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遗产税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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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遗产税征收标准
台湾遗产税是一种征税形式,主要针对死者在世时所获取的资产,以及赠与世人以便
将来娗替受益者取得的财产。
根据台湾法律规定,台湾遗产税征收标准如下:
一、总差异财产估计值计税
依据相关法令规定,应用税收估计值算税,应用『每公斤估定价』或『按照每公斤价
格来评定』之方式,估计死者总差异财产价值,以此估算为税收基础。
二、税金计算
税金计算分为两个阶段:第一,应用每公斤估定价,依据台湾遗产税法规定,有关死
者或受赠者税务证照上所载比率表总和得算,计算死者总差异财产税额;第二,以按照每
公斤价格来评定,则依比率表所载比率,换算计算死者总差异财产税额。
三、税金提报期及税金交纳
申请者应在死者去世后十六个月内,提供有关死者总差异财产估计值及税金计算的相
关资料,以便进行确诊。
确诊后,持续三个月内,应支付应交税收费用,否则将受到一定
滞纳金罚款。
四、其他
1.有关除外财物应对:私有物品、存款、抗日株式会社相关财产(其中台湾总署1983年所发行照片),两岸有关财务所得及支出,事业性组织及团体、教堂、宗教团体之财产,及部份家族专用财产等属于除外财物,不计入税金计算之当中。
2.财产账目支出程序应实行:对於申报的财产资料,应整理财产账册,并於核税作業
完畢后,利用收入程序付清应付款项,若申报者无法消受或未付清应税财产,应由台湾总
署完成此事项,並向纳税人追诉回收法律欠款。
以上就是台湾遗产税征收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注意,如果对税务操作有任何
疑问,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以确保正确处理税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