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计算机等7个职业教育集团和河南省智能建造技术等4个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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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0.10.22
•【字号】教电教〔2020〕416号
•【施行日期】2020.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
区、实验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教电教〔2019〕819号)精神,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遴选、推荐,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估、审议,省教育厅审核,决定授予新乡市等14个区域为“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授予郑州市第二中学等200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应切实承担起本地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建设与发展的任务,加大投入、加强规划、统筹、指导与监管。

各实验区、校应珍惜荣誉,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充分发挥实验区、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保障实验区、校建设科学、健康、专业化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校建设工作将引入动态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以每半年为一个周期随机抽查并持续监管。

联系人:马丽娟张瑜
电话:*************
邮箱:***************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
2020年10月22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9•【字号】教办科技〔2024〕231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31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和领域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的团队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高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建设期内的团队骨干成员(团队成员排名前5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申报。

5.申请团队原则上应是学校校级创新团队且学校能够支持建设经费,并注重与团队所在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相结合。

6.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本计划优先支持依托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科研团队。

7.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11.08•【字号】教职成〔2017〕950号•【施行日期】2017.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7〕95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推进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现就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7〕110号),深入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素质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文明风采”竞赛,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

分批重点支持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协办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相关单位,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及相关专业基础条件建设,提升软硬件水平,更好地服务竞赛项目的教学训练,提升参赛水平和承办协办比赛的条件。

二、工作要求各项目学校要按照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协办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切实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和相关专业建设实际,做好技能大赛条件建设。

(一)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质量。

切实加强技能大赛场地建设,参照《关于举办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2017〕34号)中关于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场地要求,强化比赛场地硬件、软件等多方面的建设。

(二)促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公平公正。

第一批项目学校(见附件)要加强技能大赛场地的远程监控设备条件建设,可以达到在比赛现场之外能够全程观测到比赛现场的全景,方便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参观比赛过程,监督比赛的公平公正。

三、建设保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7〕94号)要求,省财政按照因素分配法对第一批项目学校拨付了建设启动资金,学校主管部门应给予学校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学校要通过自筹、校企合作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原则上均不得少于省财政启动资金。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30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等35个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培育建设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309号)有关要求,以2年为建设周期,完善建设方案,于5月25日前将确定后的建设方案(格式无统一要求,标注联系人和电话)发至邮箱******************。

建设周期内,各培育建设单位要完成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推进协同育人改革、加快制度机制创新、校企合作培养师资、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开展产业学院建设等各项建设任务。

建设期满,由培育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按照培育单位的建设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纳入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名录;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的资格。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5月6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1.21•【字号】教职成〔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化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双元”育人,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职业院校中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原则(一)示范性原则。

项目应致力于探索、创新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合作模式等,取得显著成效,对全省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能够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推广性原则。

项目应具有可推广性,成果可为省内其他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学习和借鉴,并可成功复制。

二、项目评选数量2020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拟评选25个。

高职院校项目15个、中职学校项目10个。

其中,现代农业领域4个、先进制造业领域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8个、我省技能人才紧缺领域4个。

三、项目申报条件(一)项目所属领域。

项目属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我省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二)项目双方资质。

1.项目学校方资质。

项目中学校,须为独立设置并具有招生资质5年以上的职业院校,近3年高职院校年招生数量在3000人以上且目前在校生数量不低于10000人、中职学校年招生数量在1000人以上且目前在校生数量不低于3000人,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教职成〔2024〕258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24〕25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37号)要求,经各地各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决定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点等243个专业点立项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有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各项目建设学校要建立院系、教学、招生、就业、财务、规划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保证专业质量。

各学校要从课程、教材、师资、实训基地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夯实职业教育新基建,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内容,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更新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要动态优化评价机制,以建立常态化的教学评估制度为抓手,打造对接产业吻合度高、资源整合共享度高、人才培养产出度高,面向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服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

三、落实考核验收。

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省级示范性专业点立项两年内须申请验收。

省教育厅将分年度开展验收工作,各建设学校自主申请项目验收,考核合格的予以认定并公布名单。

对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及立项两年内未完成验收的示范性专业点,将取消其建设资格。

附件: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2024年8月2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教职成函〔2023〕694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9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辖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和河南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虚拟现实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全省示范、全国一流的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示范性基地”)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我省“十大战略”和职业教育数字化战略要求,紧盯产业转型升级,针对职业教育实训中高投入、高损耗、高风险及难实施、难观摩、难再现的“三高三难”痛点和难点,以新思路、新机制、新模式建设一批院校主导、企业协同、各具特色的示范性基地,将示范性基地打造成集教学、实训、培训、科研、竞赛、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资源校企协同开发平台和虚拟仿真实训技术成果展示与应用推广平台;通过示范引领,改革传统教学育人手段,深化“三教”改革,强化教、学、做融合,搭建校企合作桥梁,建立河南省职业教育虚拟仿真资源共享库,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23年遴选建设30个左右示范性基地。

二、申报对象示范性基地的申报对象是全省职业院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限报2个,其他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地教育局限报1个。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教办职成〔2024〕234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23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14号)要求,现将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压实招生学校主体责任,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让合作企业组织招生工作,不得委托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服务代理,严禁合作企业以分校区名义进行违规招生。

未取得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

本科、高职中专部严禁开展一年制招生。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违规招生行为将记入档案。

在招生、资助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连续三次计入省教育厅招生和学生管理警示台帐的学校,按照违规严重程度,对学校招生、注册学籍采取限制或暂停处理。

二、科学执行招生计划。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等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备案通过招收一年制的学校,每个专业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对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资格的核查力度,特别是对跨省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要严格控制,经过批准可以实施跨省招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不按有关规定招收、管理学生的,停止学校招收一年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0.09•【字号】教职成[2012]945号•【施行日期】2012.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教职成〔2012〕94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行业学会、企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发布以来,我省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各级各类企业,积极贯彻文件精神,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和高成长型产业的人才需要,通过订单培养、集团化办学、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开展教学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在校企合作工作中,职业学校选派大批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企业选派企业员工到相关职业院校对口接受技能培训等,促进了职业学校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职业学校聘任企业、行业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来校任教,企业专家参与学校建设、教学和管理及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教学评价等,加强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了职业学校教学工作针对性;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对口实习基地,企业捐资或捐赠教学仪器设备用于职业教育发展等,改善了职业学校的实验实训条件,增强了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中“各级财政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的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通过各地、各学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组评审,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河南机电学校等60所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1)、河南龙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机械行业学会等58家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名单见附件2)等单位予以表彰,授予上述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金(奖励金额参见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教办职成〔2024〕89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8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258号),经各地申报,省教育厅按照“少而精、示范性”的原则,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经网上公示,确定了河南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建设力度。

各地要瞄准省级联合体建设任务,积极开展联合体建设培育工作,充分挖掘和利用有利因素,加强对联合体建设单位的指导、监测、评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联合体建设创特色、树品牌。

相关园区要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推动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协同配合,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

相关院校要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度参与企业生产各环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

各大企业、各院校要积极参加,协同推进产业升级。

二、加强支持保障。

市域产教联合体是深化产教融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的重要载体。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落实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打造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良性发展的政策包。

要会同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针对联合体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给予指导和支持,把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要做好联合体的整体布局,围绕“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建设,按照“少而精、示范性”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县域产教联合体。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26•【字号】•【施行日期】202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和《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高水平课程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全面开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促使学校牢固树立课程育人理念,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积极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互认,对接国家资历框架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

以公共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技能)课和继续教育网络课程为重点,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建成1000门左右的省级和2000门以上的校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成300门左右的省级和600门以上的校级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建设原则坚持分类建设。

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建设适应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适应成人学习特点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的继续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实现不同类型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全覆盖。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中期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中期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中期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教办职成〔2021〕378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中期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19〕408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9〕409号)(两文件以下称“省直四部门文件”),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以下称“省直四部门”)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中职双高工程”)中期建设总结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通过中职双高工程中期建设工作总结,推进建设进度,挖掘一批中职双高工程建设先进典型,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一些不利于建设顺利推进的难点问题集中研究应对。

根据总结情况,调整、增补一批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

二、总结内容1.中职双高工程学校《建设方案》《任务书》完成情况。

各市县教育、人社、财政、发改部门(以下称市县四部门)、省直有关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必要的现场查看、听取汇报,考核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2.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重点审查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存在转包、滞留、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11•【字号】教办职成〔2024〕174号•【施行日期】2024.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7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4〕115号)要求,经各学校自主申报、各地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公示,确定郑州市财贸学校等33所中等职业学校为河南省首批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

现将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统筹规划布局。

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统筹考虑区域人口结构和变化趋势、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办学条件,兼顾升学与就业需求,科学规划、有序布局综合高中班试点,严禁无序、盲目成批转设、附设高中班。

省教育厅将在充分吸纳各地、各学校对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评估首批试点工作经验成效,及时调整、完善机制方案,不断扩大试点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二、稳步有序推进。

试点工作坚持“省级统筹、市级推动”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

未经省级审核备案的中职学校不享受省级综合高中班试点校的各项政策。

已公布的综合高中班试点,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2个班100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完善制度保障。

各地应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各试点学校应结合办学定位,在完善课程体系、提升师资质量、严格学籍管理、优化考试评价等方面形成实施方案,报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循序推进。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等9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等9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等9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4.10.12•【字号】•【施行日期】200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等9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各有关学校:你们关于成立专业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收悉。

根据200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若干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以下9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1、依托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农业职业教育集团。

2、依托河南省交通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公路交通职业教育集团。

3、依托河南信息工程学校成立河南省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

4、依托河南省财经学校成立河南省财经职业教育集团。

5、依托安阳卫生学校成立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

6、依托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成立河南省建筑职业教育集团。

7、依托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

8、依托河南机电学校成立河南省机电职业教育集团。

9、依托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成立河南省工艺美术职业教育集团。

二、上述9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是以依托学校为龙头,以骨干特色专业为纽带,各成员单位自愿参加的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协作组织。

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性质、管理体制、隶属关系等均不变。

各职业教育集团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集团章程》,保证职教集团的健康运行。

三、各职业教育集团要在省教育厅和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创建一流的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河南职业教育品牌,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2﹞82号)精神,按照教育厅2009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建立分层次培养造就优秀人才的工作体系,促进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

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的范围、对象和名额(一)选拔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二)选拔对象:高等学校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

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选拔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选拔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选拔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选拔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财经类等4个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财经类等4个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财经类等4个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教高[2012]1100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财经类等4个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2012〕1100号)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称[201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豫政[2012]48号),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强化行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改革封闭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经研究决定,首批成立河南省财经类等4个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成立行指委的重要意义行业是连接教育与产业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职业教育办学机制还不够健全,与行业企业的联系还不够紧密。

加强行业指导,是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力的必然要求。

成立行指委,强化行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将会促进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更加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新要求,培养更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明确行指委的主要任务行指委是在省教育厅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下,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专家及职业院校院(校)长、一线骨干教师组成,对相关行业(专业)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的专家组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06•【字号】教职成〔2023〕408号•【施行日期】2023.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23〕408号各高等职业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安排部署,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启动了第三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省级团队)遴选工作。

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第三批立项建设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30个。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学校要以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建设为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充分发挥省级团队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校级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逐步形成覆盖骨干专业(群)、引领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团队网络。

各省级团队所在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团队建设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整合优质资源,创设必要条件,有序推进实施。

团队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正式认定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

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或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附件:第三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12月6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认定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认定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认定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0.01.09
•【字号】教职成〔2020〕12号
•【施行日期】2020.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认定结
果的通知
教职成〔2020〕1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228号)有关要求,经省教育厅验收及公示,现将认定的31所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认定为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切实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为谱写新
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认定名单
2020年1月9日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4.23•【字号】教职成〔2021〕138号•【施行日期】2021.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98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认定《信息技术》等201门课程为我省首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等15个中心为我省首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研究示范中心,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为我省首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建设,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深入挖掘专业课程各教学环节育人功能,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形成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有机融合的协同育人大格局,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校要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加强示范项目建设推广。

2021年至2023年,首批入选示范项目以学校为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提交本校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报告并发送电子稿至********************,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各示范项目工作进展等。

我厅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适时选树典型在全省宣传推广。

联系人:刘东洋、王真真电话:*************邮箱:********************附件:1.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名单2.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名单2021年4月23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
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8.19
•【字号】教职成〔2019〕586号
•【施行日期】2019.08.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
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各省级行指委,各省级职教集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9〕356号),经各市县、各单位申报与推荐,我厅依托“河南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进行了公示。

现将我省第三批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认识,把握现代学徒制的核心要素、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要按照明确的试点专业,认真修改完善任务书和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附件:河南省第三批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河南省第三批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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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计算机等7个职业教育集团和河南省智能建造技术等4个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9.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计算机等7个职业教育集团和河南省智能建造技术等4个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的批复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你们关于成立职业教育集团或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1〕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以下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1.依托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计算机职业教育集团;
2.依托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文化创意职业教育集团;
3.依托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水利环境职业教育集团;
4.依托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外经贸职业教育集团;
5.依托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林业职业教育集团;
6.依托河南省服装行业协会、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服装职业教育集团;
7.依托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河南省老年健康职业教育集团;
8.依托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智能建造技术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9.依托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河南省中医学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10.依托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11.依托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供用电技术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发展定位。

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是以依托学校为龙头,以骨干特色专业为纽带,各相关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自愿参加的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协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性质、管理体制、隶属关系等不变。

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的成员单位要遵守本集团或本联盟章程,共同推进集团(联盟)健康发展。

(二)创新发展模式。

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要在省教育厅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职教集团(联盟)成立为契机,坚持供需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院校治理结构,积极创新集团(联盟)运行模式和机制,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办学的活力,提
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探索新时代职教集团(联盟)发展新路径。

(三)加强日常管理。

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运行,及时填报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年度数据(网址:)。

职教集团(联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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