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for fiber to the home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提高通信建设水平,推进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确保用户通信需要得到实现,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涉及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7〕409号),依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江苏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7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工程界面;4 小区设备间、电信间及配线设备设置;5 住宅区内通信管道设置;6 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设置;7 配线光缆及入户线光缆设置。
本标准黑体字标志的第1.0.10、1.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1号,邮政编码:210003)负责其他条文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7)3.1 配线区及用户接入点的设置 (7)3.2 工程界面 (10)4 小区设备间、电信间及配线设备设置 (12)4.1 小区设备间及电信间 (12)4.2 配线设备 (15)4.3 光纤配线架 (15)4.4 光缆交接箱 (16)4.5 光缆分纤箱 (17)4.6 家居配线箱 (18)5 住宅区内通信管道设置 (20)6 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设置 (25)7 配线光缆及入户线光缆设置 (28)7.1 线缆及连接器选择 (28)7.2 配线光缆 (28)7.3 用户光缆 (29)本标准用词说明 (32)引用标准名录 (33)附录:条文说明 (34)1 总则1.0.1 为规范江苏省内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建设,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满足用户对优质通信服务的需求,保障居住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常州市通信行业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分公司2013年3月前言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通信治理局苏建科〔2010〕308号关于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工信部、进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出的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由常州市通信行业协会牵头完成了本标准的编写工作。
本标准以连续满足常州市住宅小区信息化服务需求,加速都市宽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节约资源、幸免重复建设、保证居民自由选择信息服务的权益为动身点,满足可预见的小区居民的信息需求,对以后难以预见的信息需求进行必要的最小资源预留,力求达到标准内容充实、有较强的操作性目的。
本标准吸取了国内外有关建设实践与体会,并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目录1.总则 12.术语 33. 小区机房建设 53.1一样规定53.2小区机房选址53.3小区机房面积53.4小区机房工艺要求63.5电源、防雷及接地64. 交接间设置85. 住宅小区信息管网建设95.1一样规定95.2管道路由95.3管道设计与施工95.4信息管道人(手)设置116. 住宅小区楼内配线管网建设 12 6.1一样规定126.2信息主配线间136.3楼层配线箱136.4楼内垂直配线管道136.5楼内水平配线管道147. 住宅小区户内管网布线建设 16 7.1一样规定167.2家居配线箱(多媒体网络箱)167.3户内管网178.住宅小区无线接入设施建设19 8.1小区基站198.2小区覆盖系统198.3室内覆盖系统19附录A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界面图21附录B:住宅小区管道段落分界示意图21附录C:住宅小区通信无源光网络示意图22附录D:FTTH接入方式住宅内布线示意图23附录E:楼层配线箱规格23附录F:皮线光缆、五类及超五类线、电话皮线外径24附录G 小区管道用聚氯乙烯(PVC-U)管的系列管材规格25附录H :小区管道用聚氯乙烯管的物理、化学及机械性能26附录:I楼内用管材规格27附录J:内用金属线槽(采纳镀锌钢板)常用规格29附录K:楼内用金属线槽(采纳镀锌钢板)承诺最小板材厚度301.总则1.0.1 为了规范常州市住宅小区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信息配套建设水平,确保用户信息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最新版】
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保障通信安全和畅通,提升通信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支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政策措施,将通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协调解决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
第三条省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家安全、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林业、新闻出版广电、旅游、文物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学校、农村及贫困地区的通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建设、用地、补偿、供电保障等方面为电信普遍服务提供支持。
第五条通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依法进行的通信设施建设和维护活动,不得危害通信设施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通信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向通信设施所有权人、管理人、省通信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通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省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通信设施建设规划。
编制通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
第八条通信设施建设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通信设施建设应当与当地城乡建设风貌相协调,新建基站和天线应当小型化、美观化。
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区等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通信设施,应当采用景观化或者隐蔽化建设方式。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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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部联规[2007]2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规划局(规委)、房地局、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的建设行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保障电信业务平等接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规定:一、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电信发展规划相适应。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电信用户使用通信设施的需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二、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应纳入设计文件,设计审查部门在审批设计时,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依法定职责严格把关。
建设项目竣工后、接入公用电信网前,各省通信管理部门要严把接入关。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 3 个月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在国家及行业有关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发布之前,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XXXXX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实施细则(试行)XXXXX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2015-04前言本办法是在住建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的基础上,由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在倡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大势所趋。
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是政府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能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和企业成本,驻地网内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是通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了适应城市信息化发展目标,为三网融合奠定基础,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本着节约资源、合作共赢、服务用户的指导原则,现组织编写了《XXXXX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实施细则》,以规范和指导新建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
根据GB 50846-2012的要求,本实施细则针对基于PON的光纤到户模式组网,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写字楼、大市场等通信设施建设,以下简称驻地网。
主编单位:XXXXX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目录一、总则 01.1 强制性条文 01.2 一般性条文 0二、术语 02.1 电信设施共建基本术语 02.2 FTTH光纤到户基本术语 (1)三、工程界面及建设原则 (2)3.1 驻地网通信设施工程分工界面 (2)3.2 驻地网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原则 (3)四、驻地网通信共建设计要求 (4)4.1 FTTH光纤到户组网方案 (4)4.2 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5)4.3 设备间设计要求 (6)五、驻地网通信共建施工及验收要求 (7)5.1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8)5.2 光缆工程施工及验收 (9)5.3 设备间施工及验收 (11)六、其他要求 (11)参考标准名录 (12)附录一机房光总配线架MODF技术标准 (13)附录二共享型光配线箱技术标准 (15)附录三光分纤箱技术标准 (16)附录四家居配线箱技术标准 (17)附录五引入光缆、皮线光缆技术标准 (18)一、总则1.1 强制性条文(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 建设标准
1 总则1. 0. 1为规范江苏省内住宅小区基础通信配套设施建设,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实现光纤直接通达用户家庭,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确保用户能获得更加优质的通信服务的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1. 0. 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
城镇改、扩建的住宅楼及其他民用建筑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1. 0. 3本标准所指通信配套设施是指有线通信范畴内的通信设施。
1. 0. 4新建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应与城市发展规划和通信发展规划相适应,并适度超前。
现有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在改、扩建时也宜与城市发展规划和通信发展规划相适应。
1. 0. 5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规划应纳入小区建设规划,其中室外管线部分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
1. 0. 6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应纳入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通信配套设施应随建设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1. 0. 7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 0. 1光纤到户Fiber to the home光纤直接到达用户家庭。
2. 0. 2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Communication ancillary facilities in residential district城镇住宅小区建筑与建筑群为实现光纤直接通达用户家庭,以提供语音、数据、多媒体、高质量音视频等通信业务所配套的小区公共交接间、通信管道、室内配线管网、配线光缆、入户线光缆及住户弱电箱等通信设施。
2. 0. 3公共交接间Common cross-connect room供通信业务经营者安装通信设备的技术用房(箱),根据小区的规模可分为:小区通信间、光缆分纤箱。
2. 0. 4光缆分纤箱Optical fiber cable distribution box安装在建筑物内完成配线光缆与入户线光缆的连接以及配线的设备。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规范
目录
1 总则 2 配线系统构架 3 基本规定 4 住宅区通信设施安装设计 5 建筑内通信设施安装设计 6 用户光缆敷设 7 线缆与配线设备的选择 8 传输指标 9 场所设置及设计
10
总述——强制性条文
编制依据
国标委计划[2002]15号函发布的《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 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条文的内容应限制在下列范围:(一)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 (二)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三)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 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四)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 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它要求;(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 求;(六)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七)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 要求;(八)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由住宅建设方 负责
特点
与土建工程 密切相关
通信设施
地下通信管道 配线管网
电信间 设备间
工程建设前期与 土建工程统一规
划、设计
执行与审查
施工、验收阶段 同步实施
在规划、设计中是否按照容量配置了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和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并预留电信间、设备间等配线 设备安装空间 在工程实施和验收过程中上述通信设施是否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建设与验收、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研究显示:宽带普及率每增加1%,就业率上升0.2-0.3%;宽带帮助制造 业提高5%、服务业提高10%的劳动生产率;宽带普及率每提升10%可以直接带动
GDP增加1.4%。
各国纷纷出台宽带发展战略或计划 美国、欧盟、韩国、日本……
4
总述——背景介绍
我国现状——机遇与挑战
“最后一公里” 建设难点
上网速度慢、下载 流量低等问题
福建 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福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福建省的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建筑物类型、规模和用途,制定相应的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通信线路铺设、设备安装位置等。
2. 通信线路建设:建筑物通信线路采用光纤或者双绞线,按照国家通信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布线,保证通信质量。
3. 通信设备安装:建筑物各层和关键区域需安装通信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无线AP等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
进行布置和安装。
4. 防雷接地: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需进行防雷接地设计和施工,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
5. 通信配套设施:根据建筑物用途和规模,配备相应的通信设施,如分布式天馈系统、信号转接器、室内覆盖设备等。
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调试。
6. 通信线路保护:对通信线路进行保护,采取防潮、防水、防腐等措施,确保通信线路的可靠性。
7. 通信配电: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需配备相应的电源设备,确保通信设备的供电。
以上仅为福建省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般标准,具体的标准要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进行确定。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6)4 移动通信机房 (7)4.1 一般规定 (7)4.2 基站机房 (8)4.3 室内覆盖中心机房 (8)4.4 室内覆盖设备间 (8)5 支撑设施 (9)5.1 一般规定 (9)5.2 屋面及楼面支撑设施 (9)5.3 地面支撑设施 (9)6 建筑物通信电源 (10)6.1 一般规定 (10)6.2 容量及设备 (10)6.3 系统及导线 (10)7 建筑物通信管道 (11)7.1 一般规定 (11)7.2 室内通信管道 (11)7.3 室外通信管道 (12)8 防雷与接地 (13)9 施工与验收 (14)9.1 一般规定 (14)9.2 移动通信机房 (14)9.3 支撑设施 (14)9.4 建筑物通信电源 (14)9.5 建筑物通信管道 (15)9.6 防雷与接地 (15)10 安全、节能、环保、共享 (16)10.1 安全防护 (16)10.2 绿色节能 (16)10.3 环境保护 (16)10.4 资源共享 (16)本标准用词说明 (17)引用标准名录 (18)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建设工程有序融合,促进社会信息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民用建筑、有信息化需求的工业建筑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1.0.4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包括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和室内覆盖系统基础设施两部分。
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基站机房、支撑设施、通信电源、通信管道及以上设施的防雷与接地装置等。
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保障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和通信设施的安全性,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
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展开讨论,探讨其重要性、内容和实施过程。
首先,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通信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
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合理规划和建设通信配套设施,不仅可以提高通信网络的覆盖率和通信质量,还可以促进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推动城市智慧化发展。
因此,制定和执行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通信基站建设、通信线缆敷设、通信设备安装等方面。
在通信基站建设中,需要考虑基站的选址、建设规模、设备配置等内容,保障基站的正常运行和通信覆盖范围。
在通信线缆敷设中,需要考虑线缆的材质、敷设深度、敷设方式等内容,保障通信线路的稳定和安全。
在通信设备安装中,需要考虑设备的选型、布局、防护等内容,保障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这些内容构成了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核心内容,对于保障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和通信设施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政府部门、通信运营商、建设单位等各方需要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规划和管理,推动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通信运营商需要加强投资和建设,提高通信网络的覆盖率和质量;建设单位需要加强配合和执行,保障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落实和执行。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推动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全面实施,促进城市通信网络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是城市建设和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和通信设施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条文说明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修订)报批稿DBJ50-056-20xx条文说明1总则 (36)3基本规定 (37)4场地及环境 (38)5通信通道系统建设 (39)6通信线缆建设 (40)7通信设备安装 (41)8性能测试 (43)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
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基本规定3.0.1基于重庆市目前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发展状况,并结合通信运营商对于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及业务开展原则,参与建设的各方应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别及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选择入户光纤的数量。
3.0.2~3.0.3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
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
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提出,对我市通信运营商和住宅建设方分别负责投资建设的部分予以详细明确,进行分工界面划分,以便有效整合小区内的通信资源,统一地下管网建设,美化小区环境。
4场地及环境4.1.9应根据用户规模及分布等因素合理设置设备间、电信间,在满足住宅建筑用户通信需求的同时,避免空间浪费。
电信间面积应能满足光缆配线设备的安装操作需求。
2000户以上的小区,考虑通信运营商OLT下沉需求,超过4000户的大型小区,应根据小区规模与建筑布局合理配置多个设备间。
4.2.5本标准考虑雷击的能量巨大,设备间、电信间的相关电源系统应设三级防雷,通过分级泄放的方法,将雷击能量逐步泄放到大地。
第一级防雷器可以对于直接雷击电流进行泄放,或者当电源传输线路遭受直接雷击时传导的巨大能量进行泄放,对于有可能发生直接雷击的地方,必须要进行CLASS-I的防雷。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宅小区的建设成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住宅小区建设中,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也变得愈发重要。
通信配套设施不仅关乎居民的日常生活,还涉及到社区的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管理。
因此,制定和执行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对于促进社区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应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
这包括通信线路、光纤接入、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的铺设和建设。
这些基础设施是保障居民通信需求的基础,也是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前提。
因此,建设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和技术标准,确保小区通信网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其次,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还应当包括智能化设施建设。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化设施在小区管理和居民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例如,智能门禁系统、智能停车系统、智能安防系统等设施的建设,可以提升小区的管理效率和居民的生活便利性。
因此,建设标准应当规定智能化设施的配备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小区智能化建设与时俱进。
另外,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还应当包括服务水平标准。
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不仅仅是硬件设施的建设,更重要的是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
建设标准应当规定运营商对小区通信网络的覆盖和维护要求,确保居民能够享受到稳定、高速的通信服务。
同时,建设标准还应当规定小区通信服务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保障居民的通信权益。
综上所述,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是小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社区的信息化建设。
建设标准应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标准,确保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稳定性、先进性和服务质量。
只有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建设标准,才能推动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健康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发布《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发布《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6.02.13
•【字号】苏建科[2006]30号
•【施行日期】2006.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发布《住宅小区通信
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
(苏建科[2006]3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南京电信规划设计所等单位编制的《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 17-2006,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二ОО六年二月十三日。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标准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常州市通信行业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分公司2013年3月前言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苏建科〔2010〕308号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出的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由常州市通信行业协会牵头完成了本标准的编写工作。
本标准以持续满足常州市住宅小区信息化服务需求,加速城市宽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保障居民自由选择信息服务的权利为出发点,满足可预见的小区居民的信息需求,对未来难以预见的信息需求进行必要的最小资源预留,力求达到标准内容充实、有较强的操作性目的。
本标准吸取了国内外有关建设实践与经验,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 小区机房建设 (4)3.1一般规定 (4)3.2小区机房选址 (4)3.3小区机房面积 (4)3.4小区机房工艺要求 (5)3.5电源、防雷及接地 (5)4. 交接间设置 (7)5. 住宅小区信息管网建设 (8)5.1一般规定 (8)5.2管道路由 (8)5.3管道设计与施工 (8)5.4信息管道人(手)设置 (10)6. 住宅小区楼内配线管网建设 (11)6.1一般规定 (11)6.2信息主配线间 (12)6.3楼层配线箱 (12)6.4楼内垂直配线管道 (12)6.5楼内水平配线管道 (13)7. 住宅小区户内管网布线建设 (15)7.1一般规定 (15)7.2家居配线箱(多媒体网络箱) (15)7.3户内管网 (16)8.住宅小区无线接入设施建设 (18)8.1小区基站 (18)8.2小区覆盖系统 (18)8.3室内覆盖系统 (18)附录A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界面图 (20)附录B:住宅小区管道段落分界示意图 (21)附录C:住宅小区通信无源光网络示意图 (22)附录D:FTTH接入方式住宅内布线示意图 (23)附录E:楼层配线箱规格 (24)附录F:皮线光缆、五类及超五类线、电话皮线外径 (25)附录G 小区管道用聚氯乙烯(PVC-U)管的系列管材规格 (26)附录H :小区管道用聚氯乙烯管的物理、化学及机械性能 (27)附录:I楼内用管材规格 (28)附录J:内用金属线槽(采用镀锌钢板)常用规格 (30)附录K:楼内用金属线槽(采用镀锌钢板)允许最小板材厚度 (31)1.总则1.0.1为了规范常州市住宅小区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信息配套建设水平,确保用户信息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某住宅小区技术标
某住宅小区技术标1. 引言某住宅小区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居住区域,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标准来确保居民的安全、舒适和便利。
本文将介绍某住宅小区的技术标准,包括通信网络、智能化设备、绿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2. 通信网络为了满足居民对高速、稳定的网络连接的需求,某住宅小区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应配备光纤到户的通信网络。
具体要求如下:•网络带宽:每户至少提供100Mbps的上行和下行带宽,以满足居民的高速网络需求。
•网络稳定性:网络系统应保证稳定运行,避免网络延迟和断网现象的发生,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网络安全:网络设备应具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措施,保护居民的网络安全和隐私。
3. 智能化设备某住宅小区要求在建设和装修过程中引入智能化设备,提高居住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以下是对某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的要求:•家庭智能设备:每户应配备智能门锁、智能照明系统、智能空调系统等智能化设备,方便居民的生活管理。
•社区智能设备:小区内应配备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门禁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设备,提高小区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智能化管理平台:小区应建立一个智能化管理平台,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小区的设备和资源进行智能化管理。
4. 绿色环保为了建设一个绿色环保的住宅小区,某住宅小区要求引入环保设计和建筑材料。
以下是对某住宅小区绿色环保方面的要求:•节能设备: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具备节能的特点,例如LED照明系统、太阳能热水器等。
•绿化覆盖:小区内应建设绿化景观,包括绿化带、花坛、草坪等,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
•水资源管理:小区应建立雨水收集系统、节水设备等,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垃圾处理:小区内应提供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达到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的目标。
5. 总结通过引入先进的通信网络、智能化设备和绿色环保措施,某住宅小区将实现居民生活的便利化、舒适化和环境友好化。
这些技术标准不仅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展示了某住宅小区对于科技创新和环保的关注。
城市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通信设计标准
城市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通信设计标准
城市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通信设计标准,主要是指《公共建筑和居住区通信设施与工程设计标准》,这是继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之后,建筑物配套通信设施建设领域又一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发布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推动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建筑物移动通信网络深度覆盖水平,优化建筑物内部移动通信网络使用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的美好需求,为宜居城市、智能城市、智慧住区和完整社区等的建设提供网络支撑。
《标准》以强制性条文方式提出存在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需求的建筑物应同步配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同时要求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要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的要求,以保障终端用户有自由选择移动运营商服务的权力。
此外,《标准》鼓励灵活选用“本地配建覆盖本地”“本地配建覆盖周
边”“周边配建覆盖本地”等不同的建设方案,以避免重复建设,促进资源集约利用绿色发展。
更多关于城市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通信设计标准的信息,建议查阅中国政府网发布的该标准文件。
DB37T 2123-2012 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设计规范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123 - 2012
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设计规范
2012 - 05 - 16 发布
2012 - 06 - 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 Ⅲ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 .............................................................................. 1 4 基本规定 .......................................................................... 3 5 住宅小区设备间 .................................................................... 4 6 住宅建筑内电信间及室外光缆交接箱 .................................................. 5 7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 .............................................................. 6 8 楼内通信管网 ...................................................................... 8 9 住宅小区内光缆 ................................................................... 11 10 住户内通信线缆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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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前言《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通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建房〔2005〕81号)的精神,依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实际情况编制的。
本标准的编制,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通信建设水平,确保用户通信需求得到实现。
本标准共分八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公共交接间设置;5、住宅小区通信管道设置;6、住宅小区室内配线管网设置;7、住宅小区配线设置;8、住宅小区公用电话设施设置;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南京电信规划设计所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提出单位: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本标准主编单位:南京电信规划设计所本标准参编单位: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冯迪雁、沈梅、达式华、周海新、唐觉民1、总则1.0.1 为了规范江苏省内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提高通信建设水平,确保用户通信需求得到实现,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
城镇改、扩建的住宅楼及其他民用建筑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1.0.3 本标准所指通信配套设施是指有线通信范畴内的通信设施。
1.0.4 新建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应与城市发展规划和通信发展规划相适应,并适度超前。
现有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在改、扩建时也应与城市发展规划和通信发展规划相适应。
1.0.5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规划应纳入小区建设综合规划,其中室外管线部分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
1.0.6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应纳入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通信配套设施应随建设工程同步施工、同时验收。
1.0.7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指城镇住宅小区建筑与建筑群为实现语音、数据、多媒体、高质量音视频等通信业务所配套的小区公共交接间、通信管道、室内配线管网及室内配线等通信设施。
2.0.2 公共交接间指供通信业务经营者安装通信设备的技术用房,根据小区的规模可分为:小区通信间、集中配线交接间、单元配线箱。
2.0.3 单元配线箱指安装在建筑物内作为可放置通信网络交换设备和线路交接模块的箱体,是通信业务经营者网络和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分界点。
单元配线箱按用途可分为BAN箱和单元分线盒。
2.0.4 BAN箱指可供安装网络交换设备、提供光缆接入的通信专用箱。
2.0.5 小区通信管道指小区内预埋管道中供通信布缆使用的通道,由管道、人(手)孔、工作坑、建筑楼群引入管和引上管等组成。
2.0.6 室内配线管网指由小区开发商提供的供布放五类线及以上线缆使用的通道,由室内垂直、水平弱电桥架(线槽)和预埋暗管等组成。
2.0.7 室内配线指由小区开发商提供的从住户室内多媒体箱布放至单元配线箱的五类线及以上线缆。
2.0.8 多媒体箱指安装在住户室内为实现语音、数据、多媒体、高质量音视频等通信业务接入的箱体(盒)。
3、一般规定3.0.1 新建住宅小区应预留公共交接间,室外预埋地下通信管道,室内预敷设配线管网及预布放配线。
3.0.2 小区室外地下通信管道应与通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通信管道相衔接,管孔数应能满足小区规划终期通信容量需求,并预留维护备用管孔。
3.0.3 小区室外配线宜采用交接配线为主,辅以直接和自由配线。
室外配线应按终期通信需求进行规划,可分期布放。
3.0.4 小区室内配线管网应满足配线需求,并有一定冗余。
室内配线管网的敷设应具有良好的连通性,一次敷设完成。
3.0.5 小区室内配线应根据该建筑内用户的通信需求,一次布放到位。
3.0.6 住宅小区内宜配置一定数量的公用电话。
3.0.7 工程设计中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
3.0.8 工程设计应委托通信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或有相应资质的其他设计部门进行规划和设计,施工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
4、公共交接间设置小区通信间4.1.1 住户在2000~10000户的住宅小区应设置小区通信间(以下简称通信间)。
通信间使用面积要求:2000~5000户不小于50㎡,5000~10000户不小于70㎡。
10000户以上用户的住宅区应根据建筑群分布情况设置多个通信间,使用面积要求同上。
4.1.2 通信间的位置应尽量安置在小区的中心地域,宜选择在建筑一层不易受淹处,应方便搬运设备的车辆进出和通信管道的接入。
4.1.3 通信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室内应做好防水防潮处理,不应有排污和排水管道穿越。
通信间的上部应避开卫生间,且不宜与卫生间比邻。
通信间的门应采用防盗门,门宜外开。
4.1.4 通信间室内净高(含梁底)不小于2.8m,净宽不小于4.5m;门高不低于2.1m,宽不小于0.9 m;地面荷载不低于450㎏/㎡。
4.1.5 通信间设置应避开电磁干扰区,并具备防雷功能。
4.1.6 通信间电源应按小区最高用电等级接入,采用380V三相五线交流电源,容量负荷应符合小区通信规划要求,用电单独计量。
通信间应设置普通照明和备用照明,并提供不少于两个220V、10A单相三孔电源插座。
4.1.7 通信间应设独立接地排(箱)。
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采用单独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大于3Ω。
集中配线交接间4.2.1 住户在200~2000户的住宅小区应设置集中配线交接间(以下简称交接间)。
住户在200~600户的住宅小区,交接间使用面积要求:200~400户不小于10㎡,400~600户不小于15㎡。
住户在600~2000户的住宅小区应按照600户左右进行分区,每个区域应设置交接间,其使用面积不小于15㎡。
4.2.2 高层住宅楼应设置交接间,其使用面积要求:200户以下不小于10㎡,200~600户不小于15㎡。
4.2.3 交接间的室内净高(含梁底)不低于2.6m,净宽不小于2.5m。
其他应符合4.1.2~4.1.7相关规定。
4.2.4 独立别墅型住宅小区应单独设置交接间,其使用面积要求:别墅型住宅小区100户及以下不小于10㎡;100户以上不小于15㎡。
其他应符合4.2.3中相关规定。
单元配线箱4.3.1 200户以下的住宅小区应在每一住宅单元设置单元配线箱。
单元配线箱的选择应根据用户数量确定,宜设在建筑物的一层,采用挂墙明装或暗装的形式。
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留有2个箱体安装位置。
4.3.2 高层住宅楼宜分层设置单元配线箱。
单元配线箱的选择宜按照24户为最大容量考虑,可放置在楼层的弱电间或弱电井内。
弱电间空间要求:净宽不小于2.0m,净深不小于1.5m;门高不低于2.1 m,宽不小于0.8m。
弱电井空间要求:净宽不小于1.2m;净深不小于0.7m。
门高不低于1.8 m,宽不小于0.7m。
4.3.3 BAN箱的安装高度,楼道安装宜为箱底距离地面1.5m~2m,井道内安装宜为箱底距离地面1.0m~1.5m。
BAN箱处应单独提供专用220V交流电源三孔插座一个,供箱体内交换机使用,用电单独计量。
4.3.4 BAN箱应有良好的接地,箱体处应预留接地端子,端子接地电阻等于该建筑综合接地电阻最小值,不应大于4Ω。
4.3.5 单元分线盒的安装高度,楼道安装宜为箱底距离地面1.8m,井道内安装宜为箱底距离地面1.5m。
4.3.6 单元分线盒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住宅小区通信管道设置5.0.1 小区通信管道应采用地下埋设方式,可与其他弱电管道同沟敷设,人(手)孔应独立设置。
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管道及建筑物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0.1-1的规定,管道最小埋深应符合表5.0.1-2的规定。
表5.0.1-1 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最小净距表单位:m其他管线及建筑物名称规格平行净距交叉净距给水管d≤300mm以下0.50 0.15300<d≤500mm 1.00d>500mm以上1.50污水排水管1.00(注1)0.15(注2)热力管1.00 0.25燃气管压力≤300kPa 1.00 0.30(注3)300kPa<压力≤800kPa 2.00电力电缆<35kV 0.50 0.50(注3)≥35kV 2.00高压铁塔基础边≥35KV 2.50绿化乔木1.50灌木1.00地上杆柱0.50~1.00马路边石边缘1.00沟渠(基础底)0.50已有建筑物2.00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1.50注:(1)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包封长度自排水管两端各加长2m。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煤气管不应作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电信管道应作包封2m。
(4)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至0.15m。
表5.0.1-2 通信管道最小埋深(管顶至路面)表单位:m管种绿化带人行道下车行道下塑料管0.6 0.6 0.8钢管0.3 0.3 0.55.0.2 小区通信管道与通信业务经营者管道的对接管孔数量不应少于4孔,5000户以上的大型住宅小区,管孔数量不应少于6孔。
5.0.3 建筑物引出的通信管道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
5.0.4 多层建筑楼群组成的小区,小区主干道的通信管道宜铺设4~6孔管,至单幢楼各单元宜铺设2孔管。
5.0.5 高层建筑楼群组成的小区,小区主干道的通信管道宜铺设6~8孔管。
5.0.6 小区通信间及集中配线交接间的引出管孔数宜根据交换机终局容量(户)确定,并适当加大管孔数。
5.0.7 小区管道的材料宜采用内径为Φ90~Φ100mmPVC通信用塑料管。
5.0.8 多层建筑楼宜以单元为单位建手孔,当单元与手孔之间引入段距离超出3米时应设工作坑过渡。
高层建筑的引入段在楼宇前应设手孔,当管孔数超过6孔时应建人孔。
5.0.9 地下进户管的孔径应与建筑楼宇的引出管孔径一致,孔径不一致时应在地下进户管与建筑楼宇引出管之间设过渡工作坑。
6、住宅小区室内配线管网设置6.1多层建筑室内配线管网设置6.1.1 多层建筑室内配线管网应采用暗管形式敷设。
每一住宅单元形成相对独立的通信配线管网(以下简称暗管),并配有单元配线箱引出管。
引出管的数量不应少于2孔,孔径不小于50mm,引出建筑墙体长度不应小于1.5m。
6.1.2 暗管应从单元配线箱敷设至每户室内多媒体箱或信息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