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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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招标效率,保障招标结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依据
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及其他招标活动主体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
一、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2.1 编制组织人员的要求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经验丰富、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编制质量。

2.2 适用标准和规范
招标文件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2.3 文件内容要求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等必要内容,在表述上要准确、清晰、具体,避免产生模棱两可的问题。

二、招标文件发布程序
2.4 发布媒体的选择
招标文件应通过法定渠道进行发布,如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招标信息公告板等。

同时,可以选择一些具备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媒体进行公告发布。

2.5 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应在足够的时间内提前发布,确保供应商和承包商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2.6 公告的内容
公告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公告应明确表达对投标者的要求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接收与评审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3.1 接收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避免因时间和地点的偏差而产生争议。

3.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送达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投标文件的评审
3.3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应包括能对工程项目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家及相关部门的代表。

3.4 评审标准和程序
评审标准应明确、公正、合理,评审过程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应当有依据、可靠。

第四章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工作
4.1 开标和记录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召集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记录投标人的名单、投标报价等关键信息。

4.2 开标过程的公开性
开标过程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每个投标人在同等的信息环境下进行竞争,并保证投标人对开标过程的监督。

二、评标工作
4.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应包括能对工程项目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家及相关部门的代表。

4.4 评标依据
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并充分考虑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的要素。

4.5 评标结果的公示
评标结果应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人的名称、中标价等重要信息。

第五章中标结果的确认和合同签订
一、中标结果的确定
5.1 中标结果公示期
中标结果公示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确保其他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足够的异议申请时间。

5.2 异议处理程序
对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招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合同签订
5.3 合同签订的原则
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正、自愿合理等原则,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5.4 合同内容的编制
合同应详细阐述工程项目的内容、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避免产生争议。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一、监督机构的设立
6.1 监督机构的职责
监督机构应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透明和合法。

6.2 监督机构的设置
监督机构可以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担任,其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违规行为的处理
6.3 违规行为的定义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串通投标、贿赂行为等。

6.4 处罚措施
对于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包括罚款、暂停参与招标活动、行政处罚等。

第七章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的解释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工程招标管理部门所有,遇有问题或矛盾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本实施细则的修订
本实施细则的修订应根据实际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结语
本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活动,促进公平竞争,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实施。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执行,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二)
是指在进行工程招标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人要求、招标条件、招标范围、投标报价的要求等内容,确保投标人能够清晰了解招标项目。

2. 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注册资格、施工能力、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投标人能够胜任工程项目。

3. 招标公告发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广泛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4. 投标保证金收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的诚信和履约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减少恶意投标的情况。

5. 投标文件递交: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和方式,确保投标人能够按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6. 开标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程序,包括公开拆封、核验各项信息、评标等环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

7. 中标结果公示:对于最终确定的中标人,公示其中标结果,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8. 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

9.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

10. 违约处理:对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招标过程和工程实施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具体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青岛)三期扩建工程招投标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界定了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招标范围、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审批程序以及招标过程管理。

第三条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招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电源前期项目及施工阶段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主要甲供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实行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

项目金额____万元及以上的电源前期项目原则上实行招标。

第二章招标审批范围
第六条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A版)》中一级授权的范围,由华电国际招标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批范围如下:
(一)火电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电除尘器、主变压器、分散控制系统、脱硫装置、气力除灰(渣)、给水泵汽轮机、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含偶合器)、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凝
汽器、除氧器、循环水泵、凝结水泵、真空泵、送风机、引风机、排粉风机、一次风机、给煤机、高压厂用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低压厂用变压器、110kV及以上开关、400V及以上开关柜、发变组保护、炉膛火焰检测系统、化水和凝结水程控系统、全厂闭路电视系统、变频装置、锅炉补给水系统、海水淡化系统、中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空冷岛设备的采购;
(二)电源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咨询、安装、主要工程(主厂房土建及安装、烟囱、冷却塔、输煤、灰场、取水工程、铁路专用线);主要甲供材料、大型设备运输等项目的招标;
(三)所有工程单项合同估算招标金额在____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他服务(咨询)项目及合同估算招标金额在____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利用外汇____万美元及以上的其他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估算招标金额低于上述限额,但批次招标估算总金额在____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

第七条第六条中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申请、方案及评标结果上报华电国际招标委员会审查、审批,按照集团公司给予华电国际的授权审批范围,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华电国际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电源前期项目的招标,按照华电国际相关规定上报招标委员会审批。

除上述招标项目以外的技术规范书由公司自己内部审查,华电国际公司工程处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华电国际审批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招标方案和招标结果由我公司自行定标,但定标之前需将评标结果报华电国际核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了回避招标和审批将同类项目化整为零、化大为小。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八条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三期扩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三期扩建工程招标日常管理机构设在三期扩建办。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的审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处理招评标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结果等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不能在评标委员会及监督小组中兼职,也不能担任评委。

领导小组进行的研究、审定工作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审定结论应有参与审定的领导小组成员的签字。

(二)三期办职责
1三期办计划人员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年度招标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项目招标工作计划。

见附件21。

2三期办专业人员组织编制、审查技术规范书,并按规定上报华电国际审查。

3三期办专业人员负责对设备供应厂商的经营实力、资质业绩、售后服务等工作进行调研。

并填写厂家推荐表,见附件9。

4三期办专业人员参与评标,并按规定将招标结果进行确认或上报。

5负责按照审批意见和确定的招标结果进行合同谈判。

6在招标委员会指导下做好全过程监督工作。

7三期办专业人员按照三期____【1】文进行招投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
由华电青岛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其人员组成结构要在招标方案中一并报批(不报具体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在开标前____天组成,必须严格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由本公司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投资方代表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应当从集团公司或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的,可以由领导小组直接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项目单位及本工程参建单位的评委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且项目单位(含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领导小组确定的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华电国际的管理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公司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第四章招标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三期办各专业要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备规范书,组织内审,形成规范书审核意见会议纪要,并联系设计单位按照内审会议纪要修改完善规范书。

修改后的设备规范书由三期办报华电国际公司工程处进行审查。

华电国际审查范围见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程序中第二十五条技术规范审查范围。

第十三条
三期办将华电国际审查意见提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对规范书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

修改后的最终设备技术规范书在公司内部会签,会签单表格格式参见附件6。

三期办根据最终完善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案(格式参见附件2)。

编制的招标设备厂家推荐表(格式参见附件9),设备厂家原则上不少于____家。

编制好的招标文件、招标方案、招标申请表、厂家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送给公司内相关专业和相关领导进行审批会签,审批会签单(格式参见附件7)。

第十四条部门、公司相关领导会签完设备招标文件、招标方案方案申请表、厂家推荐表、招标方案后,三期办上报华电国际工程部报批。

第十五条华电国际审批范围内的项目,其招标申请表、招标方案及评标结果,按照华电国际附件1-附件4的格式内容编写,以电子公文形式上报华电国际审批;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华电国际以电子公文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六条由华电国际负责审批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范书)应报华电国际经审查后方可进行发标。

第十七条招标委员会、招标办审批范围以外的其他工程项目,定标之前(即发中标通知书之前)需将评标结果报华电国际确认并核备(格式参见附件5)。

第五章招标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按照项目核准文件要求确定招标方式,对不宜公开招标的,须征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时必须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

第十九条招标方案的重点审查内容。

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招标方式及拟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方式、资格预、后审条件、投标单位资质及业绩、招评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原则、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等。

第二十条评标结果的重点审查内容。

评标结果确认报告(技术、商务、综合评价因素)、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领导小组意见、监督小组监督报告、评标前三名排序及其报价情况、推荐的预中标单位等。

第二十一条招标准备。

公司依法合规组建适应招投标工作需要的管理机构。

招标前要组建招评标组织机构(含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小组。

其中监督小组成员由监察部门提出)。

招标全过程须在招标办和有关监察、法律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拟定招标方案。

在拟定工程招标方案,推荐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审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邀请招标方式下,推荐入围厂商名单,得到华电国际批复后方可发标。

第二十三条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并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____个工作日);对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____家及以上;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____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发标数的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____家。

拟邀请投标单位需经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审定。

审定后的投标单位不得任意调整,否则应书面说明。

第二十四条资格审查。

(一)对进行资格预审的。

评标委员会按确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条件对潜在投标商进行预审,将预审报告及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厂家,报招标办审查。

公开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厂家应不少于四家。

资格预审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重新组织招标并进行资格预审。

(二)对进行资格后审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确立的后审标准和方法对参加投标的投标商进行后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后审结果作为评标的结论,写入评标报告。

资格审查时应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经参加审查的所有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发售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缴纳标书费
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缴纳的标书费三期办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标书
发放后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六条现场踏勘与补遗澄清。

如有必要时,三期办可组织投
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根据招标人需
要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补遗或澄清;对发售发送
的招标文件或补遗澄清文件项目单位必须届时获取其接收的确认函
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

(一)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两证(资质证书、收费证书)一照(工商营业执照)齐全,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与投标项目相适
应。

(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投标保
证金,三期办应有专人统一登记管理。

(三)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中标
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
连带责任。

(四)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向外分包。

(五)主体工程不得选择未通过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

脱硫工程等主要辅助工程要优先选择通过GB/T28000、GB/T24000及GB/T19000的承包商。

(六)对于已经在集团公司PMIS上公布或者在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近年来建设项目投标、履约过程中的不遵守合同、信誉差的投标商不允许参加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系统三期工程投标。

(七)投标商回标书时,三期办专人管理回标书登记管理工作,并按照投标文件接受单登记和检查,一免有漏标、密封不严格现象。

格式参见附件10。

第二十八条开标。

(一)开标由公司三期办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宣布评标纪律。

开标前,所有参加评标的评委都应该到现场,并按照附件11填写评委签到表。

开标时,应对不合格的投标予以排除,仅对合格的投标进行评审,不接受开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应该按照开标检验表和开标记录表进行登记、检查和纪检审签字确认程序。

开标检验表和开标记录表格式见附件。

开标检验表和开标记录表格式参见附件12、13。

(三)开标后投标商不足三家的,原则上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但当某一类项(标段)的投标商确为有限且最终投标者不足规定数量的,应
立即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经主管部门批准该招标项可随即转入议标程序,但必须在投标商同意议标且出具书面相关承诺意见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九条评标。

评标应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管理要求,分别采用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及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建议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三大主机、四大管道、设计、监理、调试和主体工程施工由华电国际组织评标,估算额在一亿元以上的单项施工和主要辅机设备的招标,华电国际根据情况参与评标。

评标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领导小组审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进行评审。

报价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应不低于:监理标段____%,设计标段
____%,施工标段____%,辅机设备控制在____%-____%不等。

开标后,按照评标准备初步评审澄清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的顺序组织开展评标工作。

评标过程中让投标人澄清的有关问题或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应为2-____家。

评标过程中澄清函及来往传真必须妥善保存,存档时注意要求用原件。

评标过程中技术、商务、综合评分,必须在澄清结束后开始评分,并现场签字,不允许后补。

技术、商务、综合评分表格见附件14、15、16、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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