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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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一早起来,我就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这是一个宏大而细致的工程,需要深入挖掘每一个细节。
我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脑,让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流淌出来。
1.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
2.课程设置我们要优化课程设置。
课程是培养方案的核心,我们要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必修课程: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总论、民法总论等;选修课程:包括商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证据法学等;实践课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习等;特色课程:结合学校特色和地方实际,开设一些具有针对性的课程,如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
3.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培养方案的关键。
我们要摒弃单一的讲授式教学,采用多元化、互动式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小组讨论:鼓励学生发表见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模拟法庭:让学生身临其境,体验法律实务操作;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法律实务部门,了解法律实务运作。
4.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研究生素质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生的视野。
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来校讲学;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鼓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5.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培养方案的基础。
我们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鼓励教师从事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
6.质量保障质量保障是培养方案的生命线。
我们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
完善培养方案修订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写着写着,天色已晚。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9e16e2555270722182ef712.png)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各层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精神,就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原则(一)总结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着力发展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培养模式,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并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凸显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二)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调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
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研究、社会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相应的安排;(三)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在研究中学习的要求,以利于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注重学科前沿性、交叉性,并通过有指导的科学研究,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四)跨学院招生的学科专业点,应共同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
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牵头,成立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小组,负责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具体要求各学院应当根据学位点所在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基本要求以及提高培养质量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研究生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一)博士生培养方案1. 研究方向设置要求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应属于本学科下的三级学科,或者能够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研究领域,其设置既要充分反映该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又要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
2.课程设置要求博士生课程学习应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内安排完毕;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应在第三学期安排;第二、三学年为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及博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阶段。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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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各层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精神,就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原则(一)总结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着力发展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培养模式,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并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凸显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二)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调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
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研究、社会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相应的安排;(三)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在研究中学习的要求,以利于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注重学科前沿性、交叉性,并通过有指导的科学研究,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四)跨学院招生的学科专业点,应共同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
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牵头,成立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小组,负责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具体要求各学院应当根据学位点所在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基本要求以及提高培养质量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研究生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一)博士生培养方案1. 研究方向设置要求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应属于本学科下的三级学科,或者能够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研究领域,其设置既要充分反映该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又要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
2.课程设置要求博士生课程学习应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内安排完毕;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应在第三学期安排;第二、三学年为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及博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阶段。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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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和要求(一)培养目标西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培养具有现代法治理念、法律职业操守和法律职业技能,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善于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实务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西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突出法律实务的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法治建设。
(二)培养要求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规定时间的学习,应达到如下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现代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
、熟悉主要的法律业务,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胜任法务工作的任职要求。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全日制学习。
、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二年。
三、培养方式、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四、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一)课程设置、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设置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学分(含专门实践必修学分;学位论文学分);课程设置及相关安排详见附表一“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安排表”。
法律硕士培养机制改革的新探索——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特色培养方案为例
![法律硕士培养机制改革的新探索——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特色培养方案为例](https://img.taocdn.com/s3/m/59b55cb41a37f111f1855be3.png)
论人才培养模式和学校对教师考核制度的影响 ,高校教师 多 侧重于理论研究 ,具有 丰富实务经验的教师数量极为有 限。 正所 谓 ,术业有专攻 ,以学术型教师讲授所谓的实践性 课程 ,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由此实践教学沦为走过场与纸 上谈兵 。 ( 二 )大班 教 学效 果 不 佳 受师资 、学校教学设施 的限制 ,加之学生人数众多 ,法 律硕 士专业 的授课 多为大班教学 ,这严重制约 了教学质量的 提升。 以笔者所 在的西南政 法大学为例 ,法律 硕士 ( 法学 ) 专业 的一个教 学班 由一般 三个行政班组成 ,上课的学生人数 在 1 0 0人 以上 。如此一来 ,分摊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教学资源 便严重不足 ,教师也无法进行深入 的讲解 ,教学之 间的互动 也仅有一小部分学生能够有 幸参 与。更 为重要 的是 ,实践性 教学不同于理论讲授 ,只有 学生亲身参 与其 中 、充分实现教 与学 的互动 ,才能实现教学效果 。否则 ,学生仅仅观摩其他 学生的法律实践 , 与坐在 电视机前收看庭 审的效果自己的角色定位 , 事前需要对案情及庭审相关程序进行学习和规划 ,方能熟悉 庭审 的流程及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只有参与其中 ,扮演某个 诉讼参与人才能真正地学习到庭审的相关技能 ,这一点是消 极地作为一名 “ 观众”的同学无法企及 的。 ( 三 )实务课程教授沿袭传统教 学模 式 我 国高校现行的实务课 程教学方式存在诸多弊病 ,这是 制 约 我 国法 律 实务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主要 原 因 。其 一 、沿 袭 专 题形 式的理论讲授 。对法律硕士 的培养 ,除 了在课程设置上 有一些区别以外 ,在教 学方法上 与法学本科和法学研究生教 学没有本 质上的区别 ,主要 表现在 以本科 “ 填鸭式 ”理论灌 输或者以法学硕士 “ 专 题教 学”为主 ,其他形式 的法律实践 训练较为少有 ,不具常态性 ,无法满 足法律硕士培养 目标与 职业化教育的实践要求 。其二 、 案例教学停 留在分析层面上。 案例教学帮助我们 了解案件事实 、理清法 律关 系 ,并得 出法 律结论 ,具有深化理解的功能。然而 ,在对法律硕 士的培养 中,案例教学 的运用较为守 旧,仅仅停留下 “ 分析”上。在 这种案例教学 中, 所提供案件 的案件事实是 已经确切知道 的, 在案件描述 中已经对案情做 出了认定 ,而在课堂教学中的任 务仅仅在 于对 既有事实进行分析 、定性并给 出法律意见 。众 所周 知 ,在 司法实践 中,任何裁判作 出的前提都是准确认定 案件事实 。可见 ,相 对于根据 已知事实得 出法律结论而 言 , 如何从 纷繁的证据 资料 中提 取案件事 实并加 以评断 ,显得更 加重要且难 于把握 。 传统的案例教 学方法无法达到这一 目的 , 只能教会学生做简单的法律判断 ,无 法教会学 生提取案件事 实并通过举证实现诉讼 目的 ,难以有效提升学 生对 案件 的综 合把握能力。 ( 四 )文 书写作教学效果欠佳 某 法学家说 过 : “ 笔上功夫 和嘴上功夫是法 律人赖 以生 存 的两项技能 。 ”文字表达能力 的一个主要体现就在于法律文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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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是西南政法大学为培养高素质、
具有法律水平以及一定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律领域高级专业人才而拟定
的硕士教育项目。
根据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生需要完成一定
的综合性、理论性和实践性课程。
综合性课程包括:宪法学,诉讼法、刑法学,民法总论,国际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
理论性课程包括:法学概论,法理学,法律史,社会学,比较法学,社会工作学,
政治学,法律哲学等。
实践性课程包括:实务技能训练,法律专题项目,法律艺术和制度设计等课程。
经过严格的考核,学生可以获得法
律硕士学位。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b543c039b89680202d825b4.png)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来源:发布:2020-03-28 17:24:05 访问次数:1次附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讨生培育管理方法〔试行〕〔2020年10月13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经过〕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增强硕士研讨生的培育与管理,提高硕士研讨生的培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培育任务的假定干意见»〔教研〔2020〕1号〕等有关文件规则,结合我校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硕士研讨生的培育管理应表达校院二级管理的原那么,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在本方法规则的范围内分工担任的制度。
第三条各学科、专业应依据本方法,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践,制定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研讨生培育方案。
第二章培育目的第四条硕士研讨生培育管理的总体目的是,培育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违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实际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可以发明性地展开迷信研讨任务或独立担负专业任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第五条硕士研讨生详细素质要求:〔一〕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指导,热爱祖国;遵纪违法,老实守信;身心安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二〕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实际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科研创新才干或专业实际才干;具有从事迷信研讨、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的素质和潜力;〔三〕具有良好的迷信与人文素养;具有知识社会所需求的自主性、反思性、研讨性的学习质量和开放的视野;学风严谨,遵守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举止得体,具有良好的团体修养;〔四〕可以规范、准确地运用现代汉语,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才干;并且至少掌握一门本国语,可以运用该门本国语比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相关资料。
第三章学制与总体布置第六条除专业学位研讨生以外,硕士研讨生的学制为三年。
因合理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程学习、研讨义务或参与硕士论文争辩的,经自己提早三个月提出央求,指点教员签署意见,学科组、学院赞同并报研讨生部审核、主管校长同意后,可延伸学习年限,但延伸年限不得超越两年。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629e782c8d376eeaeaa319e.png)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3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通过,2014年11月12日第17次校长办公会修订)西政校发〔2014〕3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有关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
第三条各学科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的实际,制定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二章培养目标第四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注重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培养具备扎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业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为目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注重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能力的培养,以培养具备全面职业素养的应用型、职业化高层次专门人才为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分类培养、分类管理。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具体素质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二)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的素质和潜力;(三)具有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知识社会所需要的自主性、反思性、研究性的学习品质和开放的视野;学风严谨,恪守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举止得体,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四)能够规范、准确地使用现代汉语,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相关资料。
第三章学制与总体安排第六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律硕士(在职攻读)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法学理论硕士生培养方案
![法学理论硕士生培养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1aa112c37375a417876f8f83.png)
法学理论硕士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 030101 授法学学位)一、培养目标:法学硕士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根据这一总的目标,本专业培养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文明素质和知识技能素质的法律教学研究人才和法律实务人才,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求真创新,有团结合作精神、坚持真理的品质和勤奋踏实的作风;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学理论专业知识,了解法学理论前沿以及我国法治实践的重大课题,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实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实务工作。二、研究方向:1. 法理学2. 比较法学3. 法律政治学4. 法律社会学5. 法律传媒学三、学习年限:1. 普通硕士生实行以两年为主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2. 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三年半。3. 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览表:博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800-999)。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选定论文题目,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指导老师与导师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有理论意义或者实践意义,并且是一个真的命题而非虚假命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任何论文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论文的写作规范要符合国家与学校的要求。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七、教学方法1.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导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关心研究生的全面成长。2. 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阅读有关本专业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专业参考书籍,写出心得体会并提出问题,由指导老师辅导答疑,课堂讲授或组织讨论。3. 安排研究生教学实习,参加本科的课程讲授和课堂讨论,由指导老师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八、考核方式1. 期中考核(1)公共课期中考核以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随堂考核为主,也可以撰写专题课程阶段小论文方式考核,具体由课程教师安排。2. 期末考核(1)公共课以笔试考核为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出卷笔试考核为主,也可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或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占教学学时数,如出卷笔试考核请通知研究生教务安排教室及监考人员。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1. 学位授予基本要求(1)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2)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2. 资格审查(1)由学院组织专人按照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并注意对硕士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2)学位论文定稿审查:硕士生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经导师全面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答辩。参加答辩学生名单请学科组提前十天报研究生科备案。若审查不通过者,由导师通知学生本人提出缓答辩书面申请,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后分别提交至学工组及研究生科备案。3. 学位论文评阅硕士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提请学位论文评阅。应聘请两位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各学科组负责人批准。《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语》和按照标准格式排版装订成册的论文由答辩秘书直接寄出和收回,硕士生及导师不宜参与。论文评阅人名单应对硕士生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十五天。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一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位以上(含二位)评阅人(含增聘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4. 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硕士生应将按评阅人意见修改后的论文正式装订成册并提前一星期提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以便于答辩时对论文进行提问。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一般于每年五月至六月和十月至十一月由学院集中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教研室提出建议,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也可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并不能对所指导的学生评分投票。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学位申请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代投票。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应公开举行。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原始书面记录由学院保管备查,一年后方可销毁。对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硕士生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未获通过,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十、实践活动在学完主要专业课程后,研究生应根据导师的要求在本科课堂里进行一定的教学实践。法律史硕士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 030102 授法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2. 具有优秀品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真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有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 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4.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能胜任高校,科研单位的理论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司法实务工作。二、研究方向:1. 中国法律史2. 比较法律传统3. 普通法传统三、学习年限:1. 普通硕士生学习年限为2.5年。2. 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三年半。3. 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览表:注:硕士生修课应从硕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500-799);博士生修课应从博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800-999)。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选定论文题目,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指导老师与导师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有理论意义或者实践意义,并且是一个真的命题而非虚假命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任何论文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论文的写作规范要符合国家与学校的要求。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七、教学方法1.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导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关心研究生的全面成长。2. 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阅读有关本专业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专业参考书籍,写出心得体会并提出问题,由指导老师辅导答疑,课堂讲授或组织讨论。3. 安排研究生教学实习,参加本科的课程讲授和课堂讨论,由指导老师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八、考核方式1. 期中考核(1)公共课期中考核以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随堂考核为主,也可以撰写专题课程阶段小论文方式考核,具体由课程教师安排。2. 期末考核(1)公共课以笔试考核为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出卷笔试考核为主,也可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或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占教学学时数,如出卷笔试考核请通知研究生教务安排教室及监考人员。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1. 学位授予基本要求(1)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2)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2. 资格审查(1)由学院组织专人按照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并注意对硕士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2)学位论文定稿审查:硕士生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经导师全面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答辩。参加答辩学生名单请学科组提前十天报研究生科备案。若审查不通过者,由导师通知学生本人提出缓答辩书面申请,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后分别提交至学工组及研究生科备案。3. 学位论文评阅硕士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提请学位论文评阅。应聘请两位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各学科组负责人批准。《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语》和按照标准格式排版装订成册的论文由答辩秘书直接寄出和收回,硕士生及导师不宜参与。论文评阅人名单应对硕士生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十五天。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一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位以上(含二位)评阅人(含增聘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4. 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硕士生应将按评阅人意见修改后的论文正式装订成册并提前一星期提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以便于答辩时对论文进行提问。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一般于每年五月至六月和十月至十一月由学院集中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教研室提出建议,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也可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并不能对所指导的学生评分投票。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学位申请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代投票。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应公开举行。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原始书面记录由学院保管备查,一年后方可销毁。对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硕士生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未获通过,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十、实践活动在学完主要专业课程后,研究生应根据导师的要求在本科课堂里进行一定的教学实践。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 030103 授法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2. 具有优秀品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真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有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 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4.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能胜任高校,科研单位的法学理论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公安、检察、法院、行政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能胜任国家机关的立法、执法以及行政复议和裁决工作;能胜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二、研究方向:1. 宪法基础理论2. 比较宪法学3. 行政法学4. 部门行政法学5. 行政诉讼法三、学习年限:1.普通硕士生学习年限为2.5年。2. 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三年半。3. 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览表博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800-999)。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选定论文题目,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指导老师与导师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有理论意义或者实践意义,并且是一个真的命题而非虚假命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任何论文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论文的写作规范要符合国家与学校的要求。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七、教学方法1.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导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关心研究生的全面成长。2. 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阅读有关本专业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专业参考书籍,写出心得体会并提出问题,由指导老师辅导答疑,课堂讲授或组织讨论。3. 安排研究生教学实习,参加本科的课程讲授和课堂讨论,由指导老师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八、考核方式1. 期中考核(1)公共课期中考核以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随堂考核为主,也可以撰写专题课程阶段小论文方式考核,具体由课程教师安排。2. 期末考核(1)公共课以笔试考核为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出卷笔试考核为主,也可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或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占教学学时数,如出卷笔试考核请通知研究生教务安排教室及监考人员。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1. 学位授予基本要求(1)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2)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2. 资格审查(1)由学院组织专人按照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并注意对硕士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2)学位论文定稿审查:硕士生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经导师全面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答辩。参加答辩学生名单请学科组提前十天报研究生科备案。若审查不通过者,由导师通知学生本人提出缓答辩书面申请,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后分别提交至学工组及研究生科备案。3. 学位论文评阅硕士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提请学位论文评阅。应聘请两位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各学科组负责人批准。《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语》和按照标准格式排版装订成册的论文由答辩秘书直接寄出和收回,硕士生及导师不宜参与。论文评阅人名单应对硕士生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十五天。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一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位以上(含二位)评阅人(含增聘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4. 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硕士生应将按评阅人意见修改后的论文正式装订成册并提前一星期提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以便于答辩时对论文进行提问。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一般于每年五月至六月和十月至十一月由学院集中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教研室提出建议,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也可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并不能对所指导的学生评分投票。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学位申请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代投票。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应公开举行。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原始书面记录由学院保管备查,一年后方可销毁。对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硕士生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未获通过,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十、实践活动在学完主要专业课程后,研究生应根据导师的要求在本科课堂里进行一定的教学实践。刑法硕士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 030104 授法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2. 具有优秀品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真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有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 能熟练运用所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法学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4. 具有教强的教学、科研和从事法律实务的能力,能胜任高校,科研单位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公安、检察、法院、行政司法、工商、财税、金融、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等的相关法律工作。5. 身心健康。二、研究方向:本专业设置3个研究方向:1. 中国刑法2. 外国刑法3. 犯罪学三、学习年限:1. 普通硕士生学习年限为2.5年。2. 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三年半。3. 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博士生课程中选择(课程代码最后三位为800-999)。*如需选修“第二外国语”的学生请从外语系课程体系中选择。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选定论文题目,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指导老师与导师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有理论意义或者实践意义,并且是一个真的命题而非虚假命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任何论文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论文的写作规范要符合国家与学校的要求。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七、教学方法1.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导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关心研究生的全面成长。2. 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阅读有关本专业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专业参考书籍,写出心得体会并提出问题,由指导老师辅导答疑,课堂讲授或组织讨论。3. 安排研究生教学实习,参加本科的课程讲授和课堂讨论,由指导老师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八、考核方式1. 期中考核(1)公共课期中考核以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随堂考核为主,也可以撰写专题课程阶段小论文方式考核,具体由课程教师安排。2. 期末考核(1)公共课以笔试考核为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出卷笔试考核为主,也可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或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占教学学时数,如出卷笔试考核请通知研究生教务安排教室及监考人员。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1. 学位授予基本要求(1)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2)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2. 资格审查(1)由学院组织专人按照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并注意对硕士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2)学位论文定稿审查:硕士生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经导师全面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答辩。参加答辩学生名单请学科组提前十天报研究生科备案。若审查不通过者,由导师通知学生本人提出缓答辩书面申请,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后分别提交至学工组及研究生科备案。3. 学位论文评阅硕士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提请学位论文评阅。应聘请两位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各学科组负责人批准。《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语》和按照标准格式排版装订成册的论文由答辩秘书直接寄出和收回,硕士生及导师不宜参与。论文评阅人名单应对硕士生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十五天。。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https://img.taocdn.com/s3/m/e94c7f19856a561253d36f59.png)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2010年,我校被确定为教育部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四年来,我校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注重内涵式发展,通过培养模式创新和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解决了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式趋同、职业能力与实践能力不强、培养特色不突出、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质量提升乏力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探索建立了一条适应我国法治建设与社会需求的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培养新路径。
具体成效总结如下:一、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新突破(一)分类制定培养方案——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为突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型、应用型特点,区别于学术型学位培养方式,我校紧贴社会需求与职业发展需要,分类设计了“公务员与行政法实务”、“涉外经贸法律实务”等9个方向培养方案。
每个培养方案各有侧重,对课程进行模块化设计,分为“专业基础课”、“特色方向课”和“法律职业技能特色训练项目”,新的培养方案教学目标清晰,更加契合行业需求和实务部门的实际需要。
(二)建设精英师资团队——注重教学与实践结合1.提升任课师资的实务经验学校以是否具有法律实务经验为筛选条件,专门组建了一支既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造诣又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队伍,相对固定的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
此外,我校一方面继续落实《西南政法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赴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精通法学理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法学实践能力训练,加大“双师型”人才培养的力度,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特别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资力量的合理配置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聘请部分法律实务部门和机关优秀的专家学者担任我校法律硕士兼职教师。
以上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法律实务知识的渴求。
2.注重导师队伍的专兼结合学校根据法律硕士教育的特点和培养目标,实施集体导师和双导师相结合的指导培养模式,并按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分别实施:一是在职法律硕士培养环节中有条件地使用法律硕士双导师制;二是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环节中大规模使用双导师制;三是在法律硕士(法学)和政法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中引入专业实践课导师与法律职业培训导师,与论文导师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双导师制形式,三种方式为各类别法律硕士的各学习阶段提供了不同的导师进行针对性指导。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讲解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bef83ede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d7.png)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法学2年制)培养方案(2023年6月修改)一、培养目旳培养具有法治理念、法学思维, 坚实专业基础和精湛旳专业技能等法律专业素养旳德才兼备旳法律实务人才。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统一考试并经中国政法大学复试选拔录取旳、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旳法学专业旳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为2年制, 毕业并获得学位, 总学分不低于55学分。
(一)课程设置(二)实习(必修课, 9学分)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等实务机构实习3个月。
实习结束需提交实习鉴定登记表。
完毕1篇实习汇报(不少于6000字)及3篇随笔。
实习旳目旳:1. 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多种事案), 可以运使用方法学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测、分析、判断和处理;2. 较纯熟地掌握和运用基本旳法律解释措施, 可以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3. 较纯熟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 可以主持诉讼程序, 进行调查与取证;4.纯熟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 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征询、谈判、起草协议)以及法律事务旳组织与管理;5. 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献旳一般经验。
6.培养法律技能旳综合应用能力。
(三)学位论文(10学分)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络实际旳原则, 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
重在反应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处理法律实务中旳理论和实践问题旳能力。
导师应根据学生旳选题方向, 负责其论文旳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重要内容, 但不限于学术论文旳成果形式, 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旳三个以上有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汇报、专题调查等。
论文评阅原则应当统一。
任何形式旳学位论文旳写作均应当规范, 到达如下七个方面规定:1. 选题故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2. 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旳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 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旳现实状况进行梳理和归纳。
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83335482cc58bd63186bde2.png)
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备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2、能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外语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相应岗位的任职要求。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制为三年;本科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学制为两年。
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成绩优异者,修满学分,经批准可提前毕业。
三、培养方式1、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采用学分。
法学专业总学分不得少于52学分,其中课堂教学30学分;非法法学专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6学分,其中课堂教学54学分(课堂教学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推荐选修课学分不低于13学分)。
3、成立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导师组由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高级专业人才参加。
4、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低于总科目的80%。
选修课采取考查方式。
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四、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选修课。
课程安排应有所侧重,体现高层次、宽基础、实务性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
五、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本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西政法硕培养方案
![西政法硕培养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8db2d7b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01cf468.png)
西政法硕培养方案西政法硕的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专业课程设置。
西政法硕的培养方案中,主要包括了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专业课程的设置。
这些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使其能够深入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实践教学环节。
西政法硕的培养方案中,注重了实践教学的环节。
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可以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情境中,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习实训、模拟法庭、案例分析等,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
三、科研能力培养。
为了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西政法硕的培养方案中设置了科研环节。
学生可以通过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方式,深入研究某一领域的法学问题,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专业素质培养。
西政法硕的培养方案中,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道德素养、独立思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以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
五、选修课程设置。
西政法硕的培养方案中,还设置了一定的选修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的选修课程,以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总的来说,西政法硕的培养方案是科学合理的,符合西政法硕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方案的实施,可以使学生获得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实施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学校还会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西政法硕的培养方案是根据西政法硕专业的需求和培养目标而设计的,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通过培养方案的实施,可以使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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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专业名称法学理论
专业代码030101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制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二级学科,是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学科。
法学理论从社会政治、经济、伦理、文化以及法律本身等多角度和多层面,来研究法律现象产生、运行和发展的历史规律,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内容、形式及其结构、功能与价值,以建立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体系,揭示法律实践的一般规律。
本学科尤其致力于西方法学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法的基本理论研究,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理论上的深入探索和概括。
它所阐述的法的基本概念、范畴及其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及社会,对于法学各学科的学习具有理论奠基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是法科学生必须具备的知识基础和理论素养。
一、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二、培养目标与学制及应修学分
三、课程设置
1.基础课为跨专业相关课程(法学专业)的1—2门,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至少2门(法学以外)。
2.专业必修课不少于3门,专业选修课4—6门。
3.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研究生免修“政治课”和“外国语”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其它要求按相应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不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五、科研能力与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六、需阅读的主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