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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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内容
本省采用“七长”责任制来夯实控辍保学责任体系,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这个体系由县(区)长、乡(镇)长、村长、县(区)教育局长、校长、师长和家长共同负责,旨在通过教育和行政双线夯实控辍保学责任,强化镇村两级的宣传引导和责任落实,形成“行政线”和“教育线”双线控辍保学体系。
县(区)长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他们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县(区)教育局长负责全县(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他们还要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做好辍学学生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此外,他们还要健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工作机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乡(镇)长负责辖区内的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他们还要指导村(居)委会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严控学生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此外,他们还要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对建档立卡户、孤儿、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服刑人员子女重点帮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接收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对学生监护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限期送学生返校。
村长(村委会主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对村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他们还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动向。最后,他们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以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5.学校要加强管理和师德建设,制定班级和教师的责任制,确保学生不辍学。同时,要建立研究帮扶制度,针对残疾学生和学困生加强帮扶力度,消除因研究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学
校要准确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的情况,建立适龄儿童花名册。每学期要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或家长联系,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时做好动员劝返工作。如果学生仍然不返校,学校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并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配合政府做好辍学学生的动员返校工作。
6.家长要履行监护职责,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特别是
要配合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工作,确保他们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家长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
7.师长要认真关心学生的生活和研究,对厌学或其他原因
不想上学的学生,要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要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他们树立研究信心,不断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避免因丧失研究动力而辍学。
二、保障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保障范围包括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残疾儿童和少年的特殊教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学校、家长和师长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