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 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竺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三节质量控制......................................................................................................................................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关键人员......................................................................................................................................第三节培训 .........................................................................................................................................第四节人员卫生......................................................................................................................................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生产区 .........................................................................................................................................第三节仓储区 .........................................................................................................................................第五节辅助区 .........................................................................................................................................第五章设备 ................................................................................................................................................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第四节使用和清洁 ..................................................................................................................................第五节校准 .........................................................................................................................................第六节制药用水......................................................................................................................................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原辅料 .........................................................................................................................................第三节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第四节包装材料......................................................................................................................................第五节成品 .........................................................................................................................................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第七节其他 .........................................................................................................................................第七章确认与验证 .........................................................................................................................................第八章文件管理.............................................................................................................................................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质量标准......................................................................................................................................第三节工艺规程......................................................................................................................................第四节批生产记录 ..................................................................................................................................第五节批包装记录 ..................................................................................................................................第六节操作规程和记录 ...........................................................................................................................第九章生产管理.............................................................................................................................................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三节生产操作......................................................................................................................................第四节包装操作......................................................................................................................................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 ...........................................................................................................................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 ...........................................................................................................................第四节变更控制......................................................................................................................................第五节偏差处理......................................................................................................................................第六节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第九节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委托方 .........................................................................................................................................第三节受托方 .........................................................................................................................................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发运 .........................................................................................................................................第三节召回 .........................................................................................................................................第十三章自检.............................................................................................................................................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自检 .........................................................................................................................................第十四章附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发布2011年02月12日发布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今天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合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
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第五条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七条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九条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第十条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
第十一条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壤处宜成弧形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第十二条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四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附录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药品或生产质量管理活动,可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诚实守信地遵守本规范。
第七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明确管理职责;4.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确保验证的实施;7.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四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附录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药品或生产质量管理活动,可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诚实守信地遵守本规范。
第七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 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 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 明确管理职责;4. 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 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 确保验证的实施;7. 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 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98年修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98年修订)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于1999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本规范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
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第五条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七条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79 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质量管理 (4)第一节原则 (4)第二节质量保证 (4)第三节质量控制 (5)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6)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6)第一节原则 (6)第二节关键人员 (6)第三节培训 (8)第四节人员卫生 (9)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9)第一节原则 (9)第二节生产区 (10)第三节仓储区 (11)第四节质量控制区 (11)第五节辅助区 (12)第五章设备 (12)第一节原则 (12)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12)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12)第四节使用和清洁 (12)第五节校准 (13)第六节制药用水 (13)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14)第一节原则 (14)第二节原辅料 (15)第三节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 (15)第四节包装材料 (16)第五节成品 (16)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16)第七节其他 (16)第七章确认与验证 (17)第八章文件管理 (18)第一节原则 (18)第二节质量标准 (19)第三节工艺规程 (20)第四节批生产记录 (21)第五节批包装记录 (21)第六节操作规程和记录 (22)第九章生产管理 (23)第一节原则 (23)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23)第三节生产操作 (24)第四节包装操作 (24)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25)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25)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 (29)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 (30)第四节变更控制 (31)第五节偏差处理 (31)第六节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2)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32)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33)第九节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34)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35)第一节原则 (35)第二节委托方 (35)第三节受托方 (35)第四节合同 (35)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 (36)第一节原则 (36)第二节发运 (36)第三节召回 (36)第十三章自检 (37)第一节原则 (37)第二节自检 (37)第十四章附则 (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健康
• 增强药品生产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信
• 促进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誉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世界
卫生组织(WHO)制
定了世界卫生组织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南
20世纪60年代,美国提出了药品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概念
21世纪初,随着科技
的进步和药品产业的发
展
• 目的是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
• 加强员工的质量风险意识和培训
• 定期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和监控
04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人员要求
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药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应对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
• 确保企业遵循GMP的规定和要求
• 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健康
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 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
•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 配备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详解
CREATE TOGETHER
DOCS
0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概述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定义与意义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药品生产过程中
的一组基本原则和管理体系
GMP的意义
• 旨在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 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和质量保证
• 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0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体系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
• 以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 质量方针和目标
• 符合GMP的规定和要求
• 组织机构和职责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2011年02月1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 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旨在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合规性,以保障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药品原料药生产、药品制剂生产和药品包装生产等环节。
二、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方针与目标药品生产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和符合法规要求。
2.组织结构与职责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
3.质量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记录等,以规范各项质量管理活动。
三、药品生产质量控制1.原辅料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辅料的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制度,确保原辅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并进行合理的接收检验和入库管理。
2.生产过程控制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的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和稳定性,包括原辅料配方、生产设备操作和环境条件等。
3.产品质量检验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原辅料检验、中间产品检验和成品检验等,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药品生产质量记录与文档管理1.记录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规范的记录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验证记录和修订记录等,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文档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文档管理制度,包括文档编制、审批、发布、废止和变更等程序,以确保文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药品质量风险管理1.质量风险评估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风险评估制度,对药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以减少质量风险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2.不良事件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包括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纠正措施等,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提升,以确保不良事件的及时处理和预防。
六、质量持续改进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包括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质量目标的设定和评估,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以推动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引言概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生产质量管理的角度出发,详细介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生产设施和设备管理1.1 确保生产设施符合GMP要求:生产设施应符合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要求,包括建筑结构、通风系统、照明设备等,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1.2 设备维护保养: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生产质量稳定。
1.3 设备验证和校准:生产设备应进行验证和校准,确保设备准确可靠,不会对生产质量造成影响。
二、原材料采购和质量控制2.1 严格选择供应商: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选择原材料供应商,确保原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2.2 原材料接收检验:对于接收的原材料应进行严格检验,包括外观、理化性质、纯度等指标。
2.3 原材料贮存管理:原材料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贮存,避免混淆和受污染。
三、生产工艺控制3.1 工艺流程规范化:生产企业应建立规范化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标准操作程序。
3.2 在线监测和控制: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在线监测和控制,及时调整生产参数,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3 工艺验证和验证:生产工艺应进行验证和验证,确保工艺合理可行,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四、质量检验和控制4.1 产品质量检验:对生产的药品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理化性质、纯度、微生物等指标。
4.2 过程控制:建立完善的过程控制体系,对生产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4.3 不合格品处理:对于不合格品应及时处理,包括淘汰、返工、销毁等,避免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五、文件记录和管理5.1 文件管理规范:建立规范的文件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记录、质量记录、验证报告等,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5.2 文件归档保存:对文件进行归档保存,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和可查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修订)-卫生部令第27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修订)正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12月28日卫生部令第27号修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特制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生产和质量的基本准则。
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及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各关键工艺。
第二章人员第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医药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或与之相当的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的经验,能够按《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对《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受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相当学历,必须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也不得由非在编人员担任。
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使之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强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给予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各类人员进行《规范》的培训,其培训计划由企业指定部门制订,每年至少组织考核一次。
第三章厂房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生产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相互妨碍。
2010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79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2011年02月12日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第 79 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陈竺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 质量管理第一节 原 则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 质量保证第八条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11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世界卫生组织,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中国则从80年代开始推行。
1988年颁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工作。
目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局长令发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质量管理 1第一节原则 1第二节质量保证 1第三节质量控制 2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2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2第一节原则 2第二节关键人员 3第三节培训 4第四节人员卫生 4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5第一节原则 5第二节生产区 5第三节仓储区 6第五章设备 7第一节原则 7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7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7第四节使用和清洁 7第五节校准 8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9第一节原则 9第二节原辅料 9第三节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 10第四节包装材料 10第五节成品 10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10第七章确认与验证 11第八章文件管理 12第一节原则 12第二节质量标准 13第三节工艺规程 13第四节批生产记录 14第五节批包装记录 14第九章生产管理 15第一节原则 15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16 第三节生产操作 16第四节包装操作 17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7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17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 20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 21第四节变更控制 22第五节偏差处理 22第六节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2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23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23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24第一节原则 24第二节委托方 25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 25第一节原则 25第二节发运 26第三节召回 26第十三章自检 26第一节原则 26第二节自检 26第十四章附则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卫生部关于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03.17•【文号】•【施行日期】1988.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发布日期:1992年12月28日实施日期:1992年12月28日)修订卫生部关于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1988年3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规定,特制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颁布,并通知如下:一、本《规范》从颁布之日起,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订和执行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和卫生要求。
二、根据我国制药企业现状和国家经济状况,全面施行本《规范》需要有个时间过程,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紧密结合生产技术改造的进行,制订施行本《规范》的规划,努力使本企业尽快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药品生产企业(含车间),都必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建筑、安装、调试、试生产,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符合本《规范》要求后,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符合本《规范》要求的证书。
四、本《规范》是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各有关部门、药品生产企业及有关行业组织均可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制订实施本《规范》的具体办法。
五、药品生产既是国家经济事业,又是人民福利事业,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扶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信贷、税收、外汇留成和价格等方面能给予一定优惠,帮助药品生产企业解决生产技术改造和施行本《规范》所需的措施条件。
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药品监督保证体系,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培训药政、药检干部和药品监督员,以尽快适应按本《规范》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的要求。
七、实施本《规范》是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大变革,也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根本措施。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
• 文件制定的内容不全。 • 部分文件的内容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 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 缺乏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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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规定程序更新或修改文件,现场出现过期失 效文件。
• 记录数据与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无可追溯性 • 未按要求记录数据,随意涂改 • 文件归档不全
-- 因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的 过程,因此文件必须依据验证和日常监控的结 果而不断修订。所以必须有文件修订的程序和 格式化的审批、通知单、包括被更改文件的名 称、更改的理由或依据、更改前后内容的对比、 审批的意见等。修订后的文件必须要再次组织 培训等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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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的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与实 际相符。
自检是否有记录。自检完成后是否形成自检报告,内容是否包括自 检的结果、评价的结论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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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条款要求自检的检查重点是 • 是否制定自检的管理规程 --内容包括:成立自检领导小组及成员资
质的要求与职责;制定自检的计划与方 案 ;规定自检的周期与方式;明确自检 的内容与判定标准;自检的实施;自检 结果与报告的编写;整改措施意见和时 限要求;整改后的跟踪检查与确认:自 检文件的归档与保存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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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MP现场检查文件部分缺陷的统计数据
3801 27.5% 6001 81.2% 6501 79.4% 6801 41.7% 7503 72.5% 8401 23.%%
物料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验证文件内容制定不合理 部分文件的制定可操作性不强 批生产记录的填写不合理或无复核 质管部对实验室的管理职责规定不完善 自检记录及内容不全自检报告内容不全
制全过程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因此文件是一 个生产企业一切活动的基础、依据和准绳。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引言概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措施。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质量管理规范可以有效地控制生产环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质量管理体系1.1 质量方针和目标: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以确保药品生产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1.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记录文件,以规范和记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
1.3 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责任的落实和执行。
二、药品生产过程控制2.1 原辅料管理:建立原辅料的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制度,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2 生产设备管理:制定设备管理规程,确保生产设备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3 生产过程控制:建立标准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参数,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三、质量控制3.1 检验检测:建立完善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对原辅料、中间体和成品进行全面的检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不合格品管理:建立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处理和记录,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入市场。
3.3 变更控制:建立变更控制程序,对生产过程、设备和工艺进行变更时,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变更后的产品依然符合质量要求。
四、环境控制4.1 清洁和消毒:建立清洁和消毒规程,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度。
4.2 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生产场所的温度、湿度、洁净度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
4.3 废物处理:建立废物处理程序,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记录,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五、质量持续改进5.1 内部审核:建立内部审核程序,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5.2 不良事件管理:建立不良事件管理程序,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3.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6.适当的贮运条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 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O一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指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为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药品质量控制、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是药品生产企业为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组织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定、质量管理职责的明确、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评估、内部质量审核的开展等要素。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根据药品生产的特点和规模合理组织。
二、药品质量控制药品质量控制是药品生产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和方法,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的过程。
药品质量控制包括原辅料的采购和验收、生产工艺的控制、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药品质量检验和分析、药品质量评价和稳定性研究等环节。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1. 原辅料的采购和验收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辅料的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明确原辅料的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的选择标准。
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原辅料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对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料,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其进入生产过程。
2. 生产工艺的控制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工艺要求,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
生产人员应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生产工艺的控制包括原辅料的称量、配料、混合、制粒、压片、包装等环节,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3. 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验收、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的清洁和消毒等环节。
设备维护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进行,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并记录维护和修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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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 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差不多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阻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幸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中国则从80年代开始推行。
1988年颁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
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不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工作。
目前,《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第9号局长令公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四章设备第五章物料第六章卫生第七章验证第八章文件第九章生产治理第十章质量治理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第十三章自检第十四章附则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差不多准则。
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阻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治理机构。
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治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企业主管药品生产治理和质量治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第五条药品生产治理部门和质量治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推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治理部门和质量治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专门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七条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阻碍。
第九条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不进行合理布局。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阻碍。
第十条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第十一条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坦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第十二条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幸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十四条洁净室(区)应依照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
要紧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对比度有专门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十五条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依照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级不。
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十六条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
空气洁净级不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第十七条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无专门要求时,温度应操纵在18~26℃,相对湿度操纵在45%~65%。
第十八条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第十九条不同空气洁净度级不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条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它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它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第二十一条避孕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分开,并装有独立的专用的空气净化系统。
生产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应幸免与其他药品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不可幸免时,应采纳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验证。
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包装和储存应使用专用的、安全的设备,生产区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排气中应幸免含有放射性微粒,符合国家关于辐射防护的要求与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的加工或灌装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其贮存要严格分开。
不同种类的活疫苗的处理及灌装应彼此分开。
强毒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的区域与相邻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并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
第二十三条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以及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必须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中药材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操作应有良好的通风、除烟、除尘、降温设施。
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第二十四条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第二十五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第二十六条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
照明、通风等设施及温度、湿度的操纵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
仓储区可设原料取样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不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如不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依照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和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级不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并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
第二十八条质量治理部门依照需要设置的检验、中药标本、留样观看以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要分室进行。
第二十九条对有专门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阻碍的设施。
第三十条实验动物房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设备第三十一条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第三十二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坦、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
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第三十三条与设备连接的要紧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第三十四条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
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幸免死角、盲管。
储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注射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
注射用水的储存可采纳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周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
第三十六条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
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阻碍产品的质量。
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明显标志。
第三十七条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治理。
第五章物料第三十八条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治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药品生产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阻碍。
进口原料药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
第四十条药品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其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一条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入库。
第四十二条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要严格治理。
不合格的物料要专区存放,有易于识不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四十三条对温度、湿度或其他条件有专门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按规定条件储存。
固体、液体原料应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应注意幸免污染其它物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应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并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第四十四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及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验收、储存、保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
菌毒种的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应执行国家有关医学微生物菌种保管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应复验。
储存期内如有专门情况应及时复验。
第四十六条药品的标签、使用讲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治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
标签、使用讲明书须经企业质量治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第四十七条药品的标签、使用讲明书应由专人保管、领用,其要求如下:1.标签和使用讲明书均应按品种、规格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要量领取。
2.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应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
第六章卫生第四十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制定各项卫生治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第四十九条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均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级不的要求制定厂房、设备、容器等清洁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刻,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第五十条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
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阻碍。
第五十二条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级不要求相适应,并不得混用。
洁净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
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不使用的工作服应分不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