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有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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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职责、任务

现将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有关基本要求介绍给大家,供党员同志在工作中参考。

一、培养联系人的职责和任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规定:“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严格要求自己,党员先锋模范发挥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努力进取,端正入党动机,向模范党员学习。不断通过修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逐渐向一个合格党员的标准靠近。(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和锻炼的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及时的了解,并为组织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当好参谋、助手。(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二《入党自愿书》中“入党介绍人”的填写

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入党介绍人意见”的主体。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做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分析,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三是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四是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份意见。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意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简单地填写“意见同上”。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方法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肯定考察对象的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党支部分别将考察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的具体方法是(1)日常考察。日常考察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考察工作,一个人是否具备了党员的标准,不能从一事一时中看待,要看其一贯的表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考察,可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

也可以向群众了解入党积极分一贯表现和在关键时刻的表现。(2)任务考察。党组织有意识地分配给入党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组织一些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其接受和完成任务的情况观察其表现。(3)活动考察。有意识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在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4)关键考察。观察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这种关键时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的觉悟程度。就目前来说尤其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待“法轮功”邪教的态度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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