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王守仁教育目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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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王阳明教育目的论之比较
摘要:朱熹是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宋代程朱理学的集大成者。

王阳明是明代中叶重要的思想家、教育家,两人生活的年代虽有很大不同,虽同出于封建社会之中,两人都是唯心主义者,但具体观点又有所不同。

作为其教育思想基础的哲学观点的相异,也必然会造成两人有关教育主的不同。

虽然两人的观点有所不同,但也不乏相通之处。

两人都赞同“存天理,灭人欲”,为封建社会发展扫清道德障碍,主“明人伦"的教育目的,即最终目的都是为封建等级制度服务的。

本文从两人教育目的的主方面来粗略了解两人有关教育目的的异同之处。

关键词:朱熹王阳明教育目的异同点
古往今来,已有不少名人学者不断的探究教育问题,其中当然也不乏对教育目的的论述,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和清初主“心学”的王阳明,对教育目的也有各自的见解。

虽然两人生活的年代不同,有关教育目的的主虽有差异,但也有很多相同之处。

从以下几个方面比较可以看出两人观点的异同处。

第一,教育目的思想的基础一一唯心观的异同
两人都是唯心主义者,都认为“理”是存在的,都把“理”作为宇宙的本体,把“理”当做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教育的根据,所不同的是,朱熹认为“理在心外”、“性即理”。

而王守仁则认为“理在本心”,“心即理”,在不在外。

王守仁不承认有客观存在之理,反对朱熹“即物穷理”的思想,认为“心”与“理”是合二为一的。

他说:“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乎于吾心”。

朱熹认为,“理”或“天理”是宇宙的本源。

天理“挂搭”在人身上,叫做
“性”。

他说:“性者,人之所得于天理也”,“性即理也”。

所谓宏观的教育理论,最需要哲学世界观的指导。

将哲学运用于教育,形成系统的教育理论。

两人的教育思想都是以其一定的哲学思想为基础的,哲学思想上的有所不同,也必然会导致两人有关教育目的的差异性。

第二、“存天理,灭人欲”的实现一一“明人伦”
朱熹承袭儒家学者的一贯主,认为教育的目的、作用就是“明人伦”。

他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

庠、序、学、校皆以明此而已。

”在《白鹿洞书院揭示》里,明确把“父子有亲"等列为五教之目,指岀:“学者,学此而已。

"还认为,若能做到“明人伦”也就是圣贤一类了。

朱熹将“明人伦”作为教育目的,它实是将“存天理,灭人欲”与“明人伦”的道德规教育结合起来,对儒家的教化观点赋予新解。

他认识到教育可以“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焉。

”他用理学的诠释方法,“革尽人伦” 而成“明人伦”的圣贤思想,影响了王阳明“明伦之外无学"的教育观点。

“明伦之外无学”,表明王阳明也是将"明人伦”作为教育的根本目的,作为培养圣贤的学问。

他肯定教育的目的是“明人伦”,而其理论基础是“致良知”说。

他认为人人都有“不待学而有,不待虑而得”的“良知”。

但“良知”在圣人和一般人之间是不同的,圣人天理纯全,良知常在;而一般人良知常被私欲所蒙蔽,因此他说「'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所以需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

”即他认为“致良知”就是“存天理,去人欲”,以实现“明人伦”的教育目的。

王阳明主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找回自己的“良知良能”;“明人伦”是儒家教育目的的基本要求,它是“成圣成贤”
的更高道德境界的基础。

在这一点上,两人的有关教育目的的论述都是主通过“存天理,灭人欲”过程实现“明人伦"的教育目的,只是有所不同的是,王阳明“明人伦"的理论基础是“致良知”,'‘致良知"也就是对接儒家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实现“明人伦”的教育目的。

朱熹的“明人伦”包含两个层面的容:一为省,即修己或修身。

朱熹认为教育的过程不单单是外力改造的过程,人通过省可能发掘出自身所固有的潜能;二为治人,即“推己及人",明理以修身,兼及“仁”、“爱”涵。

第三、圣人之学
朱熹主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以造就封建社会的所谓“圣人”。

朱熹针对不同人禀受“天理”和蒙受“人欲”的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的教育目标。

他说:“天下,谓圣人之德之实,天下莫能加也。

尽其性者,德无不实,故无人欲之私。

而天命之在我者,察之同之,巨细精粗,无毫发之有尽也。

②”因此圣人是不需要教育的。

“贤人”则次于“圣人”,必须通过教育,才能达到“亦无异于圣人” 的地步。

至于“中人”的培养,教育则起重要作用。

在他看来,“中人”由于“气质”之偏,“物欲”之蔽,因而介乎于“君子”与“小人”之间,是很不稳定的,如果施以教育,就可使其成为“君子";如果不加以教育,也可以推“中人”为“恶人”。

王阳明将“明人伦''作为教育目的,实则希图以“明人伦”入手, 来达致他一生所追求的成圣成贤的道德理想,又实乃“圣学”的手段。

学为圣人的主就是要经由教育而使人“存天理,灭人欲”,从而达到良知良能的圣人境界。

其实,王阳明将圣人的本质规定为纯德性,剔除了朱子强调的知性因素,并非可以说明王阳明排除对于致知的诉求。

他认为“圣人之所以为圣,
惟以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精,但以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

人到纯乎天理方是圣,金到足色方是精。

”王阳明不但认定“圣人并非生而知之”,而且认为“圣人亦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为圣之功即学者学为圣人,实则“去人欲而存天理”,学为圣人,实际不是学一般性的知识,而是义理。

以朱熹为主的程朱学派,认为通过“涵养”与“居敬”的途径以崇其德性,以“格物穷理"的方式来明达天理,这自然是为圣之功的两大法门。

王阳明的圣人观是对儒家传统圣人观的改造和调适,他摒弃了传统圣人观中关于圣人标准的才力因素,认定德性才是衡量圣人之为圣人的唯一标准,由此也解决了“满街都是圣人”的理论可能,并坚信“致良知”就是学为圣人,就是为圣之功,这对于人类物化自身的旁门歧路有纠偏的警示。

可以说在达圣方面,两人观点也稍有不同,朱熹认为为圣之功要通过"格物穷理”的方式,而王阳明则认为要使德性纯全。

第四、“学以去其昏蔽"与“复性说”
朱熹认为“性”和“心”有相互联系。

他在“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基础上,将“心"相应的分为本体和作用两方面,即“道心” 和“人心”。

来源于“性命之正”而出乎“义理”的“道心来源于“形体之私”而出乎“私欲”的则是“人心”。

“道心”在“人心”之中,并只能通过''人心"显现,所以难免要受“人心”私欲的牵累和蒙蔽,而难以显露出来,朱熹根据《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说,要求人们通过修身养性,使“人心”转危为安,“道心"由隐而显,而把“人心"变为“道心”的过程,即是“复性”的过程,也就是“存天理,灭人欲”
的过程。

王阳明认为一般人良知常被私欲所蒙蔽,所起提出了“学以去其昏蔽”的教育目的,即在于发明本心所领有的“良知”,驱除物欲对“良知”的蒙蔽,扫清私欲的障碍,还个体本真的良心。

由此,可以看出两人都认为人心被遮蔽了,要通过学习的的方式才能恢复其本心,即教育的目的是要实现其本心的恢复。

朱熹说:“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第五,教育的最终目的
朱熹都反对把教育的目的定为是求取功名利禄,极端反对急功近利的教育目的观。

在这一点上两人都根据当时的社会风气和阶级现状,反对急功近利的教育目的,但其教育目的的实质又都为当时的封建等级制度服务。

朱熹强调教育目的,是要适应宋代以来调整和强化封建伦理纲常的需要,坚持把道德教育放在首位。

他用理学思想论述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论证封建伦理道德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又把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说成是“天理”必须遵守;又把违背或反抗封建道德的言行统归于“人欲”,必须禁止和根除。

因此,“存天理,灭人欲”不仅是朱熹教育目的的表述,而且是其道德教育的根本任务。

王阳明教育目的的实质就是要求教育培养具有封建道德观念的
“顺民”,维护封建伦常的社会秩序,以图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

从以上可以看出,虽然两人生活年代不同,但两人在教育目的的的观点上存在很大程度的相似性,不仅是对儒家思想的传承,也都有所突破,不论怎样都丰富了我国古代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②《中庸章句》第22章参考文献[1]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等编..师大学,200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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