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议会选举介绍及实例
德国议会制度
德国议会制度德国议会制度是德国联邦政府的基本政治制度。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6个联邦州组成。
根据德国宪法《基本法》,德国议会制度的核心是联邦议会,即德国联邦议院。
德国联邦议院由联邦议会和联邦议员组成。
联邦议会是德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各联邦州的议会选举产生。
联邦议会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法律和法规,监督政府行为以及决定预算等重要事项。
联邦议院由总理和各联邦州的首席代表组成。
德国议会制度的特点之一是议员选举系统。
德国采用比例代表制,在选举中,每个政党会根据获得的选票比例分配议席。
这种选举制度确保了各个政党在国会中的代表性,并避免了任一政党的垄断。
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议员的代表职责。
德国议员在国会中代表选民的利益,他们被视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
议员必须在国会中积极参与辩论和决策过程,并为选民提供信息和反馈。
德国议会制度还强调政党的重要性。
在德国,政党在国家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政党通过组建政府或参与联邦议院的合作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
政党之间的合作和折衷非常重要,以确保政府的稳定运行。
德国议会制度还注重制衡和权力分立原则。
德国政府分为三个独立的机构: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
联邦议会行使立法职权,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
司法机构独立于其他两个机构,负责解释和适用法律。
德国议会制度的优点是实现了政治多元化和民主决策。
通过比例代表制度,各个政党的声音都能够在国会中得到反映,政府的决策也能够考虑到各方利益。
此外,议员的代表职责确保了政府的决策是经过充分辩论和民主程序的。
然而,德国议会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比如,政党合作和折衷可能导致政策的妥协和推迟。
此外,议会中各个政党的权力对比可能导致政治动荡和斗争。
总的来说,德国议会制度是一个民主和多元化的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众的利益和意见。
通过选举和代表职责,议员能够积极参与政治决策,并监督政府行为。
然而,该制度也需要政党之间的合作和折衷,以确保政府的稳定运行。
德国选举制度历史
德国选举制度历史导言:德国选举制度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
自那时起,德国一直在积极探索不同的选举制度,以确保政治体系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本文将探讨德国选举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对德国政治发展的影响。
第一部分:起源和演变1. 德国帝国时代的选举制度在德国帝国时代(1871-1918年),选举制度主要基于财产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
这种制度强调富裕阶层的统治地位,限制了较低社会阶层的参与。
同时,也存在对议会权力的限制,由君主行使更多的实权。
2.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发生了革命和政治动荡。
1919年,威玛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更广泛的选举权,包括男女普选权。
这标志着德国选举制度迈向更为开放和平等的方向。
3. 纳粹德国时期的选举制度纳粹德国时期的选举制度存在严重的操控和歧视。
纳粹党利用选举来巩固其极权统治,通过操纵选举过程,排除政敌并向选民灌输纳粹意识形态。
这对德国的政治发展造成了巨大破坏,并最终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4. 战后德国的选举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政府致力于重建民主制度和恢复选举自由。
1949年,德国基本法确立了全民平等参与选举的原则,并建立了联邦选举制度。
这一制度注重党派代表性和议会多元化,为德国政治稳定奠定了基础。
第二部分:德国联邦选举制度1. 选举规则和机制德国联邦选举采用比例代表制,即根据政党在选区的得票比例确定议会席位的分配。
选民通过在选票上对政党或候选人进行投票来表达意愿。
根据选举结果,国会议席分配给政党,并确定政府组成。
2. 政党组织和选民参与德国政党在选举中起着重要作用。
政党通过竞选活动和政策宣言来争取选民支持。
选民可以通过参加政党的会员集会、公开辩论和媒体报道来了解各政党的政策观点和理念,并做出选择。
3. 补选和党派联盟德国的选举制度还允许发生补选,以填补因议员任期结束、去世或辞职而产生的空缺席位。
此外,政党之间也可以建立联盟,并在选举中共同参与,以增强选举成功的机会。
德国选举制度
德国选举制度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6个联邦州组成,每个州都有自己
的州议会和州领导。
德国的选举制度由联邦选举法和州选举法组成。
联邦选举法规定了德国联邦议会(Bundestag)的选举制度。
德
国联邦议会有598个议席,选举每四年一次。
选举使用比例代表制,
即根据每个政获得的选票比例来分配议席。
选民可以在选票上选择一
个政或一个个别候选人。
在比例代表制中,每个政需要获得至少5%的选票,或者获得三个直接选区的胜利,才能在联邦议会中获得代表。
在联邦选举中,选民
有两票,第一次选票选出直接选区的胜者,第二次选票选出政。
另外,德国联邦选举也有“超额席位”和“补选”机制。
当某个
政在单独选区或全国范围内获得的席位超过其在比例代表制中应有的
席位时,该政将获得超额席位。
补选机制是当有空缺席位需要填补时,由各州的选举委员会组织补选。
除了联邦选举,德国还有州议会选举、欧洲议会选举和市政选举
等选举。
在德国州议会选举中,选举使用比例代表制,规则与联邦选
举相似。
在欧洲议会选举中,所有欧盟公民都可以投票,每个政或联
盟必须获得超过2.5%的选票才能获得代表。
德国的选举制度是公正和透明的,并且保证政治多元化。
通过选举,德国的议会代表可以更好地反应选民的需求和思想。
德国选举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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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第一轮选举中,选民按选区直接对参加竞选的议 员候选人个人进行投票,安多数选举制原则,各选 区中得票最多的一名候选人当选,由此产生全部议 员总数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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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复杂的选举方式
德国联邦议院(Bundestag)是整个联邦政府体制中唯一由民选产生 的机构。联邦议院议员的选举制度被称为“多数代表与比例代表混 合制”(mixed system of majority and proportional election)。
法律规定,凡年满18岁,在联邦德国境内居住不少于3个月的本国男 女公民均享有选举联邦议院议员的权利;凡年满21岁,具有一年以 上联邦议员选举中均有被选举权,凡具有被选举权者,都有权竞选。
第二轮选举,按比例代表制原则,选民投票给某党, 而后各党按州根据其所得选票在全部有效票数中的 百分比分配议席,但此时分配的议席不是议席的一 半,而是全案不。因此,各政党在按得票百分比得 到的议席中,必须减去第一轮选举中本党在各选区 直接赢得的席位,余下的名额各党按自己早已排定 的候选人名单依次补足。一次,只有第二轮选举的 结果才决定各政党在联邦议院中占有议员席位的多 寡。
SPD拥有556185名党员(2007年2月28日),从而超过CDU和 CSU联盟成为德国最大社会党派。 凡14岁以上的德国人,在外国 长期旅居的德国人,在德国生活的外国人,只要持相同政见,都 可以加入SPD。 43%的社民党党员都在60岁以上,8%为35岁以 下的青年,三分之二的党员为男性;将近一半的党员是工人或者 公司雇员,12%为家庭妇女(或居家男性),11%为公务员。
德国联邦议会选举介绍及实例共21页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谢谢!
36、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西班牙
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xiexie! 38、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40、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德国选举制度
德国选举制度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根据其宪法规定,德国的选举制度是依靠选民普遍选举来产生政府。
德国的选举制度主要包括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两个方面。
首先,德国的议会选举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入选联邦议院。
德国联邦议院是德国国会的最高机构,也是决策德国国家政策的主要机构。
议会选举的基本原则是“比例代表制”,即根据政党在选民中的得票率来决定党派在国会中的席位数。
具体来说,德国的选民可以通过在选票上投票支持一定的政党。
政党根据选民的支持率来决定其在议会中所占的席位数。
这种选举制度能够确保政治力量在国会中的代表性。
其次,德国的总统选举是由联邦议院和州议院的代表联合选举产生的。
德国总统是国家的元首,但其职权并不如其他国家的总统那样重要。
根据德国宪法规定,总统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和政府发表演讲,但对国家政策的制定以及政府的运行并没有直接影响。
总统选举的程序为,在候选人提名合法且有资格角逐总统的情况下,由联邦议院和州议院的成员通过秘密投票选举总统。
这种选举方式既能保证总统的独立性,又能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
除了上述两个主要的选举制度,德国还有一些其他特殊的选举制度,例如州议会选举和欧洲议会选举。
德国的州议会选举是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选举方式的。
有些州采用比例代表制,有些州采用多数选举制。
欧洲议会选举则是选举德国在欧洲议会中的代表,采用比例代表制,目的是确保不同政治力量在欧洲议会中的公平代表性。
总体来说,德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多元化和代表性。
通过比例代表制的议会选举,各个政党能够在国会中充分表达选民的意愿,同时通过联邦议院和州议院的代表联合选举的方式选举总统,确保国家性利益的平衡。
德国选举制度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力地保障了选民的权益,为德国的政治体制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基础。
关于德国、瑞典、法国基层选举情况的考察报告
关于德国、瑞典、法国基层选举情况的考察报告引言基层选举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民众参与政治、民主政治的建设以及政治生态的发展和变化。
本文将探讨德国、瑞典、法国三个国家最近举行的基层选举情况,分析选举的背景、结果和影响。
德国基层选举情况2021年9月26日德国举行了联邦议院选举以及特别区选举。
联邦议院选举是德国政治的重大事件,它不仅关系到联邦政府的组成,也是全国各政党展示自己政治主张和声音的舞台。
而特别区选举是对于某个地区的特殊选举。
这次德国联邦议院选举,联盟党和社民党是最大的两个党派,但在选举结果中,社民党以约25.7%的得票率赢得选举,成功打败联盟党。
绿党和右翼选民集团分别排名第三和第四。
在特别区选举中,右翼选民集团在一些地方的表现尤为突出,成为一些地方最大的党派。
对于德国基层选举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本次选举的结果是德国政治生态的重要变化;•社民党在选举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反映了德国人民对于政治变革的呼声;•民调反映了德国右翼民粹主义的上升趋势。
瑞典基层选举情况2022年9月11日瑞典举行了2018至2022年任期的大选。
由于瑞典议会因为选举的结果而陷入僵局,新的选举主要是为了解决选举后的政治困境。
民主社会党获得25.0%的选票,成为最大党派,其他重要党派如瑞典中间党、瑞典民族党、左翼党和自由党的得票率都在10%-20%之间。
这次瑞典基层选举的结果表明:•民主社会党依然是瑞典政治的主导力量;•瑞典政局仍然十分分裂,政治僵局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法国基层选举情况2021年6月20日法国举行了地区区域选举。
目前法国的地方行政大致分为13个区域和179个省级单位。
这次选举结果显示,民族战线党排名第一,但因为其在大多数地区上表现不佳,所以并未占领其他党派那样的主导地位。
通过对于法国基层选举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民族战线党在选举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并未得到普遍认可和拥护;•投票率显著下降,说明公民对于当下政治生态的不理解和不信任程度上升;•选举结果预示着法国政治面貌的变化,尤其是在民族主义和全球化的问题上。
德国的选举制度
德国的选举制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中欧联邦议会共和制国家,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
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德国的选举制度,希望大家喜欢!德国的选举制度德国实行三级选举制,即地方选举、州议会选举和联邦议会选举。
按《基本法》39条规定,联邦议院每四年选举一次,一般在秋季举行新的选举最早在联邦议院任期满46个月之后,最迟满48个月之后进行。
发生联邦议院被解散的情况时,新的选举应在解散后60日内进行。
选举出新的联邦议院后,最迟不得超过选举后30日召集会议。
德国总统是间接选举产生,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而联邦大会是由联邦议会的全体议员和根据比例代表制产生的各州的代表组成,双方各占一半。
具体选举办法是:由各政党提名总统候选人,然后经联邦大会投票,得票过半数者,当选为总统。
如在第一轮投票中,无一人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则进行第二轮投票,过半数者当选。
在第三轮投票中,得票最多者当选。
德国统一后,仍实行这一选举办法。
德国总统的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但最多只能一次。
德国的选举原则《基本法》38条第一款规定了选举的五项原则:德国联邦议院的议员由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无记名的选举产生,即遵循普遍选举、直接选举、自由选举、平等选举和秘密选举原则。
德国的选举程序德国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具体规则和次序包括以下九个方面:(一)、划分选区。
实施选举的区域单位,一般按地区或人口数划分。
把选区跨分为若干个投票区,是为了选民投票的方便,每个选举区的选民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500人。
(二)、选民资格。
指法律规定的参加选举所要具备的条件。
(三)、选民登记。
指选举机构依法办理公民参加选举的程序。
(四)、候选人。
德国通常由政党提出议员、联邦和联邦总统的候选人。
(五)、竞选。
德国政党竞选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制定竞选纲领、推举候选人、确定政治议题和竞选口号、动员、争取选民。
(六)、投票制度,指选举代表或议员的规则和方法。
德国的政治结构和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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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举制度
(1)法律依据 德国实行三级选举制,即地方选举、州议
会选举和联邦议会选举。联邦议院每四年选举 一次,一般在秋季举行新的选举。
《基本法》仅对选举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而选举原则、选举程序和选举机构等实施细则 则由《联邦选举法》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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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原则 选举的五项原则:德国联邦议院的议员由普遍、 直接、自由、平等和无记名的选举产生,即遵循 普遍选举、直接选举、自由选举、平等选举和秘 密选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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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元首
德国的国家元首为总统, 总统不是联邦政府成员, 地位相当于立宪制国家 的君主,只拥有形式上 的权力,不直接领导内 阁政府。
霍斯特·克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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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首脑
德国的首脑是总理,总理拥有组阁权; 决定联邦政府的内外方针政策,并对此项 联邦议院负责;决定联邦政府的建制;战 时直接取代国防部长,担任三军统帅,指 挥联邦军队;必要时有权要求联邦议院提 前召集联邦议院全体议会,提请联邦总统 解散联邦议院,举行全国大选等大权。
联邦议院拥有立法权、选举权(组建政府)、 监督权以及其他职权,但这三项权利是联邦议 院最主要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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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制度
(1)组织形式
德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其原理是,公民把立 法权和行政权交给议会,议会又把其中的行政权 交给以联邦总理为首的内阁政府。而行政权主要 由联邦政府、联邦总理和联邦总统来担负。
联邦政府的存在以联邦与联邦议院的信任为 条件,对联邦总理提出“不信任案”是联邦议院 最重要的权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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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格拉.默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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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决策形式
内阁会议是联邦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由 联邦总理和各部部长参加,总理(缺席时由副总理) 主持。内阁会议实行集体决议,集体负责原则,会 议必须有半数部长出席时才能作出决议。
德国的选举制度
德国的选举制度
德国的选举制度是一种混合制度,既包括比例代表制度,也包括多数代表制度。
在德国,选举权是普遍的,所有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权利参与选举。
首先,德国的联邦议院(Bundestag)的选举采用了比例代表制度。
这意味着,每个政党根据其在全国范围内的选票比例,可以获得相应的议席数。
比例代表制度有助于确保各个政党在议会中的代表性,并避免“多数派专政”,同时也容易形成稳定的政治联盟。
德国的柏林墙倒塌后,东德与西德实现统一,采取了比例代表制度保证了统一后的选举公正性。
其次,德国的选举制度还包括多数代表制度。
多数代表制度主要用于选举地方议会和州议院的成员,政党根据每个选区的绝对多数选举,获胜的候选人可以获得该选区的唯一议席。
多数代表制度有助于确保地方利益的代表性,并提供更紧密联系选民需求的机会。
另外,德国的选举制度还包括一些特殊规定。
例如,政党在联邦议院选举中必须获得5%以上的选票才能进入议会,这是为了防止小政党过度分散议会资源。
此外,德国的选举法还规定了选举运作的细节,如选举日程、选民登记和选举结果的公布等。
总体而言,德国的选举制度旨在确保政治多样性、合理代表性和政治稳定。
通过混合比例代表制度和多数代表制度的结合,德国能够兼顾各个政党和地区的利益,并减少“赢者通吃”的情
况。
德国选举制度的设计不仅注重政治平衡,也注重选民的广泛参与和公正性。
德国选举制度
德国选举制度引言德国是一个以议会制为基础的民主国家,其选举制度在政治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德国选举制度确保了公正和透明的选举过程,并使尽可能多的政治党派和利益集团参与到政治决策中。
本文将介绍德国的选举制度,并探讨其优势和挑战。
一、德国选举制度的概述德国选举制度是基于比例代表制,旨在确保所有政党在国会中获得适当的代表。
根据德国宪法,议会由联邦议院(Bundestag)和州议院(Länderparlament)组成。
联邦议院是德国最高立法机构,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州议院则由各州选民选举产生。
二、联邦议院选举制度1.选举方法联邦议院选举采用了个人选区和党派列表的组合选举制度。
选民首先选举其所在选区的候选人,然后根据党派列表选举代表。
每个选民有两票,第一票用于选举候选人,第二票用于选举党派。
2.席位分配根据第一票选举结果,每个选区的胜出候选人获得议会一个席位。
根据第二票选举结果,政党在全国范围内获得的总票数来确定议会中所占席位的数量。
这种席位分配方法旨在确保政党在议会中获得代表性。
3.过渡席位为了保证议会的代表性,德国选举制度还设立了过渡席位机制。
当某一政党在地方选区中获得的议席数少于其在全国获得的席位数时,该政党有资格获得过渡席位。
这确保了各政党在议会中能够充分表达其选民的意愿。
三、州议院选举制度1.选举方法州议院选举采用类似联邦议院选举的组合选举制度。
选民通过第一票选举候选人,并通过第二票选举党派。
选举结果决定了政党在州议会中所占席位的数量。
2.州议会与联邦议院的关系州议会与联邦议院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
州议会选举结果决定了州政府的组成,而州政府则派遣代表参加联邦议院,确保了联邦层面的政治代表性。
四、德国选举制度的优势1.代表性德国选举制度确保各政党在议会中获得适当的代表。
多党制的存在使政治较为多元化,不同利益集团都能够参与到政治决策中,提高了政策的代表性和包容性。
2.人民参与德国选举制度鼓励选民参与政治。
德国选举制度
少于5%得票率的政党在联邦议院里是没有议席的(遭遇惨败的自 民党)。 而基民盟与基社盟议员总数超过300,占据半壁江山…
表中可以看到,最终选举产生了630名议员,598只是人数的底线。
不得不说的一个人
2005年9月18日,施罗德受到安格拉· 默克尔的强势挑战,基 民盟-基社盟赢得联邦议院选举,默克尔成为德国首位女总理。
复杂的选举方式
Biblioteka 德国联邦议院(Bundestag)是整个联邦政府体制中唯一由民选产生 的机构。联邦议院议员的选举制度被称为“多数代表与比例代表混 合制”(mixed system of majority and proportional election)。 法律规定,凡年满18岁,在联邦德国境内居住不少于3个月的本国男 女公民均享有选举联邦议院议员的权利;凡年满21岁,具有一年以 上联邦议员选举中均有被选举权,凡具有被选举权者,都有权竞选。 联邦议院议员定员598人,任期4年。根据制度,全国按小选区制原 则分成若干选区,其数目是联邦议院议员数的一半,即299个。选举 时选民要进行“两轮”选举,挤在一张选票上分左右两边,左边为 第一轮选举,右边为第二轮选举。
在第一轮选举中,选民按选区直接对参加竞选的议 员候选人个人进行投票,安多数选举制原则,各选 区中得票最多的一名候选人当选,由此产生全部议 员总数的一半; 第二轮选举,按比例代表制原则,选民投票给某党, 而后各党按州根据其所得选票在全部有效票数中的 百分比分配议席,但此时分配的议席不是议席的一 半,而是全案不。因此,各政党在按得票百分比得 到的议席中,必须减去第一轮选举中本党在各选区 直接赢得的席位,余下的名额各党按自己早已排定 的候选人名单依次补足。一次,只有第二轮选举的 结果才决定各政党在联邦议院中占有议员席位的多 寡。
德国选举制度演示版.演示版.pptx
在她的前两个任期内,默克
尔完成了德国经济重振,让德国
经济在债务危机肆虐的欧洲大地
上一枝独秀;英国《经济学人》
杂志将她称为“统治欧洲的女
人”。她可能超过英国“铁娘子”
玛格丽特·撒切尔,成为欧洲执
政时间最长的女性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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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s al9
——复杂的混合制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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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政党
德国属于多党制,联邦议院中的两大政党为社会民主党和基督教民主 联盟(与姐妹党巴伐利亚基督教社会联盟属于同一个议会党团)。其 他政党有自由民主党、左党和联盟90/绿党。一般都由两大政党之一 与其他三个政党之一党共同合组执政联盟。
以下是德国的一些重要的党派:
德国社会民主党(SPD) 基督教民主联盟(CDU) 基督教社会联盟(CSU) 联盟90/绿党 德国自由民主党(SDP) 德国国家民主党(NPD) 德国统一社会党(SED) 德国共产党(KPD) 左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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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取自维基百科
3
德国社会民主党
简称社民党。是德国现存的最古老政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最 大的政党之一。始建于1863年,是德国两大社会政党之一。
马克思主义为其思想来源之一,但是该党现今不主张暴力革命, 不主张无产阶级专政,而把社会正义作为它的一个主要政见,并 支持经济发展,认为利益应该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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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10月27日举行的德国大选中,德国现任总 理默克尔成功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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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默克尔第三次 出任德国总理
2013年9月23日凌晨,大选计票 结果显示,默克尔第三度出任德 国总理,成为战后第三位连干三 届的德国总理。默克尔可能选择 与第二大党社会民主党联合执政, 德国政坛将时隔4年重现“红黑” 大联盟。
德国议会简介
• 联立制 是以第二张圈选政党的票,决定每个政 党最终总席次。如甲党在政党票获百分之四 十,它在立委的席次就是总立委席次的百分 之四十,以总席数113席计算,就是45席,就 算甲党在区域立委选举只有25席,甲党的政 党比例代表人数就是45减25,政党代表为20 人,补齐到45席。 德国使用联立制。
• 4、与联邦议院的关系
• 德国基本法第77条
• 总结: 联邦宪法法院指出:它并不具有联邦议 院那样完全的立法权 主要起到协调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州与 州关系,对联邦议院的职权进行一定的制约 和补充。
二、两票制
• 1、概念 • 单一选区两票制又称混合制,是一种选举 结合了比例代表制和多数代表制的选举制 度。选民需要投两票,一票选人,一票选 政党,用来决定选举最终的当选席次总数。
• 4、百分之五门槛 关门条款 指政党在全国获得第二票的总票数不足总有 效票数的5%,或者第一票议席数少于3席, 该政党就不能分配到第二票的议席。
5、两票制意义 促进政党政治的发展 党内竞争激烈
三、联邦大会
1、组成 • 德国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员,以及16个 联邦州议会根据比例代表制产生的同等数 量的代表组成。 2、职权 • 联邦大会的唯一任务是选举联邦总统,联 邦大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权提名联邦总统 的候选人,实践中只有各党派事先确定的 候选人会被提名。
50 % 联邦议院议员 (598人加每届人数不同的额பைடு நூலகம்外议席)
50 % 州议会选举的代表 (人数与联邦议院议员相同 )
• ,依大小分配余下的议席。 • 例:假定一个州应选出11名政党议员 • ,有A、B、C三党争夺这些议席,总有效 票为12050张,A、B、C三党分别得票 6000张、3100张和2950张。根据黑尔—— 尼迈尔公式,它们的议席应如何分配?
第7讲 德国联邦议会
十三、德国联邦议院办事机构示意图
2008年12月1日联邦议院制表
十、议会办事机构
联邦议院议员有权在联邦议院和选区分别拥有 一个办事机构,费用由联邦议院承担。每个办 事机构除必要的文秘人员外,还可配备专职助 手以及接纳短期实习申请。联邦议院的日程数 据库、学术服务中心、分析评估资料中心和议 会档案馆向议员和其助手开放。
十一、议会对外交往
德国联邦议院通过议员小组对外开展双边及多 边交往活动,与对象国保持议会对话,交流信 息、观点和经验。
九议会党团议会党团是指联邦议院中同一政党或在选举中不是竞争对手的不同政党的成员组成的集议会党团是德国联邦议院政治权力的中心和主要驱动力量实际上是议会各方面进程的主德国联邦议院中政党的议会党团基本由全体会议主席执行委员会和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联邦议院 Bundestag
V.W.
一、议会简史
4.议员获得议员资格前从事的工作、各项与行使议员 权力发生利益关系的收入均须申报并公示;凡未申报, 议会主席团有权消减议员年奉,最高减半。 5.议员对其在议会内外的行为有向议会公示的义务。 6.议员对其职权以外收入的方式和金额有公示的义务。 7.议员有将捐款公示和提交审计的义务。 8.公示的所有数据须由官方出版和供互联网查阅。
》规定,议员的义务主要包括如 下: 1.议员的核心义务是行使代表权,允许议员从 事无损于核心义务的其他专职或兼职工作。 2.议员不得接受各项法律禁止的财产性收入, 尤其是非议会规范的货币或有价物品,但捐款 不被禁止。 3.议员接受法律禁止的资产,所有权归联邦议 院。联邦议院议长有权行使管理权追究,追溯 期3年,但不涉及剥夺议员资格。
联邦德国联邦选举法
联邦德国联邦选举法第1条德国联邦议院的组成和选举地原则(1)德国联邦议院由598名议员组成,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与直接选举相结合的比例选举制原则,议员由有选举权的德国人经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的选举产生。
(2)其中,299名议员根据选区候选人提名在各选区选举产生,其余议员则根据州候选人提名(州候选人名单)选举产生。
第2条选区的划分(1)选举区域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疆域。
(2)将选举地区划分为选区的划分方式参见本法附件。
(3)为方便投票,每一选区再划分为投票区。
第3条选举委员会和选区划分(1)在划分选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各州界线应予遵守。
2、各州的选区数字应尽可能与本州的人口状况相适应。
3、一个选区的人口数字不得高于或低于选区人口平均数字的15%;如果偏差在25%以上,则须重新划分选区。
4、选区应由相毗邻地区组成。
5、乡镇、县和不辖县的市的界线应尽可能予以遵守。
在调查人口数字时,外国人(《外国人法》第1条第2款)不予考虑。
(2)联邦总理任命一个常设选区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联邦统计局局长、联邦行政法院一名法官和其他五名成员组成。
(3)选区委员会的任务是,对选举地区人口数字的变动提出报告,并阐明,有鉴于此,它认为是否以及如何对选区划分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该委员会还可以在其报告中基于其他理由提出修改建议。
选区委员会在对选区进行划分时应遵循第1款规定的原则。
(4)选区委员会应在新一届联邦议院任期开始后5个月内向联邦内政部长提交报告。
联邦内政部长应毫不迟延地将报告转交给联邦议院,并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经联邦内政部长要求,选区委员会应提交一份补充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应相适用第2句的规定。
(5)根据基本法第29条第7款可能各州的区域现状加以变更。
如果根据上述有关程序上的法律规定,州的界线发生变更时,所涉及到的选区的界线也相应随之进行变更。
如果在选区增加的州中涉及两个或多个选区,或者形成另一个州的一块飞地,那么根据他们将要加入的乡镇、乡镇内设的区或不辖乡镇的地区的选区居民情况确定新增加的州的地区内选区居民人数。
民主选举的例子
民主选举的例子
民主选举是一种重要的选举制度,它能够确保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一些民主选举的例子:
1. 美国总统选举:美国总统选举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选举之一,它每四年举行一次。
选民通过投票来选出总统和副总统,选举结果由选举人团投票决定。
2. 英国议会选举:英国议会选举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结果决定了国会的构成。
选民可以在选举日投票,选出自己所在选区的国会议员。
3. 印度议会选举:印度议会选举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选举之一,每五年举行一次。
选民通过投票来选出国会议员,选举结果决定了国会的构成。
4. 日本国会选举:日本国会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选民通过投票来选出众议院议员和参议院议员。
选举结果决定了国会的构成。
5. 德国联邦议院选举:德国联邦议院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选民通过投票来选出联邦议院议员。
选举结果决定了联邦议院的构成。
这些民主选举的例子展示了民主制度中选举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它们也提醒我们,选举是一项重要的公民责任,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参与到选举中来,以确保我们的声音得到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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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德国联邦议会选举
起因:2005年5月22日社会民主党在德国 北威州地方选举失利。执政联盟的政治基 础发生动摇。 过程:2005年7月1日,德国议会通过对 政府的不信任案。 2005年7月21日,德国总统宣布解 散联邦议会,提前举行大选。
2005年8月25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决 提前举行大选不违背德国《基本法》。 选举结果:
2013年德国联邦议院选举
2013 年德国联邦议院选举于 2013 年 9 月 22 日举 行,以选举产生第18届德国联邦议院的630名议 员。 选举结果,执政的基民盟 / 基社盟共获得 311 席, 维持第一大党地位,并扩大优势,只差五席便 可单独执政。最大在野党社会民主党获得192席, 左派党和绿党分别获得 64 席和63 席,默克尔将 蝉联总理职位。由于原执政伙伴自由民主党遭 遇历史性惨败,只获得4.8%支持票,达不到进 入议会所需的5%门槛,联盟党(基民盟/基社盟) 需要寻找与其他政党联合执政,或组建少数政 府。
总结
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特点,只有选用适合 本国国情的选举办法才能在最大程度上趋 利避害,诚然,每个选举方法都有缺点, 我们在不能找到完美的选举方法时,将不 稳定因素降到最低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 键。 Harmony(和谐的)=harm on you
选举方法
多数代表制与比例代表制
简单概括:凡年满18周岁且在德
国居留满3个月的的具有德国国籍 的公民都有选举权,每位选民拥有 两张选票。第一票用于选出选民所 在选区的议员候选人,第二票用于 选举政党。 (特有的“两票制”)
具体内容
德国联邦议院有656个总议席, 由选民通过两次 投票分别选举产生。 第一次按照小选区相对多数制选出328名议员, 即全国划分成328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1名议 员。选民的投票是针对具体候选人的,获得相 对多数投票的候选人即可直接当选。 第二次按照大选区比例代表制选出328名议员另 一半采用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第二票投给政 党, 各政党在各个州均提出一个州候选人名单。 各州的选民实际上是在对不同政党提出的州候 选人名单进行投票。
背景: 联邦议院任期一般是四年,经单一 选区两票制选出,其中一半由选民直接选 出,另外一半是由选民投票给政党,政党 再把议院席位分配给本党议员。获得选票 低于5%的政党没有资格获得分配席位。 过程 : 本次选举德国共有 6200 万合格选民, 其中71.5%的选民(4400万人)参加了投 票。
2009年德国联邦议院选举
2009年德国联邦议院选举于2009年9月27 日举行,改选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所有各邦 的国会议员席次,选举结果显示执政的右 派基民盟成功维持第一大党地位,现任总 理默克尔确定获得连任,而左派的德国社 民党则面临二战后最严重的败选,并确定 退出现行的大联合政府重新成为在野党。
德国绿党 8.4%
左派党 8.6%
优点
混合选举制综合了简单多数制和比例代表 制的特点, 其代表性和政党分化程度介于 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制之间。
混合选举制融合了多数当选制和比例代表 制的有点,同时可以控制参选政党在联邦 议院中的规模。
缺点
混合选举制就是把单选区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 表制结合在一起的选举制度。 一般来讲, 比例代表制的名额越多, 政党门槛就 越低, 越有利于小党当选; 比例代表制的名额越 少, 政党门槛就越高, 小党越容易被淘汰。因此, 可以通过设计不同的比例代表制名额和政党门 槛来调节议会内政党的数量, 以控制政治不稳定 的因素。但是, 政治稳定往往是以牺牲代表性为 代价的。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经济奇迹”造就了联邦德国的 飞跃。经济的高速发展使社会市场经济获得成功,在一 定程度上缓解了阶级和宗教矛盾、抵消了激进党的吸引 力,使基民盟、社民党发展成为全民党。 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倒塌。1990年3月18日,在民主德 国人民议院选举中主张民主德国加入联邦德国的党派获 胜。随着两个德国订立了货币联盟、并与美英法苏四个 占领国在“2+4条约”中就德国统一的外交和安全政策 条件达成了共识,德国实现统一 。
候选人产生分两种方式:
一种是选民提名,选民提名是指个人自荐, 填写提名表,同时提交选民支持参选的签 名名单。支持者的多少根据地区人口确定, 例如在 10万人口选区需要 20位支持者的签 名。无党派候选人需通过选民提名。
另一种是政党提名。政党提名是指各政党通过 党代会秘密投票选举产生,且被提名的候选人 须表示同意,并提交个人资料证明自己的参选 资格。候选人提名名单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提 交给选区选举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根据审查批 准的名单印制选票。如对审查批准结果有异议, 可以在选举日前3天提出上诉。超过时限提交的 提名名单将不予考虑。 政党提名和选民提名的最大区别是政党提名的 候选人可以在多个选区适用,而选民提名只能 在提名选区适用。
德国联邦议院选举及实例介绍
第四组组员:
张曼丽 赵娇 刘宏月 毛春月 齐文涛 王圆圆 吴海霞 黄秋妙 邓一丹 莫海燕 王晓磊
目录
一、德国议院简介 二、德国联邦议院历史 三、选举方法 四、德国联邦议院选举实例 五、德国联邦议院选举优缺点 六、总结
德国议院简介
德国议院
德国联邦议院
结果:现任总理默克尔领导的基民盟联合姊妹
党基社盟赢得 41.5% 的选票,最大在野党社民 施泰因布吕克 默克尔 党得票率 25.7% ,绿党得票率 8.4% ,自民党得 社民党 基民盟 票率4.8% ;基民盟在本届选举中获得了自 1990 பைடு நூலகம்013年9月22日 25.7% 41.5% 年以来的最好结果。
联邦参议院
标识
德国联邦议院历史
1871年普法战争胜利后,德意志第二帝国建立。由选举 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帝国议会也伴随延生。 1919年在魏玛市召开的立宪国民大会确立了总统制和议 会制的共和国混合体制并命名为魏玛共和国。然而,这 个自由民主制模式因其内部支离破碎,随着纳粹的掌权 而告终,1933年德国走向纳粹专制统治。 1945年后,德国被美英法苏四国占领,在美英法占领的 西部地区于1948年到1949年,经选举产生的州议会代表 在波恩制定了具有宪法功能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 法》。在吸取历史教训基础上,《基本法》突出了议会 民主政体,对联邦总理的任免与罢黜、联邦总统权力限 制和联邦宪法法院可剥夺与禁止违宪党派的权力等作出 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