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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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打造特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东宝争创中国农谷“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党章的行为,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集中统一。
3、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4、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立足产业强县,建设东宝新城,争创中国农谷‘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县”总要求,加强对“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北城新县“四大组团”(经济开发县、杨家桥现代物流园县、杨竹流域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县、圣境山文化旅游和生态宜居县)、三大工业重镇(子陵铺镇、石桥驿镇、牌楼镇)、三个大型社县(长岗、新桥、张家湾)建设和三大旧城改造项目(葛洲坝水泥厂异地改造、胡祠堂和文化宫片县改造)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5、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和县委“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组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专班,统筹力量、专班运作、常态监督。
6、制定出台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地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改进作风。
7、着力整治作风不实,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认真落实“三短一简”,整治“文山会海”,进一步深化治庸问责和“三抓一促”工作,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
为和其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全县“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的监督检查,参与和推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8、着力整治从政不廉,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问题。
9、着力整治奢侈浪费,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
10、围绕打造效能政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加强政府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东宝纪检监察网开展“网络问政”,促进政府部门服务提质提速提效,确保“四最四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1、围绕打造便民政务,着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提升电子政务服务的实效性。
12、围绕打造阳光政务,规范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居务)、厂务、社会事务“五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实效。加快构建“五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将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纳入综合监管。
(三)加强源头防腐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3、制定实施好今后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立足东宝实际,制定和实施好—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协调,推动任务落实。
14、着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重点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新任职干部任前考廉工作。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认真开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的第14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开展廉政文化“一地一品”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15、狠抓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问题整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落实“一把
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物、项目等规定,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16、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制定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办法。集中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东宝工业园开展非公企业防治腐败工作。在全县新提拔科级干部中试行财产申报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17、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乡镇(街道)纪委委员、站所(服务中心)支部纪检委员、村(社县)纪检
监督员对乡镇长(街道主任)、站所长(服务中心主任)、村(居)主任的监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重点加强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三资”监管。抓好城市社县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健全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职业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
1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动态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严肃查办案件,保持惩处力度
19、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查办案件“抓大不放小”,强化查办案件工作的原则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办指导,强化办案保障,把更多的力量向大案要案倾斜,确保在查办大案要案上有新突破。同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小事”、“小案”。
20、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