间的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通讯记录工作期间的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通讯记录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在工作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信息。
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这些通讯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
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以提供以上提到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劳动年限。
六、申请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帮助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帮助解决劳动年限证明问题。
总之,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上方法尝试证明自己的劳动年限。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据和途径。
确认劳动关系典型案例
确认劳动关系典型案例(原创版)目录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与重要性二、确认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1.案例一: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2.案例二: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关系是否存续3.案例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多重劳动关系该如何确认三、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与实操建议正文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与重要性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关系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对于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确认劳动关系有助于劳动者获取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二、确认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1.案例一: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在某公司工作的小张,入职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一段时间后,小张因工作受伤,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否认与小张存在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案例二: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小李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小李仍继续在公司工作。
后来,公司因业务调整需要裁员,小李被裁员。
此时,小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劳动关系继续存续。
因此,法院支持了小李的诉求。
3.案例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多重劳动关系该如何确认小王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分别担任两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
后来,小王因工作劳累过度生病,要求两家公司支付病假工资。
两家公司以小王存在多重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病假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多重劳动关系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相应的劳动保障义务。
没签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没签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近日,白女士在陕工网职工留言板反映称,她在西安一培训学校工作,但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约定每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想
知道这种情况如何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针对此类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陕西职工帮扶服
务中心律师崔芊。
崔芊表示,白女士虽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
也可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
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崔芊表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
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
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崔芊提示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
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
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
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没有合同,怎么证明之间的劳动关系
没有合同,怎么证明之间的劳动关系⽤⼈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资⽀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四)考勤记录。
接下来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没有合同,怎么证明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资⽀付凭证或记录(职⼯⼯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单位负举证责任。
⼆、发⽣劳动争议可以从以下⽅⾯收集证据1、应聘登记表、⼊职登记表、录⽤通知书、⾯试通知短信等;2、⼯作服、出⼊证、⼚牌、⼯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份的证件;3、⼯资单、⼯资收⼊证明(需会计⼈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单、住房公积⾦单或其他⼯资发放记录等(⼯资发放为现⾦可忽略);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除⾮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6、发表有⾃⼰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站有关⾃⼰事迹的报道;7、⼯作记录单,本⼈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9、公司或者公司⼯会发出的本⼈是当事⼈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会会员证;10、⼯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作安排短信记录等;11、与公司领导谈话、⼯作情况的录⾳、录像;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13、因交通事故引发⼯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日前,万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可通过四种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
据介绍,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事前没能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指出,可通过四种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首先是工资支付证明,工资卡可以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其次是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第三是为单位出差的证明,如从单位客户那里获得的证据等;最后是工作证、工作卡和工作记录单(表)等。
因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要尽量搜集保留好如下证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工作时间考勤表,工资支付证明,工程承包协议书及结算单,交纳社会保险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为用人单位出差的相应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等证据。
怎么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自2022年劳动合同法实施至今,青岛地区仍有许多不规范的中小企业不与职工及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或即使签订了订立劳动合同也不按规定给职工一份。
如双方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能采取应对措施就是否认劳动关系,给劳动者主张正当劳动权利制造法律障碍。
实践中,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通常是劳动者打劳动争议官司所面临的一道门槛。
劳动者所有的劳动权利均依附于双方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就无法进一步向单位主张劳动权利。
劳动者只有提供较为充分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才具备打赢劳动争议官司的必要条件之一,当然用人单位实事求是不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例外。
因此劳动者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调查取证,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着较为现实的法律意义。
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
没有劳动合同算什么职业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属于什么职业?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这类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属于什么职业呢?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又该如何认定呢?一、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属于什么职业1. 事实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劳动关系,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员工仍然享有劳动者的权益,如工资、工时、休假、劳动安全等。
2.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些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不足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且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可以灵活安排。
这种关系下,员工可能享有相对灵活的工作时间,但工资待遇可能较低。
3. 临时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可能被视为临时工。
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因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需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临时工通常在一定时期内从事某项具体工作,工作时间相对较短。
4.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而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的关系。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可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
例如,某些专业技能人才如的自由职业者,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可能被视为劳务关系。
二、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权益如何保障1. 工资待遇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仍然享有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按时获得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员工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2. 社会保险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也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员工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打官司必须要劳动合同原件嘛
打官司必须要劳动合同原件吗?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原件遗失、损毁等情况。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否需要劳动合同原件才能打官司呢?一、劳动合同原件的重要性劳动合同原件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人民法院会依据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原件能够直接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劳动者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二、没有劳动合同原件的情况下的应对策略1. 收集其他证据材料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可以尝试收集其他证据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
例如,工资条、工资卡明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工作服、工作证、同事证言等。
这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帮助劳动者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 申请劳动仲裁在没有劳动合同原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会对劳动者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能够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3. 诉讼过程中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只能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可以请法院工作人员协助核实复印件的真实性。
如果法院认为劳动合同复印件的真实性无法得到确认,劳动者可以尝试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实在无法找到其他证据,法院可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推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督促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三、总结虽然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合同原件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劳动者在没有劳动合同原件的情况下,并非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签劳务合同会被认定劳动关系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要求。
2.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领导下,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即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与用人单位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人身及经济上的从属关系。
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
在未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劳动报酬。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如考勤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如同事、上级或其他相关人员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
回到开头的案例,00后小伙小石与雇主小军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从小军接受小石劳务并以欠条形式确认报酬数额可推断双方存在事实劳务合同关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小军应承担支付劳务报酬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未签订劳务合同并不一定意味着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一、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其一,隶属关系。
即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劳动者从属于用人者,在用人者的指挥、控制下进行劳动,劳动者成为用人者组织中的一个部分,成为劳动关系。
其二,有劳动行为的给付。
只有劳动者在客观上有劳动行为的付出,双方之间才产生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也正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合同无效之劳动关系的重大区别所在:劳动合同在订立后未实际发生用工之前被确认为无效,则双方之间并不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其三,欠缺书面形式。
事实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唯一区别在于一纸劳动合同。
法定书面形式的欠缺使得劳动者与用人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变得不明确,在双方无争议时并无多大问题;但双方有疑问之时则只能由双方各自举证证明或依法定内容确定。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
”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
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Only people who are full of self-confidence can immerse themselves in life with confidence everywhere andrealize their wil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单位的工资单、出勤记录、缴纳社保记录、单位发的“工作证”、“服务证”、招聘时的登记表、报名表等。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的确定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劳动关系最为有利的证据就不存在了,那么这个时候,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侵权了,就会导致利益受损,所以对于了解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是很有必要的。
一、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动者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一)劳动者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2、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3、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11、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
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二)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发生以实际劳动行为为唯一认定依据。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If you believe in dreams, dreams will believe in you.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
二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
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
所谓的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
简单的来说,劳动关系就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所建立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
但在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很多不合法的劳动关系或者无效的劳动关系,那么到底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下面让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公司招聘你工作,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7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规定,先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你必须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以证明:一是尽量提供能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
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二是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而且要出庭作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三是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予以证明,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一、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其一,隶属关系。
即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劳动者从属于用人者,在用人者的指挥、控制下进行劳动,劳动者成为用人者组织中的一个部分,成为劳动关系。
其二,有劳动行为的给付。
只有劳动者在客观上有劳动行为的付出,双方之间才产生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也正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合同无效之劳动关系的重大区别所在:劳动合同在订立后未实际发生用工之前被确认为无效,则双方之间并不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其三,欠缺书面形式。
事实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唯一区别在于一纸劳动合同。
法定书面形式的欠缺使得劳动者与用人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变得不明确,在双方无争议时并无多大问题;但双方有疑问之时则只能由双方各自举证证明或依法定内容确定。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
”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
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避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劳动纠纷。
在实际案例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此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明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则双方可以按照协商结果签订合同。
2.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胜诉,劳动仲裁机构将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3. 起诉: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胜诉,人民法院将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在判决书结果方面,根据相关案例和判决书的分析结果,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二倍工资。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和赔偿。
建议:对于劳动者来说,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该先了解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和内容。
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务工证明必须要劳动合同么
标题:务工证明必须要劳动合同吗?在我国,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通常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务工证明是否必须要劳动合同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探讨。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务工证明。
务工证明是指务工人员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为务工人员出具的一种证明其身份和在该单位工作的书面材料。
务工证明中通常包括务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内容。
务工证明是务工人员在享受劳动权益、办理相关事务时的重要依据。
那么,务工证明是否必须要劳动合同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的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这个角度来看,务工证明似乎必须要劳动合同。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务工人员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务工人员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后,仍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
务工人员应当了解自己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务工人员应当保留相关证据。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务工人员应当保留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言等。
这些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将起到关键作用。
再次,务工人员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务工人员应当主动了解用人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有必要,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
在沟通的过程中,务工人员可以阐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对自己权益的保障。
最后,务工人员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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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请记住以下15个要点: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甚至印有公司字样的保温杯等);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要尽可能保留能够证明自己付出劳动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工作证、考勤表、采购小票、工作群聊天记录、请假条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