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图书资料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图书资料专业人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文献信息服务能力,推动文化事业健康繁荣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42号)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初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的办法,考核认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全省标准。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图书资料单位和部门中从事文献搜集、文献整理、文献典藏、文献借阅、阅读推广、信息服务、信息技术、数据库建设与应用、古籍保护、研究辅

导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积极为图书资料事业贡献力量。

(二)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五条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一)申报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馆员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2年;

3.大学本、专科学历,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4年。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聘任馆员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硕士学位,聘任馆员职务满5年。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聘任馆员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三)申报研究馆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5年。

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聘任副研究

馆员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任职年限可提前1-2年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1.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并结项。

2.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项目并结项。

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并结项。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馆员

(一)专业理论能力。较系统地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

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掌握本领域必要的研究方法和专业技术,具有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其它专业知识。

(二)工作能力。具有较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

处理较复杂问题的能力,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独立承担某一方面业务、技术、科研工作,解决本专业领域较重要的业务技术问题。

能够指导青年人才开展业务技术工作。

(三)工作业绩。聘任助理馆员以来,符合下列条件2

条以上:

1.参与完成本馆或本地区重大业务项目2项以上,取得一定社会效益。

2.独立或主要参与编写完成本馆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1项以上,并在单位内部实施。

3.提出业务建设可行性建议2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

4.参与完成2项以上古籍文献整理、修复、活化利用项目。

5.参与完成2项以上重大阅读推广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6.参与完成二次文献、三次文献编写,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7.参与完成数字资源建设或专题数据库建设1项以上,并发布应用。

(四)研究成果。聘任助理馆员以来,完成一定数量的图书馆学、情报学和文献学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馆员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5),或参与完成省级本专业学会科研科目2项(排名前5)o

2.获省辖市(厅)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排名前5)。

3.获省级本专业学会学术成果奖三等奖1项(排名前5)o

4.在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县(市、区)及以下公共图书馆人员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5.独立或合作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6.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排

名前5)。

7.独立撰写的论文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学术年会宣读1篇。

第七条副研究馆员

(一)专业理论能力。系统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全面地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本领域有关国际、国家技术标准、

规范、规程等,对某一学术领域有专门研究,是本领域业务骨干。

(二)工作能力。具有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处理较复杂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全面主持或指导某项业务工作,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复杂、关键的业务技术难题,创造性地开展业务和科研工作。

能带领团队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培养和指导本专业人才开展业务工作和专业研究。

(S)工作业绩。聘任馆员以来,符合下列条件3条以上:

1参与完成本馆或本地区重大业务项目2项以上,取得一定社会效益。

2.独立或主要参与编写完成本馆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

工作细则1项以上,并在单位内部实施。

3.提出业务建设可行性建议2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

4.参与完成2项以上古籍文献整理、修复、活化利用项目。

5,主持完成2项以上重大阅读推广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6.参与完成二次文献、三次文献编写,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7.参与完成数字资源建设或专题数据库建设1项以上,

并发布应用。

(四)研究成果。聘任馆员以来,完成一定数量的图书馆学、情报学和文献学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研究馆员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3条具备1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以上,其中第1-3条具备1条以上:

1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的主要完成人(省级项目

排名前5,国家级项目排名前7)。

8.获得省(部)级成果奖1项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以

上排名前7、三等奖排名前5)。

9.在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其中1篇在

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