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小说之——《三王墓》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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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小说之——《三王墓》赏析
中国古代小说有两个系统,即文言小说系统和白话小说系统。
魏晋南北朝时期,只是文言小说。
这时的小说可以统称之为笔记体小说,采用文言,篇幅短小,记叙社会上流传的奇异故事,人物的逸闻轶事或其只言片语。
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人物性格的描写等方面都已初具规模。
作品的数量也已相当可观。
本文要讨论的《三王墓》,出自晋代干宝的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卷十—。
《三王墓》版本众多,在《列士传》、《吴越春秋》、《越绝书》、《博物志》、《列异传》等书中均有记载,文字各异。
诸书记载中,以《搜神记》所记最详,文辞亦最佳。
《搜神记》原本已散,今本系后人缀辑增益而成,20卷,共有大小故事454个。
所记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一部分属于民间传说。
其中《干将莫邪》、《李寄》、《韩凭夫妇》、《吴王小女》、《董永》等,暴露统治阶级的残酷,歌颂反抗者的斗争,常为后人称引。
故事大多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设想奇幻,极富于浪漫主义色彩。
后有托名陶潜的《搜神后记》10卷和宋代章炳文的《搜神秘览》上下卷,都是《搜神记》的仿制品。
《搜神记》对后世影响深远,如唐代传奇故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神话戏《天仙配》及后世的许多小说、戏曲,都和它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王墓》篇幅短小,少少五百多字,却设想奇幻,极富浪漫主义色彩,情感能量浓烈。
若以小说技巧的成熟度而言——诸如情节刻画,语言修辞及人物塑造等方面。
《三王墓》之类的小说是远远比不上唐传奇的。
但正是由于文中语焉未详的缺陷,而给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
文中有重重的疑云密布在自理行间,如干将明知献剑是自投罗网,为何还要冒死献剑?干将为何献上雌剑,隐藏雄剑?雌雄两件是否有特殊的涵义?干将为何以一个谜语来告知藏剑的地方?赤眉间广尺是否又有着一定的象征意义?赤为何如此相信那个剑客,以头相托?剑士在杀了楚王之后,为何自刎而死?这个侠士又是什么人呢?正是这些文中的空白,让读者有更多的思考与想像的介入空间。
文中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一处载与此处:“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
”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
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
”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
客曰:“不负子也。
”于是尸乃仆。
”,文简单清冽,却让人内心强烈的感受到某些东西。
文中写到客有逢者,可知此剑客与赤素不相识。
为什么侠士会答应为赤报父仇?而赤又是为什么能够如此的相信这个侠士,以头相托?有人会说:“这是故事发展的需要”。
世无空穴来风,文中这样的记载又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人的一种什么样的一种道德追求,和人对生命的看法。
侠士的见义勇为,主动为素不相识者报仇。
深刻的理解他人内心的苦痛,不惜命,与王相抗的勇气与魄力,此种流于骨与魂中的血性。
表征的不正是那个时代的人民在受尽了无穷的压迫后发出的抗争,来自魂的呐喊,如同陈胜吴广起义之时的那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掷地有声,震人魂魄。
这种侠气正是由于社会有大量的压迫,所以才在人的意识中有所追求,在作品中有所表述。
在没有压迫的社会,不需要侠的存在,侠以武犯禁。
赤以头相托,可能是传说虚构描写。
但是那个时代,没有发生这种事的可能性吗?那个中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自我人生的价值远重要于生命的价值。
可看几例.春秋时齐景公二桃杀三士,三人觉的做错事时,会选择用生命弥补羞耻。
勾践为越王与吴战,“使死士挑战,
三行,至吴陈,乎而自刎”。
汉初,田横自杀时,田横岛上三百勇士,会随之自杀而去。
这些是怎么样的景象,难以想象。
人可以邪恶如同恶魔,有可以高尚如同天神。
参考资料: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篇魏晋南北朝文学
鲁迅《故事新编》
干宝《搜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