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科技创新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科技创新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鄂府发〔2021〕343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科技创新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343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基金设立方案》已经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和市委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基金设立方案为深入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落实我市“科技新政30条”,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引导民间资本更多的进入创新领域,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充分利用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积极创新,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现代能源经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国家“双碳”科技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金设立相关要求(一)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30亿元,由市转型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市人民政府出资占比30%,出资资金由市财政局从预算资金中逐年安排,并通过注册资本金的形式拨付到市转型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科学技术局通过项目资助等方式给予支持;基金管理机构及其控股企业出资占比5%左右;剩余65%资金向本地煤炭、煤化工企业及其他社会出资人募集。
其中一期基金总规模10亿元,各出资主体按比例出资,市转型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可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期到位。
(二)设立形式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
(三)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经基金出资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5年,其它为退出期。
2019年鄂尔多斯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模板】
附件12019年**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一、农村领域(一)高效种植业设施生态农业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申报及考核要求:引进和筛选适合在本地区种植的蔬菜、果树等新品种各3-5个,建设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制定规模化种植技术规程,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高效运行管理模式示范。
(二)高效养殖业性控技术、胚胎工程技术和分子育种技术应用等新技术在养殖产业化中的推广应用;优质绒山羊、细毛羊、肉羊、肉牛培育与繁育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申报及考核要求:结合性控技术、胚胎工程及人工授精技术大量繁育良种绒山羊、肉羊、肉牛母犊(羔)群达到500头以上。
(三)农村牧区科技信息化互联网与农牧业深度融合的智慧农牧业技术研究与示范。
申报及考核要求: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无线通信、传感器和自动控制等技术3-5项,搭建产业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农村牧区智能安防监控、精准农牧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现代化大型养殖基地建设智能化管理等功能。
二、工业领域(一)农畜产品加工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新产品产业化;羊绒制品绿色加工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开发出1项以上新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羊绒加工技术及产品要求取得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国家专利2项以上,制定绒纺行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
(二)新材料石墨烯材料、电子新材料级硅烷、液晶显示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应用及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解决2-3项重大技术难题,开发1项以上新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国家专利1-2项。
(三)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工业机器人在工业生产中的集成应用;新能源汽车、电动重卡、无人驾驶汽车、煤机、风机、化机、多用途无人机产品的研制及产业化示范;高质量高效高速数控装备、工程机械的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项目单位需具有研发、生产项目产品必需的各项资质,开发出1-2项新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届专利成果转化奖奖励的决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届专利成果转化奖奖励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鄂府发[2016]172号
【发布部门】鄂尔多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5
【实施日期】2016.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届专利成果转化奖奖励的决定
(鄂府发〔2016〕17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激励全社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专利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支撑我市经济社会转型,提高地区核心竞争力,根据《鄂尔多斯市专利成果转化奖励办法》(鄂府发〔2009〕45号),由行业专家初审,经鄂尔多斯市专利成果转化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费托合成废水在煤炭间接液化生产中循环利用系统及方法”专利项目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万元;授予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移位寄存器单元及栅
极驱动电路”和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适用于酸性乳饮料的黄原胶加工工艺”两个专利项目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30万元;授予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种沙漠造林方法”、鄂尔多斯市莱福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一种用于景观照明的LED 水滴路灯”、内蒙古久和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一种新型的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试验系统及其试验方法”和鄂尔多斯市天骄资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沙棘总黄酮提取纯化的方法”4个专利项目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全市企事业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鄂府发〔2021〕342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342号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高新区)是我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引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1〕13号)、《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61号),全面推进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培育高新区创新发展竞争新优势,决定实施高新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兴蒙”行动,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方向,坚持高端集聚、创新驱动、开放协同、绿色发展,紧抓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机遇,将高新区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核心载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把高新区建成高端产业最集聚、高新企业最集中、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最优质的新增长极,建成全市创新发展示范区、转型发展引领区和产城融合科技城。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18•【字号】鄂府发〔2021〕61号•【施行日期】2021.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61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18日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
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驱动战略,坚持“四个面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内党发〔2020〕17号),市人民政府决定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八大行动,建设创新型城市,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行动(一)推动产业链再造。
突出清洁能源、新型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四个重点产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缺失部分和薄弱环节,聚焦补链延链强链,精准开展科技招商,推动落地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构筑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稳固完整的产业链。
设立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四个重点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市、旗区(园区)按照项目规模、技术先进性及对产业的带动作用等共同给予支持。
对重点产业项目发生的技术引进费用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鼓励市内各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链合作共同体,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攻关的产业链供需交流平台,促进上下游、左右链企业协作配套。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75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75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3日鄂尔多斯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为推动传统建造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建筑产业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步伐,促进全市建筑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5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一体化装修和智能化应用的发展方向,依托技术创新和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推动建造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性能和施工效率,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落实“两个阶段”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鄂府发〔2021〕341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341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好《科技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内政办发〔2020〕32号)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鄂府发〔2020〕14号,下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现就科技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改革创新,形成分工明确、高效协同的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旗区科技领域财政关系。
(二)基本原则。
1.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明确政府与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科技创新。
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形成科技创新强大合力。
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科技资源的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
2.合理划分市与旗区权责。
明确市人民政府在全市科技领域财政事权确认和划分上的决定权,根据科技事项属性特征,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合理划分科技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25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2019年5月6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调度会议,听取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集中精力抓项目、抓投资,确保全市重点项目有序推进、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集中攻坚手续办理,解决要素保障等关键问题,紧紧围绕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用水、用电、林草地审批等关键环节,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做到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限时办结;要组织力量,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工作推进组的要求,集中帮助项目业主解决项目要素制约问题,为项目早日开复工创造条件;要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紧紧抓住国家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机遇,加强政银企对接,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二、紧扣全年目标任务,多措并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在建项目投资进度,对已开复工的项目,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计划完成投资,力争早日竣工投产;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主动对接、逐项排查,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推进、逐个突破,确保尽早开工,尽快形成工程实物量。
对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要加大督促力度,限定最后期限,到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的,要及时清退或更换项目建设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9—2021年自治区优秀科普作品名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9—2021年自治
区优秀科普作品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2.08.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9—2021年自治区优秀
科普作品名单的通知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盟市科技局,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19-2021年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活动。
活动得到了各地、各部门的重视和积极响应,共收到推荐作品17部90余册图书。
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评选出《内蒙古自然资源少儿科普丛书(动物密码、植物电报、矿物藏宝图、古生物信笺)》等10部2019—2021年自治区优秀科普作品(名单附后)。
现将这10部作品向全社会推荐阅读,并对获推荐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获得全区优秀科普作品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创新,为繁荣我区科普创作,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9—2020年全区优秀科普作品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6日。
鄂尔多斯高新碳信息造假案例分析
鄂尔多斯高新碳信息造假案例分析ʻ重庆工商大学㊀孟树一作者简介:孟树一,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㊂摘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开放是中国为实现 碳达峰 碳中和 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其中碳排放权数据的准确可靠作为守护碳市场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不但保障了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是碳排放管理的重要基础,更关系到相关政策的落实,对建设我国碳交易市场至关重要㊂企业存在碳排放数据虚报㊁瞒报㊁弄虚作假等行为,不仅影响碳市场的公平性和功能的发挥,还严重影响政府相关决策和政策的出台,甚至不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㊂本文就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碳信息造假事件进行描述,就其造假手段㊁造假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从碳数据质量㊁碳数据复核及惩罚机制三个层面提出改进建议㊂关键词:碳排放㊀碳信息披露㊀碳信息造假中图分类号:F272㊀X322一㊁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凭借优渥的煤炭储量㊁稀土储量和天然气储量成为我国碳排放量大省,其中鄂尔多斯是内蒙古自治区碳排放量第一大城市㊂位于该市的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为 鄂尔多斯高新 )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后被纳入控排名单㊂鄂尔多斯高新成立于2013年,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发电供电㊁氧化铝㊁4A 沸石等产品的生产㊁销售以及煤炭加工㊁煤炭及制品采购销售等,为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鄂尔多斯 )的孙公司㊂鄂尔多斯成立于1995年,主要业务分为羊绒服装和电力冶金两大事业板块,其中电力冶金板块的业务范围涵盖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㊁电力㊁铁合金冶炼㊁氯碱化工等环节,公司践行 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 ,施行绿色采购㊁绿色制造㊁废气废水循环利用等方式减少碳排放,目前公司已入围国家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㊂鄂尔多斯高新作为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之一,拥有2台50兆瓦㊁4台135兆瓦和2台330兆瓦自备燃煤机组,属于自备电厂,其年碳排放量约1000万吨,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被视同为发电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㊂二㊁鄂尔多斯高新碳信息造假案件回顾在2021年首个碳市场履约周期里,被纳入控排名单的企业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2019年和2020年两个年度的配额清缴工作,实际排放量超过发放配额时,须从碳市场中购买缺额,增加额外的履约成本;若是配额富裕,可以在碳市场中出售㊂2020年,鄂尔多斯高新聘请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碳能投 )协助完成2019年的碳排放数据报告,并在2020年12月30日将报告提交给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㊂在2021年全国碳市场上线前夕,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接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举报,称鄂尔多斯高新疑似伪造了2019年碳排放报告中的燃煤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㊂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是为鄂尔多斯高新实测燃煤元素碳含量的机构,自2020年6月接受鄂尔多斯高新的委托,检测其寄送的煤炭样品,此前,并未出具与鄂尔多斯高新相关的检测报告㊂经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调查核实,鄂尔多斯高新存在碳信息造假行为 为了减少巨大的碳排放额缺口的购买支出,通过篡改日期,在真实的报告基础上伪造出多份报告㊂此外,负㊃12㊃责碳核查的第三方机构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创碳投 )和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希诺 )存在核查履职不到位㊁核查工作程序不合规㊁核查结论失实等问题㊂目前,鄂尔多斯高新已经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重新提交了排放报告,完成整改;中碳能投会继续为存续项目提供服务,但是不再承接新的碳咨询业务;在2022年1月中创碳投已宣布停止开展碳核查业务㊂图1为控排企业碳排放交易履约环节㊂图1 控排企业碳排放交易履约环节三㊁碳信息造假相关手段分析鄂尔多斯高新从2020年6月之后才开始寄送碳元素检测样品,但是在2019年和2020年1 5月并未实测㊂中碳能投则是利用可编辑的检测报告模板,篡改鄂尔多斯高新12份燃煤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在真实报告的基础上伪造出多份报告㊂鄂尔多斯高新通过委托中碳能投对其2019年排放报告所附的两个分厂的2019年12份检测报告进行篡改,篡改内容包括送检日期㊁监测日期㊁报告日期等重要内容,并删除了防伪二维码㊂公司的确向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提供了70份燃煤元素碳含量检测样品,并得到了真实的报告,但是却在真实报告的基础上篡改了部分内容,这就需要核查机构从检测机构处调取原始文件进行详细比较后才能发现问题所在,而在本案例中,鄂尔多斯高新的燃煤元素样品采用异地送检的方式,又增大了核查的难度㊂四㊁碳信息造假动因分析(一)公司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松懈使得造假存在空间碳排放数据质量真实㊁准确与完整是确保碳排放配额公正合理分配的依据,也是启动碳交易的基础㊂案例中鄂尔多斯高新联合委托方中碳能投篡改伪造了碳排放报告关键信息,编制了不实的碳排放报告,放松了对碳数据质量的管理,严重影响了碳市场的健康发展㊂鄂尔多斯高新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并非专门的发电企业,也就是以 自备电厂 的身份参与全国碳市场,由于缺乏经验,很可能出现公司凭借自身经验和理解开展实测工作,在燃煤元素碳含量检测等方面还面临较大的挑战,同时,公司在碳减排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及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短板还亟待补齐㊂此外,除了伪造㊁篡改碳排放报告,碳核算标准边界模糊㊁碳排放数据质量标准不完善所造成的数据偏差㊁弹性空间等也为公司恶意造假碳排放数据提供了机会㊂(二)第三方核查机构职业道德底线的失守碳排放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在碳交易中是重要的一环,也是保证碳交易从实施到取得预测效果的关键步骤[1],同时,第三方核查机构的专业性也可以更好地配合政府对排放数据的核查㊂在核查过程中,第三方核查机构和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受制于核查人员在理解能力和鉴别能力的差异,碳核查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㊂作为为政府开展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碳排放数据的核查机构,中创碳投存在核查履职不到位㊁核查结论失实等违规操作,出具的核查报告质量不过关㊁结论失实,由鄂尔多斯高新在后期补上了初始报告之前所谓的 分月实测数据 中可见一斑,显然中创碳投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在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有待提升㊂此外,碳核查质量的保障机制不完善,缺乏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对于在核查过程中出现碳信息披露质量问题的机构没有严格的惩处机制㊂㊃22㊃(三)经济成本太高及违法成本太低使得企业铤而走险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ʌ2019ɔ943号),有些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单位燃煤元素碳含量的实测工作,就以 高限值 计算其碳排放量,而这一 高限值 所计算出的碳排放量与实测值相差20%-30%左右㊂在本案例中,中碳能投提交的燃煤元素碳含量报告数据是真实的,只是将集中送检伪造成分月送样㊁分月检测,篡改检测时间的背后是为了避免使用碳排放量的 高限值 ㊂鄂尔多斯高新在 优化 过的碳排放报告中显示其碳排放额缺口下降近200万吨,根据2020年全国初期碳排放权交易价格49元/吨计算,公司可以节省将近1亿元的开支㊂然而根据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规定,仅要求鄂尔多斯高新限期改正违法行为㊂可见,相关规定较轻,往往无法达到对企业惩戒的目的,也很难警示和约束其他碳信息造假行为[2]㊂即使按照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对公司虚报碳排放报告的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相比之下按照真实碳排放量配额缺口所花费的成本远远高于罚款的上限,而选择披露真实的碳信息也不能获得额外的奖励[3]㊂碳市场行政处罚标准如表1所示㊂表1 碳市场行政处罚标准碳排放管理文件相关罚则‘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重点排放单位虚报㊁瞒报温室气体报告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虚报㊁瞒报部分,等量核减下一年碳排放额‘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ʌ2014ɔ14号)对于未足额清缴的企业,责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并可根据超出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量,按照市场均价的3-5倍予以处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虚报㊁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报告义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㊁不实核查报告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2020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对虚报㊁瞒报或者拒绝履行碳排放报告义务的控排企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出具虚假㊁不实检查报告的核查机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五㊁启示及建议鄂尔多斯高新未能抵御住亿元诱惑,成为 双碳 目标提出后碳市场首例碳排放数据造假企业㊂在碳检测和碳核查的监管体系和政策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碳信息造假并非孤例㊂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造假说明了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管理存在提升空间,同时也暴露了提升数据质量,责任不仅在企业的管理水平,政府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管和奖惩机制的完善也同样重要㊂(一)从数据生成层面,严格把控碳数据的质量捍卫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事关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局,关乎 双碳 目标的实现,不能有丝毫松懈㊂如果数据生成层面出现造假问题,势必会影响碳交易的严肃性,甚至会大大减弱碳市场引导稀缺资源获得更优配置的功能㊂目前有关碳排放数据监测㊁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因此,可以建立健全规范的碳排放数据监测计量㊁核算㊁报告以及核查等体系,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双碳场景下的生产改造㊁供应链等多环节优化,实现可追溯㊁保证数据隐私㊁不可篡改,通过链上大数据汇总及时发现不合规现象,构建高效的碳交易市场㊂目前国内碳核算仍然以人工为主,成本高㊁易造假问题尚未解决㊂在物联网技术发展背景下,控排企业可以采取创新技术手段,加强原始数据防篡改管理㊂在实践中,我国在量化碳排放数据上主要采用核算法,随着技术的进步,所出现的连续监测法㊁大数据法等先进技术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㊂要进一步推动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发展,需要通过设立试点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㊃32㊃时也要注重技术的应用前景,加强不同学科间的协同合作㊂同时,在自动化技术的加持下,可以实现实时监测,然后形成统一的政府监管平台,进而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㊁准确性及有效性㊂例如,案例中中碳能投删除了原始检测报告的二维码,利用AI技术就能轻松辨别,在检测报告提交环节就能够及时稽查,运用数字化的手段进行动态稽核㊂(二)从数据复核层面,加强对碳核查机构的建设和监督对于碳核查机构的建设可以从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硬件设备的完善着手㊂碳核查既是碳中和的数据保证,也是提升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第三方核查机构中的碳核查员的判断会影响排放单位温室气体的实际排放量,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碳配额分配㊂因此,要重视对碳核查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内容包括碳排放核算㊁核查㊁咨询以及管理等综合能力,参考财务行业建立碳核查员注册备案机制,明确碳核查员的从业要求,加大对核查员的能力建设,确保碳核查工作客观㊁独立和公正,避免出现人员流动所造成的核查工作溯源和复验无法开展的问题㊂同时,为了严保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还应该对碳核查人员和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考核评估[4],从业务能力㊁信用等级以及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等多方面进行考评,加强对机构和核查员的动态管理㊂由于碳核查需要到现场进行核查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设施以及查阅相关数据,并进行抽样调查,最后验证信息,所以机构需要采购便携式的测量设备,便于碳核查员评估企业的实际碳排放量㊂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出现,说明了一些碳核查机构缺乏客观性㊁独立性和职业操守,需要建立严格的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和监督核查机构的行为㊂碳核查的监管可以通过内外两个维度构建监督体系㊂内部维度是指碳核查机构开展数据质量和核查报告自查工作;外部维度是指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核查机构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即通过现场核查㊁复查核查报告㊁年度评估以及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等手段进行监管,还可以借助外部专家进行评价,抑或是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借助社会力量监督企业的碳数据管理工作㊂同时,制定国家和地方监管部门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对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的工作规则加以细化,以确保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独立性[5]㊂除此之外,设定核查机构的退出机制,可以将缺乏公信力和专业能力的核查机构排除在外,进而广泛纳入优质的核查机构,提升碳数据的质量㊂(三)从违法成本层面,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除了核查单位与被核查单位在内部流程上的完善,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的力度,建立更严格的惩罚机制㊂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防范机制,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法律责任,严肃查处企业碳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惩罚的方式及金额,既能促进企业碳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也能形成 有法可依 的碳信息披露制度㊂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大对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及有关企业的调查力度,坚决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夯实碳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其次,加大数据造假惩罚力度,要让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所得㊂严肃查处碳核查违法行为,曝光核查机构并追究相关企业管理者的责任㊂一方面,可以从经济㊁商业信誉上进行惩罚,加大惩罚力度并曝光案例;另一方面,可以将碳市场对标资本市场,对信息造假的上市公司采取造假成本与造假金额挂钩㊁部分主管人员禁入市场甚至刑事处罚,对于虚报㊁瞒报温室气体排放部分,等量抵减下一年的碳排放配额,延长处罚的时效性㊂仅仅加大对造假控排企业的处罚是不够的,帮助其造假的中介机构也要从严追诉,对数据造假和报告造假等行为施行零容忍,例如一旦发生造假行为,禁止该机构从事下一年的核查服务业务,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核查机构承担㊂参考文献:[1]邓春雨,张紫禾,张宁.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实务及疑难问题初探[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4):115-116.[2]王微.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基于博弈论视角[J].财会通讯,2021(14):105-108,140.[3]倪清,金以文,崔俊莲.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面临的挑战[J].新理财,2022(Z1):29-31. [4]常洁琼,王德发.我国试点省份碳核查:比较㊁问题与对策[J].商业会计,2017(1):19-21. [5]刘学之,朱乾坤,孙鑫,等.欧盟碳市场MRV制度体系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18 (8):164-173.责任编辑:姜洪云㊃42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20〕43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22日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数字鄂尔多斯建设,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效率,促进数字鄂尔多斯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下称“项目”)主要包括:市直各部门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实施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及购买、运维运营服务、第三方服务等信息化项目。
(一)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是指电子政务网络、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等信息基础设施。
(二)软件开发及购买是指全市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三)运维运营服务是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以及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其中,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服务是指为基础环境、硬件正常运行提供的各种支持服务;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是指为保障软件正常运行提供的各种支持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是指基于信息系统开展的业务分析、数据处理、数据治理等各种辅助服务。
(四)第三方服务是指咨询、监理、测评、安全防护等配套服务。
第三条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分工:(一)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数字鄂尔多斯建设中的各项重大工作。
2024年鄂尔多斯工作报告
2024年鄂尔多斯工作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鄂尔多斯市某某公司的鄂尔多斯市,首先我对大家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今天向大家做2019年鄂尔多斯市的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回顾2019年工作2019年,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复杂的市场形势,全市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经济发展2019年,鄂尔多斯市GDP达到xxx亿元,增长率xxx%,位居全国前列,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全市各个重点领域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经济主要领域稳步增长,对市区和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了较好的支撑。
二、民生改善过去一年,我们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加大了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全市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也得到了大幅改善。
同时,我们还大力推动农村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农产品上行。
三、环境保护我们深知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改善也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将继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展望2024年工作2024年,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深化全面改革,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经济发展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强创新驱动,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引进优质项目,提高产业链的附加值。
我们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民生改善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民生改善的投入力度,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基本公共服务。
企业风采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风采|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由亿利集团、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神东电力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在历年的发展进程中,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技术带动产业,加快创新成果转化,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生产PV C和烧碱,实现了能源的清洁利用和合理转换。
近年来,亿利化学不断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完善创新体系,加大科技投入,注重科技人才培养。
公司的技术研发团队坚持从生产实际中出发,攻克技术难关、解决生产难题,使公司的自主创新、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经过一系列技术改造及科技创新措施的实施,亿利化学已累计获得各项专利41项。
加之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亿利化学已迅速发展成为氯碱行业的标杆企业,2019年公司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全区五一劳动奖状”,并连续多年入选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2019年排名为第174位。
01安全生产抓质量精打细算提效能亿利化学公司紧紧围绕“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精细化管理为切入点,深度挖潜、降本增效,全面建设‘省亿利’”的原则,抓产品质量、重生产效率,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通过科技创新,降低主要原(辅)料、动力及公用工程消耗;二是通过全面细化基础管理,探索多种途径,提高维修质量,提升设备完好率、运转率,为生产运行提供保障;三是始终坚持以保产量、抓对标、降消耗为措施,全力组织攻关,精心操作运行,不断优化工艺,逐项攻克影响生产系统高负荷稳定运行的“瓶颈”和“软肋”,并通过森林工厂、智慧工厂、无泄漏工厂建设及目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水平及一体化管理运维效率,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努力实现生产“安稳长满优”。
亿利化学公司对每一个生产环节都“精打细算”,却把大量资金投入到研发创新上,先后实施了电解槽零极距研发改造、盐酸深度脱吸、浓盐水结晶、次氯酸钠废水处理、智能巡检平台等20余项研发改造项目。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专利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专利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4•【字号】鄂府发〔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专利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09〕45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专利成果转化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鄂尔多斯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提高我市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全市自主创新和科学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凡属鄂尔多斯市行政管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固定住所的个人所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均可依据本办法申请专利费用资助。
资助对象为专利权人。
第三条申请资助的专利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四条资助标准。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1000元。
所资助的专利项目列入市级以上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金额再增加一倍。
第五条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鄂尔多斯市专利费用资助申请表》;(二)申请资助的单位提交单位法人证件和所在旗区专利管理部门的证明,申请资助的个人提交身份证和所居住旗区专利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三)全套专利申请文件,专利证书。
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以上材料与凭证必须详实可靠,在验证相应原件基础上,市知识产权局留存复印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十三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十三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鄂府发〔2016〕240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十三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鄂府发〔2016〕240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十三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1日鄂尔多斯市“十三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产业规模和生产能力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产业低端化、产品初级化特征仍然明显,抵御风险能力不强,亟需转变发展模式和发展动力。
当前,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国际经济科技制高点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大势。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发展为主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转变,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的主要力量和主攻方向。
创新是鄂尔多斯市实现转型发展的命脉,高新技术产业是打造鄂尔多斯市产业“升级版”的动力之源。
面对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十三五”时期鄂尔多斯市必须通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向高端演进,加快转型发展,奋力推动第三次创业迈上新台阶,再铸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新辉煌。
本规划所指高新技术产业是指符合《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2011年第10号公告)或《内蒙古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行业分类目录》,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形成的具有知识密集、R&D(研究与发展)投入高、附加价值高的新技术、新产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5•【字号】鄂府发〔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府发〔2022〕28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15日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发展成就第二节面临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有效实现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第一节建立健全高质量创造政策支撑第二节促进提升高质量创造能力第四章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第一节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第二节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第三节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第五章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行动第一节大力盘活供给侧“沉睡专利”第二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供需对接机制第三节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政策和服务第六章稳步实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一节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第二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第三节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第四节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第七章深化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第一节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第二节助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获权和维权援助第八章重大专项工程第一节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第二节特色产业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工程第三节知识产权高效能运用促进工程第四节知识产权高品质强企建设工程第五节知识产权人才高质量培育工程第六节知识产权高标准试点示范工程第七节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化预警工程第九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夯实组织保障第二节巩固资金保障第三节加强技术支撑第四节建设考评机制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聚焦全市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内市监知保字〔2021〕526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鄂府发〔2021〕1号)及鄂尔多斯市第五次党代会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本规划。
2019年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年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重点围绕国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并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节能环保领域.新材料。
重大工程配套关键材料的产业化开发及应用。
石墨烯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多晶硅,高端精细化工材料、催化剂、制剂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应用。
.新能源。
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新技术示范及产业化应用。
.新技术。
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开发节能环保建材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产业化。
煤化工废水废气处理,矿井水处理及矿区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
.高端装备。
高效节能煤机设备、煤炭智能开采装备研发中试及示范推广;清洁生产成套技术与装备的中试及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获得项(含项)以上授权发明或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至少开发种新材料或新产品、新技术,研制项(含项)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程。
(二)信息技术领域新型光电显示、打印、技术、信息网络、集成电路及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品成果在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教育传媒、电力生产运行、电商等领域和行业的中试及产业化应用。
申报及考核要求:获得项(含)以上授权发明或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有项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研制形成项技术标准或技术规程。
至少开发项新产品、新技术或软件系统。
(三)现代农牧业领域.利用沙柳、柠条等我市特色植物研发的新型建材新技术产品示范及产业化项目。
.鄂尔多斯细毛羊高效繁殖技术推广示范。
粮饲兼用新品种,利用农作物秸秆培育、栽培食用菌技术推广;农作物有机肥、水溶肥在种植业中的示范推广应用;植物照明、及提取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应用。
申报及考核要求:申请项(含)以上发明或项实用新型专利、研制形成项技术标准或完善的技术规程。
至少开发项新品种或新技术、新产品。
涉及农业种业,须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在我市境内注册满年以上(含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和研发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2年度第三批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拟立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2年度第三批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拟立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2年度第三批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拟立项目的通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四五”社会公益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内科发规字〔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社会公益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2022年第一批项目推荐的通知》(内科规字〔2022〕2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2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数字经济和军民融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内科发规字〔2022〕23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2〕4号),现将2022年度第三批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拟立项目承担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6日。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提供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
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联系电话:战略规划处************政策法规与监督处************机关纪委************附件:2022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第三批拟立项项目名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10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第七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的批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第七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1.09
•【字号】鄂府发〔2020〕3号
•【施行日期】2020.01.09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第七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的批复style="overflow-x:auto;width:1100px;padding-bottom:30px; margin:auto; margin-top:20px;">
鄂府发〔2020〕3号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新区2019年第七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的
请示》(鄂自然资字〔2019〕568号)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2019年第七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我
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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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围绕国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并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节能环保领域
.新材料。
重大工程配套关键材料的产业化开发及应用。
石墨烯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多晶硅,高端精细化工材料、催化剂、制剂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应用。
.新能源。
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新技术示范及产业化应用。
.新技术。
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开发节能环保建材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及产业化。
煤化工废水废气处理,矿井水处理及矿区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
.高端装备。
高效节能煤机设备、煤炭智能开采装备研发中试及示范推广;清洁生产成套技术与装备的中试及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获得项(含项)以上授权发明或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至少开发种新材料或新产品、新技术,研制项(含项)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程。
(二)信息技术领域
新型光电显示、打印、技术、信息网络、集成电路及人
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品成果在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教育传媒、电力生产运行、电商等领域和行业的中试及产业化应用。
申报及考核要求:获得项(含)以上授权发明或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有项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研制形成项技术标准或技术规程。
至少开发项新产品、新技术或软件系统。
(三)现代农牧业领域
.利用沙柳、柠条等我市特色植物研发的新型建材新技术产品示范及产业化项目。
.鄂尔多斯细毛羊高效繁殖技术推广示范。
粮饲兼用新品种,利用农作物秸秆培育、栽培食用菌技术推广;农作物有机肥、水溶肥在种植业中的示范推广应用;植物照明、及提取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应用。
申报及考核要求:申请项(含)以上发明或项实用新型专利、研制形成项技术标准或完善的技术规程。
至少开发项新品种或新技术、新产品。
涉及农业种业,须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在我市境内注册满年以上(含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和研发机构。
.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
具备有关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或拥有完善的研发团队作为技术支撑。
.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
. 成果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我市产业空白的科技成果;
.技术成熟度高,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成果处于中试、初期应用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未得到过自治区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资助;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复印件;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能反映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能反映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
(三)申报材料统一用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供申报全套材料的电子版。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