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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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能萍乡发电厂

技术监督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加大技术监督工作的力度,提高我厂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生产,促进我厂内部模拟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本细则作为内部承包方案的附件,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开始实行。考核程序为: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公司按生技部要求每月5日前将有关指标报生技部,生技部审核后每月8日前报总工办,总工办每月10日前统计后报企管部(所报报表由总工办另发)。

一、高电压监督:

1、未按计划电气设备进行预试,每缺一项扣责任部门100元。

2、发生发电机、13.8KV及以上变压器、110KV及以上互感器绝缘事故,视情节严重程度大小,每次扣责任部门100—500元。

3、因13.8KV及以上高压开关质量问题或检修质量不合格而引起开关退出运行事故,每次扣责任部门200元。

4、因6KV电动机、变压器、开关问题而引起设备退出运行的事故,每次扣责任部门200元。

以上2—4项是指安监部门考核以外的并对机组安全经济有影响的事故,如发生由厂部安监部门考核的事故,由安监部门进行考核。

5、未及时对电气设备消缺,且未造成后果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50元。

6、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完成省电力公司检查后提出的“纠正措施单”,每项扣责任部门200元。

7、经检查按要求未建立健全有关台帐者,每项扣责任部门50元。

8、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上报各种监督报表、总结者,每次扣责任部门50元;上报的报表不合格或少报者,每项(张)扣责任部门30元。

二、化学监督:

1、对发电设备的补给水、给水、过热蒸汽、饱和蒸汽、炉水、凝结水、内冷水进行定期化验,发现单项指标合格率达不到考核要求者,每次扣责任部门100元。

2、对主变油质应进行定期化验,发现油质不合格者,每次扣责任部门100元。

3、发现汽轮机油质不合格者,每次扣责任部门100元。

4、未按规定对13.8KV及以上变压器油色谱检验,每少一次扣责任部门200元。

5、每次停炉后,未进行停炉保养,每次扣责任部门200元。

6、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完成省电力公司检查后提出的“纠正措施单”,每项扣责任部门200元。

7、经检查按要求未建立健全有关台帐者,每项扣责任部门50元。

8、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上报各种监督报表、总结者,每次扣责任部门50元;上报的报表不合格或少报者,每项(张)扣责任部门30元。

9、各种化学仪表、设备出现故障后未及时消除,且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责任部门50元。

10、每次机组大修时,未按机组大修化学技术监督导则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扣责任部门100元;未做好记录或记录不全,每次扣责任部门50元。

11、未对炉前煤进行质量分析,实测灰渣、煤粉细度、水分、挥发份、灰份、发热量,每次扣责任部门100元;未按规定预报给有关部门,每次扣

责任部门50元;发现煤样弄虚作假,每次扣责任部门200元。

三、热工监督:

1、根据安监部门划分的责任归属,发生因热工仪表引起的事故,每次扣责任部门200元(如发生安监部门考核的事故,由安监部门进行考核)。

2、热工仪表存在缺陷而未及时消除,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责任部门50元。

3、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完成省电力公司检查后提出的“纠正措施单”,每项扣责任部门200元。

4、按设计应装但未安装的仪表,每块扣50元。

5、热工保护、联锁发生误动、拒动,但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责任部门2 00元;如造成后果,由安监部门的考核进行处罚。

6、热工保护无故退出运行(除总工批准外),每套次扣责任部门200元。

7、热工自动装置无故未投入者,每次扣责任部门200元。

8、运行中的热工仪表校验不合格者,每块扣责任部门50元。

9、未按规定对热工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进行校验或试验者,每次扣责任部门200元;未做好记录者,每次扣责任部门50元;记录不规范者,每次扣责任部门30元。

10、经检查按要求未建立健全有关台帐者,每项扣责任部门50元。

11、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上报各种监督报表、总结者,每次扣责任部门50元;上报的报表不合格或少报者,每项(张)扣责任部门30元。

四、环保监督:

1、污染物排放考核

⑴、废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要求各部门控制车间排水水质,安环部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停用废水处理设施,扣责任部门200元;抽查发

现排水超标,扣责任部门200元/次。

检查发现由于设备、人为原因造成的向河直排灰、油、酸、碱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扣责任部门500元/次;由此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或给予经济赔偿的,扣罚责任部门2000元/次。

⑵、烟尘工业废气达标排放,每次监测结果出现一个超标项目,扣罚责任部门200元/次。

检查发现除尘器设备、人为操作等原因造成烟尘直接外排现象,扣罚责任部门500元/次,由此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受到有关执法部门处罚或给予经济赔偿的,扣罚责任部门2000元/次。

⑶、固体废物加强垃圾的堆放、运输管理,确保厂区环境优美。检查发现不按要求堆放垃圾的,扣责任部门50元/次;检查发现垃圾运输不及时,影响厂区环境的,扣责任部门50元/次。

禁止向河道直接倾倒各种垃圾,检查发现向河道倾倒垃圾的,扣责任人50元/次,扣责任部门100元/次。

2、环保设施管理考核

⑴除尘器加强除尘器的维护、运行管理,建立设备台帐,按时统计除尘器的有关技术参数,发电部每月度将除尘器的投运时间、电场投运率、冲灰水量等指标上报安环部,检查发现台帐不规范、不完整,扣50元/次,每缺报一次数据,扣责任部门100元/次。

⑵输灰系统加强输灰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建立设备台帐,检查发现台帐不规范、不完整,扣责任部门50元/次。

加强输灰管线的巡视和灰坝管理工作,特别加强汛期灰坝的巡视,防止发生漏灰事故,杜绝发生恶性垮坝等威胁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加强枯水期灰场内管理,防止二次扬尘产生;检查发现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漏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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