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管理制度

山东xx水利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使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2015年月日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4.1 项目经理 (1)

4.2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 (2)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2)

5.1 本制度依据的流程 (2)

5.2 设置目的 (2)

5.3 标志、标牌配备 (2)

5.4 设置原则 (3)

5.5 设置要求 (3)

5.6 设置方式方法 (3)

5.7 危险作业管理 (4)

5.8 监督检查 (5)

6 检查与考核 (5)

7 报告和记录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表格样式 (7)

II

前言

本制度是按照山东xx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制度由山东xx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由山东xx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起草人:王春海、张丛丛。

本制度2014年12月首次发布。

III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山东xx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管理的职责、目的、配备、设置原则及要求、设置方式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xx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安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全生产管理条例

GB 2893-2008 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SL 389-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3.2 安全色

指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四种颜色,分别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

3.3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3.4 危险作业

1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4 职责

4.1 项目经理

对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采购计划的审批。

4.2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

4.2.1 制定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的需求计划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4.2.2 采购、制作、安装、使用、维护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4.2.3 对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本制度依据的流程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使用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1)。

5.2 设置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管理,使施工现场警示标志布局合理,有效地发挥安全警示标志的作用。

5.3 标志、标牌配备

5.3.1 采购

5.3.1.1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现场环境、工程结构形式以及设备、机具的位置等情况,确定危险部位,按规定制定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的采购计划,并测算所需费用。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将采购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5.3.2 制作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的制作要符合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

使用导则》、GB 2893-2008 《安全色》对尺寸规格、颜色、形式的要求。

5.3.3 安装

2

5.3.3.1 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班组根据安全标志、标牌的制作、安装进度安排,主动配合制作安装单位对标志、标牌进行安装。

5.3.3.2 安全标志、标牌的安装位置,应该符合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和规定。

5.3.3.3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安装过程中要对新安装安全标志、标牌进行监督,避免发生误安装。

5.3.4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登记、备案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后应进行统计记录,并填写“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记录表”(见附录B表B.1)。

5.3.5 维护

5.3.5.1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以确保良好状态;发现缺失或不足的,应及时补充完整。

5.3.5.2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5.3.5.3 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移动,或回收后,统一保管。

5.3.5.4 沾满污物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应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5.3.5.5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或传递时,应及时予以更换。

5.3.5.6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发生移位时,应及时调正。

5.3.6 检查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每月检查一次,填写“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检查记录表”(见附录B表B.2),并符合SL 389-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操作性差、缺失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4 设置原则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