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的具体细则。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处罚主体:违法单位和个人;
2. 处罚类型: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经济处罚等;
3. 处罚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明确违法行为和相应的法律条文;
4. 处罚幅度: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和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处罚的力度;
5. 处罚程序:明确了处罚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听证、决定、申诉等环节;
6. 处罚方式: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确定处罚方式,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等。
这些细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同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改正错误,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生产管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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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细则
10号令第26条;
9号令第23条
10号令第50条;
9号令第45条
总局15号令第50条
1.6擅自从事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危险化学品单位
★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条例》第14条第1款
《许可证条例》第14条第2款
10号令第46条;9号令第42条
(一)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的;
(二)安全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未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的;
(三)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每发现一台设备处以五千元罚款,一次罚款不得超过五万元。
《安全生产法》第30条
《安全生产法》第83条第(八)项
1.4危化品包装物
未经定点,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
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包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生产经营单位
★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9号令第44条
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许可证条例》第13条
《许可证条例》第21条第二款
一
资质资格
1.5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及时变更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和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办பைடு நூலகம்变更手续的。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
其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
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具体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可能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如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乏安全技术措施等;
2. 违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如未经培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设备等;
3. 擅自更改或者停止使用安全设备、设施;
4. 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
5. 对事故隐患未立即整改或不按规定报告;
6. 对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不作处理。
根据上述违章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处罚措施:
1. 警告或口头批评,以提醒违规人员注意安全;
2. 罚款,以经济处罚方式促使企业或个人重视安全;
3. 暂停生产或业务,以强制执行安全要求;
4. 撤销或暂停安全生产相关的许可证或资质;
5. 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违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培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的处罚对象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违章违规处罚原则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患未然”。
第五条处罚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处罚的程序从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计算,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安全责任不到位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二)未制定、未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落实制度落地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三)安全生产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职工未参加过安全培训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罚款2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七)违规操作、使用违法违规的设备、工具的;罚款1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或演练效果不理想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不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4.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5.未按照规定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公平公正、严肃有效。
第二章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处罚第五条对于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停产整顿;5.吊销安全生产证;6.行政拘留;7.刑事责任。
第六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1.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后果较为轻微的;2.对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有较为明显情节和主观恶意的。
第七条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后果严重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并在整顿期间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对拥有安全生产证的单位,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判定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可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证。
第十条如果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涉及违反刑法的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处罚第十一条对于设备违规使用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罚款;3.吊销安全生产证;4.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如果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可以责令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资格审查。
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范本违章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一律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中所指的违章行为,是指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规章制度,对企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危害的行为。
第五条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不按安全操作规程、程序进行操作;2. 不按照安全工艺进行作业;3. 未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或资质从事专业工作;4.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危险区域;5. 未佩戴相关个人防护用品从事作业;6. 未按要求使用安全设备、工具;7. 未履行安全检查、检验义务;8. 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不及时报告;9. 伪造、涂改、篡改安全记录;10. 故意纵火、盗窃、破坏安全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章处罚措施第六条一般情况下,对于违章行为轻微的人员,可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七条对于违章行为较为严重的人员,处以罚款、降级、停工检查、解雇等措施。
第八条对于违章行为严重且后果严重的人员,或者屡教不改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罚款标准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测定,具体标准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第十条降级的期限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
第十一条停工检查期限根据违章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一般为1个月至半年。
第十二条解雇人员时,需进行合法解雇程序,遵循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定,确保合法权益。
第三章执行流程第十三条违章行为发生后,必须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后,安全管理部门需将调查结果和处罚意见书面反馈给违章人员,并告知其有权提起申诉。
第十五条违章人员如对处罚结果不服,可在接到处罚意见书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申诉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四篇)
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当员工发生违章行为时,安全员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就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违章行为划分、处罚流程、处罚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违章行为的划分安全员应当根据具体的企业实际情况,将违章行为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于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可以将违章行为划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重大违章三个等级。
轻微违章:指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技术操作不规范、工时超标、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齐全等情况,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较小影响的违章行为。
一般违章:指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例如电气操作不规范、安全设施未按规定使用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违章行为。
重大违章:指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例如违章操作、超负荷作业、私自停电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违章行为。
二、处罚流程1. 发现违章行为:安全员需要通过巡检、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员工的违章行为,并进行记录。
2. 违章行为调查:安全员需要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了解事发经过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3. 处罚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安全员需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包括处罚的等级和具体的处罚措施。
4. 通知违章人员: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违章人员,告知其违章行为和相应的处罚。
5. 违章人员陈述申辩:违章人员可以对处罚进行陈述申辩,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并提出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6. 处罚确认:根据违章人员的陈述申辩材料,安全员需决定是否对处罚进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处罚确认书。
7. 处罚执行:一旦处罚确认书发出,违章人员需按照处罚要求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整改。
8. 处罚结果复核:安全员需定期对处罚结果进行复核,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处罚具体措施具体的处罚措施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确认。
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员的职责和权利,积极预防和遏制违章生产行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处罚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和安全员。
第三条安全员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骨干力量,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员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负责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发现并报修存在问题的设备;2. 监督和指导员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3. 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填写违章记录;4. 协助公司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5. 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条安全员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五条安全员采取处罚措施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准确、规范。
第二章处罚程序第六条安全员在执行处罚前,应当了解事实真相并进行调查取证。
如发现有人参与违章行为,可以询问当事人,并且可以调取相关监控录像、照片等证据进行查证。
第七条安全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坚持证据至上的原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安全员在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应当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后续处理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安全员在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应当向违章人员当面提供证据,并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条违章人员对于安全员提供的证据和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安全员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口头警告;2. 书面警告;3. 变更工作岗位;4. 停工整改;5. 经济处罚;6. 取消奖励;7. 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安全员在采取处罚措施时,应根据违章行为的情节和影响严重程度,综合考虑违章人员的违纪记录和配合程度,并进行适当的量刑。
第十三条安全员应当将处罚决定书面告知违章人员,并告知其撤销或改变处罚的申诉程序。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纪律的有效约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
(2)施工中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酒后作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罚款。
(3)无证操作机电设备,私自将设备交非专业人员操作罚款。
(4)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罚款。
(5)班组长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不按时上交活动记录罚款。
(6)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罚款。
(7)在禁火区(库房、木工房)吸烟、现场烧明火罚款。
(8)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罚款。
(9)违章指挥罚款。
(10)工长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
(11)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罚款。
(12)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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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该细则中的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未及时报告事故、故障,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2%。
二、未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者未对其使用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未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四、未制定或者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五、未履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工作程序,或在安全作业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虚报安全统计数据,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六、违反有关劳动卫生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七、未按照规定制订安全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等,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八、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九、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十、未按照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未及时纠正和处置安全事故隐患,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十一、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10%。
十二、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10%。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正常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处罚条例;一般安全纪律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每人次,不扣安全帽带的罚款50元每人次;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要求将加倍处罚2、2米以上高处或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每人次;3、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的罚款50元每人次;4、穿高跟鞋、裙子、短裤、拖鞋、光脚上班的罚款50元每人次;5、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罚款100元每人次、小便罚款50元每人次;6、施工部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各类设备不悬挂、破坏安全标语、标志的罚款100元每次;7、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的罚款100元每人次;8、酒后上岗作业的一般工种罚款100元,特殊工种罚款200元每人次;9、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的罚款100元每人次;10、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破坏或随意移动,未经同意拆除、移动的罚款200元每人次;11、不参加安全会议、无书面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的罚款500元每次;12、不听、不服从甲方、上级管理人员指挥的罚款200元每人次,辱骂、威胁甲方或上级管理人员的罚款500元每人次;13、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14、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未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的,罚款100元;15、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安全防护管理:1、电梯井口防护门未按照要求及时安装防护门的,每个井口罚款200元;2、未及时做好电梯井筒内的水平防护的,每次罚款200元;3、电梯井内水平兜网内及井道内的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4、顶板上预留洞口未及时做好防护盖板及防护盖板未固定地每层罚款200元;5、顶板上大于的洞口未搭设防护栏杆及设置水平安全网的每个罚款100元;6、楼梯临边防护栏杆未及时安装的每层罚款200元;7、阳台周边未及时安装防护栏杆的每个罚款50元;8、安全防护栏杆、洞口防护盖板、安全网、安全防护罩等其他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罚款100元/处;消防保卫、治安管理:1、现场吸烟每人每次罚款50元;现场发现烟头每个20元;危险部位吸烟者罚款100-500元,危险部位发现烟头按照每个烟头50元处罚;2、未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点无监护人、未携带消防器材的罚款100元每人次;3、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其他禁火禁烟场所吸烟的罚款50-500元每人次;4、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危险品仓库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配备足量消防器材的罚款200/处;5、乙炔、氧气瓶未按规定分开存放、运输,乙炔瓶没有安装防震圈或回火装置的罚款100-500元每人次;6、氧气、乙炔使用分开未达到5米安全距离的罚款100-500元每人次;离动火点达不到10米安全距离罚款100元每次;7、破坏消防器材、拒不执行消防条例的罚款200-1000元每人次;8、现场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100-500元每人次;9、挪用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每次罚款500元;10、如因违反国家、成都市、公司及项目规定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将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将送政府执法机关处理;11、凡在本现场打架斗殴者,除责令打人者赔偿被打伤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外,总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打人者2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12、作业人员进出工地不刷卡、不配合保安要求的,每次罚款50元;13、在公司、政府部门或其他单位对现场检查前未按照项目部要求及穿马甲的,罚款50元; 脚手架管理:1、架子工必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无证或证件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0元;2、擅自拆除脚手架连墙件、扣件等设施的罚款200元每人次;3、外脚手架上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的罚款200元/层4、3、外脚手架拆除时无警戒、无专人监护的罚款200元每人次;5、外脚手架未进行防雷接地保护的罚款200元/栋;6、未按要求对外脚手架进行四步一隔离或隔离防护不严的罚款100元每人次;7、外脚手架连墙件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设置或连墙件严重偏少的罚款200元每人次;8、利用外脚手架直接充做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的罚款200元每人次;9、未单独搭设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的罚款500元/台;10、直接利用外脚手架进行混凝土泵管固定或充做支架的罚款200元每人次;10、外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合理或严重变形的罚款200元/处;11、剪刀撑搭接扣件数量不够或搭接长度不到位的罚款200元/处;12、立杆或水平杆的接头违反规范要求的罚款200元/处;13、外脚手架基础立杆无横向或纵向扫地杆的罚款50元/处;14、外脚手架立杆上下不顺直变形的罚款200元/根;15、上人马道通道板未设防滑条的罚款100元每处;16、非架子工攀爬外脚手架的每次罚款100元;17、外脚手架上水平通道未满铺脚手板或脚手板未绑扎的罚款100元/处;18、随意切割、破坏外脚手架立杆的罚款500元/根;19、随意拆除或损坏外架安全网的,每处罚款100元;20、外脚手架搭设进度滞后的,每处罚款200元;21、外脚手架密目安全网张挂不及时的,每处罚款200元;22、脚手架剪刀撑未随脚手架进度搭设的,每处罚款200元;23、外脚手架水平兜网未按照要求进行每两层设置的一道或脚手架作业面下方未设置水平兜网的每处罚款200元;爬架管理:1、爬架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罚款100元;2、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就进入现场作业的,每人罚款100元;3、爬架提组装、提升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次罚款500元;4、爬架防坠器不符合要求或未经年检的,每个罚款500元;5、爬架施工单位未提供相关资料及检测检验报告的每次罚款500元;6、在爬架上或外加上堆放材料的罚款500元每次;7、拆除或损坏爬架上设施设备的罚款1000元每次;卸料平台管理1、未按照卸料平台上限载标识牌标识的限载吨位或数量码放材料的,每次罚款500元;2、卸料平台材料码放超过卸料平台防护栏杆的每次罚款500元;3、落地式卸料平台未按照要求搭设的罚款500元每次;4、悬挑式卸料平台未按要求设置钢丝绳的,每次罚款500元;5、卸料平台上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模板支撑系统管理:1、立杆间距超过规范和方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2、无扫地杆的每缺一根罚款20元;3、缺少纵横向水平杆的,每缺一根罚款50元;4、扣件未拧紧的每处罚款10元;5、立杆顶端自有高度超过50cm的每根罚款10元;6、立杆下方使用U型托的,每根罚款20元;7、相邻两根立杆或水平杆接头在同一跨距或布局内的处罚款10元;8、U型托直径小于30cm的,每发现一根罚款10元;9、模板支撑连接在外脚手架上的每处罚款200元;10、在顶板上或模板支撑系统上集中堆放物料的每处罚款200元;11、如未办理模板拆除令就擅自拆除模板支撑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2000-20000元;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管理:塔吊和电梯1、塔吊、施工电梯未进行防雷接地的罚款200元每台2、对于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0元/台或1000元/栋;3、塔吊、施工电梯、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成都市检测中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罚款2000元/台4、电梯安全防坠器未经年检的,每个罚款500元;5、未设置电梯安全防护门、安全防护门的罚款200-1000元/扇;6、电梯安全防护门损坏未修复的或有安全门而未使用的50-500元每人次;7、塔吊、电梯各种极限限位损坏未及时修复更换、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情况下继续使用的100-1000元/处;8、电梯的附墙装置被擅自拆除的2000元/处;9、塔吊吊运物料时未按要求将被吊落物捆绑牢固的,每次罚款100元;10、塔吊吊运物料时,有长短料混吊的,每次罚款100元;11、斜拉斜牵的,每次罚款200元;12、塔吊吊物时,未进行双向指挥的,每次罚款100元;13、无信号指挥人员时,塔吊吊运物料的,每次对塔吊司机进行100元的罚款;14、塔吊标准节及基础螺栓有松动的,按每颗螺栓50元进行处罚;15、塔吊未按照要求进行维修保养或月检的,每次罚款500元;16、塔吊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17、电梯司机、塔吊司机、信号工无证操作的每次罚款100元;18、信号工或塔吊司机未持证上岗的,每次罚款50元;19、信号工上班未穿反光背心的每次罚款50元;20、损坏施工电梯内设施设备的,视情况进行200—1000元罚款处理;其他机械1、他施工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灯具未进行保护接零的罚款100每台;2、施工设备、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罚款100每台;3、电焊机一、二次线无防护罩的罚款200元每次;4、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的罚款200元每次;5、电锯无防护罩的,每次罚款200元;6、中、小型机械设备机械部分损坏未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的100-500元每次;7、电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罚款100元;临时用电规定1、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电器配件缺少、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及失灵等一系列违章用电的罚款200元每人次;2、临时配电系统的接零保护、重复接地保护不规范、不到位的100-500元/处;3、施工用电未采取三项五线制的罚款100-500元/处;4、带电情况下进行设备、机具维修的100-500元每人次;5、电箱内未采用隔离开关的100-500元/处;6、直接用线头当插头或插座已损坏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的100元每次;7、固定电线、电缆直接用金属丝固定在脚手架或防护棚架上的100-500元每人次;8、施工用电使用护套线、线、塑料硬质线、塑料线、民用插线板的100-500元/处;9、抽水作业水泵无开关箱、无漏电保护或无保护零线的100-500元/处;10、小电箱箱体、插座、开关、熔断器损坏未及时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100-500元每人次;11、中、小型机械设备的电器部分损坏未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100元每人次;12、现场电缆混乱的每次罚款100元;13、电缆无保护措施的每次罚款200元;生活区管理:1、在生活区私自占房者,罚款500元并要求立即将所占房屋腾退;2、生活区内乱扔垃圾的,罚款50元每次;3、生活区私拉乱接电源线的罚款200元并没收私拉乱接的电源线及设备;4、在生活区房间内做饭的,罚款500元每次;5、损坏生活区房间内设施设备的,视设备价值罚款50—500元;6、在生活区走廊上方晾晒衣服的,每次罚款50元;7、房间内卫生条件差的按每间房100元每次罚款;8、携带小孩入住的100元每人次;文明施工管理:1、现场材料未分区、分类码放的,每处罚款100元;2、现场材料码放不整齐的,每处罚款100元;3、现场零散材料未及时清理、码放整齐的每处罚款100元;4、钢筋加工区废料及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5、木工加工区废料及锯末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6、现场道路上垃圾较多,扬尘较多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7、现场厕所未按要求进行每天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资料管理:1、如未按总包要求在限期内上报各项安全资料,将按照情况进行200-2000元的处罚;2、现场在建的建筑物内住人的,罚款500元每人次,3、下达整改后不按期整改,又不按期回复的,每张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200 -1000/张罚款,对未在限期内整改的按照整改单要求进行处罚;4、分包单位不按要求参加和开展安全活动或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超过一周未及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的,每一次罚款100元;5、总包组织的周一安全活动,分包单位不积极组织工人参加的,无管理人员维持秩序的,施工人员随意站立的,未按照要求强行出入的,每次对分包单位进行500-2000元的处罚;6、分包单位工人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的,按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全教育后一周内未交安全考试卷或未签安全教育卡的,按每人次罚款100元;其他1、本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细则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各项,如发现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或现象视情况而定,给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2、对于施工队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论大小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及其他处罚,具体额度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实施;3、以上罚款细则,各施工队必须遵守,项目部将以照片或整改通知单证明,所罚款项将直接从施工队当月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4、由于分包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人恶意讨薪,或到总包方无理取闹的,总包给予该分包单位1000~2000元罚款;注:1、各分包单位必须以现金方式交纳罚款,如不交现金,将在当月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当月罚款;2、如分包单位拒签罚款单,项目部将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后交商务部,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按照罚款金额的双倍扣除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华阳街办河池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2016年7月16日。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对“三违”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人不得有“三违”行为。
第二章处罚规定第五条违章指挥1. 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
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违章操作1. 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
2. 中度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七条违反劳动纪律款。
2. 中度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3. 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4. 特别重大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八条对于重复违章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处罚:1. 第二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并处以500元罚款。
2. 第三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
3. 第四次违章: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九条对于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阻碍、干扰违章查处的行为,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三违”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罚。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的处罚,应当经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1. 引言安全生产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纪律,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明确安全生产纪律处罚的范围、原则和具体实施细则,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的范围安全生产纪律处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装备;•疏于维护设备设施,导致安全隐患;•故意破坏、篡改或隐瞒安全记录;•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违反禁止吸烟、酒后作业等相关规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
3.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的原则在执行安全生产纪律处罚时,应遵循如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对于同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论身份职务,一视同仁,实行一致处罚标准;•宽严相济原则: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对于自首、悔过等积极态度给予适当考虑;•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处罚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惩罚违法违规者,更是为了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连续性原则:对于重复违法违规行为,应跟踪记录,进行连续的处罚措施,以期改正问题。
4.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的具体实施细则4.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警告:对于初犯或较轻微的违反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记录;•公开批评:对于较为严重的违反行为,可以在团队、部门或企业内公开批评,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罚款: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并进行记录;•暂停工作:对于危及生命安全的违反行为,可以进行暂停工作处理,并给予适当的扣款处罚,直至问题得到解决;•约谈和辞退:对于恶性违反行为或多次违反行为,可以进行约谈,并视情况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4.2 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对于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装备的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处罚措施:•警告:对于初犯或对安全防护意识不强的情况,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记录;•扣款:根据不佩戴防护装备的次数和严重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扣款处理;•约谈和培训:对于多次不佩戴防护装备的情况,进行约谈和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辞退:对于恶性违反行为或不改正的情况,应视情况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为确保安全生产纪律的严格执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维护正常的生产作业环境,特此制定并公布本实施细则:一、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操作规程、无视安全纪律的行为,将处以____元/人次的罚款。
二、施工期间,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需系好安全带。
严禁酒后作业,禁止穿拖鞋、高跟鞋上班。
违反者,每次罚款____元。
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更不得将设备交由非专业人员操作。
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四、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的,将处以____元/人次的罚款。
五、班组长需按时组织安全活动,并按时提交活动记录。
未能履行此职责的,罚款____元/人次。
六、脚手架上不得遗留钢管、钢筋、模板、木方、扣件、卡具等工具及材料,发现未及时清理的,罚款____元/人次。
因未及时清理导致物品坠落造成事故的,罚款____元/人次。
七、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八、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卸安全栏杆、门、网、脚手架等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九、在禁火区域(如库房、木工房)内吸烟或现场使用明火,罚款____元/人次。
十、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十一、电焊、氧割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并清理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未能做到的,如引发火灾,将处以____元/人次的罚款。
十二、上下施工区域时,应使用指定通道,严禁攀爬、翻越脚手架,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十三、对违章指挥的行为,将处以____元/人次的罚款。
十四、工长需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能做到的,罚款____元/人次。
十五、严禁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十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未遂事故或重大险情的,将处以____元/人次的罚款。
2023年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2023年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规范安全员进行处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各类生产单位的安全员对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工作。
第三条安全员是指由企业聘用或特别委派的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安全员对于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公正、公平,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恰当的处罚。
第五条安全员在处罚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尊重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其申诉和救济的途径。
第六条安全员可以依据本实施细则对违章行为采取停产停工、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措施,并建议企业对有严重违章行为的人员进行处分。
第二章违章行为认定和处罚措施第七条安全员在认定违章行为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制度进行认定;(二)依据事实证据,进行客观、全面的调查,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三)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综合判断;(四)在认定违章行为时,实行罚当其罪、控制风险、教育改正的原则。
第八条安全员认定违章行为后,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责令改正:针对一般、轻微的违章行为,安全员可以书面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进行后续督促检查。
(二)停产停工:对于严重、重大的违章行为,安全员可以依法决定停产停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
(三)罚款: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安全员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的数额应当合理、公正。
(四)其他措施:根据需要,安全员可以采取其他合理、适当的处罚措施,如警告、通报批评等。
第九条安全员在进行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对于多次违章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三)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的当事人,建议企业对其进行合适的处分,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辞退等。
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模版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角色,负责监督和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执行,违章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以下是一个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模板,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员对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工作,提高安全员的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处罚范围第二条安全员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都有权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安全员审核和批准私自使用安全设备;2.生产操作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3.隐瞒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4.未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日常巡检;5.拒绝配合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三条安全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罚:1.取证:安全员在发现违章行为后,需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书面材料等;2.验证:安全员应对取证材料进行验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询问:安全员应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了解事实情况;4.报告:安全员需向上级主管汇报违章行为情况,并请求处罚意见;5.处罚:根据上级主管的意见和企业相应的处罚规定,安全员对违章行为进行相应处罚;6.监督整改:安全员需对处罚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违章行为得到整改。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四条安全员可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章行为,安全员可进行口头警告,提醒被违章人注意安全;2.书面警告:对于一般违章行为,安全员应书面警告,并告知被违章人潜在的安全风险;3.经济处罚:对于较严重的违章行为,安全员可对被违章人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企业规定确定;4.停工整改: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安全员有权对相关工作场所停工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5.变更岗位:对于屡教不改的违章人员,安全员可建议企业将其调离原岗位,以确保安全生产;6.其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和企业规定,安全员可采取适当的其他措施进行处罚。
第五章处罚记录第五条安全员应对处罚决定及时进行记录,并提交给上级主管备案。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分公司工程部、维护部: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安全管理手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奖罚规定如下:一、基本原则1、此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有的部门、工程部及来分公司施工的施工队伍。
2、奖罚原则:完成全年安全目标的奖,完不成的罚。
3、实施处罚的主体是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分公司各工程项目经理、专业维护组长、区县维护组长、施工队。
4、安全处罚要奖罚结合,以教育为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问题要及时给对方提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处罚,对那些屡教不改、拖着不办的要坚决给予处罚。
5、实施处罚是要有2人以上才能实施处罚,对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根据隐患的性质给予处罚。
6、罚款单统一交由分公司工程综合部汇总,报财务扣缴。
7、罚款的使用,罚款统一由财务涂琼设帐,用于安全的奖励和安全用品的购置。
二、具体处罚规定1、对于不按规定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的每人次罚款50元(请假的人除外,但必须派其他人员参加)。
2、各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少一项罚50元,少二项以上的(不含二项)罚200元。
3、各部门的各项记录每少一个罚50元,少二项以上(不含二项)罚200元。
4、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培训会议的没少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5、各部门的隐患排查及其他安全报表要及时准确,不及时报、未报、漏报一次罚50元。
受到分公司安监组处罚的由其受处罚的部门负责人承担罚款。
6、各项目责任制和有关制度,按要求上墙的必须上墙,没有上墙的少一处罚款50元,二处罚100元,三处罚400元。
7、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档案,每少一项罚100元。
8、对由于本部门管理不到位、受到分公司安监组罚款的,其责任和罚款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三、现场安全处罚1、基站机房内禁止吸烟,进入基站的维护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发现一次罚50元。
安全生产对管理人员的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对管理人员的处罚实施细则(一) 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予以处罚: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
一般事故罚50元/次,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并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在现场发现的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落实处理而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或当班未处理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就离开的,罚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6、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对待,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8、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及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9、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呼,违者报矿处理。
10、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 0元/次。
(二)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予以处罚: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3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2、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验收;同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二、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 元,工班长每次50 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 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 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 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 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 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 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 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 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 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 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 元。
二、施工机械13、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 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 元。
14、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 元,罚主管领导100 元。
15、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 元,罚施工单位200 元。
16、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 元。
17、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 元。
18、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 元,罚搭乘人员50 元。
19、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 元。
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20、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 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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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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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管理人员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务请各位管理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本人持证培训,处罚50-200元/次;
2.不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不积极传达贯彻会议或文件精神,处罚50-200元/次;
3.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作业,处罚100-300元/次;
4.未按安监、环保、特设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100-500元/次;
5.未按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50-300元/次;
6.对员工发现并提出的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不理彩、不组织整改消除,或者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理彩、不采纳,处罚50-200元/次;
7.发生事故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不作调查分析,或者不提出处理意见,处罚100-300元/次;
8.不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处罚
100-500元/次;
9.对违章违纪或安全事故进行处罚时,故意降低处罚标准或寻找客观理由使之免于处罚,处罚50-300元/次;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者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
50-200元/次;
11.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处罚50-200元/次;
12.安排不符合岗位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
13.安排童工或超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
14.不顾员工身体和精神实际状况,强令员工加班加点、超负荷作业,处罚
50-300元/次;
15.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或其它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不纠正、不教育、不处罚,处罚50-200元/次;
16.随意调换特种作业人员和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人员岗位,临时拉人顶岗,处罚50-200元/次;
17.未执行班前会制度,或无班前会记录,处罚50-200元/次;
18.未执行交接班制度,或无交接班记录,处罚50-200元/次;
19.未执行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或无安全检查记录,处罚50-200元/次;
20.未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或无隐患整改记录,处罚50-200元/次;
21.未执行现场纠正“三违”制度,或无纠正处罚记录,处罚50-200元/次;
22.在班前会或其它会议上,不进行岗位针对性培训教育、不进行岗位安全措施交底、不对违章违纪进行处理、不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处罚50-200元/次;
23.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和各类设施不按计划检修维护、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处罚50-200元/次;
24.重大的起重吊装作业、运输作业、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未指定监护人,处罚100-300元/次;
25.安排或默认在大风、霜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必须作业时未采取防滑、防坠落等有效防范措施,处罚100-300元/次;
26.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遇有大风、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处罚
100-300元/次;
27.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设施,处罚50-200元/次;
28.擅自决定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处罚50-200元/次;
29.擅自决定移动、拆除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处罚50-200元/次;
30.现场各类材料、工具、设备等摆放混乱,不符合现场定置管理的要求,处罚50-200元/次。
说明
1、本细则是对各级管理人员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之一;
2、凡短时期内重复违反上述条款加倍处罚;
3、违反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处罚按公司调查处理通报文件执行。
4、本细则未涉及到的违章违纪行为、或者是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按生产系统具体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本细则从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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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