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宿州首钢)已填写完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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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首钢住宅小区(一期)4、5、6#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安徽省首御房地产开发公司

承包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安徽省首御房地产开发公司

承包人(全称):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业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宿州首钢住宅小区(一期)4、5、6#楼工程

工程地点:宿州市三八河以北,拂晓大道以东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及室外总体工程,因变更增减的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地字第341301201200035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总承包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土建、装饰、安装、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不列入承包范围:室外总体专业配套工程(供电、供水、天然气、有线电视、通讯),电梯、绿化园林。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年1月1日

竣工日期: 2014年3月26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5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亿壹仟玖佰壹拾陆万柒千贰佰肆拾叁元(人民币)

¥: 119167243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3 年 1 月 1 日合同订立地点:安徽省宿州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

章)承包人

:(公

章)

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

人:

委托代理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洽商、变更、会议内容。

3、语言文宇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强制性条文》。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砖石、混凝土、装饰、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后7日内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10日发包人向承包

人提供蓝图三套。(不含设计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所需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未经甲方准许,不得透露。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张清职务: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场材料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对工程量增减变更进行各种签证。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施工中的质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魏新职务:现场代表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管理权,负责项目实施、组织、协调等有关工作。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项目经理

姓名:陈文模职务:建造师(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在开工前7日内完

成,即具备“三通一平”。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在开工前7日内由业主接至施工现场平面图指定的场所,并保证施工期间正常使用。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道路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日内提供工程地质、地下管线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

开工后15日内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如《施工许可证》、实体检测、消防备案等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办理的所有报批手续原件均交由承包方保管(土所使用证为复印件),竣工后由承包方组卷交城建档档案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当日现场交验,并以书面形式交验施工单位。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在开工后7日内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方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道、管线、古树名木、场内引响施工的房屋拆迁、电线及改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请发包方各班主任、老师对各班级学生安全交底,禁止攀爬施工方隔离设施,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借施工现场翻越逃离学校,尽量远离隔离设施。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共同协商并以工程现场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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