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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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合法需求,严防药
品流失,各有关科室应对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履行如下职责: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疗机
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严格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以及《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具、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在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备用、处方、使用、贮存、空安瓿和废贴回收、残
余液处理等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确保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具备安全、防盗的储存条件和双人双锁的管理措施。
5、对备用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科室,要严格按"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对其他精神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
6、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登记、交接班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绝对相符。
7、定期查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效期和外观质量,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有效。
8、严格按规定为门诊癌痛、慢性疼痛患者做好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的建立、记录、保管、定期随访、病人信息上网、病人多余药品的无偿回收等工作,
严防不法分子利用专用病历进行骗购活动。
9、一旦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流失,必须及时报告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及时处理。
10、药剂科应严格按规定和操作规程审核、调配、保存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专用处方;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申请、采购、验收、保管、养护、请领、回收、登记、销毁等工作。
11、做好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
防治和报告工作。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主管负责人和部门主管负责人各留存一份。上述条例应严格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以法处理。
**人民医院部门:
主管负责人(签字):主管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