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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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篇一」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所有施工设备、工具的使用、维修、保养、检定报废等环节。

1、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及实际施工需求合理配置施工设备、工具,确保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操作方法且持有相应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无证未经培训人员代替上岗操作设备,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操作人员带病操作、酒后操作。

3、工作中,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机械设备,以防发生事故。

4、各施工设备、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不得盲目操作。

5、严禁使用超期带故障未作检修的施工设备及工具。

6、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处理故障。

7、工作结束后,应对机械进行清洁、润滑,并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8、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完成。

9、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必须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排除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清洁、紧固、调整、防腐、减少机械磨损,按照保养期限或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适时安排设备的维修。

10、施工设备的维修,具有自修能力的可自行维修,否则需送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11、主要施工设备进行修理后,必须进行检定验收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12、设备如因超负荷、误操作或故障而损坏或性能无法保证施工需求的应停止使用,并标识“待修”标志。

13、须封存的设备按照程序进行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封存,并建立台帐;封存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状况不良的设备应检修后再办理封存手续。

14、凡要报废的施工设备需按报废程序进行鉴定、审核,经最终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凡报废的设备不得再继续使用。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总则
为了使工具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工具的使用更加经济、合理,在保证生产正常的条件下,不断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储备量。

组织监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延长工具的使用寿命,降低修复等方面的费用。

从而完善工具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申购、审核
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降耗原则,申报工具计划。

1、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到使用期限时,可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2、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合理损坏的,有设备部、供应部鉴定书的可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3、增加人员时,凭员工报到单、工种变更单申报工具申购计划。

4、因特殊原因申报工具申购计划,必须经过设备部特批。

5、经过签字的申购计划单返回设备部存档备案。

第三条工具的采购、领用
1、供应部必须按申购计划购买合格的工具,以满足生产的需求,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2、各单位领取工具时,工具出库单经设备部工具计划员按申购计划核实后签字,到供应部仓库领用,无设备部签字的工具出库单,仓库不得随意发放。

第四条工具的管理
1、各单位的工具管理部门为各生产厂设备科(无设备科的单位由部门指定并上报设备部),各单位必须指定人员负责工具管理工作。

2、各单位必须建立工具台帐,台帐要按公司下发的表格按工具所属类别(常用手动、钳工、电动、气动、起重及液压、切削、测量、个人、其它工具)建立,公用工具落实到班组,并指定负责人。

工具台帐要和设备部工具台帐经常核对。

3、个人工具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领用,由本人负责保管。

离职时,应将工具退回分厂,并在台帐上注明。

未将工具退回要从其工资中按工具价值扣除,超出部分从生产厂工资中扣除,厂长承担10%。

4、调职时,工具负责人更换要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台帐上签字。

未办理交接手续按工具价值从工资中扣除。

5、大型、专用工具的调配须听从公司设备部的安排、调配。

第五条工具的使用、修理
1、为了降低工具消耗,要发动和依靠员工在工作中自制工具。

2、加强在工具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

3、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修复工作。

4、具有修复价值的工具,损坏后本单位要尽力修复,如本单位无能力修复,可报请供应部外委修理。

第六条损坏、更换、报废
1、工具丢失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人为损坏的工具按原价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2、质量问题损坏的工具,必须由设备部、供应部与分厂共同鉴定后,工具可以旧换新,损坏的工具上交统一销毁。

3、个人工具达到使用年限后以旧换新。

4、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工具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本制度由设备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篇三」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

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

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

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

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

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

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

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

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

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五、记录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篇四」
1.个人保管类、班组使用类和部门使用类;
个人保管类工具较小、价值低、使用频繁,一般由个人直接保管;
班组使用类工具较大,价值较高,适合班组专业化使用的要求,一般由班组保管;
部门类工具价值高,不经常使用,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管理。

2.个人保管类工具管理
(1)领取:由班组领班提出申请,经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领取;
(2)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编制明细个人保管类工具登记单;
(3)使用:个人保管类工具为员工自用,不得借与他人;
(4)报损: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领班,领班根据情况,区分责任,编制报损单送交工程总监/经理,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重新领取,库管员即时修正记录;
(5)交回:员工离职或调离岗位不再需要该工具,需将工具交回,如不交回,相应进行扣款。

3.班组使用类工具管理
(1)领用:班组领班提出申请,工程总监/经理同意签批后,或由工程仓库发放,或直接采购;
(2) 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并以申请人为负责人进行登记;
(3) 使用:工具使用,由班组领班负责管理,工程部内部借用,需经领班批准,外部门借用,需经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4) 损坏:发生损坏,立即报告工程总监/经理,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由工程总监/经理做出报损单,或修理,或重新领用,或再次申购。

4.部门使用类工具管理
(1)存放:存放于工程仓库或指定地点,由专人保管;
(2)使用:使用由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3)损坏:由工程总监/经理写出书面报告,追查责任人责任。

5.所有工具皆为酒店财物,一律不得带出酒店或私用。

6.各班组建立自己的工具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篇五」
1.为加强公用工具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公用工具是指非个人专用而由集体共用的工具。

3.公用工具应按班组建立公用工具帐,责任到班组,由班组成员共同维护、保管。

4.平时要爱护公用工具,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5.公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外借,确需外借时,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

外借公用工具单价在1000元以上时,需报总经理批准。

6.公用工具受损或丢失,应由班长或责任人负责,及时写明受损或丢失原因,视情况由责任人或班组集体赔偿。

7.公用工具每年年底由材料员清帐核查一次。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篇六」
1、厨房设备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岗,由个体人员包干责任。

2、设备用具使用后要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水迹,油渍,不腐锈。

3、设备和用具使用完毕,使用者应及时清洁,并将其放回原位,责任人有权检查。

4、各种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发现人员要及时向厨师长(行政总厨)汇报,联系修理,不得带病操作和使用。

5、新上岗的员工,必须对厨房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训,掌握要领后方可操作使用,责任人有指导培训的义务。

6、员工必须对厨房里的设备,设施,功能及用途进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设备操作前,需看清说明再使用。

7、对厨房的设备、用具、员工不得私自拆装,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由员工瞬息万变行承担赔偿责任。

8、调离或离开原岗位者,应对所保养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数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9、各岗位使用的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每天不要的维护,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不论什么原因,均应及时报修。

10、由设备使用人向厨师长报告报修内容和理由,由厨师长填写报修单签字确认后方可。

11、厨房设备出现的报修问题,由厨师长进行分类处理。

12、设备使用人在使用前经过严格培训,但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如果因此造严重后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处罚责任;
13、设备的使用因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4、如果设备的故障属于正常范围内(因磨损、老化等)的,其维修费用则由本厨房包干分配的维修费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5、厨师长将《报修单》的存根放到维修报告存放夹内,每天进行检查,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一天未修复上报店长进行协调,其他超过三天上报店长。

16、作业时间内出现直接影响工作的设施设备必须在五分钟内报修,报修后十五分钟维修人员未到现场,及时反映给厨师长或店长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钟维修人员仍未到现场由经理催修。

17、送达《报修单》后,未给予确切的维修时间且未影响工作的,但在24小时内仍未得到修复的设施设备由店长催修。

18、厨房员工应严格执行,如违反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篇七」
一、目的
为规范工具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工具分为自备工具和公用工具两类:自备工具为员工上岗前按公司规定自费购备的具;公用工具为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购备的工具。

本制度适用于公用工具的管理。

三、职责
1、库房为公用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2、库房负责公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备案。

3、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公用工具的使用、管理与维护。

四、管理制度
1、自备工具由员工在上岗后2日内自费购备(见附1);公用工具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购置或更新。

2、自备工具以不影响工作质量为准,自行及时更新。

3、公用工具的购置、维修、报废、更新由班组长提交书面申请,按集团相关程序报批。

4、公用工具独立建帐,入库时注明工具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价格、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等;出库时填写工具保管卡,使用人、库房、固定资产各一份。

5、班组长为各班组公用工具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可按工具使用情况确定直接责任人。

6、公用工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存放及校验,要严格参照说明书进行,并做好记录。

7、特殊技能要求的公用工具,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使用。

8、公用工具执行以旧换新或以旧申请购新制度。

9、工具维护卡及说明书由库房保存。

10、价值500元以上工具的维修、报废须由经理现场检验核准。

11、各班组公用工具(如拖拉机)的相互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12、辞职人员须经过库管核实公用工具持有和使用情况。

13、所有公用工具均须办理登记,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责任人。

五、处罚
1、公用工具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因公用工具使用或存放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自费维修或照价赔偿,影响工作者予以100—500元处罚。

3、因故意造成公用工具损坏的,由责任人双倍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

4、未按规定对工具进行检修、保养,造成工具使用寿命缩短、损坏,甚至引发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责任确定不明确或不到位的,追究库房和主管领导责任。

6、其他情况参照相应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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