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教材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五课第二框预防犯罪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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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清犯行罪危为害,远二离犯:罪。殴打他人,导致
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其重伤或者死亡的,触犯 1、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是十分错误的。
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或者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1、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尝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有哪些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的不同之处: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 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 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
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 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
行为触犯的是刑法。
: 犯罪的基本特征
特征一:严重 社会危害性
(最本质特征)
特征二:刑事 违法性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 另一方面犯罪者个人也要受到刑罚处罚(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
产、驱逐出境)。
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 1、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是什么?
3、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1、刑罚的含义
(3)应受刑罚处罚性
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陈某的最终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是什么? 1、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刑罚
(1)主刑 2、刑罚的类型
(2)附加刑 因为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岁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
刑法的内容: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1、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但他仍不思悔改,为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是什么? 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是十分错误的。 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或者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陈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阅读教材P52—53正文内容,回答:
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探究:15岁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 好学生。自从结识了一些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 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 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 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处分。但他并没有吸取 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 但他仍不思悔改,为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 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 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思考: 1.陈某的最终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 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 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
特征三:应受刑 罚处罚性
犯罪的基 本特征:
1、严重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罚处罚性
探究与分享:案列解析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 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 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 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 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 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收个人财产。
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2想、法是犯十罪分错基误的本。特征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2)刑事违法性
一、了解罪与罚 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答:交损友→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偷窃财物等→拦路抢劫→被判刑。
探究与分享:案列解析
特征一: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思考:1、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犯罪
承担法律责任: 刑罚处罚
主刑
刑罚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活动二:预防犯罪,加强自我防范
犯罪一方面对社会有严重的危害(犯罪最本质的 特征);另一方面犯罪者个人也要受到刑罚处罚(主 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 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 境)。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 罚的想法是十分错误的。因为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岁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投毒罪、爆 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犯罪行为
2.陈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答:交损友→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偷窃财 物等→拦路抢劫→被判刑。
不良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不良行为
违法
犯罪
打架
当达到聚众斗殴,多 次参与,致人重伤或 死亡等严重情节
聚众斗殴、 杀人罪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制 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 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 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 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 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认清犯罪特征
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当达到聚众斗殴,多次参与,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情节 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是十分错误的。 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投毒罪、爆炸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但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经远离犯罪。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投毒罪、爆炸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加强自我防范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加强自我防范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投毒罪、爆炸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良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
3、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第五课 第二框
预防犯罪
一、创设情境
上述行为违犯了刑法,犯了盗窃罪
二、 学习新知
活动一——了解罪与罚
阅读教材P52—53正文内容,回答: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是什么? 2.什么是犯罪?
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 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刑法的内容: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防患于未然。
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 但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
1、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或者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是十分错误的。 犯罪一方面对社会有严重的危害(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或者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犯罪者个人也要受到刑罚处罚(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 产、驱逐出境)。 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三、巩固练习
配套练习册习题
四、课堂小结
当达到聚众斗殴,多次参与,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1情、节 犯罪的含义
犯罪 因为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岁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思考:1、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1)严重社会危害性
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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