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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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最新版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最新版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最新版全文一、前言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法规。

本文旨在梳理最新版的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以帮助各方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二、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建筑法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调整我国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合同法为建筑工程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家工商总局和住建部制定的行业指导规范,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理顺建设工程各方的权利义务。

最新版的示范文本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行,并在全国进行推广宣传。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了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合同备案、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三、结语最新版的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为建筑市场各方提供了明确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合同的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意味着口头约定在法律上往往不具备充分的效力,因此书面合同成为双方合作的基石。

1. 合同内容一份完整的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工程名称和地点:明确项目的具体名称和地理位置。

- 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工程的具体内容、规模和标准。

- 工程质量要求: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材料、施工工艺等。

- 工期:规定工程的开始和完成日期。

- 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预算、结算方式及支付条件。

- 违约责任:对违约方的责任进行约定。

-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争议解决的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2. 合同的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需要审批的工程项目,合同还应在获得相应审批后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1.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可能需要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此时,双方应及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价款及工期调整等。

2. 质量与安全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违反相关规定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三、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时,可以解除或终止。

1. 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明显违约;-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结算工程款项,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遗留问题。

如有争议,应依法解决。

四、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2024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2024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开展的建设工程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确定合同内容。

第五条建设工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费用,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禁止以违法手段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建设工程合同书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地;(二)合同工程的名称、规模、质量等技术要求和期限;(三)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四)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责任和权益;(五)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六)其他根据需要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第十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可以采用招标、拍卖、询价、协议等方式。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和费用计划。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进行履行,保证合同工程质量和期限。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当事人共同参与,并互相协助。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虚假陈述。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解除手续。

2024年修订建筑工程合同法规

2024年修订建筑工程合同法规

2024年修订建筑工程合同法规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工程1.4 项目经理1.5 工程师2. 合同范围及工程内容2.1 工程范围2.2 工程内容2.3 工程量清单3. 合同价格及支付3.1 合同价格3.2 预付款3.3 进度付款3.4 竣工结算3.5 支付方式4. 工程进度及工期4.1 工程进度计划4.2 工期延误4.3 提前完成奖励5. 工程质量及标准5.1 工程质量标准5.2 材料及设备标准5.3 施工工艺标准6. 变更及调整6.1 变更程序6.2 变更费用7. 违约责任7.1 发包方违约7.2 承包方违约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仲裁8.3 诉讼9. 保险及安全9.1 保险9.2 施工安全10. 合同解除10.1 合同解除条件10.2 解除合同后的处理11. 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12. 知识产权12.1 知识产权保护12.2 侵权责任13.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变更13.3 合同终止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解释14.2 法律法规适用14.3 合同的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发包方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发包义务的一方,即工程项目的所有者或合法授权人。

1.2 承包方承包方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施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工程保修等义务的一方。

1.3 工程工程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构成的整体工程。

1.4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指承包方指定的,负责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代表承包方与发包方、工程师进行业务往来。

1.5 工程师工程师是指发包方指定的,负责对承包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满足合同约定的一方。

第二条合同范围及工程内容2.1 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应完成的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相关的工作。

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全文

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全文

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定义本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承包人完成特定建筑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任务,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三条合同原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主体资格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形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条合同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内容、规模、投资估算;(二)发包人、承包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四)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六)组成合同的文件;(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内容。

第七条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当按以下顺序解释:(一)本合同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三)投标书及其附件;(四)本合同专用条款;(五)本合同通用条款;(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七)图纸;(八)工程量清单;(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十)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承包人义务承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九条发包人义务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施工资料等,并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保护环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审计制度,对国家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进行建设工程,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乡规划。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进行建设工程,应当保护森林资源,不得损害森林生态。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公路工程,必须符合公路发展规划。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进行建设工程,应当考虑气象因素,防止气象灾害。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6.《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十三、部门规章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5.《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7.《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十四、地方性法规1.《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3.《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十五、地方性规章1.《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大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十六、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

建筑工程合同法2024专业版细则

建筑工程合同法2024专业版细则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建筑工程合同法2024专业版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定义与解释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解释2. 双方权益与义务2.1 双方的权益2.2 双方的义务3. 工程范围与内容3.1 工程范围3.2 工程内容4. 工程进度与时间表4.1 工程进度4.2 工程时间表5. 工程质量与标准5.1 工程质量5.2 工程标准6. 工程变更与调整6.1 工程变更6.2 工程调整7. 合同价格与支付7.1 合同价格7.2 合同支付8. 合同履行与验收8.1 合同履行8.2 工程验收9. 违约责任与赔偿9.1 违约责任9.2 赔偿事项10.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0.1 争议解决10.2 法律适用11. 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12.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2.1 合同的生效12.2 合同的终止13. 其他条款13.1 附加条款13.2 附录14. 签署与日期14.1 双方签署14.2 签署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解释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解释(3)“工程”指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4)“工程进度”指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等阶段;(5)“合同价格”指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等;第二条双方权益与义务2.1 双方的权益(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完成工程;(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付款;(3)双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2 双方的义务(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等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情况;(5)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最新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最新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最新版第一条总则1.1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之间,就发包方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承包方承担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修等义务,并按照约定的价格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发包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一种合同关系。

1.3 订立承包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2.1 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数量等。

2.2 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修等义务和责任。

2.3 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第三条合同价格和付款3.1 承包合同价格应当包括工程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

3.2 承包合同价格应当采用明确的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变动总价、成本加利润等。

3.3 付款方式可以采用进度付款、完成付款、验收付款等。

3.4 付款时间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完成情况、验收结果等确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标准4.1 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工程的安全、美观、实用、环保等要求。

4.2 承包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承担质量责任。

4.3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第五条工期5.1 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5.2 工期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如提前或延迟完成,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按照迟延支付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6.2 承包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工程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全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全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宗旨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原则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政策国家鼓励公平竞争,禁止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非法干涉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合同的条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包人已经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等批准文件;(二)承包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四)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订立合同的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可以采取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

通过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确定合同条款。

通过邀请招标或者直接委托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第七条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二)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三)合同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四)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目标;(五)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六)违约责任和法律救济;(七)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2024年完善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2024年完善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编号:__________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建设工程项目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1.1项目概述本合同涉及的工程项目为(项目名称),位于(项目地点),主要包括(主要建设内容)。

1.2项目目的双方同意,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实现(项目目的),提升(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

第二章合同主体甲方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为(住所地地址)。

乙方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为(住所地地址)。

第三章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3.2价格调整如遇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同意按照(价格调整依据)进行价格调整。

3.3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下列期限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比例)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比例)%。

(2)进度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进度款比例)%,甲方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进度款比例)%。

(3)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款期限)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第四章合同工期4.1工期概述本工程自(开工日期)起至(竣工日期)止,总工期为(总工期)日。

4.2工期延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每日违约金=合同总价×(违约金比例)%。

4.3工期提前如乙方提前完成工程,甲方应根据实际提前天数,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奖励金。

第五章工程质量与验收5.1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5.2验收程序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验收期限)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3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规定(3篇)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活动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实现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

建筑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合同形式,其签订和履行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主体1.建设单位:指投资建设工程的单位,包括政府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等。

2.施工单位: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能够独立承担工程建设的单位。

3.监理单位:指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单位。

4.设计单位: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能够独立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1.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期限、工程价款、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违约责任等。

3.合同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4.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规范等。

5.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需要调整合同内容的,应当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延期手续。

6.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变更:因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需要调整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法单行法

建设工程合同法单行法

建设工程民法典单行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或者直接发包,并与中标单位或者承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或者无故扣减。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分则
第七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
(二)工期、质量标准;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四)变更、索赔的处理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但是,涉及重大权益的条款,如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标准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建设工程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但是,依法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自取得批准文件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但是,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的合同变更,可以由一方提出,另一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
予以答复。

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最新版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最新版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最新版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定义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订立合同的原则订立承包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内容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内容和规模;(二)发包方的义务和权利;(三)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四)工程质量标准;(五)工程进度和工期;(六)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发包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材料、设备等,并保证工程资金的及时支付。

承包方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工程质量承包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工程进度和工期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工期的,应当与发包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合同约定的价款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材料价格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调整价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违反承包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合同法实施条例

建筑工程合同法实施条例

建筑工程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部分:总则1.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执行,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履行、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事宜。

3.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就某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4. 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1.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或其他合法方式选择承包单位。

2. 合同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标准、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条款。

3.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和相应的处理办法。

第三部分:合同的履行1. 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成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 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2.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依法解除合同。

第五部分:违约责任1.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 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单位进行补偿。

3. 若因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延期交付,承包单位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部分:争议解决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同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七部分:附则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民法典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规定(2024版)

民法典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规定(2024版)

民法典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规定(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法律依据第二章:合同双方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3 双方的共同责任第三章:工程概述3.1 工程名称与地点3.2 工程范围与内容3.3 工程质量要求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4.1 合同价款的确定4.2 预付款与进度款4.3 竣工结算与支付第五章:工程进度5.1 工程进度计划5.2 进度调整与延误5.3 进度保证措施第六章:工程质量与验收6.1 工程质量标准6.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6.3 工程验收程序第七章: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7.1 安全生产责任7.2 环境保护措施7.3 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八章:材料与设备供应8.1 材料供应责任8.2 设备供应与安装8.3 材料与设备的检验第九章:变更与签证9.1 工程变更的程序9.2 变更的计价原则9.3 签证的办理第十章:违约责任10.1 违约的定义10.2 违约责任的承担10.3 违约赔偿第十一章:合同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争议解决程序11.3 法律适用第十二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2.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2.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12.3 合同终止的情形第十三章:附加条款13.1 特殊约定13.2 保密条款13.3 不可抗力条款第十四章:签字栏14.1 甲方签字14.2 乙方签字14.3 签订时间14.4 签订地点第十五章:合同附件15.1 附件清单15.2 附件效力15.3 附件的更新与补充第十六章:其他16.1 合同的份数与语言16.2 合同的备案与公示16.3 其他约定事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1.3 法律依据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1.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2.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将工程范围、建设规模、工程技术要求、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告知承包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2.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工期、质量、价款等事项。
3.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建设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一、总则
本规定旨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作出规定,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及范围
1.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市政工程、装修装饰等。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定义和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形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招投标活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发包、承包、分包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五、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六、合同无效处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合同的定义、形式要求、招投标活动原则、发包、承包、分包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规定以及合同无效处理规定等内容,为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提供了全面、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具有普遍适用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应当满足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的效力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法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主体资格: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来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具有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

2. 合同内容合法: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

3. 合同履行可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履行应当具备可能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需要具备相应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条件,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调整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具有特殊适用性。

建筑法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许可:建筑法规定,进行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建筑许可。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符合建筑许可的要求,未经许可的建筑活动属于违法行为。

2.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否则合同无效。

3. 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合同法和建筑法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具有影响,如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具有约束力,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法律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具有重要作用。

工程合同有哪些法律法规

工程合同有哪些法律法规

工程合同有哪些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中国民法典律体系的基础,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等基本原则和规则。

工程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和执行都应
遵循《民法典》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等
方面的要求,对工程合同的内容和执行有直接影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涉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规定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以及招投标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合同通常在中标后签订,因此需要
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工程质量管理
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对工程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的内容提供了指导。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安
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对工程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的条款有重要影响。

6.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工
程合同中关于价款支付的约定提供了依据。

7.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原则、内容和程序,对工程合
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8. 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标准: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外,各地还可能有针对本地区实际情
况的地方性法规,不同行业的工程合同还需参照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工程建设合同法规

工程建设合同法规

工程建设合同法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本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工程建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建设的项目、范围、质量、价款、进度、验收等条款。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对于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当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确定。

第八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情况,不得有欺诈、误导等行为。

第十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进行。

如果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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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双务合同
示例
分类意义
《合同法》分则所规定,15种,买卖、租赁、 有名的应直接适 建设工程合同等-典型 用相关专门规则 劳务抵充房租合同、易货合同等-非典型 买卖合同-交钱交货;建设工程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风险承担 判断合同成立时 间
单务合同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 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4.1.2 合同的分类与形式 对合同作出科学的分类,不仅有助于针对不 同合同确定不同的规则,而且便于准确适用 法律。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合同的分类
分类标准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 定名称、设有专门规 范 当事人之间是否互负 义务 根据合同是否要求以 交付标的物为成立条 件 合同的成立,是否必 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 标准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 系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 从关系
注意义务、行为 能力要求程度不 同 判断合同效力, 主从合同的效力 影响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适用范围
以言语作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采取书面 的,都可以采取口头方式,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口头形式 灵活、取证困难 有形载体体现合同内容,权利义务明确、便于履行、制订过程比 较复杂。如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 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建设工程法规
第4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学习要求
熟悉合同法律制度,掌握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合 同效力、合同履行的规定; 熟悉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的规定及 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 复》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合同法律制度是我国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 主要内容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 付价款的合同。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4.1.1 合同的特征与订立原则 合同的特征
4.2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4.2.1 合同的订立
《合式。”
4.2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要约
要约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受要约 人若按时和完全接受要约条款时,要约人负有与受要约人签订合同 的义务。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 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 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 视为要约。 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或平行作出意 思表示,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合同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推定形式,只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交易习惯许可时或者要 约明确表明时,不能普遍适用。如:法定必须书面形式,但一方 履行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默示合同)
其他形式
《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4.1.3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赠予合同、无偿保管、无偿委托
一诺即成,多数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合意后还必须有交付行为,保管、定金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书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批准 未 满 足 形 式 要 求 , 凡没有明确要求的,买卖合同、民间小额借款 合同不生效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主合同 从合同
买卖、租赁、运输、建设工程合同
赠予合同 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依附于主合同方能存在合同,履约担保合同
要约邀请
要约生效
要约撤回 与要约撤 销 要约失效
4.2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承诺
承诺 承诺 期限 承诺 生效 承诺 撤回 超期 延误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 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未载明日期的, 自投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 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 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还有下列特征: 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 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环节,均体现了国家较强的干预: ①对缔约主体的限制; ②对合同的履行有一系列的强制性标准; ③合同责任的法定性。
4.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承 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 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人必须是法人。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多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2013-0201)。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 条款三部分组成。
民法中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除了民法 中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 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等。狭义合同 是指债权合同。 《合同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主要是指债权关系,即狭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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