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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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经营管理,有效控制授信风险,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政策及《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它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的贷款。

第三条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中: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至三年(含)的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应纳入借款人授信总量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严格遵守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授信政策,实施贷款的全流程管理。

第六条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授信条件第七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除需符合《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对借款人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二)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三)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四)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五)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六)借款人承诺按本细则有关规定配合我行的贷款支付管理,为我行提供真实的贷款支付情况;(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借款人,不得发放授信:(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淘汰类行业;(二)高能耗、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行业;(三)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禁止或限制准入的行业。

第九条流动资金贷款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担保贷款方式。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结合我行现行规定执行。

工商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工商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精心整理工商银行贷款产品细则个人类贷款:一、一手个人住房贷款二、二手个人住房贷款三、直可式个人住房贷款四、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一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简述一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销(预)售住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并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特色优势1.贷款期限长--最长期限可达30年。

2.贷款额度高--最高贷款金额可达到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70%。

3.融资成本低--贷款办理过程中银行不收取费用。

4.还款方式灵活--为您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及特色还款服务,借款人可根据需求自由选择。

款。

明;申请一手个人住房贷款,需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2.借款人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3.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及职业证明;4.借款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或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70%。

☆贷款期限2.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优质安全--对在工行办理二手房贷款的买卖双方提供优质的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3.放款灵活及时--在您提供有效阶段性担保或办理交易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工行可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前发放贷款。

☆申请条件在工行申请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售房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权利,所购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申请二手个人住房贷款,需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农业银行是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之一,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和多元化的贷款产品。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业银行的贷款产品细则。

一、个人贷款产品: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农业银行提供的用于购买、翻新或修建住房的贷款产品。

贷款期限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设定,分为1年、5年、10年、20年和30年等多个档次。

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首付款要求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2.个人汽车贷款:个人汽车贷款是农业银行提供的用于购买或租赁汽车的贷款产品。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到5年,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设定。

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首付款和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3.个人消费贷款:4.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是农业银行专门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产品。

贷款用途可以用于购置设备、扩大经营规模等。

贷款金额根据客户需求,期限一般为1年到5年,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

客户需要提供相关的经营证明和资产负债表。

二、企业贷款产品:1.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是农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用于解决短期经营资金缺口的贷款产品。

贷款金额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和需求灵活设定,期限一般为1年到3年,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

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业绩证明。

2.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是农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用于购置或修建固定资产的贷款产品。

贷款金额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需求灵活设定,期限一般为5年到10年,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

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投资计划和资产清单。

3.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是农业银行专门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的贷款产品。

贷款用途可以用于技术研发、设备购置和市场开拓等。

贷款金额根据企业规模和需求灵活设定,期限一般为5年到10年,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

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技术创新方案。

4.对外贸易融资贷款:对外贸易融资贷款是农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用于支持对外贸易的贷款产品。

贷款金额根据企业对外贸易规模和需求灵活设定,期限一般为1年到3年,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个人类贷款●企业类贷款个人类一、安居好时贷系列二、消费好时贷系列三、创业好时贷系列四、特色业务和新产品一、安居好时贷系列: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什么是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借款人需具备什么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信用状况良好;4、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5、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6、原则上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7、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为多少?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最低可在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5%,可以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固定加浮动利率(混合利率)方式锁定贷款利率,规避加息增加的还款压力;3、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成交价格的80%。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什么是个人住房二手楼贷款?借款人向农业银行申请的用于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

借款人需具备什么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农业银行规定条件的自然人;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已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购房款;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农业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7、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是多少?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并根据贷款的不同情况上下浮动,最低为相应期限档次基准利率的0.85倍;3、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70%;个人住房与公积金组合贷款什么是个人住房与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农业银行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资金为来源,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149号(5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个人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个人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贷款按用途分为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类贷款。

(一)个人住房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等。

(二)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本行向申请购买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的借款人发放的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教育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其他消费贷款等。

(三)个人经营类贷款是指本行向有合法生产经营用途的个人发放的经营性贷款,包括以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个人名义申请的实际用于其经营实体的贷款。

第三条本行开展个人贷款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个人贷款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坚持“以农为本、服务三农”,优先满足广大农户生产以及消费等方面的有效信贷资金需求。

第五条各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必须按内控制度,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按照本行《贷款管理基本制度》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并按总行有关制度办法对各岗位进行考核和问责。

第六条本行实行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并通过减少风险暴露、分散资产组合、增强抵押品等方式逐步进行风险缓释。

第七条支行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个人贷款不得挪用,支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个人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规定(一)个人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根据借款人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周期、收入的实现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但最长期限(含展期)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二)个人贷款利率按照总行贷款利率管理制度执行。

银行贷款管理操作实施细则

银行贷款管理操作实施细则

银行贷款管理操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贷款管理,切实提高信贷服务质量和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信贷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在国家信贷政策、信贷原则和法律法规的指导约束下,以实现我行信贷资产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统一为基本宗旨。

第三条银行的贷款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

贷款实行授权分级经营管理,各支行行长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贷款发放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

银行根椐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确定和调整各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报商业银行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章信贷机构设置和信贷人员管理第五条银行建立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的审查审批委员会(具体内容见《银行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六条贷款审查审批委员会在行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一)参与信贷政策的制定和信贷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信贷监督。

(二)对各支行上报的贷款调查材料进行集体审查审批。

(三)研究分析不良贷款原因,落实贷款相关制度。

(四)行长赋予的其他职能。

第七条根据“审贷分离”的要求,各支行在设立信贷职能部门时应做到科室职能分离或科内岗位分离,即部门分工或岗位分工,各科室部门和所属人员根据所承担的具体信贷经营管理任务划分岗位职责、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八条信贷人员组成信贷人员由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贷款审查审批人员、贷款发放检查人员、贷款内勤管理人员组成。

第九条信贷人员职责贷款调查评估人员具有贷款调查评估职责,承担调查失误、调查不实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和贷款的审批,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检查人员负责贷款的发放、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对贷款手续、档案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贷款发放检查人员可由贷款调查评估人员兼任。

贷款内勤管理人员负责台帐、报表、档案管理工作,对台帐、报表的真实性、规范性、连续性和贷款档案安全性完整性以及分工的其他工作负责。

光大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光大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光大银行贷款产品细则光大银行作为中国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为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推出了多种贷款产品。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几款光大银行的贷款产品细则。

1.普通个人贷款:-产品特点:该贷款适用于个人消费、购房、购车等各种消费场景,贷款用途灵活多样。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到2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为1-5年,最长可达10年。

-贷款利率:根据客户信用评级和贷款期限确定,固定或浮动利率均可。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根据客户偏好选择。

2.商业贷款:-产品特点:该贷款适用于企业用于营运资金、扩大生产规模、购置设备等商业活动。

-贷款金额:根据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确定,最高可达5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为1-5年,最长可达10年。

-贷款利率:根据企业信用评级和贷款期限确定,固定或浮动利率均可。

-还款方式:根据企业情况和贷款用途确定,一般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3.房屋贷款:-产品特点:该贷款适用于购房消费者,帮助其实现安居梦想。

-贷款金额:根据购房者购房所需资金和可负担能力确定,最高可达房屋价格的70%。

-贷款期限:一般为10-30年,最长可达40年。

-贷款利率:根据购房者信用评级和贷款期限确定,固定或浮动利率均可。

-还款方式:一般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4.车辆贷款:-产品特点:该贷款适用于购车消费者,方便其购置私人或商用车辆。

-贷款金额:根据购车者购车需求和可负担能力确定,最高可达车辆价格的80%。

-贷款期限:一般为1-5年,最长可达7年。

-贷款利率:根据购车者信用评级和贷款期限确定,固定或浮动利率均可。

-还款方式:一般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光大银行的贷款产品细则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和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和协商,以确保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贷款利率、期限和金额等细则根据市场情况和银行政策进行调整,以保证客户能够享受到最优惠的贷款条件。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提供多种贷款产品,以支持农民和农业发展。

以下是农业银行贷款产品的详细信息:1.农业信贷:农业信贷是农业银行针对农民及农业经营者推出的一种贷款产品。

该产品可用于种植、养殖、农机购置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农民提供资金支持。

农业信贷按照不同的用途分为:农业生产经营贷款、农机购置贷款和农产品流通贷款等。

借款人需提供相关经营证照、土地使用证明等资料。

2.农机贷:农机贷是农业银行提供的一种专门用于农机购置的贷款产品。

农业银行为农民购买农机设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率和农业质量。

农机贷款分为贷款额度和期限不等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借款人需提供农机购置计划、借款担保和贷款利息支付能力证明等资料。

3.种植贷:种植贷是农业银行为农民提供的一种用于农作物种植的贷款产品。

该产品可用于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和农田灌溉等相关费用。

农业银行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种植计划和资金需求,为其提供适当的贷款额度和期限。

借款人需提供相应的种植计划和农田所有权证明等资料。

4.养殖贷:养殖贷是农业银行专门为农民提供的用于养殖业发展的贷款产品。

该产品可用于购买种畜禽、饲料、疫苗和养殖场建设等费用。

农业银行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养殖计划和资金需求,为其提供适当的贷款额度和期限。

借款人需提供相应的养殖计划和养殖场所有权证明等资料。

5.农产品流通贷款:农产品流通贷款是农业银行为农产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贷款产品,用于农产品的购销和流通。

该产品旨在提高农产品销售效率和农民收入。

借款人需提供相关的经营证照、销售合同等资料,并向农业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式。

总结起来,农业银行贷款产品涵盖了农业生产、农机购置、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流通等方面,为农民和农业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资金支持。

无论是农民还是农产品经营者,都可以从农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找到适合自己需求的贷款方式,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增长。

个人经营类贷款实施细则

个人经营类贷款实施细则

个人经营类贷款实施细则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金融机构等向个人提供的用于个人经营活动的贷款产品。

个人经营贷款能够满足个人创业、经营的资金需求,推动个人经济的发展。

为了规范个人经营贷款,以下是其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1.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不良信用事件;3.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知识和技能,并能够提供有关个人经营的相关材料;4.申请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个人经营方案和发展计划。

二、贷款额度和期限1.贷款额度根据个人经营的规模和需要进行确定,申请人需提供详细的资金需求计划;2.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3.银行或金融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的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贷款额度的浮动。

三、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1.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具体利率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2.还款方式一般为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金额相等;3.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选择利随本清还款方式。

四、贷款评估和审批程序1.申请人应提供个人经营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经营计划、竞争分析、财务预测等;2.银行或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和审查;3.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在一定时间内审核并决策是否批准贷款申请,且需要向申请人及时告知审批结果。

五、贷款使用和监管1.贷款资金必须用于个人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非经营用途;2.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3.如发现申请人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资金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并追回已发放的贷款。

六、风险防控和风险管理1.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前应对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并加强风险防控措施;2.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贷款风险问题;3.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个人经营贷款的跟踪和监控,及时调整风险防控策略。

建设银行贷款产品细则.doc

建设银行贷款产品细则.doc

建设银行贷款产品细则个人类:贷款企业类:信贷类保证类中小企业业务个人类——贷款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二、个人消费类贷款业务三、个人经营类贷款业务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1、个人住房贷款2、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个人住房组合贷款5、个人商业用房贷款6、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契约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契约及相关批准文件;(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交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交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

交通银行贷款产品细则1. 产品简介交通银行贷款产品是指交通银行向个人和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以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

该产品灵活多样,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企业经营贷款、房屋贷款等。

2. 申请条件为了获得交通银行的贷款产品,客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3. 贷款种类3.1 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是指个人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向交通银行借款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产品。

根据贷款用途的不同,个人消费贷款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房屋贷款:用于购买或装修房屋的贷款;•车辆贷款: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旅游贷款:用于支付旅游费用的贷款;•教育贷款:用于支付教育费用的贷款。

3.2 企业经营贷款企业经营贷款是指交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贷款产品。

具体的贷款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的短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购买企业固定资产的贷款;•项目贷款:用于支持特定项目的贷款。

4. 贷款申请流程4.1 客户咨询和准备材料客户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程序或电话咨询方式了解贷款产品的详细信息。

在准备申请贷款时,客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收入证明(工资单、银行存折、其他资金来源证明等);•贷款用途证明(如购房合同、购车合同等)。

4.2 贷款申请提交客户可以选择线上申请或线下申请的方式提交贷款申请。

线上申请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完成。

线下申请可以选择到交通银行分支机构办理。

4.3 申请审核和批准交通银行将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客户的信用记录、收入状况和贷款用途进行评估。

根据审核结果,交通银行将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贷款申请。

4.4 贷款签约和放款在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客户需要与交通银行签署贷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还款。

交通银行将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管理行为,保护借款人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城市商业银行在开展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的行为,包括贷款支付审批、贷款支付风险控制等。

第三条:城市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市场合规要求,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贷款支付审批管理第四条: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申请、资信评级、贷款审批等环节。

第五条:城市商业银行在审批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确保贷款支付合理、安全。

第六条: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支付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应当配合银行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第七条: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借款人,对不予批准的理由需明确说明。

第三章贷款支付风险控制第八条:城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支付风险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估、风险分析、担保方式等。

第十条:城市商业银行在贷款支付过程中应当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风险预警、风险分散措施等。

第十一条:城市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借款人的还款状况,做好催收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二条: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业务应当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贷款支付业务的审查。

第十三条: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整改、吊销营业执照等。

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支付业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市商业银行业协会所有。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总结: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支付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贷款支付审批管理、贷款支付风险控制、监督检查与处罚等内容。

青岛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

青岛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

青岛市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行为,加强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青岛市农村信用社辖区内联社、合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全流程管理,坚持“统一授信、集中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实行信贷专管员、贷款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以及责任追究、尽职免责等制度。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县级联社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县级联社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县级联社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六条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应纳入县级联社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第二章受理和调查第七条流动资金贷款的受理单位为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信用社或支行.上述部门的负责人为调查主责任人,调查人员为调查经办责任人。

属信用社、支行权限内贷款的,主办人员为调查主责任人。

第八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国家规定办理了年检;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信贷政策要求,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济效益和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四)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五)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含)以下,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但以定期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和房地产抵押的贷款,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企业经营时间不到1年的,可暂不评级)方面的条件要求;(六)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信贷、支付结算监督;(七)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并提供董事会(股东会)的授权(决议);合伙企业申请贷款必须符合合伙协议的规定;(八)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年检的贷款卡;(九)拥有法定的资本金,自有资金符合规定比例;(十)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十一)青岛市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某银行贷款管理通则(试行)

中国某银行贷款管理通则(试行)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中国农业银行1990-02-28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通则(试行)(1990年2月28日(90)农银企字第13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贷款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农业银行性质、任务及贷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贷款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规,遵循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方针、政策、计划、促进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三条办理贷款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贷款扶持为辅,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信贷计划,依据信贷资金力量安排贷款,发挥信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五条坚持贷款自主经营,并承担贷款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贷款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贷款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周转性。

第七条贷款是农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信贷管理实行各级行长负责制。

第二章贷款范围、对象、条件第八条贷款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计划制定贷款的产业、产品序列,并依此管理贷款投向。

一、农业贷款。

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支持提高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业技术改造,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二、工业贷款。

重点支持发展农副产品和当地原材料的加工,支持农用工业、能源和出口创汇产品的生产。

三、商业贷款。

重点支持农副产品收购和农村农业生产资料与日用工业品的供应。

第九条办理下列对象的贷款:一、全民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二、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农村承包经营户;五、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户和私营企业;六、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七、农村信用合作社;八、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组织和实行企业经营的事业单位。

第十条申请借款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和计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并有相关的经营业务计划;二、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三、借款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四、有符合抵押、担保贷款条件的抵押物、担保人,以及应参加的财产保险;五、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户、私营企业,都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农业、工业、商业企业,都要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向开户银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各种贷款对象,都要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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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贷款产品细则个人类:贷款企业类:信贷类保证类中小企业业务个人类——贷款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二、个人消费类贷款业务三、个人经营类贷款业务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1、个人住房贷款2、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个人住房组合贷款5、个人商业用房贷款6、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1)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件);(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城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再次交易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最长3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1)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件);(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5)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同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产品优点:贷款利率低,期限长,缓解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个人客户操作流程如下:①提出申请。

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②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③抵押登记和保险。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④支用款项。

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

⑤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⑥合同变更。

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⑦贷款结清。

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1、贷款用途: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相配套,向在中国大陆境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2、贷款对象:在中国大陆境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贷款条件: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6、贷款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件(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件);(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1、贷款用途: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城镇购买商业用房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至少有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50%及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商业用房的首付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商业用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50%。

5、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1)合法的件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件);(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3)合法有效的购买商业用房的合同、协议等;(4)借款人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5)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同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购房、购车、装修、购买家庭大宗消费品、旅游、教育等。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

3、贷款条件:(1)有合法身份;(2)有按期偿还所有贷款本息的能力;(3)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4)财产共有人同意设定最高额抵押;(5)抵押房屋的房龄在15年以;(6)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7)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70%;(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住房价格的70%;5、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确定。

6、贷款利率:根据贷款用途和其他情况综合确定。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1)《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业务申请表》(2)借款人身份和婚姻情况证明材料;(3)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材料;(4)房屋权属证明材料;(5)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6)以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提供原借款合同原件;以新购住房申请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制度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并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中提出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申请。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贷款流程:贷款申请——核定额度——支用贷款——按约还款个人住房贷款特色产品:1、“房易安”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业务2、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3、“存贷通”个人贷款增值账户业务4、合力贷5、等额递增还款服务6、宽限期还款方式“房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产品用途托管房屋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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