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挖掘保护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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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挖掘保护工作方案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lcgjsw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市政协科教文史委
依据市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分工,科教文史委牵头筹备了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协商活动。
通过本地观摩,外出参观,听部门状况介绍,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初步了解,现提出如下看法和建议:一、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传承人来完成的文化遗产。
目前,我市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人都年事已高,比如的传承人,的传承人等。
这些人的身体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非遗项目的损坏或者消亡。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影音、文字资料库,以供将来教学、研究时使用。
一要利用现代数字媒体技术,全面完成所有非遗项目的影音采录工作,包括传承人口述史、技艺流程、剧目或者节目、仪式规程等等。
要让每一个非遗传承人、每一种非遗文化、每一个非遗项目、每个项目的所有细节,都以最完整的形式原汁原味保留、记录下来。
二要整理好历史非遗资料。
许多历史非遗资料,由于时间久远,当时的文字记录、录音带、录像带等不免出现发霉、老化现象,建议用数字化手
段重新翻新储存。
三要做好非遗资料的挖掘工作。
对一些缺失的或者仍然散落在民间的非遗文化及项目,要及时进行挖掘和收集,查漏补缺,比如要及时收集散落民间的剪纸老纹样等,使档案库更加完善。
三、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
据报道,10月20日上午10时,中宣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革新性发展,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指南,文物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报道称,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强化了长城、大运河、大遗址和革命文物的保护。
文物资源逐步“活〞起来,优秀展览越来越多,文创产品日益丰富,文物出境展览已成为人文交流的重要名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立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着力强化保护传承能力建设,在大规模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非遗记录工程,2021年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补助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升到2万元。
此外中宣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
对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等方面的非遗项目,在分门别类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更加系统的政策体系。
希望更多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被保护起来。
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纳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2〕储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储存并合理利用;〔3〕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
到继承和发扬;〔4〕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扬,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熟悉,促进社会共享;〔5〕保护:采纳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储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乱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从政府层面来说,应将“政绩诉求〞上升为政治诉求,
从建立可继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待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熟悉到非物质遗产保护与我国的国家文化安全和民族认同息息相关。
各级地方政府都应该在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国务院《关于强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看法》这两个文件的基本框架内,架构自己的具体的非物质遗产保护思路。
而不是从本地区、本单位乃至个人的短期行为和政绩必需求出发,来合计非物质遗产保护保护问题。
为此,各级立法机关必必需强化和加快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明确使命和分工,确定具体的保护体制和法规,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政绩考核中。
第二、从学者这个层面来说,应将理性的学术化的诉求转化为具体的感性的调查研究,切实做好对民间非物质遗产保护项目的普查工作。
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一方面要抛弃一切学理上的先入之见,放下架子,深入民间,尊重民间的习俗和做法,尊重民间的首创精神,不能采纳拔苗助长或移花接木的方法,用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方法强行将民间的思路和做法纳进自己的学术框架。
另一方面,又要因势利导,将民间的素朴的文化诉求逐渐上升到文化自觉的高度,让民众充分熟悉到本土的民间智慧和地方性知识,在全球化时代所具有的价值和文化意义。
第三、无论是政府还是学界都应清楚熟悉到,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真正主体和主人是民间,是大众,政府和学者都是为
大众服务的。
政府应做和能做的工作是给民间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和一定政策和财政上的扶持,而不是以是否有利可图为标准,强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占为己有,作为自己政绩工程的一部分。
学者应做和能做的工作是深入民间进行客观的调查,而不是带着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成见或偏见,改造甚至扭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所用。
从根本上来说,政府和学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从强化民族凝集力和重构民族精神的大局出发,调动民间参加文化自我建设、自我修复的积极性,建立起一个丰富多样的、和谐发展的、良性互动的文化生态环境,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文化复兴,为保护全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做出应有的贡献。
延伸: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施行、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互相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革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竞争力和知名度,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落实落实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定要求。
自去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展开以来,各地非遗普查工作成果累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革新工作思路,采纳有效的措施,普查采集的资料信息记录详实,实物种类贮存丰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卓有成效。
嘉兴市在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发动和组织了市、县、镇、村“四级〞非遗普查工作队伍力量,全方位地展开了普查工作,通过历时五个月的全面普查,全市共收集、整理了十万余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线索,完成了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近万项,并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17门类。
当前,普查工作都已接近尾声,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将面临下一步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如何从阶段性的普查转入常规性的全面保护阶段,使当地具有文化、历史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这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必需探究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人就这一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肤浅的想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刻不容缓 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的活态文化。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明确,“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施行、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
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互相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革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施行,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
显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2、“再创造〞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基本规律。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流动着的、活态的,正如国家文化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刘锡诚所讲:“就象流水一样川流不息、滚滚向前,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点上不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嬗变是进化的,而不是后退的〞,“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积存,一个是传递〞。
所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公约》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四周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继续的认同感,从而强化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可见,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
承方式,都是在进化中发展和延续的。
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递者的保护,无疑是它生存发展的命脉所在。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日趋重视。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强化,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保护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党和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对有关扶持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各级组织履行了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义务,2006年以来又相继公布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进一步牵动了各级党和政府的心,也强化了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特别是2006年民间艺术普查和2007 年以来全社会参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今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创了合格的局面。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管理和利用的主要手段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普查工作暂告一阶段后,面对普查挖掘和掌握的丰富的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各地应抓紧大好时机,将普查这一阶段性工
作尽快转入到保护、传承的常规性工作,并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对普查成果进行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传承开发和合理利用。
其主要工作手段可以从有以下几方面着手:〔一〕建档与完善 1、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据记录与保护。
一是做好普查积存的非遗资料文档工作,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建立。
按照“全面普查、广泛采集、确立重点、建档立卡、分类制作、图文并茂〞的工作要求和统一的格式,分别建立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社团〔队〕、民间艺术之乡〔村〕、民间艺术品种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妥善保管实物资料;二是搞好非遗资料的数据库建设。
按照“统一软件、统一目录、统一分类、统一格式、统一质量〞的工作标准,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
2008年,既国务院将“花丝镶嵌制作技艺〞正式纳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项目之后,白静宜大师被评定为这一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
已近70高龄的白静宜大师从事珠宝首饰及案头艺术品制定已近五十年,为当今我国工艺制定界硕果仅存的老一辈制定大师,多年来在“花丝镶嵌〞工艺技术的传承和创作制定上成绩显著。
2009年,昭仪新天地北京珠宝与白静宜大师合作,在举世闻名的北京宋庄小堡村艺术东区,建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丝镶嵌传承基地,致力于花丝镶嵌技艺的传承与发展,让这一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特色的宫廷工艺经典,重获生命力,走向市场,享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