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监测仪通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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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电气仪器仪表卷电压监测仪册)
电压监测仪
通用技术规范
(编号:1302036-0000-00)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性能要求 (5)
3 主要技术参数 (5)
4 外观和结构要求 (5)
5 电压监测装置安全防护要求 (6)
6 验收及技术服务 (6)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电压监测仪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采购标准规范提出了对电压监测仪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

1.1.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采购标准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采购标准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 本采购标准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采购标准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采购标准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招标文件采购标准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采购标准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填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的技术参数响应表;
b)填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的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c)按附录A提供业绩资料;
d)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组件材料配置一览表填写仪器配置表;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 本采购标准规范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组件材料配置一览表”中所列电压监测仪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供货和服务等技术要求。

1.3.2 交货时间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说明。

1.4 技术要求
1.4.1 总体要求
符合《电压监测仪检验规范》(Q/GDW1817)、《电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Q/GDW1819)和《电压监测仪使用技术条件》(DL/T 500)要求。

1.4.2 功能要求
1.4.
2.1 基本功能
电压监测装置应具备下列功能:电压监测装置对被监测电压采用有效值采样,每秒至少1次,并作为预处理值贮存,1min作为一个统计单元,取0秒时刻开始的1min内电压预处理值的平均值,作为被监测系统的即时实际运行电压,不足1min的值不进行统计计算;
电压监测装置根据实际运行电压(1min平均值)及被监测电压额定值、整定电压上限值和整定电压下限值来统计日(月)电压监测数据,包括总运行统计时间、越上限累计时间、越下限累计时间、
电压合格率、电压越上限率、电压越下限率、电压最大值及其发生时间、电压最小值及其发生时间(以下统称电压监测统计数据);
1.4.
2.2 数据存储功能
电压监测装置应存储下列数据:
(1)应至少保存最近45天内每天的电压监测日统计数据;
(2)应至少保存本月及上月的电压监测月统计数据;
(3)应至少保存最近45天被监测的实际运行电压(1min平均值),存储的间隔5min;
(4)应至少保存本月及上月的电压越限、越限复归事件记录。

1.4.
2.3 显示功能
电压监测装置宜采用具有背光功能的液晶显示屏,应采用菜单式、中文显示界面;在低温要求苛刻等特殊场合,可选用数码管显示方式。

应能查询显示下列内容:
(1)实时电压值,其刷新周期为2s,能显示5位有效数字,小点数后显示2位;
(2)电压合格率、电压越上限率、电压越下限率,能显示5位有效数字,小点数后显示2位;
(3)实时时间,显示年、月、日、时、分、秒(例如:2010年01月01日16时58分59秒);
(4)整定电压上限值和整定电压下限值、月统计结算日等参数;
(5)当日及前45日的电压监测日统计数据;
(6)当月及前一月的电压监测月统计数据;
(7)电压监测装置的生产序列号(17位),以及电压监测装置ID(17位)、APN、IP地址等通信参数;
(8)通信模块的通信状态以及与CAC的连接状态;
(9)前一月及当月的告警事件信息记录。

1.4.
2.4 事件检测与告警功能
电压监测装置应具备下列事件检测与告警功能:
(1)检测电压越限、越限复归事件功能,一条完整的事件记录应包括事件发生时刻及当时电压值;
(2)停电、来电事件检测功能,停电、来电事件记录应包括事件发生时刻;
(3)检测到事件后主动向CAC上报。

1.4.
2.5 持续工作时间记录功能
电压监测装置具备统计并记录其自身正常投入运行的时间功能,包括每次复位后连续工作时间和自投运以来总运行时间,统计单位为小时。

1.4.
2.6 时钟与对时功能
(1)电压监测装置采用具有温度补偿功能的内置硬件时钟电路;
(2)时钟具有日历、计时、闰年自动转换功能;
(3)在外部电源停电后电压监测装置应能继续计时;
(4)时钟设置必须有防止非授权人操作的安全措施;
(5)可具有硬件秒脉冲输出功能,秒脉冲的输出信号应与内部电路实现电气隔离,隔离耐压应满足《电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Q/GDW1819-2013)性能部分第7.4.2.2条的要求,秒脉冲信号输出直流电压5V,电流不小于50mA;
1.4.3 通信要求
1.4.3.1 电压监测装置应根据需求提供无线通信方式,可提供以太网通信方式,实现与远程CAC 通信。

无线通信应支持不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2G、3G、4G及电力无线专网等通信制式。

应提供一个RS232串口作为维护或校验通道,并至少提供一个RS485串口作为本地通信接口。

1.4.3.2 无线通信
(1)电压监测装置的无线通信部分应采用运行稳定可靠的工业级无线通信芯片,模块化设计,具
备独立SIM卡仓位。

(2)无线通信模块应安装在表壳内或与表壳一体化设计支持热插拔。

(3)应具备自动附着网络功能,支持时刻在线,设备加电自动上线并保持。

1.4.3.3 电压监测仪应具有下列本地通信接口:
RS232接口作为维护或校验通道,在面板上应有PS/2或DB9-M形式的RS232串口,遵循EIA Standard RS-232-C接口电气标准。

并至少提供一个RS485串口作为本地通信接口。

1.4.3.4 电压监测仪具有RJ45接口形式的以太网接口,10/100/1000Mbps(自适应),遵循IEEE80
2.3 u/z/ab,10Base-T,100Base-TX,1000Base-T和1000Base-SX/LX。

1.4.3.5 可以通过以上通信接口读取电压监测仪内所有数据,也可以设置电压监测仪内部参数。

1.4.3.6 电压监测仪应支持本地及远程升级、参数设置与查询功能。

1.4.3.7电压监测仪需具备实时电压值查询功能,规约格式依据Q/GDW 1819 -2013 电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详细格式见表1~表3
表1实时电压值查询报文格式
序号报文名称长度(Byte)含义
1 Sync
2 报文头:5AA5
2 Packet_Length 2 报文长度
3 Device_Code 17 电压监测装置ID(17位编码)
4 Frame_Type 1 帧类型—参考表A.2.2相关含义(0x07)
5 Packet_Type 1 报文类型—参考表A.2.8相关含义(0xB0)
6 Frame_No 1 帧序列号(无符号整数)
7 Measure_Point_ID 1 监测点号(无符号整数)
8 CRC16 2 校验位
9 End 1 报文尾:0x96
表2电压实时值查询确认报文格式
序号报文名称长度(Byte)含义
1 Sync
2 报文头:5AA5
2 Packet_Length 2 报文长度
3 Device_Code 17 电压监测装置ID(17位编码)
4 Frame_Type 1 帧类型—参考表A.2.2相关含义(0x08)
5 Packet_Type 1 报文类型—参考表A.2.8相关含义(0xB0)
6 Frame_No 1 帧序列号(无符号整数)
7 Measure_Point_ID 1 监测点号(无符号整数)
8 V oltage1 4 实时电压值(一次值,单位:V,数据格式参见表3。


9 CRC16 2 校验位
10 End 1 报文尾:0x96
表3电压值数据格式
字节名称
字节格式
D7 D6 D5 D4 D3 D2 D1 D0
BYTE 1 BCD十分位BCD百分位
BYTE 2 BCD十位BCD个位
BYTE 3 BCD千位BCD百位
BYTE 4 BCD十万位BCD万位
1.4.4 电气技术要求
1.4.4.1 绝缘电阻: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低于10MΩ。

1.4.4.2 介电强度: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承受2000V电压1min内无击穿和闪络。

1.4.4.3 泄漏电流:不超过0.4mA(交流有效值)。

1.4.4.4 爬电距离: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低于8mm。

1.4.5 材质与工艺要求
1.4.5.1 电压监测仪应采用高精度精密电阻,具有优良的抗温度飘移、抗时间飘移性能。

1.4.5.2 电压监测仪宜采用工业级芯片,宜采用贴片封装工艺制造。

1.5 技术资料
设备交付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正确完整的中文技术手册及使用说明书;
(2)出厂检验报告(校验项目包括外观与标志检查、准确度试验、功能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环境试验、功耗试验、安全防护试验、通信规约试验);
(3)产品合格证;
(4)装箱清单。

(5)电压监测仪每台仪器均需提供一份产品第三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原件或具有国家CNAS认可/CMA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原件。

检验报告说明:
a)、检验标准:依据DL/T 500 电压监测仪使用技术条件、Q/GDW 1817-2013 电压监测仪检验规范、Q/GDW 1819-2013 电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

b)、检验报告项目应包括外观与标志检查、准确度试验、功能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环境试验、功耗试验、安全防护试验、通信规约试验等。

1.6 标准和规范
除采购标准规范和图纸中要求的技术条件外,卖方还将再次确认下表标准的最新版本(以文字形式通知买方),并遵照最新标准要求执行,并将最新标准通知买方。

能承受GB/T17626.2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静电放电干扰。

能承受GB/T17626.3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电磁场辐射干扰。

能承受GB/T17626.4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

能承受GB/T17626.12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阻尼振荡波干扰。

能承受GB/T17626.5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浪涌(冲击)干扰。

能承受GB/T17626.8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5级的工频磁场干扰。

表4 标准和规范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1 JJG124-2005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
2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GB 4793.1 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4 GB 6587.1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总纲
5 GB 6587.3 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
6 GB 6587.5 电子测量仪器冲击试验
7 GB 6587.6 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
8 GB 6587.8 电子测量仪器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
9 GB/T 6592 电工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
10 GB/T 6593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11 DL/T 500 电压监测仪使用技术条件
12 Q/GDW 1817-2013 电压监测仪检验规范
13 Q/GDW 1819-2013 电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
注:上述标准是招标方最低要求。

除此标准以外,投标人可以推荐其他标准,但事先必须通过招标方认可,或选择其中较高标准。

1.7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7.1 每个投标人应提供1.2中要求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过买方的同意。

1.7.2 卖方提供电压监测仪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3 卖方提供电压监测仪使用单位的使用报告。

2 性能要求
具备监测、分析、记忆、查询、参数设置等功能。

具备参数设置与查询功能、事件检测与告警功能、持续工作时间记录功能、时钟与对时功能、安全防护功能、自检自恢复功能、软件升级功能、电源失电保护与自动上报等功能,详见《电压监测装置技术规范》(Q/GDW1819)。

在参数设置与查询功能中,还应具备远程设定日、月数据上传时间功能,并且在上传时间区段内可靠完成数据上传。

装置累计运行时间、最近持续运行时间等装置工作状态信息仅可查询,不可设置。

3 主要技术参数
3.1 综合测量误差绝对值(在(1±20%)Un范围内,Un为被监测电压的额定值):≤0.5%。

3.2 时钟误差绝对值:≤1s/d。

3.3 使用时限:连续使用10年。

3.4 功耗:正常运行且不进行通信时的功耗应不大于5V A,通信时的功耗应不大于12V A。

3.5 交流工作电源:0.6Ug-1.2Ug(Ug为额定电压值,以仪表上所标出的电源电压为准)。

3.6外形尺寸:
3.6.1挂装式电压监测装置长、宽、深应不大于280mm、180mm、85mm。

3.6.2槽装式电压监测装置长、宽、深应不大于160mm、80mm、230mm。

4 外观和结构要求
4.1 外壳应采用必要的防电磁干扰措施,外壳的导电部分应在电器上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

4.2 外壳应满足发热元器件的通风散热要求。

4.3 外壳表面油漆涂层应光洁美观、均匀一致,不应有气泡、龟裂、脱落、划痕等缺陷。

4.4 应在显著位置设有运行状态指示灯,以便于巡视观察。

4.5 人机界面布局合理、整洁美观,字迹清楚醒目,各显示器件及调整器件应安装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4.6 产品标志:测试仪上应有铭牌,铭牌上应有下列标志:
(1)产品型号、名称;
(2)额定电压值;
(3)准确度等级;
(4)外壳防护等级;
(5)生产厂名、商标;
(6)出厂编号;
(7)条形码;
(8)出厂年月。

5 电压监测装置安全防护要求
电压监测仪的安全防护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电压监测装置安全防护要求
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实现方式
物理安全电压监测装置应具备防窃、防破坏、用电安全措施,对设备自身的数据应确保存储安全和访问安全。

安全加密卡电压监测装置应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支持SM1、SM2算法的工业级安全加密卡;
应具备采用安全协议实现与主站安全接入平台的安全接入功能。

身份认证措施电压监测装置应支持标准X.509格式的数字证书,能够与公司安全接入平台实现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等功能,私钥由安全加密卡产生和存储,保证电压监测装置安全。

安全协议电压监测装置应依据安全协议规范实现安全接入。

制定用户安全策
略电压监测装置应减少、限制管理员权限使用,一般操作中尽量采用一般权限用户,仅在必要时切换至管理员帐号进行操作,并启用对管理员权限的日志审计;
应制定用户登录超时限制;
应制定用户登录及事件、敏感操作、文件访问审核策略。

访问控制电压监测装置应启用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严格限定用户对敏感资源的访问;
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制定访问控制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的重要信息资源的操作;
应启用网络控制策略,禁止接入互联网。

资源控制进行操作系统远程管理维护时,应以电压监测装置接入方式(如RDP、SSH、Pcanywhere)、网络地址范围等条件限制装置的登录。

安全审计电压监测装置应当以系统日志方式对用户行为、系统资源异常访问等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应保护审计进程,避免受到未预期的中断;加强对日志记录的保护,避免被意外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应定期对操作系统日志进行审计并生成审计报表;
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类型、用户、被访问的资源和操作结果等。

6 验收及技术服务
6.1 卖方须在产品供货截止日期前向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提交完整的中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核对无问题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
6.2 交货后供方须派技术人员指导用户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实际安装调试,以验证仪器性能;
6.3 卖方应负责对买方进行现场培训并指导安装,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
6.4 到货检验是指按到货检验项目对待验收的所有台次(全检)电压监测仪进行的质量检测,全部项目检验合格的电压监测仪予以接收,对于检验不合格仪器不予接收,可根据相关规定启动退货流程。

所有仪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具验收合格证明和安排付款事宜。

到货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监测统计功能试验、参数设置与查询功能、显示功能试验、通信试验、准确度试验、绝缘电阻测量等。

相关检测方法参见Q/GDW 1819《电压监测仪技术规范》和Q/GDW 1817《电压监测仪检验规范》。

到货检验时一并对投标响应参数进行核实。

6.5 设备的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年;
6.6 设备终身维修;
6.7 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6.8 卖方对售后服务的需求必须在8小时答复,远程支持无法解决的问题须在24小时内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6.9 卖方长期为买方提供备件采购和供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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