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工作方案(20160908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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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以及镇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现制定以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等决策部署以及镇党委、政府相关要求,围绕到2018 年实现全镇脱贫、摘帽、增收目标,2017年实现XX村、XX村等1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的目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履行责任、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脱贫方向、工作推进等重要环节,着力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督查重点

聚焦思想认识、纪律作风和责任担当等问题,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工作情况:

(一)履行责任

1.各村(居)委会执行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坚决,

研究部署、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分工、跟踪问效等相关措施是否具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2.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因地制宜、精准识别、包村联户、结对帮扶等一系列工作要求,做到户情村清、村情镇清。

3.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政策落实

1.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到村到户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贫困村组退出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长效机制。

2.是否存在20 项行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产业扶持、安居建设、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素质提升、金融支持、干部结对帮扶“七个到村到户”等政策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或敷衍应付等问题。

3.是否存在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形式”脱贫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扶贫项目建设、产业扶持等搞权钱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谋取私利以及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提供社会保障和产业扶持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资金使用

1.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整乡整村推进资金、金融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定点扶贫资金以及其他项目资金使用中有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造成识别不准确、效果发挥不佳的问题;有无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造成使用方向偏离、扶贫资金遭受较大损失的问题;有无拨付不到位、下达迟缓,造成资金滞留、相关政策难以落地的问题。

2.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四)脱贫方向

1.2017年计划出列的7个村委会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办法》《XX县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查缺补漏,造成脱贫攻坚工作偏离主线,影响预期目标实现的问题。

2.是否存在把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长远发展目标相互混淆,搞“大水漫灌”,“垒大户”,“造盆景”的问题。

3.是否存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组织发动、释疑解惑不够,导致帮扶政策措施得不到贫困群众认可和参与,群众内生动力不足,脱贫致富奔小康意识不强的问题。

(五)工作推进

1.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执行不到位、项目开工不及时,推进速度缓慢,未按计划时限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2.2017年计划出列的7个村委会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跟踪问效不及时、该发现的问题未发

现、发现问题不处理、出现问题不整改,导致工作滞后、推进缓慢或是工作完成质量与“户6 条、村9 条、镇5条”的退出标准有差距的问题。

三、督查方式

由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四个督查组在2016 年8 月至11 月每月下旬开展一次督查,并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一)到村入户实地察访。各督查组深入贫困村组、建档立卡户及扶贫项目实施现场实地督查,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开展调研指导、亲自研究部署协调工作情况,“七个到村到户”以及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情况,资金投向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划标准情况,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以及群众知晓认可度情况等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交办并提出整改要求。

重点察访对象:对2017年计划出列的12个村委会进行全覆盖督查,对2017 年没有计划出列村(居)委会进行随机抽查。

(二)查阅资料。查阅被督查村(居)委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相关文档资料。重点检查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记录、配套措施和重点项目推进、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资料。

(三)听取汇报。各督查组根据督促检查情况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

听取各村(居)委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班子成员、村组干部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四)汇总总结。每轮督查工作完成后,各督查组在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汇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填写《XX县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发现问题统计表》(见附件2),《统计表》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后反馈给被督查村(居)委会,作为各地督促整改落实和督查追责的重要依据。同时认真总结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后,连同《统计表》在督查结束后2 日内报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成立XX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镇村建办主任

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公室,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镇纪委、镇扶贫办工作人员中据实抽调。

XX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

(一)督查一组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员: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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