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企业军转干退休人员最新消息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编在网上了解到,确实有部分企退人员补发500元每月。

而这个补贴,是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并非每一个企退人员都有这种补贴的。

而且,也要看职称和等级评定补贴标准。

那么,具体方面是怎样呢?补助对象包括哪些呢?
补助对象: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转业,现已在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也要先界定对象。

享受上述生活困难补助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增发部分,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之外计发。

对同时符合后两项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发一项。

其实,虽然说有补贴,但补贴标准不一样的。

从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

具体的年度补贴标准,大家往下看,就知道怎样补贴了。

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含门诊医疗补贴)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现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按职级每人每月分别予以调整,标准为:师团职增加300元,营职增加200元,连排职增加150元。

调整后按职级每月补贴标准为: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2630元,原副师职务2520元,原正团职务2410元,原营职职务1910元,原连排职务1680元。

上述人员中凡1953年底入伍的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00元。

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范围对象为机构改革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人员;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补贴的通知》(浙人军
〔2005〕77号)、《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调标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生活补贴调整经费由县财政局予以保障;生活补贴标准调整和发放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落实。

三、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标准,及时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调整和发放工作。

企业军转干部所属单位要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其正确认识党和政府的特殊关怀,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范围对象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二、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

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2、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三、补助标准:
从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
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
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