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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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优秀9篇】
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篇一
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男性为蓝色,女性为红色。
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3)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禁止仅以床号或房间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或家属)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确认以上信息无误后方可接入手术间(意识清醒者,主动邀请患者参与核
对)。
(6)腕带为固定式,伴随住院全过程,出院后方可弃除。
患者转床、转科及时更改腕带相关内容。
(7)急诊手术患者由急诊科直接送手术室,由急诊科填写手腕带。
(8)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及儿童患者需经常检查腕带的佩戴情况。
(9)医疗保险患者需核对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10)准确无误地填写患者的信息,必要时核对身份证;
(11)产妇入院时需提供产妇和丈夫真实姓名,并与有效身份证姓名一致,产妇或家属在入院证上签名确认。
(12)爱婴区携带婴儿外出,应填写外出报告卡,并有家属陪同,有护理人员签字,交保安确认后方可离开。
(13)为了保证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探视人员严禁携带婴幼儿入内。
(14)与父母亲有分离的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带双腕带(手腕或脚腕),男婴佩带蓝色腕带,女婴佩带红色腕带。
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篇二
化州市中医院
“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
1、为使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更加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对于新生儿及儿童,重症监护病房和急诊抢救室患者;入院时神志不清或昏迷、无自主活动能力、急诊手术,交流障碍患者,入院时即刻佩戴腕带,择期手术患者前一天佩戴腕带作为识别身份标识。
2、腕带上标明患者基本信息: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等。
为防走失患者腕带上标明病区电话号码。
3、佩戴前告知患者及家属使用腕带的目的与注意事项,腕带不可以自行解除,在转科或出院后由科室护士负责去除。
4、佩戴前须经双人核对信息,认真识别患者身份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对无法沟通者请在场家属陈述患者身份,无误后方可佩戴腕带,记录护理记录单并双签名。
5、腕带一般佩戴在患者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
腕带松紧以放入食指为宜,多余长度可剪去,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情况,防止摩擦破溃,血液循环障碍等意外事件发生;水肿患者应观察腕带松紧度,发现不适及时更换。
6、医护人员进行各行诊疗护理工作前,须核对腕带上的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7、如有脱落,损坏或自行解除,应及时补上新腕带,同样需要经双人核对。
腕带识别制度与流程篇三
“腕带”标示身份识别制度及程序
一、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婴儿,均需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及有效核对依据,住院号是识别患者唯一不重复的标志,并告之病人目的,防止自行取下。
二、腕带上应注明患者住院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
三、“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给患者带前要经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带上。
四、在进行与病人一切相关操作、交接等处置时,必须进行二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然后进行有效核对、操作。
五、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六、有效识别患者身份的程序:
方式一:当患者意识清、在病床上操作时:患者自报姓名,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二:当患者意识不清、在病床上操作时:看腕带,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三:患者意识清、不在病床操作时:患者自报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方式四:患者意识不清、不在病床操作时:让患者家属报患者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注:1.操作物包括: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抽血单、验检单、检查单、手术通知单等。
2、危重及术后患者腕带用红色,普通患者男性用蓝色,女性用粉色。
感染科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员替代措施凡遇重大、复杂、批量、紧
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立即向护士长、副护士长报告,护士会接到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行救护工作外,立即向护理部报告,逐级向分管院长报告。
一、对重大急救病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二、启动护理急救小组
组长:姜艳波(***)
副组长:纪东花(***)
组员:刘志敏()
王欣欣(***)
脑病一科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员替代措施凡遇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立即向护士长、副护士长报告,护士会接到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行救护工作外,立即向护理部报告,逐级向分管院长报告。
一、对重大急救病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二、启动护理急救小组
组长:刘艳新(***)
副组长:刘百燕(***)
组员:刘晓静(***)窦媛媛(***)
孙学敏(***)
张晓慧(***)
刘
艳(***)
姚颖琪(***)
邵颖倩(***)
内二科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员替代措施
凡遇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立即向护士长、副护士长报告,护士会接到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行救护工作外,立即向护理部报告,逐级向分管院长报告。
一、对重大急救病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二、启动护理急救小组
组长:张美玲(***)
副组长:李凤玲(***)
组员:陈燕燕(***)
赵春妹(***)
刘玲艳(***)
玉荣(***)
手术室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员替代措施
凡遇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立即向护士长、副护士长报告,护士会接到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行救护工作外,立即向护理部报告,逐级向分管院长报告。
一、对重大急救病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二、启动护理急救小组
组长:邹雪梅(***)
副组长:柴君(***)
组员:李淑玲(***)
莲花(***)
段丽丽(***)
李淑丽(***)
吕晓娟(***)
曹丽君(***)
刘欢欢(***)
张艳艳(***)
张素梅(***)
季瑞娟(***)
张立楠(***)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篇四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1、应用腕带的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的识别(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
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
5)医生查房时可使用读码器扫描条形码腕带,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2、哪些病人应用腕带识别?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
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输血、不同种语言、语言沟通障碍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
等科室中得到实施,以便准确无误识别病人。
3、使用腕带的注意事项:
1)“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2)查对要求: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
(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与患者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都有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4)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5)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6)入院时无过敏史者佩带“绿色”的生命绿腕带,住院过程中如发现药物过敏,应跟换“橙色”的警示腕带。
7)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
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
8)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要核对腕带。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制度篇五
成都成华珍君仁济医院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制度
(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1)对危重患者、需抢救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必须佩带“腕带”。
(2)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
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3)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4)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腕带取下。
(5)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6)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7)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8)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二)“腕带”身份识别规定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对危重患者、需抢救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科室、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或
接诊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腕带”损坏需要更换时,同样需经双人核对。
佩戴“腕带”应准确无误,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标本采样、给药、发放特殊饮食前,医务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门诊、病房、之间转运交接病人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外,严格按照交接程序进行交接并登记。
2023年12月12日
腕带识别制度篇六
使用手腕带识别制度
1、住院患者必须全部使用佩戴手腕带,做好患者宣教工作,发现腕带丢失,及时补戴,补戴时须重新双人核对患者信息。
2、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医院、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3、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与患者核对(清醒病人)或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对于治疗、护理时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术麻醉未醒、昏迷、神志不清、危重等)必须使用手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并填写手术病人交接记录单,在病人进手术室前与手术室护士认真核对。
6、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手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手腕带信息一致。
“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篇七
“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
1.为使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更加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对于新生儿及儿童、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和急诊抢救室患者、入院时神志不清或昏迷、无自主活动能力、急诊手术、交流障碍患者,入院时即刻佩戴腕带。
2.腕带上标明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诊断等。
3.佩戴前告知患者及家属使用腕带的目的和注意事项,腕带不可以自行解除,在转科或出院后,由原科室的护士负责去除。
4.佩戴前须经双人核对信息,认真识别患者身份,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对无法沟通患者,请在场家属陈述患者的身份,无误后方可佩戴腕带,记录护理记录单并双签名。
5.腕带一般佩戴在患者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
腕带松紧以放入食指为宜,多余长度可剪去。
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情况,防止摩擦破溃、血液循环障碍等意外事件发生;水肿患者应观察腕带松紧度,发现不适及时更换。
6、医护人员进行各项诊疗护理工作前,须核对腕带上的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7、如有脱落、损坏或自行解除,应及时补上新腕带,同样需要经双人核对。
患者腕带识别制度篇八
患者腕带识别制度(起草稿)
1、在重症医学病房(ICU、CCU、SICU、RICU等)、新生儿科(室)、手术室必须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2、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3.推广使用带有可扫描自动识别的条形码“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4.佩带腕带的具体要求是:
对院前急救病人、手术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病情危重病人,在手术室、ICU、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分颜色佩带“腕带”,“腕带”分红、蓝、绿三色,上记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诊断、住院号,带于左腕部,情况特殊时带于四肢其他各部。
“腕带”填入的患者识别信息由责任护士填写,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并请患者和或家属核对腕带信息,确保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
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过敏,血运良好。
红色:用于病情危重病人,所有病危病重病人在告病危、病重时佩带腕带,停时解下,危重病人转科时腕带不解除;
蓝色:用于手术病人,所有手术病人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佩带腕带,手术回房三天后解除,若术中发生变化,病情危重则加带红色腕带,由麻醉医生完成;
绿色:用于院前急救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病人,院前急救病人进入医院前佩带绿色腕带,根据病情加带红色的腕带,昏迷病人在清醒后解除,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出院时解除。
备注参考资料:1.护理工作手册70页2.2023患者安全目标管理3.2023患者安全目标管理
手术室腕带识别制度篇九
腕带标识制度
1.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不同语种的患者;产妇及新生儿;有精神疾患者;语言或听力障碍患者需佩戴腕带做为身份标识。
2.佩戴腕带前需认真填写患者信息,包括:病人病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血型、诊断等信息,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3.护士在给患者佩戴或更换“腕带”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病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血型、诊断等信息。
佩戴后应同时注意观察佩戴部位有无擦伤及末稍血运情况。
4.手术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腕带损坏或字迹模糊需立即更换。
5.手术患者使用蓝色“腕带”,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6.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不同语种、有精神疾患者、语言或听力障碍的患者使用蓝色“腕带”。
7.新生儿男婴用蓝色“腕带”,女婴用红色“腕带”。
腕带上注明母亲的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及新生儿的性别和体重。
8.患者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9.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9篇《“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到您,是小编最开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